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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雇主老公還要幫「買房」!人妻怒告上法院 看護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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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審理後,判決看護須賠償1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經法院審理後,判決看護須賠償1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桃園一名人妻控告家中聘請的印尼籍看護在照顧其婆婆期間,與她的丈夫發生不當親密行為,嚴重破壞夫妻關係,進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審理後,判決看護須賠償10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該名人妻自民國75年與丈夫結婚,兩人育有三名子女,婚姻生活一直穩定。然而自民國106年起,因婆婆臥病在床,聘請了一名印尼籍看護協助照料,不料在110年9月至10月間,丈夫與看護於桃園市龜山區住所內多次發生親密互動,行為明顯超出僱主與僱員的正常關係。

人妻表示,監視器錄下了丈夫與看護的親密對話與互動,內容顯示看護要求丈夫購買印尼房屋,並有丈夫揉捏看護臀部、安撫看護等不當舉動,兩人甚至討論「去睡覺」等話題。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人妻的心理健康,導致她罹患焦慮及憂鬱症,因此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看護賠償55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勘驗了相關影像證據,確認丈夫與看護之間的互動過於親密,已構成侵害人妻的配偶權。不過法院認為部分影片中的互動未達到侵權的標準,因而未完全支持人妻的索賠金額。

最終法院判決考量看護的經濟狀況及行為的嚴重性,認為55萬元的賠償過高,裁定看護應賠償10萬元。此判決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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