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啡害流產2/醫院給她「孕婦禁用」藥物 懷孕6月小寶貝成死胎
阿美丈夫出面控訴,他當天將妻子送到急診室後,醫師遲遲沒來看診。(圖/翻攝畫面,CTWANT合成)
新北市1名懷有6個月身孕的婦人阿美(化名、37歲),在去年平安夜當晚,期待迎接即將出世的女兒,卻因為下背痛到雙和醫院掛急診,她質疑院方因用藥疏忽導致她流產。阿美拿到病歷後,仔細查詢每種使用在自己身上的藥物,發現除了嗎啡之外,還有其他孕婦禁止使用的藥物,但至今院方也沒給個答案,讓她氣得對醫院提告。
「當時要注射跟服用這些藥物前,醫師根本沒有來病床看我,也沒有經過診療、檢查,直到後來我痛得不行時,才有醫師來看診。」阿美說,據了解,阿美進到急診室後,護士拿來點滴替阿美注射,豈料,阿美卻產生嚴重嘔吐、暈眩、腹痛等身體不適狀況。
「我先生一問之下,才知道點滴內裝有嗎啡。」阿美說,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的醫學報告,「Morphine(嗎啡)止痛藥物,母親吸收之後會分布到母體之肝、腎、脾、肺等器官,且極易穿過胎盤到達胎兒,因此妊娠期間若濫用,除了會使母親成癮,更會提高胎兒死亡率。」
本刊調查,嗎啡(Morphine)是鴉片類藥物,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能改變人體對疼痛的感覺,可用於緩解急、慢性疼痛,但是嚴重副作用包括呼吸抑制和低血壓,且有高度成癮性和藥物濫用的情形,而常見的副作用有昏沉、嘔吐和便秘,懷孕和哺乳期間不建議使用,以免影響胎兒。
雖然有副作用,由於嗎啡止痛效果良好,我國仍有部分醫師會使用嗎啡替孕婦進行止痛,但檢視阿美的病歷,被拿來治療阿美的還有其他不該用在孕婦身上的藥物,例如,作為緩解高血壓的Atanaal(壓達能軟膠囊,適應症為狹心症、高血壓)、治療食道炎胃蠕動異常的普林注射液,在這兩項藥物仿單上的注意事項中都明定「孕婦禁用」。
對此,康寧醫院院長尹長生表示,嗎啡有可能會對孕婦、胎兒產生呼吸抑制等後遺症,且嗎啡等管制藥物,都必須由醫師診斷之後,才能夠使用,國內目前部分醫師會使用另外一種類嗎啡的止痛劑替代;至於Atanaal屬於類固醇藥物,一般來說不會使用在孕婦身上,因為這種藥物有可能會導致胎兒畸形,而在懷孕後3個月施用則會影響胎兒心臟發展,目前是禁用的。
為了替已逝的孩子找出真相,阿美聘請律師對醫院提告。阿美的委任律師郭佩佩表示,參考阿美所說,他們到醫院1個小時都沒有任何醫師前來看診,怎麼可以開出這些管制用藥?此外,病歷上記載阿美當晚12點39分到院,醫師在39分52秒就開出看診紀錄,看診的時間才短短52秒,明顯不太合理,目前將對醫師提出傷害、醫療疏失等告訴。
雙和醫院則表示,該病患12月25日凌晨至醫院急診檢傷,由於她懷孕22週,急診部立刻將她轉至婦產科診療,並使用嗎啡進行止痛,而該病人過去未曾至雙和醫院就醫,所以醫院對於該病人的產檢狀況較不清楚,不過院方強調「醫師都有親臨現場,並且各項醫療處置都有按照臨床指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