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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幹一票大的!親友募資買虛擬貨幣 賣家持槍劫走999萬
王男和陸男假借販售虛擬貨幣,搶走買家999萬元現金,桃園地院重判10年、8年2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王男和陸男在臉書上販售虛擬貨幣,3度完成交易後,藉此取得孫男和裴男信任,第4度交易時,持槍搶劫999萬元鉅款,一路換車逃亡。警方循監視器一路追到彰化,逮捕王、陸2人,查扣非制式空氣槍、制式子彈等武器,桃園地院依共同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將王、陸2人各判處10年、8年2月徒刑。
據了解,王男2021年10月間在網路張貼販售泰達幣訊息,孫姓買家與王男進行3次交易,同年11月11日雙方約在桃園市八德區進行第4次交易,除了有孫男準備的400萬元外,友人裴男也邀約親友募資599萬元加入。
王男見已取得孫男信任,當天夥同陸男駕駛賓士車赴約,待孫、裴2人上車清點現金後,亮出空氣槍抵住2人頭部,劫走999萬元現金並將孫、裴2人先後丟包在八德區東勇街、福德一路與後庄街巷口,幸好遇到巡邏員警,2人急敲車窗報案。
王、陸2人逃亡途中,一度被警方攔查,便假意停車受檢再加速逃跑,沿國道往南逃,還在苗栗、彰化換車,警方循監視器尋獲犯案用車輛,並在車內查扣空氣槍及子彈,追出王、陸2男到案,2男被逮還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交易沒成功,也無人持槍。
法官認為,孫、裴2男指證嫌犯持槍行搶惡行的證述一致,且2人與2嫌素不相識,先前還成功交易過3次,無誣陷可能,勘驗孫男攔警車報案光碟、警方密錄器,以及陸男曾在犯案前說「要幹一票大的」,加上王、陸2人犯案時刻意替換車牌、換車,受檢時也心虛逃跑,因此認定2男犯案,考量嫌犯始終否認犯行,被害人至今未能取回遭搶款項,將王男、陸男各重判10年、8年2月徒刑,並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