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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少卿酒駕肇事認罪 檢方求刑9月、一審判5月加罰5萬
相聲演員宋少卿再度酒駕,新北地院判刑5月。(圖/翻攝畫面)
數度酒駕的知名相聲表演者宋少卿,去年12月底又酒駕肇事,酒測值高達0.95毫克,被依觸犯公共危險罪嫌起訴,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宋少卿認罪並致歉,全案今天(26日)宣判,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宋少卿判刑5月併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去年12月28日凌晨2時許,宋少卿開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南門街口,不慎擦撞一輛計程車,警方到場實施酒測,發現酒測值高達0.95;他事後解釋當時有叫代駕,自己只是把車開出來與代駕者會合,「就這一點點小小的僥倖心態,造成大家的困擾,真是抱歉,真是對不起」。
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法官詢問宋少卿是否願意接受認罪協商,他表示願意,檢方痛批他身為名人,應作為大眾表率卻違法酒駕,這種行為可能造成家破人亡,且社會對酒駕零容忍,主張判處9個月徒刑;宋少卿則表示無法接受,法官因此裁定改採簡式審判程序。
法官在庭訊時勸告宋少卿,他上次酒駕被判刑是17年前,這次再度酒駕,「這是不好的行為,不要因為酒駕而斷送自己的才華,希望他能夠痛改前非」。宋少卿的律師表示,宋少卿因此事受到非難、抵制,工作大受影響,他正以血淋淋的例子告知大眾千萬不要酒駕,他之前酒駕是17年前,不構成累犯,希望能以正常民眾的身分論罪。宋少卿也向法官求饒希望輕判,檢方則認為,宋少卿身為名人卻再度酒駕,請求從重量刑。當日庭訊後,宋少卿再度透過媒體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