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島高鐵特別條例初審朝野無共識 全案保留待黨團協商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1日表示,現行政府在推動交通建設方面已擁有完整機制,無需另立特別條例及基金推動。(圖/周志龍攝)
立法院經濟、交通委員會1日舉行聯席會議,審查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53人擬具「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進行詢答。在朝野立委的詢答與討論中,各方對於草案內容及建設計畫持不同意見,未能達成共識,最終全案保留送出,等待後續黨團協商。
草案由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提出,旨在推動環島高速鐵路建設,將宜蘭至台東、屏東的高速鐵路延伸至屏東六塊厝站,並透過國際「主權財富基金」等方式籌措建設經費,預計完成期限不超過10年。傅崐萁表示,此項建設是為了促進區域發展及交通平權,也有助於打造一日生活圈。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質詢時質疑,藍營立委所提的草案的可行性,尤其是在土地徵收等方面的問題,如何能夠在10年之內完成,如果土地主人不同意,政府難道要像「王」一樣要人民交出土地,並指出草案未明確提及所需經費。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則強調,他支持花東建設,也支持交通平權,但他反對用特別條例來處理國家重大建設或交通建設,他指出,憲法規定行政與立法權分立,立法權不宜凌駕行政權,「若按照此例,是不是也可以提個大台中建設發展特別條例,預算規模也1兆元?」甚至是提出全島捷運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讓台中海線的民眾有捷運可使用。
龔明鑫表示,現行政府在推動交通建設方面已擁有完整機制,包括程序與法令皆相當完備,且也有專業性評估,他認為,以現行機制處理交通建設較為適當,無需另立特別條例及基金推動,若每個項目都透過特別條例強制推動,將無法進行充分的專業評估。
最後,聯席會議進入逐條審查階段,但朝野立委對於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所有條文、草案名稱均未達成共識,最終全案未通過,將保留送出,待後續黨團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