父車禍腦死喚不醒 家屬慟簽器官捐贈圓滿5個家庭
鄭先生因車禍昏迷,兩個女兒緊緊握住爸爸的手,希望能喚醒他。(圖/鄭小姐提供)
幾周前,鄭先生和太太一如往常地騎機車出門,卻在離家不遠處發生車禍,鄭先生在加護病房昏迷整整一周,家人共同討論後決定簽署器官捐贈書,讓他的大愛以另一種形式傳遞下去。鄭先生的女兒堅定地說:「如果可以讓其他家庭變完整的話,我爸應該也會很開心的。」
66歲的鄭先生是一位冷氣師傅,大女兒說,爸爸個性樂於助人,也可以說是「雞婆」,顧客有任何小問題,他都會親自去現場看,還經常不收車馬費;平時也喜歡自己種種菜,分送給親朋好友。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人生就是這樣。」這是鄭先生過去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鄭先生的小女兒回憶,爸爸曾經說想要簽署「放棄急救書」,如果救回來卻沒有生活品質,深怕拖累晚輩,當時被她極力阻止。大女兒感慨地說,壓根沒想到一個平凡的中午,這種事情會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
由於車禍撞擊到頸椎及腦部,鄭先生一直沒有恢復意識,昏迷指數只有3。因為疫情關係,加護病房每天只有1小時的探視時間,兩個女兒總是把握機會在爸爸耳邊說說話,也唱歌給他聽,只希望任何一點聲音能夠喚醒爸爸。
大女兒說,當時急診科醫師謹慎地詢問,有沒有意願幫爸爸簽署器官捐贈,但當時媽媽因車禍嚴重骨折仍在接受治療,自己實在無法做決定。又過了幾天,爸爸的心跳變得不穩定,腦波也變得微弱,她覺得這可能是爸爸在暗示「該放他走了」,此時她也想起一位護理師曾說,如果爸爸不想要器捐,可能也沒辦法撐這麼久。
雖然無法直接確認爸爸的想法,但兩位女兒和媽媽經過討論後,雖然非常捨不得,但一致認為爸爸的個性會想要幫助別人,因此決定簽下了器捐同意書。大女兒說,本來只想捐贈幾個器官,有點糾結是否要捐皮膚和骨骼,但後來想到媽媽在車禍中膝蓋粉碎性骨折、小腿開放性骨折,皮膚嚴重受損,膝蓋也補了別人的骨頭,最後下定決心「能捐的都捐」。
車禍後第8天,鄭先生接受腦死判定,捐出肝臟、腎臟、胰臟、眼角膜、皮膚、骨骼及韌帶等器官及組織。大女兒笑說,爸爸比想像中還健康,除了心臟曾經急救而無法捐,其他幾乎所有器官都捐出去了。
由於捐贈項目較多,手術過程相當漫長,從中午持續到隔天清晨5點才結束。大女兒表示,很感謝台北榮總醫療團隊細心照顧爸爸,也陪伴家屬走過手術前煎熬的時刻,取出器官後更費盡全力恢復爸爸原有的樣貌,這些點滴都讓她們十分感念。
事後,社工告訴她,除了眼角膜還在配對中,其他器官都已成功找到適合的患者,爸爸的大愛至少可以幫助到5個人;捐贈的組織則保存在醫院的組織庫中,需要時再取出使用。
「我有時候在想,能不能阻止這一切都不要發生。」鄭小姐說,雖然很無奈,但想到爸爸樂於助人的個性,還是希望能讓爸爸幫助別人;也很謝謝爸爸在昏迷時努力維持生命,讓她可以及時做出器捐的決定,造福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