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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報警抓販毒學生卻遭記過爆爭議 教育部長回應了
教育部長潘文忠。(圖/李侑珊攝)
桃園市一名翁姓高中教官日前接獲學生販毒、吸毒通報後報警,卻被教育局記2小過,消息傳出引起各界關注,外界也擔憂引起寒蟬效應。教育部長潘文忠20日表示,該名教官為毒品防制承辦人,理應非常清楚規範,但還是讓學生到毒品交易地點等候,確實嚴重違反緝毒通報作業要點。
潘文忠指出,考量到涉事學生均未成年,讓學生前往毒品交易場所無非是陷未成年於險境,甚至違法,因此教育部在了解翁姓教官與地方政府的處理方式後,才核定記2過。
潘文忠澄清,教官並非報警而受處分,而是應站在保護學生立場,以及配合檢調作業程序為優先,才是善盡到保護學生的責任,也協助檢警的做法,採取類似釣魚的手法處理,才是被記過處分的主要原因。
教育部重申,對校園毒品零容忍、做法始終未變,教育單位需立即通報檢警單位,並保護提供資訊的學生人身安全,讓檢警儘速找出毒品源頭,才能真正保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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