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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女學生遭霸凌!男同學拒絕道歉 母親怒打2巴掌要關30天

台南 校園霸凌 談判 少年福利法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認為女兒在學校遭到男同學霸凌,約對方碰面要求道歉。沒想到對方拒不道歉,黃女氣不過打了對方兩巴掌,遭少年提告。(示意圖/本刊繪圖組)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認為女兒在學校遭到男同學霸凌,約對方碰面要求道歉。沒想到對方拒不道歉,黃女氣不過打了對方兩巴掌,遭少年提告。(示意圖/本刊繪圖組)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認為女兒在學校遭到男同學小黎(化名)霸凌,約對方碰面並要求道歉。沒想到少年拒不道歉,黃女氣不過,打了他兩巴掌,事後遭小黎提告。台南地院近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女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48歲的黃女認為女兒在學校被同學小黎霸凌,且小黎還在外頭散播不實言論,因此於2023年11月6日約小黎到當地某處廟宇前的廣場見面。雙方碰面後,黃女交涉中因不滿小黎不願道歉,掌摑小黎臉部2下,導致對方臉部挫傷。事後小黎向警方報案提告。

台南檢方認為,黃女除了涉犯《刑法》傷害罪之外,也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並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認為,黃女因小黎不肯道歉,明知對方是少年的情況下動手,考量黃女警訊中坦承犯行以及小黎傷勢,再加上黃女為高中畢業、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受刺激、生活狀況等因素,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女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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