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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治平母躺冰櫃第45天終於要認屍!他反擊「沒有不孝」 透露馬上有百萬可領

唐治平 母親 淡水 士林地檢署
唐治平。(圖/翻攝畫面)

唐治平。(圖/翻攝畫面)

唐治平的母親6月初被發現陳屍在淡水住處頂樓,不過唐治平卻不認為遺體是自己母親,過了一個多月,檢警做了齒模比對,證實就是唐母,但唐治平又懷疑檢警為何要驗一個多月才知,認為是作假,對此,警方二度發布招領公告,期限至本月24日,而唐治平則表示,「既然檢警堅持要我認,我就認,我是有好處的」。

《三立新聞網》引述唐治平說法,「我母親有壽險,我只要承認她死了,我有百萬可拿。我只是看了那屍體,不是我母親,我覺得她失蹤了我想找她,然後全台灣說我不孝,請問我的不孝是在哪裡」?

唐治平接著表示,「既然檢警堅持要我認那是我母屍,真的驗出來了,我就認是我媽,因為我馬上有壽險可拿」,並透露23日會出庭,唐治平並強調自己不認母屍並無好處,且沒有神智失常。

唐治平原先一心想去報案母親失蹤,他透露日前也去警察局想報案了,不過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18日二度函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再辦理公告稍早發現的遺體做招領,此次期限至本月24日止,並同時通知家屬限期具領。

據了解,淡水分局偵查隊在6月14日依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陳報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理公告,副本發予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備查,依新北市政府處理無名屍辦法,應於檢察官相驗完成翌日起14日內,將該無名屍體之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著、形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報請新北市警察局公告認領,本月8日為公告截止日。

檢警在9日表示,透過死者生前至牙科的就診紀錄,調取做假牙必拍的X光片,經齒模比對,確認死者為唐治平母親,並函請通知唐治平至地檢署具領遺體,由於此案情況特殊,檢方罕見開立「不得火葬死亡證明書」予警方辦理公告招領事宜,期限為本月24日。

士檢與淡水警基於法理情,這一個月以來竭盡全力,嘗試各種方法,包括進行齒模比對,並不斷和唐治平友人保持聯繫,希望能讓唐母入土為安,然而,唐治平仍堅決拒絕認屍,期盼二度公告後,會有圓滿結局。

這次公告期限若屆滿,各方「善心人士」即可領屍收埋,但僅能以「土葬」辦理後事不得火葬,除非唐治平本人或授權朋友至地檢署,檢察官才會重新開立可火化死亡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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