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分手怒持菜刀砍殺前女友 基隆男遭檢方聲押獲准
陳姓男子與受害人劉姓女子為前男女朋友,劉女打算把東西搬離兩人租屋處,陳男不滿分手憤而持刀狂砍劉女頸部,導致劉女傷重不治。圖為警方封鎖現場調查。(圖/民眾提供)
基隆市安樂區12日在基金一路某社區驚傳命案,陳姓男子疑似因不滿受害人劉女分手去取走物品起爭執,竟持刀狂砍劉女頸部致死。13日檢方上午完成相驗,訊問陳姓被告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據了解,本案遇害的劉女與陳男原為男女朋友,但陳男疑似有家暴傾向,近期常因財務糾紛、個性不合等問題爭執,劉女也曾報案指被陳家暴,而後劉女搬離兩人租屋處。後劉女欲至租屋處搬走私人物品,便與友人同行。劉女進屋後,示意友人於門外守候,大門關起呈現上鎖狀態。
不料陳男突與劉女起爭執,竟爆怒持菜刀揪住劉女頭髮狂砍其頸部幾乎快砍斷,友人焦急呼喊但因大門深鎖無法進入,當下報警求助。
警方趕到現場後命陳嫌開門,發現劉女已倒臥血泊中,明顯無生命跡象。陳嫌坦承行凶,警方立即逮捕並進行偵查。陳嫌指稱兩人已交往很久,平常做工賺的錢都給劉花用,無法接受分手,才憤而動手。
基隆地檢署表示,接獲警方通報本案後,立即指派檢察官高永棟指揮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逮捕留置於現場之陳嫌。並於13日上午完成相驗。經檢察官訊問陳姓被告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逃亡之虞,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並經法院於同日下午裁定羈押。
基隆市警局第四分局偵查隊長李國忠提醒,民眾如果遇到感情糾紛,一定要避免單獨與前任在一起,若要拿取私人物品,應有多名親友陪同,不要給對方有獨處的機會。同時應留意大門不要上鎖,保持開啟,給對方施加無法傷害當事人的壓力;若要商談分手事宜,也應選擇公共區域,才不會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