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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進出20幾億卻欠稅 新北執行分署聲請管收獲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認為,黃金買賣公司實際負責人史姓男子拒繳稅款,聲請管收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黃金買賣公司實際負責人史姓男子,帳戶曾有28億餘元存款,且報關出口黃金條塊價值達25億餘元,還有外匯收入1億8885萬美元,卻拒繳2157萬餘元稅款,還找人頭當公司負責人,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認為他這麼有錢還欠稅不還,惡性重大,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史男獲准。
新北分署指出,史男的公司欠繳20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2011年至2012年營業稅罰鍰,共計2157萬餘元,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於2013年6月間陸續移送執行。行政執行官發現,該公司銀行帳戶資金進出頻繁,應該不是沒錢繳稅。
行政執行官進一步調查發現,2011年9月至同年12月間,史男公司銀行存款高達28億餘元,且該公司同年10月至12月間,報關出口黃金價額達25億餘元,並有上百筆外匯收入,總金額高達1億8885萬美元。
新北分署調閱相關刑事判決、緩起訴處分書並詢問名義負責人後確認,史男是實際負責人,多次通知史男說明資金流向並提出清償方案,但史男否認自己是實際負責人,對相關資金流向也無法提出說明,且拒絕提出清償方案。
新北分署今年8月18日約詢史男後,認為史男對返還稅款一事態度消極,當場予以留置,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史男為實際負責人,且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事由,裁定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