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送肉粽3/社會局查無募款核准記錄 范雲公益鬥士惹議
范雲在大安區廣發公益肉粽募捐活動,該活動究竟算不算公益勸募、是否符合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引起討論。(圖/翻攝畫面)
本刊收到讀者爆料,指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范雲及其所屬的雲轉大安好生活社區發展協會,在端節前夕發動「公益肉粽」募捐,卻涉嫌未依公益勸募條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公益募款許可字號,事後也未公佈募款收支。由於目前非立委能合法公開募集經費期間,此舉可能觸犯公益勸募條例。而且,該海報註明募款在端節前夕截止,但掃描該募款海報的QRcode,仍能連結到募款網站,引發民眾好奇是否計畫繼續「募秋節月餅」?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范雲在臉書表示,二○一六年總統大選後「決定要讓新政治種子在北市大安區深耕」,才成立雲轉協會。根據雲轉協會官網二○一九年三月刊登的工作報告,范雲就是協會理事長;迄今為止,范雲臉書上的連絡電話與電子信箱,都與雲轉協會相同,顯見范雲實質掌握雲轉協會的運作。
北市議員透露,在北市府登記有案、類似「雲轉大安好生活」的社區發展協會相當多,僅大安區登記的就有50幾個,但社區發展協會不是政治團體,依政治獻金法,不能募政治獻金。因此,若雲轉協會未依據〈公益勸募條例〉向北市府申請「募公益肉粽」活動,該募款活動收入恐難以證實公益使用?尤其以往類似募款也曾遭不肖份子搞成「洗錢」,事前合法申請許可極為重要。
翻查北市社會局網站公益勸募核准記錄,本刊記者並未發現記載雲轉協會「募公益肉粽」相關的公益募捐許可字號;「募公益肉粽」宣傳海報也沒有刊登公益募捐許可字號。截稿前,本刊記者掃描宣傳海報上的QRcode,仍能連結到募款網頁,募款截止日期和宣傳海報的標註確實不同。
律師李承志指出,《政治獻金法》規定,包括立委在內、凡想參選的擬參選人,只有在競選期間才能公開募款,社區發展協會非政治團體,不准募集政治獻金,但可向特定人士,例如協會理事募款,如果協會對非特定人(一般民眾)募款,就必須符合〈公益勸募條例〉先得到主管單位核准,且專款專用,事後公佈收支取信於捐款人,不能「流用」(移作他用),「一般民眾或許不清楚,但立委職司立法,起碼要『知法』。」。
李承志表示,公益募款是否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要由主管機關認定,即使社區發展協會已聘請會計師,會計師只負責認定協會收支帳單據帳務是否OK,不能認定有無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他認為,募款海報上有立委姓名、還有「呼籲捐款」「公益肉粽」等文字,其實已符合公益勸募的要件,就應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
針對「募公益肉粽」募款掀起的爭議,范雲辦公室指出,雲轉協會經台北市社會局合法登記,每個月都會由會計師核對財務,並定期向政府申報。「公益肉粽」募款計畫則在年度計劃中,活動前已詢問過會計師,「會計師說處理沒問題,雖然響應捐款的民眾不太多,但都有開立收據給捐款人,經費不足的部分,由協會負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