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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之亂」告段落!連千毅遭判刑7年定讞 檢啟動防逃機制
直播主連千毅2019年和寵物店業者鄭又仁網路結怨,雙方陣營在高雄掀起「直播主之亂」大鬧高雄治安,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本報資料照片)
直播主連千毅2019年和寵物店業者鄭又仁網路結怨,雙方陣營在高雄掀起「直播主之亂」大鬧高雄治安,最高法院駁回連的上訴,將他依組織犯罪等罪判囚7年,另有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連千毅2019年7月間起,以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之名義對外活動,連所經營之蘭庭精品公司多名男性員工隨之加入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恫嚇網路上發文嘲諷或不利連千毅或蘭庭精品之網友。
後來,連因此與家人經營寵物店之鄭又仁發生糾紛。雙方相互於2019年9月17日至19日間,由連千毅方對於其認為屬鄭又仁人馬之被害人砸車、打人、砸店,鄭又仁也在9月17日至連千毅之直播倉庫外叫囂恐嚇。
中間雙方雖一度言和,惟言和後仍有人透過網路群組集結至直播倉庫挑釁,後來對方於警方在直播倉庫外守望時開車衝撞直播倉庫之大門,連千毅、謝育全等人認為對方出爾反爾而心生不滿,於9月19日凌晨推由搶手,在連千毅、謝育全之指揮授意下對寵物店開槍。
一審及二審對連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就主持高雄分會與恐嚇部分,依主持犯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就非法持槍彈及恐嚇寵物店部分,依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論處判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10萬元, 另涉2強制罪及毀損罪部分各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拘役55天、4月及6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