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偷拍照片還嗆聲「你還是管不住你老公」 遭原配用跟騷法告贏
王女指控蔡女違反《跟騷法》,台中地院判王女勝訴。(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1名許姓男子與王姓女子原為夫妻,兩人於去年底離婚,而還有1名蔡姓女子被王女指控是小三,並對其提告,法院判決蔡女不用賠償,王女不服再度提告。不過這次王女主張蔡女傳丈夫與另1名女子摟抱等照片,還嗆聲「看來你還是管不住你老公」,該行為違反已《跟騷法》,應賠償51萬元。台中法院審理後,判決王女勝訴,不過蔡女只需賠償2萬元。
王姓女子是許姓男子的原配妻子,兩人已於去年比離婚,不過兩人之間尚有1名蔡姓女子遭王女指控是小三。判決書中指出,蔡女在去年傳許男與1名沒有露臉、身分不詳之女子的合照給王女,其中包括摟抱、同床共枕等畫面。還嗆聲「看來你還是管不住你老公」、「你老公花名在外」、「妳繼續守著妳的正宮,外面的女生努力得到他的財」、「共事一夫的概念,算是皆大歡喜的圓滿」、「可能妳不介意他(許男)三妻四妾,但希望妳管好他」等。
王女對蔡女提出民事告訴,指控她是小三,應賠償51萬元。蔡女雖然承認她有傳照片給王女,不過她否認有與許男交往,強調自己不是小三。對此台中法院認為蔡女與許男確實有交往,不過先前王女就已對許男提告,法院當時判許男應賠18萬元,也就是說蔡女和許男應連帶賠償18萬元。而既然許男已經賠18萬元,那蔡女就已免責,因此判決蔡女不用賠償。
王女不服再度對蔡女提出第2次民事告訴,不過這次她主張,蔡女傳照片及嗆聲的行為,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以及在網路上對她辱罵貶抑,造成她精神痛苦及心理的負面影響,應賠償51萬元。蔡女對此辯稱,苗栗警方今年2月已對她開出書面告誡書,而且王女不想看到她傳的訊息可以封鎖帳號,王女既然是自發性看訊息,就不能認定她是騷擾。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蔡女稱王女是自發性閱覽她傳的訊息,此一辯詞不足採信,且蔡女的訊息有多句都是對王女的嘲諷謾罵的話,蔡女抗辯此騷擾行為沒有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證詞也顯不足採,因此法官認為蔡女應負賠償責任,不過法官也只判她應賠2萬元,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