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燒不掉2/陳年老毒品擠爆庫房 調查局癡等院檢認領銷毀
檢警調查扣的第一、二級毒品統一交由調查局保管,日前竟清查出逾萬件10年以上的陳年老毒品。(圖/調查局提供)
檢警調今年查獲15億元第二級毒品大麻遭法院消極冷處理,大麻擠爆調查局贓證物庫房、惡臭撲鼻,再度讓毒贓物保管爭議浮上檯面。檢調人員指出,毒品的保管問題其實是司法機關的歷史共業,「大家都視而不見」,直到調查局航基站調查官徐宿良監守自盜案爆發,才獲得重視。令人吃驚的是,負責保管第一、二級毒品的調查局毒品防制處積極清查贓證物庫後,竟發現還有存放近30年前的毒品!
調查局自1993年起,依據行政院核定的《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規定,設置「獲案毒品證物保管專庫」,負責各查緝機關緝獲的第一、二級毒品,包括海洛因、大麻、古柯鹼等計17種毒品證物檢驗、集中保管及公開銷燬等作業。調查局本以為只是一時的權宜辦法,沒想到一晃眼快30年了,到現在還是由他們保管
據指出,調查局毒品防制處近來清查贓證物庫,發現還有1993年至2001年的一、二級毒品2900餘件未銷毀,2002年至2011年則高達11000多件,主要原因是院檢機關承辦毒品案結案後,未通知調查局銷毀,導致逾萬件陳年毒品擠爆調查局庫房。調查局今年9月起陸續發函全國32所院檢等司法機關,詢問相關毒品案件是否結案,已陸續獲得回覆,希望明年5月間能順利銷毀這批擺了10年以上的陳年老毒品。
資深檢調人員指出,調查局贓證物庫會發生30年前的陳年老毒品未結清焚毀,主要是以往司法機關只重視查緝毒品,但破案後的毒品該如何處理,就覺得不是自己的事,連應該行文給調查局銷毀的處分命令也懶得發,為避免類似情形一再發生,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破案後馬上採樣、保存部分毒品,作為日後偵審期間的呈堂證據,其餘毒品則立即啟動銷毀程序,統一集中定期銷毀,才不致讓毒品堆積如山、避免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機。
以一、二級毒品銷毀程序為例,檢警查獲毒品後,移送調查局鑑識科學處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確認毒品種類和重量後,送進調查局毒品專庫,調查局收到各地檢署和地方法院的銷毀處分命令,就會在每年5月、11月間邀請各機關和民間團體代表抽檢監看無誤後,集中銷毀。
為了解決陳年老毒品和預防贓證物調包事件,調查局推出改革措施,例如加強毒品沒入物複驗機制,毒品一律採用「防拆」密封袋包裝,毒品專庫管理人員每2年換一次、督察4年換一次,同時建置扣押物數位化平台,毒品或貴重物品(如金飾、古董)導入RFID(無線射頻辨識)晶片套件,若是文書則用二維條碼。未來數位化平台建置完成,從上級到下級機關,贓證物管理將達成一致性,大幅降低遭掉包或遺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