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生活
綜合

過年計程車加收多少錢? 各縣市資訊一次看

過年 農曆新年 連假 計程車 加成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每到農曆春節期間,為鼓勵計程車司機協助疏運旅客,各地縣市政府都會讓計程車在農曆年節期間做費用加成。而由於各縣市調整幅度標準不一,本篇將做統整,方便民眾理解相關資訊。

台北、新北、基隆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加成30元,夜間加成20元、國道通行費等均計入跳表金額。瑞芳、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收費。

桃園市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每趟加收50,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加收100元。

新竹縣、新竹市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依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0%,未計入跳表金額部分,不得額外加收。

苗栗縣

調整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依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0%。

台中市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每趟加收50元,並依計費表金額收費,未啟用計費錶功能者不得額外加收。

南投縣、彰化縣

調整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每車次依表加收50元。

雲林、嘉義縣、嘉義市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並加收50元,如計程車計費表已設定春節加價功能,則依跳表金額支付。

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依原運價加收50元,如現行計費表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則依跳表顯示金額支付。

宜蘭縣

調整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啟程1.25公里以內150元,之後每200公尺收費5元,延滯計時運價每1分40秒加收5元,駕駛必須使用計費表的春節加成功能方能加收,如未計入跳表金額,不得額外加收。

花蓮縣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並加收50元。如計程車新式計費表已設定春節加價功能,則依跳表金額支付。

台東縣

調整時間:2月7日至2月16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並加收50元。

金門縣

調整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調整內容:全日依夜間費率收費。

過年 農曆新年 連假 計程車 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