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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男帶手機拍選票 違反選罷法秒被逮

選票 選罷法 基隆
基隆一名男子違規將手機帶進投開票所還拍攝選票,遭警方逮捕依違反選罷法送辦。(圖/Google map)

基隆一名男子違規將手機帶進投開票所還拍攝選票,遭警方逮捕依違反選罷法送辦。(圖/Google map)

基隆一名年約30歲男子11日中午違規帶手機進投開票所,還拿手機拍攝圈選好的選票,過程中遭選務人員發現後報警,警訊後將他依違反選罷法送辦。

警方調查,這名男今中午約11點50分左右,前往基隆市中山區西康里民會堂投票,他領完票後,進入圈票處圈選時,被選務人員發現拿出手機拍攝自己蓋完章的選票。主任管理員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同時通知在投開票所外的警察。

選委會表示,選舉人或其陪同家屬不得攜帶手機或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可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3條之一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選舉人投票圈選後,也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違反者可依選舉罷免法第93條之一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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