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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串謀冒領遺失物 分局自清調查非首次
新莊分局警備隊呂姓警員,利用職務之便,與友人串謀冒領遺失現金, 不法獲利共新台幣21,300元。(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新莊警方昨天(13日)傳出警員貪瀆案,一名警備隊警員與友人串謀,冒領現金遺失物,該名警員為了貪圖民眾所拾獲的現金,竟找友人冒領,不法獲利共新台幣21,300元。新莊分局表示,絕不護短依法送辦。由於該警員堅持否認串謀,檢方裁定收押禁見。
據了解,97年基特班畢業的41歲呂姓警員,先分發至新北市永和分局服務,後來調職到新莊警備隊服務約4年多。去年(111)2月份,就透過職務之便,得知民眾拾獲現金3000元,呂警竟串通41歲景姓友人冒領,未遭主管發現下,隔沒3天,又有民眾拾獲現金5000元,景男再度冒領成功,不法獲利已達8000元。
去年12月底,有民眾拾獲現金13300元送至新莊警備隊,呂警得知後,今年1月初,再度聯絡景男前來冒領,但沒想到,失主卻向新莊派出所報案,尋求警方協尋,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已有民眾拾獲送往警備隊,經查卻遭人領取立即通報分局督察組調查,該起警員串謀貪瀆案才被發現。
新莊分局表示,呂員此次事件嚴重影響警察形象,有損害公眾對警察機關的信任,將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主動查處依法偵辦,以維護警紀之決心。未來,本分局將落實各項勤業務督考制度,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目前經檢方裁定,呂員將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