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貪污受賄案 二審判刑17年罰3.3億元
李明博貪污案二審判處17年徒刑3.3億罰金! (圖/Reuters)
前南韓總統李明博被控貪污及收受賄賂等罪嫌,二審判決結果19日出爐,李明博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罰金約新台幣3.3億元、追徵犯罪所得約新台幣1.4億元,同時取消其保釋資格,目前處於保釋狀態的李明博被當庭收押。
南韓檢方先前查出,曾經擔任首爾市市長的李明博,在2007年年底當選南韓總統之後,到2012年間,收受南韓國家情報院與三星公司等鉅額款項,用來支付南韓汽車零件製造商DAS公司在美國的訴訟費用。巧合的是,DAS公司的負責人,正是李明博的哥哥李相恩。
經南韓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李明博才是DAS公司的幕後負責人,而李明博收了那些他本來就不應該拿的錢,其實也不是用來支付DAS公司律師費,而是「挪做私人用途」,光是被查到的款項,就高達9.6億台幣。
李明博在2018年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及130億韓元罰金,隨後提出抗訴。二審判決結果於19日下午出爐,沒想到判得更重, 首爾高等法院宣布,判處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及130億韓元罰金(約3.3億新台幣),還須追繳57.8億韓元(約1.4億台幣),同時撤回去年允許保釋的判決。
現年79歲的李明博,從政前長期在現代集團任職,2007年12月當選總統,2008年至2013年在任。李明博曾提出「747經濟發展計畫」,也就是經濟每年至少成長7%、10年內人均年收入達到4萬美元、讓南韓成為全球第7大經濟體,不過後來無一兌現。此外,南韓和北韓以及日本的關係,在他任內也大幅惡化。
南韓歷任總統卸任後的下場都不好,至今仍沒有一位能安享天年,除了盧武鉉之外,首任總統李承晚倒行逆施,1960年被迫辭職,流亡美國。第3任總統朴正熙軍事獨裁18年,1979年慘遭部屬槍殺。第5任總統全斗煥和第6任的盧泰愚以及第11任的朴槿惠都因為貪污腐敗,卸任後被起訴入獄。其中全身而退的僅有第7任的金泳三和第8任總統金大中,但都有親屬因招權納賄而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