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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再出招!ECFA關稅優惠「12項石化產品」遭中止後 第2批又列「134項產品」

ECFA 關稅優惠 潤滑油基礎油 中國大陸 國務院 關稅稅則委員會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石化產品
(圖/翻攝自微博/央視新聞)

(圖/翻攝自微博/央視新聞)

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曾在去年12月21日宣布,台灣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規定,因此針對丙烯、對二甲苯等12項產品進口中止協定稅率。如今大陸又宣布,由於台灣地區事後仍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因此將從2024年6月15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附件所列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網5月30日公布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第二批)關稅減讓的公告」指稱,由於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因此2023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9號,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附件所列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依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公告續稱,事後台灣地區仍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因此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依規定和程序決定進一步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宣布自2024年6月15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附件所列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依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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