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私自指示幫中風男插尿管 送醫感染切除遭判刑
高雄洪姓男子中風入住護理之家,蕭姓院長指示護理師及照服員幫洪男插導尿管,結果出現膿液、腫痛、下體散發惡臭狀況,送醫時因嚴重感染,最後只能切除陰莖,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蕭姓院長、張簡姓照服員8月、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1名洪姓男子中風後入住高雄某護理之家,疑因不喜歡包尿布,蕭姓院長竟指示護理師及照服員為他插尿管,結果洪男生殖器開始出現膿液、腫痛,他又憑著相片和文字「隔空看病」,情況遲未改善,最後才將洪男送醫,但生殖器已壞死切除,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蕭姓院長、張簡姓照服員8月、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於2017年1月初,因中風肢體活動受限又獨居生活,於同年1月22日入住高雄某護理之家,但因洪男遭指不配合包尿布,甚至曾拿罐子當尿壺,護理師於通訊軟體通報蕭姓院長後,蕭則指示值班護理師為他插尿管。
過沒多久,洪男的生殖器出現膿液、腫痛、下體散發惡臭,護理師及張簡姓照服員則趕緊拍照告知蕭姓院長,未料,蕭卻是隔空指示擦藥、擠膿,但狀況未改善,蕭姓院長仍於從通訊軟體中指示開立抗生素、擠膿,到了同年3月,才將人送醫,但到院時,洪男的下體均呈黑色壞死,持續大量膿液流出,經理學檢查及斷層掃描診斷感染佛尼爾氏壞死症,雖緊急進行清創手術,仍因壞死而需切除。
高雄地院審理,張簡姓照服員稱他是聽從蕭院長指示,蕭男則稱他本來就是醫師,並無非法執行醫療業務。法官審酌蕭姓院長明知病患為糖尿病患、免疫力低下,僅為照護方便施以非必要的導尿管置入術,經員工多次反應已有感染、發炎,仍未積極及時檢查、處理,加上醫審會鑑定報告,雖已賠80萬,綜合其他事證,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徒刑8月,張簡姓照服員則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