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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爆炸10死113人傷 檢偵辦4個月「6名相關人遭起訴」
屏東明揚國際工廠大火,檢方經過4個多月偵辦,起訴6名相關人士。(圖/宋岱融攝)
明揚國際科技屏東廠去年9月22日發生大火,造成10人死亡、100多人受傷,屏東檢方經過4個多月的偵辦,依一般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共6人,預計明天舉行記者會說明。
明揚公司屏東廠發生火災,導致4名消防員殉職、6名員工死亡還有113人受傷,事後被發現廠方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未完整提供化學品種類等、未指派專人協助救災,除了依法重罰240萬新台幣,並追查相關人員刑責。
屏東地檢署訊後認劉姓董事長、呂姓副總理分別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刑法第173條第2項公共危險罪、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及同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由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分別諭知600萬、500萬元交保。之後傳喚鄭姓協理到案,訊後諭知4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當時劉姓董事長承諾照顧員工生計,但明揚已提出大量解僱勞工計畫,預計資遣254名本地勞工,已有204人接受,外籍移工則另外透過廢止聘僱許可後轉介。
經過4個多月的調查,全案已完成偵結,屏東檢方將依一般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劉姓董事長、呂姓總經理、鄭姓協理、阮姓、林姓、王姓等6名幹部,另外也針對公司法人的部分起訴,並於明天上午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