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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會助理涉帶人赴陸交付情資 北院裁准羈押禁見
前國會助理李易諴昨晚被移送北檢複訊。(圖/報系資料照)
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李易諴,以及業者林雍達涉嫌帶人赴陸與中共國安部人員會面,並涉嫌交付我外交部等政府機關資料,檢調昨天搜索約談3人到案,訊後檢方諭令林以10萬元交保,陳、李2人則予以聲押,並由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裁准2人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陳惟仁、李易諴涉犯《國家安全法》,且涉嫌重大,由於本案尚有多位證人未到案,且陳、李發展組織的期間不短、接觸對象多,相關犯罪細節有待釐清,為避免影響證人陳述,有勾串之虞,因此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根據檢調查出,陳、李2人均曾擔任立法委員助理,李還從事過媒體工作,他們與媒體政治線記者、公部門職員熟識,藉以取得相關行政部門資料。
2014年至2018年間,陳惟仁涉嫌居間協助中共國安部下轄單位對台情蒐人員在台發展組織,疑有帶人前往大陸與相關官員見面,並交付外交部、陸委會、媒體、國會助理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