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罹心臟病3月內不能上班 HR拒休假「沒生病只是有限制而已」
男子心臟病卻無法向公司請到殘疾賠償與休假,氣得發文痛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美國一名男子心臟病突然發作,送醫後醫生將他從鬼門關前救回來,並表示男子需要好好在家休息3個月,否則可能性命不保,沒想到公司的HR卻認為他休息夠了,要求他1個月後一定要回來上班,男子氣到不行,覺得HR不通情理,將文章發到網路抱怨後獲得許多網友共情。
這名男子因突發心臟病送醫急救,醫生將他救活後,告訴他現在的心臟狀況不樂觀,最好需要休息至少3個月,如果他過早恢復正常生活,他可能會再度面臨死亡危機。就在這時,男子公司的HR告訴他放假已經放太久,認為他休息已經足夠,要他1個月後重返崗位。
男子相當生氣地表示「我的心臟現在心率只有25,正常人心率要有60」,他也因此常常感到疲憊,每餐飯後都需要小睡。但HR卻認為他的身體狀況已經可以正常上班,表示男子的工作主要是坐在辦公室內上班,對於病歷報告中寫明男子不能搬、拿重物並不衝突。
「公司認為我並非死亡、沒有心臟病,只是有些限制而已」,男子相當氣憤,表示美國有「家庭醫療休假法案」(FMLA),該法案保障勞工若重病等其他符合規定的狀況,就享有12周的無薪假,但他在閱讀法案時為此感到氣憤,認為公司嘴上說著關心,但私下卻等員工沒有利用價值時將人解雇。
男子表示HR還拒絕了他的殘疾賠償,且要他一周5天都前去公司上班,但他因為需要時刻帶著個人除顫器,無法開車前往,想要以此請HR通融在家上班也不行,因為「開車上班」並非工作內容之一,男子得出結論表示「HR不是你的朋友。」
該文章引起不少網友共感,有網友表示要報復公司「回去上班後在辦公室假裝摔倒,然後立即聯繫律師」,也有人表示自己遇過更過分的「我在重症監護室時,他們表面上送我花,私下卻打電話給我,要我自願辭職,否則他們就會解僱我」、「尤其是HR根本不會關心員工,一旦你重病就會找理由解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