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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偷工減料害115人喪生 黑心5建商判賠7.1億

維冠金龍大樓 林明輝 台南地院 消基會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受傷。(圖/報系資料照)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受傷。(圖/報系資料照)

2016年2月美濃強震造成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罹難者家屬透過消基會向建商提出團體訴訟求償35億多元,歷經3年半,台南地方法院認定建商林明輝等5人偷工減料,判建商等人損害賠償4億多元及懲罰性賠償2億9千多萬元,合計7億1千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因2016年的美濃強震倒塌,造成115人、104人受傷,建商林明輝等5人因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5年徒刑定讞,均併科9萬元罰金,另外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向法院提起上訴,在2019年2月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於2019年3月4日入監服刑。

在刑事判決定讞後,這也是維冠金龍大樓首次宣判的民事求償案,台南地院在16日判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洪仙汗、鄭東旭應給付損害賠償4億633萬5339元及法定利息;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及大合公司應給付懲罰性賠償2億9429萬7935元及法定利息。

另外,法扶基金會受理51位民眾向建商求償50億多元,謝姓受災戶等6人對台南市府及燦坤公司請求國賠的2345萬多元,劉姓受災戶對市府工務局請求國賠2億7889萬元,目前還在台南地院審理中,而台南地檢署代位求償提出犯罪被害補償金7227萬元一案,將會在17日下午5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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