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詐不完2/會員個資外洩只肯給2千折價券 雄獅旅遊開「集體訴訟」先例
總統蔡英文、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以及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等重量級人物日前出席台灣資安大會,顯示政府對資安高度重視。(圖/方萬民攝)
詐騙猖獗,警方統計今年第二季「解除分期付款詐騙案」,號稱全台最大的「博客來網路書店」以2725件名列高風險賣場冠軍,警方不排除該公司有內鬼盜賣個資,將著手清查,另外也將協助被害人進行團體訴訟。其實,2017年雄獅旅遊因駭客入侵,36萬筆個資外洩,當時消基會即曾協助25名被害人提告求償,成為國內首宗個資集體訴訟案。
警方表示,號稱擁有百萬會員的網路賣場「博客來網路書店」,疑似會員個資外洩,詐騙集團再冒充博客來客服人員去電會員,誆騙「重複扣款」等,要求被害人操作ATM或網路銀行匯款,其中一名A小姐遭詐1千1百多萬元,還因此差點得憂鬱症。
刑事局研發科代理科長、擁有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博士學位的莊明雄指出,警方介入了解後發現業者處理資安漏洞態度消極,不排除有企業內鬼盜賣個資,除將請求檢方指揮偵辦,另外一方面也將幫助受害者打集體訴訟官司,如超過20人受害,警方就會與消基會聯手幫民眾討公道。此外,如何「有效認明」第三方資安業者的技術能力,防止濫竽充數,未來將不排除公布相關數據資料讓民眾知悉。\
對此,律師戴智權表示,民眾如遭遇類似詐騙,除了先報警外,如欲提告求償,得先保留完整匯款等金流明細證據,因為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28條規定,如被害人不能提出所謂賠償損害,賠償金額僅為500元到2萬元。
他解釋目前法院態度分為2派,一派認為民眾因聽信詐騙集團說詞導致財損,與個資外洩一事不見得有所關聯;另一派則認為被害人也要附帶相當責任,尤其近年來政府大力宣導,且各種防詐廣告甚至ATM上都有貼警語,民眾大概要自付7成責任,也就是如果遭騙10萬,如真的勝訴賠償金額約3萬元。
本刊調查,國內首宗個資受害團體訴訟案為2017年雄獅旅行社電腦主機遭駭, 36萬顧客的身分證等個資被竊取,歹徒假扮雄獅人員,宣稱下單過程有誤,要被害人到提款機操作詐騙錢財,總計25人被害。案件發生後,雄獅表態僅願賠償每人2千元折價券,雙方協商未果,消基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代25人提告求償450萬9575元。
一審士林地院認為,這是第3者惡意入侵,雄獅有善盡管理責任,2019年11月間判消基會敗訴。判決出爐後,消基會提出聲明痛批《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從2015年8月11日公布施行,後又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但企業對於個人資料保護觀念仍停留在「個資外洩是他人不法犯行,企業本身對於消費者受到的損害不需負擔法律責任」之程度,消基會無法認同此一判決且提出上訴,目前該案進入高等法院二審中。
對於會員個資疑似遭到外洩,博客來表示已於官網加註反詐騙宣導警語、並主動發送反詐騙宣導簡訊通知消費者,持續與專業資安防護公司合作,進行資安檢測及強化保護,降低風險。至於其他部分目前還在了解當中,不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