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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前怒砸寫有檢察長名字酒瓶洩憤 男子氣消被逮罰2萬

酒瓶 地檢署 毒品 U-BIKE
鍾姓男子在北檢前砸酒瓶洩憤,因認罪悔過被檢方諭知緩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鍾姓男子在北檢前砸酒瓶洩憤,因認罪悔過被檢方諭知緩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曾犯有毒品前科的鍾姓男子,怪罪辦他的台北地檢署,竟在酒瓶蓋上寫前北檢檢察長邢泰釗、承辦檢察官等人的姓名,分別前往台北地檢署、最高檢察署當眾砸碎洩憤,被警方循線緝獲後依恐嚇公眾罪嫌送辦,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考量鍾男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3年,須支付公庫2萬元。

根據檢方調查,鍾男因曾涉及毒品案件,對北檢及辦他的檢察官心有不滿,而於去年5月16日下午,騎U-BIKE到台北地檢署側門附近花圃,置放內有酒精、瓶蓋寫有「邢泰釗」、「林淑玲」、「許鈺茹」的3個酒瓶,表達不滿。

2天後,鍾男再騎U-BIKE到北檢大門前行進坡道處,將裝有酒精、瓶蓋寫有「邢泰釗」、「林淑玲」2個酒瓶,當眾丟擲地上,致酒瓶碎裂、酒精四溢,隨後鍾男轉往最高檢察署大門口,將「許鈺茹」酒瓶砸碎,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鍾男身分,北檢政風室簽分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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