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
」 柯文哲 京華城 京華城案 貪污 中油
李貞秀爭議延燒 許甫喊話「一念放下萬般自在」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近日爭議不斷,除直播爆料引發風波外,亦被指疑似為高虹安案檢舉人,外界關注中評會是否將於下周作出處分。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參選人許甫今(4)日受訪時表示,「一念放下萬般自在」,建議李貞秀沉澱心情、傾聽內心聲音。李貞秀日前因直播失言,引發黨內支持者不滿並遭多方檢舉,包括苗栗縣副縣長賴香伶及宜蘭縣長參選人陳琬惠等人皆具名提出。隨後又傳出她疑似為高虹安貪污案的檢舉人,使其誠信問題再度受到質疑。針對相關爭議,李貞秀日前在臉書發文「敬畏上帝,盡忠職守,好人一生平安」,雖其辦公室表示該發文是針對國際情勢所發,但仍引發外界關注。對於外傳中評會將於下周開會討論是否處分李貞秀,民眾黨發言人張彤表示,相關檢舉案件均由中評會獨立審議,目前仍在審議中,待結果出爐後會對外說明是否違反黨紀及相關處置。許甫受訪時則引用佛門語句,表示近期社會雜音較多,可能影響當事人情緒,建議李貞秀放下紛擾、回歸內心,「只要能放下,就會發現海闊天空」。至於外界傳出李貞秀若遭開鍘將提告一事,許甫則回應,相關說法多屬謠言,他並未聽聞李本人有此表態。
京華城案庭審畫面曝光 應曉薇「包青天」式發言引熱議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後,法院公開庭審畫面,引發外界關注。其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庭上情緒激動的發言與表現,成為討論焦點。判決指出,應曉薇涉犯收賄及洗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庭審影片中,她不僅情緒激動,還引用過去參與演出的戲劇內容,將案件比擬為《包青天》劇情,並喊話審判長應如「現代包青天」,甚至提及「虎頭鍘」斬檢察官林俊言的說法,引發爭議。應曉薇在庭上表示,自己18歲起進入演藝圈,曾參與《神鵰俠侶》、《包青天》等作品,並強調過去收入穩定、生活無虞,不可能涉入貪污行為。她也數度聲淚俱下,強調自己是為清白而戰,並提及家庭責任,表示將「誓死捍衛家人與自身名譽」。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網路熱議。有網友形容其表現宛如戲劇場景,甚至以「花系列」演技作為比喻;也有評論認為其發言情緒強烈、戲劇張力十足。政治評論員吳靜怡則在社群平台發文,以戲劇角度調侃整段庭審表現。整體而言,法庭直播讓案件審理過程更透明,但也使被告與檢方在庭上的互動與表現,成為社會輿論討論焦點。後續案件發展及二審結果,仍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釐清。
京華城案一審錄音錄影公開播送 北院:今10點上架
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一審遭判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表示,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經北院114年度聲字第3245號裁定准予實施公開播送,將於上午10點於司法院指定之網站或平台公開播送。北院指出,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經北院114年度聲字第3245號裁定准予實施公開播送。北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及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之規定,定於115年3月31日上午10點於司法院指定之網站或平台公開播送。北院表示,公開播送網址連結如下:https://tpd.judicial.gov.tw/tw/lp-11915-151.html。
校長搞鬥爭3/家長會長怒摔老師獎狀嗆「流氓」 會長妻網路補刀挨告
台中市賴厝國小校長趙祝凌與老師爭鬥不斷,廖姓家長會長力挺校長,也插一腳!他不但在教師節頒獎典禮,故意將獎狀丟在地上,教訓與校長作對的蔡姓老師,還打電話給幫忙爭取經費的立委助理,說這個教學團隊的老師都是「不法之徒」,家長會長妻子為夫助攻,在網路抨擊相關老師,3月22日家長會長夫妻被告上法院,這場校園大亂鬥,因為家長會長介入而更加複雜。 就在校長與陳姓男師,為了「減課表」發生肢體衝突的隔天,9月23日教師節頒獎典禮上,一位獲頒卅年資深優良教師的蔡姓女老師竟遭家長會長羞辱;據悉,蔡女與陳姓教師夫妻、張姓男老師同屬「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他們被視為校長的「敵對勢力」,而廖姓家長會長為了力挺校長,竟公然在典禮現場拿蔡女「開刀」。 當輪到蔡女受獎,廖男拿著獎狀,作勢要頒發,等蔡老師伸手欲接過獎狀,只聽「哐噹」一聲!裱了框的獎狀被廖重重摔在地上,家長會長與蔡師爆發口角,他嗆道:「你們貪贓枉法,流氓!說你們流氓,還污辱流氓」,當場,朱姓副會長還出言威脅蔡老師等人的人身安全。 蔡老師表示,頒獎典禮爆發衝突,引起教育局及外界關注,廖姓會長對外表示,他突然血壓升高、頭暈手抖才不小心讓獎狀掉落地上,可是在場的人都有聽到,他摔獎狀時,還嗆說:「我就是故意的,怎樣?」 這場校園大亂鬥,連家長會長夫人也「參戰」,她在Threads發文,聲稱陳老師「刻意絆倒校長」,譴責暴力,還指控該團隊教師「貪污案正接受調查」,甚至謊稱這幾名教師自稱「校長殺手」、「非常不可取,不配當老師」。對此,陳姓教師說:「這全部是謊話,兩位老師日前已經提告妨害名譽,而我也於3月22日提出刑事告訴」。據了解,這場鬥爭,還延伸到校外,因為陳老師等人的教學團隊,在無黨籍議員吳佩芸、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協調下,國教署已經同意給予補助款100萬元,沒想到廖姓家長會長寧可學校少這筆經費,寧可孩子受教權受影響,也要打擊這幾名教師。 廖姓家長會長不曉得從哪裡打聽到,教育部國教署願意增加補助經費額度,主要是陳昭姿服務處主任賴嘉倫出面協調,於是他找上賴,痛斥這些老師是「不法之徒」,還說他們貪污,正在接受調查。校長趙祝凌被指為了打壓不聽話的老師,寧可讓教學經費卡住。(圖/讀者提供) 廖強調:「校長是好校長,是這些老師貪贓枉法,要鬥倒校長,專門跟趙校長作對,絕不能給他們資源」;此衝突鬧到教育局,賴嘉倫接受調查,表示廖確實有打電話說這些老師的壞話,因此,陳師等人已經提告,全案正由台中地院審理中。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應曉薇加保3000萬重獲自由 遭判15年牽動中正萬華選局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土地容積爭議案,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裁定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歷經一夜留置候審室後,於昨(27)日湊齊保釋金,重獲自由。其女兒應佳妤全程陪同,並強調「媽媽沒有貪污,絕對上訴到底」。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爭議,除柯文哲外,背後牽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應曉薇等人。翻閱判決書指出,應曉薇過去以民意代表身分,透過議會質詢、約見及索資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施壓,協助京華城取得不法利益。期間更被認定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並透過領取現金、繳納信用卡費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增加查緝難度。承審法官認為,應曉薇在檢方搜索前曾輾轉前往桃園機場,再轉往台中機場,疑有出境潛逃意圖,加上偵查期間否認犯行、辯詞反覆,最終判處15年6月徒刑,並裁定高額保釋金。應曉薇交保後步出法院,其女應佳妤陪同在側。回顧審理期間,應佳妤多次現身陪伴母親出庭,外貌亮麗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加上近期她在個人社群媒體頻頻針對政治時事議題發聲,外界解讀有意投入政治,甚至出現「代母出征」意味濃厚。隨著應曉薇遭一審遭判15年6月徒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這也意味著,應曉薇在年底選舉的連任之路恐將嚴重受阻。此外,國民黨內部亦有規定,一審遭判刑者原則上不予提名,等同為其參選之路形同「宣判死刑」。應曉薇遭重判進一步牽動中正萬華選區布局。國民黨原規劃提名4席,現任包括郭昭巖、吳志剛、鍾小平及應曉薇,如今應曉薇深陷官司爭議,能否參選仍充滿變數,未來選局勢必出現變化。另一方面,應佳妤頻繁曝光、並擔任母親特助,未來是否投入選戰,成為後續觀察焦點。
鍾小平談京華城弊案持高度評價 許甫怒批:蹭媒體聲量的小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依貪污等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曾赴北檢告發柯文哲涉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隨著判決出爐再度成為討論焦點。對此,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許甫昨(27)日批評,鍾小平的發言與動作,完全是出於政治利益考量。回顧案情,鍾小平於2024年5月前往北檢告發柯文哲等人,指控涉圖利京華城容積及政治獻金等問題,台北地檢署隨後展開偵辦。短短3個月內,檢廉單位將柯文哲列為被告,並以證人身分傳喚超過20名台北市府官員。案件歷經多次交保與延押攻防,歷時近1年半,最終法院判決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由於鍾小平提出告發之際,正值國民黨與民眾黨在國會層級展開合作初期,其舉動一度被基層解讀為衝擊藍白關係,甚至遭部分白營支持者批評,當時更傳出揚言發動罷免的聲音。對此,許甫直言,鍾小平只是為了蹭媒體聲量,才在事件發展後跳出來「搶功」,本質上就是「蹭的小丑」。他進一步批評,觀察鍾許甫說,鍾小平過去是新黨、又無黨、加入國民黨後又退黨,一度還想蹭民眾黨,蹭不成又回國民黨,光這樣,忠誠度非常可疑。 加上近期言行,完全是為了個人選舉生存,試圖向淺綠及無黨籍選民靠攏,「他現在表現得比綠營還綠、比側翼還側翼」,形同為政治利益而無視政黨立場。許甫強調,鍾小平的行為不僅引發民眾黨感到憤怒,就連許多國民黨內部人士,都期盼鍾能受到社會大眾檢視
柯文哲判刑引黨紀爭議 民眾黨火速修準則增「特殊情事」但書
京華城等案一審宣判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引發外界關注其黨內處分問題。由於民眾黨原有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17條,明定涉貪污、圖利等罪者可予以除名或停權,外界質疑是否會啟動黨紀機制。對此,民眾黨今(27)日表示,柯文哲案件已由黨內緊急應變小組定調為「政治迫害」,因此不會涉及退黨或黨紀處分。民眾黨強調,黨紀制度是用來處理違反廉政倫理的情況,不適用於遭政治打壓的同志。不過,民眾黨也在同日悄悄更新紀律評議裁決準則。最新版條文顯示,第17條新增但書:「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為原本應處分的情況保留例外空間。根據黨內公告,該修正已於2026年3月27日由中央評議委員會通過。中評會主委李偉華也證實,這次僅針對第17條進行調整,新增例外條款。此次修法時機與柯文哲判決高度重疊,引發外界對於制度是否「量身調整」的討論。民眾黨則強調,相關修正為制度補強,並非針對個案。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李彥秀:恐掀悲情效應衝擊2026選戰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於昨(26)日一審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柯文哲在宣判後召開記者會,情緒激動,直指司法不公,並怒轟總統賴清德,引發政壇震盪。針對此事,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柯文哲的政治影響力仍不容忽視,此次重判不僅等同宣告「綠白合」破局,也可能激發支持者的悲情情緒,進一步影響未來選情。柯文哲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自身清白,並在談及相關案件時情緒高漲,高呼「我不會屈服」、「民進黨才是共匪」等言論,展現強烈不滿。李彥秀分析,柯文哲遭判17年,對其本人及民眾黨而言衝擊重大。她指出,即便只是短期刑責都難以接受,更何況一審判決達17年,且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不僅重創其政治前途,也幾乎斷絕未來參選總統的可能性。李彥秀認為,此案將使柯文哲背負沉重政治與司法壓力,未來勢必在司法途徑與政治舞台上全力為自身辯護。同時,相關判決可能在支持者間形成凝聚效應,進而牽動2026年地方選舉局勢,值得持續觀察。
柯文哲一審速判17年!陳揮文拿鄭文燦相比:他懂得躲政治追殺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各界對司法審理進度與個案差異的討論。針對此案,媒體人陳揮文在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小草們不要太難過,因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最終結果尚未確定。他指出,司法審理存在變數,後續二審結果仍可能出現不同判斷。陳揮文也舉例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一審因貪污罪遭判7年,但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後,經不同合議庭審理,改判無罪。他認為,司法程序中合議庭組成不同,可能對判決結果產生影響,柯文哲未來在二審階段,仍有翻盤空間。此外,陳揮文提到,與柯文哲同樣涉貪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雖比柯文哲更早遭起訴,但其案件已經換了3個法官,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甚至仍未終結辯論,兩案審理進度差異明顯。陳揮文進一步表示,鄭文燦被起訴這1年多行事低調,未公開進行直播或接受專訪,也未指控總統賴清德打壓,或是對2026、2028表態。陳揮文認為,這樣的作法有助於降低外界關注,直言「他知道要怎麼躲掉民進黨的政治追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資料照/方萬民攝)
柯文哲遭判17年影響2028選舉?律師曝「唯一的可能」 內政部這樣說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10年門檻,引發外界關注其是否仍具備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對此,內政部也回應了。判決內容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210萬元成立,其中貪污罪部分判處13年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另涉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背信罪則判處2年6個月。數罪併罰後,最終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尚未定讞。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一審判決維持的情況下,柯文哲參與2028年總統大選恐面臨法律限制。不過,內政部晚間回應指出,本案仍處於上訴程序,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視「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換言之,若未來二審改判刑度降至10年以下,或案件出現其他變動,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仍可能保有登記參選的空間。整體而言,柯文哲是否能投入2028年總統選舉,仍存在變數,關鍵在於後續司法審理進展。此外,律師劉韋廷也分析指出,依現行法規,只要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尚未定讞,在法律上即可能喪失總統候選人資格。他認為,目前一審17年的結果已形成明確門檻,若欲參選,「唯一的可能,是在登記參選之前,二審已經出來,而且刑度被改判到10年以下。」劉韋廷進一步指出,即使未來出現刑度下降的情況,是否恢復參選資格,仍可能存在法律爭議。制度設計原意在於防止重大犯罪者參選,而非單純依最終刑度數字判定,因此不排除未來可能引發更進一步的法律爭議,甚至上升至憲法層次討論。
柯文哲遭指收賄210萬判17年!律師親解關鍵:已經是打折的刑期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以及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等罪,被判15年6個月。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17年是4個罪加起來之後再打折的刑期。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被認定收受賄賂210萬元,而應曉薇涉案金額則高達5250萬元。然而在最終刑期上,柯文哲反而較重。對此,律師王至德透過臉書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分析指出,柯文哲所判17年刑期,並非單一罪名所致,而是多項罪責分別量刑後加總,再依法折算的結果。王至德說明,柯文哲涉及4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兩項公益侵占罪以及一項背信罪。各罪分別判處13年、2年、3年6個月及2年6個月,合計原本刑期達21年。依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時,法院會在個別宣判後進行合併計算,並酌予折減,最終訂出應執行刑為17年,以避免刑期過度累加而失衡。在各項罪名中,影響刑度最重的關鍵,在於違背職務收賄罪。王至德指出,此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甚至可判無期徒刑,屬於高度嚴重犯罪。儘管法院最終認定收賄金額為210萬元,未採納傳出EXCEL資料中所列的1500萬元,但由於該罪本身法定刑度較高,仍對整體判決產生重大影響。相較之下,公益侵占罪的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涉及金額較高,包括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以及透過木可公司名義侵占「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逾6000萬元,法院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刑度仍低於收賄罪。此外,柯文哲亦被認定與他人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元,用於支付競選總部人事費用,構成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王至德指出,背信罪同樣屬於法定刑較輕的犯罪,因此在整體刑度中所占比重有限。王至德也提醒,儘管一審判決結果已出爐,但案件尚未定讞。依我國法律制度,案件仍可上訴至二審及三審,在最終判決確定前,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未來法院攻防仍具變數。
柯文哲被判17年!陳佩琪嗆「210萬不到我收入一半」:請問法官錢在哪?
台北地方法院26日就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法院對京華城案最受關注的收賄部分,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210萬元。對此,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表示,這筆金額不到她年收入的一半「請問錢在哪裡呢?」還揚言請大家幫找柯文哲貪錢給她的證據,找到的話她就會去北院跳樓。陳佩琪在貼文中也提到,兩人結婚35年,長期以來對柯文哲的生活態度印象深刻。她形容柯文哲從醫期間,始終將病患生命置於優先位置,即便擁有穩定且優渥的醫師收入,生活方式仍相當節制,甚至接近苦行僧般的狀態。她回憶,過去曾詢問柯文哲為何不改善生活品質,對方則回應:「賺錢是要給妻小用的」。對於案件發展,陳佩琪進一步表示,「我真的不知道他今天貪了人家的210萬元給佩琪享樂、害自己要被關十幾年,而這些錢竟不到我年收入的一半?」而且自己不買名牌、不愛好美食、不請傭人,每天搭公車上下班,「到底你貪210萬給我幹什麼?」她指出,住處與相關帳戶已遭全面搜索與清查,仍未見外界所稱的不法所得,因此希望司法程序中能更清楚說明相關證據與金流。最後,陳佩琪表示,「五天後辯論庭直播出來,請大家幫找柯文哲貪錢給佩琪的證據,特別是青鳥要看我跳樓的,法官都幫你們找到貪污210萬的證據了,直播完,證據明確了,說到做到,我去北院跳樓。」陳佩琪還補充說道,請法官拿出柯文哲收賄給她的證據,「任何一個家人都行,包括我過世的父親或公婆。」
斥政黨收受捐款竟被認定貪汙 柯文哲:藍綠兩大黨怎麼辦?
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表示,翻箱倒櫃也查不到自宅有錢進去,竟可依「捐錢給民眾黨」認定為貪汙進而判罪,那「國民黨、民進黨怎麼辦」?他呼籲要羅織罪名也該想個好理由。國際記者會場外民眾黨支持者集結聲援。(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共4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稍早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案宣判也吸引不少支持者到台北地院旁聽。(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便疑有不法情事發生,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放行,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到庭聽判後驅車前往北市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民眾黨國際記者會現場,強調這個案子之後,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崩壞,自己沒有圖利沒有貪污,也查不到有錢到自家去,翻箱倒櫃查一年了就是查不到,但還是有辦法起訴並判處17年重刑。由於判決並未定讞,柯文哲料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團擬定計畫上訴,台北地檢署端也可能為此上訴,全案戰線料將延長到二審攻防。※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陳宥丞批司法政治化、支持者場外爆口角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遭台北地檢署求處28年6個月重刑。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下午一審宣判,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消息傳出後,引發支持者關注與反彈。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到場聲援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認為司法不應成為打壓政治異己的工具,直言「很多支持者無法接受」,並強調將持續力挺柯文哲,「一定會堅持到底」。陳宥丞指出,市議會過去曾成立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多名公務人員皆表示未見不法情事,質疑檢調程序與辦案方式,並批評判決「按照執政黨意志」。他呼籲支持者理性面對後續二審、三審程序,持續成為柯文哲及律師團的後盾。北院外聚集大批支持者,高喊「堅持到底」、「柯文哲清清白白」等口號;但現場也有不同立場民眾出言諷刺,指「民眾黨支持貪污除罪化」,雙方一度爆發口角。陳宥丞見狀呼籲群眾克制情緒,避免衝突升高。陳宥丞最後表示,將陪伴柯文哲面對後續司法程序,也呼籲支持者保持理性,持續關注案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