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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縮拍照檢舉 民眾取締違停改用這方法…網推:真的有用
台灣亂象,馬路上經常出現違停車輛。(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屏東縣潮州鎮)
立法院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限縮民眾檢舉違停的權利,雖然有不少駕駛覺得愉悅,畢竟不用再害怕被檢舉魔人騷擾,但也有人認為,限縮全力將使道路交通變得更紊亂;對此,有網友就在論壇上發文分享,在看到違停後,有一種方式可以讓警察快速到現場處理。
立法院去年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列46項民眾檢舉項目,其中最常被民眾拿來使用的「違停檢舉」,項目僅剩下5小項可舉發,包含違規並排停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等,不過有人就認為,事後檢舉仍無法解決違停延伸出的交通問題。
對此,一名網友就在「PTT」發文,他提到,自從立法院限縮民眾違規檢舉之後,就不再錄影違停了,一律採取簡訊報案的方式,後續也確實警方都會到場取締,後續更附上自己透過簡訊檢舉的畫面截圖,供大家參考。
不少網友得知這個方法後,紛紛豎起大拇指讚同:「讚,到場最有用」、「警察到場前開走,或是警察到場還好心鳴笛驅離」、「試過了桃園警察會到,大約15分鐘」。
不過有網友也分享,簡訊報案功能主要是給聽語障入士使用,當他們無法使用正常110報案時,就可以使用此功能,雖然內政部警政署官網表明「可供聽語障入士及一般民眾使用」,但還是建議民眾若有報案需要,還是可打110,或是至「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線上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