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理專」怕確診聲請交保 慘遭高院打臉:監外也會染疫
周勵宏(中)(圖/報資料照片)
前銀行理專周勵宏,為彌補投資金融商品虧損,挪用6名VIP客戶存款共2.83億多元,且住豪宅、買名車到酒店尋歡,被稱為「最貪理專」,一審遭重判10年6月,案經上訴,周男律師聲稱因疫情嚴峻,看守所已有確診病例,擔心影響周健康,向台灣高等法院請求以重金交保或赴警局報到取代羈押,但合議庭認為,周涉犯重罪,迄今否認犯行,有必要繼續羈押,而且疫情嚴峻,世界各國已朝向與病毒共存,在監所外亦有染疫風險,裁定駁回。
檢方指控,42歲周男自2009年1月起,向客戶推銷金融商品、協助投資,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空白出款單用印或簽名,實際上卻以「螞蟻搬象」方式,偷偷把錢輾轉匯進自己戶頭,直到有客戶反映帳戶約1000萬元不翼而飛,銀行報案,全案才曝光。
起訴指出,周因投資期貨失利,挪用客戶存款,除填補個人財務黑洞,還大方支付女友的生活開銷、到酒店尋歡一擲千金,出入以保時捷等名貴跑車代步。檢方認定,周男總共A走6名客戶2.83億餘元,台北地院一審去年判刑10年半。
周男律師聲稱,他在國內有固定住居所,無外國籍及國外資產,親人均在國內,他曾與他人聯繫移民、換護照,是擔心案發後,日後在國內難找工作,而與朋友討論案件結束後規畫,沒有資力移民逃亡,加上看守所疫情爆發,已有確診病例,身體健康面臨隱憂,請求合議庭以向派出所報到,或高額保證金,代替羈押處分。
合議庭認為,周案發後確有向人聯繫、諮詢如何投資移民、取得護照等事宜,另與親友討論如何脫產以保留犯罪所得,或要求他人拒絕提供資料以拖延案件調查,甚而表達絕對不會償還款項想法,顯見企圖逃亡、保留犯罪所得之主觀意念極為強烈。由於周涉犯重罪,至今否認犯罪,全案尚未審結,有繼續羈押必要。
合議庭認為,我國新冠疫情逐漸升高,每日本土確診病例已達數萬,無論在監所內外或有無施打疫苗均有染疫風險,以及疫情較早爆發的歐美國家中,己不乏有達群體免疫,朝向與病毒共存事例者,且監所對確診輕症者能進行診治及隔離,中重症者亦可戒護就醫,周男聲請具保停押沒有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