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遭車撞竟是餵毒致死 被害女童母提議棄屍
(圖/報系資料照)
南投3歲女童遭虐殺棄屍案,竟是媽媽的同居人陳姓嫌犯餵食毒品安非他命致死,女童的彭姓生母謀議棄屍!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嫌,向地院提起公訴,並求處陳嫌無期徒刑、彭母有期徒刑2年。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指出,陳嫌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6月4日,基於凌虐、傷害女童之犯意,多次在南投縣南投巿、台中巿大里區等處,先持不詳鈍器毆打女童頭部,致女童受有顱骨骨折、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於送醫時卻偽稱女童是不慎遭車撞擊。
嗣後又以鐵尺、鞋拔毆打女童,或以竹籤戳刺女童大腿及胸腹部,更為避免女童跑鬧而持膠帶纏繞女童頭部及眼睛,甚且不許女童睡在床上,要求睡地板,持續對女童施加身體上或精神上、不人道,且足以妨害女童身心健康的凌辱、虐待行為。
今年6月7日,陳嫌以不詳方式餵食女童安非他命及FM2,致女童於同日下午,因毒品作用造成呼吸功能抑制而窒息死亡!
陳嫌本欲隱瞞,但蔡嫌及彭嫌得知女童死亡後,3人竟謀議棄屍,先由蔡嫌及陳嫌將女童遺體以棉被包裹後,載運至南投縣名間鄉陳嫌叔叔住處房間衣櫃內棄置;後來,陳嫌及彭嫌於6月19日及20日,將女童遺體改以掩埋方式棄置在前址建物旁樹下。
蔡姓嫌犯因心生不安,在8月上旬寫自白書寄送南投警分局,檢察官隨即提訊在監執行的蔡嫌,經整合相關證據後,於9月2日親自帶隊至案發地、棄屍地及彭嫌住處等地執行搜索,同時命警拘提陳嫌及彭嫌,並在9月3日在南投縣名間鄉某民宅旁樹下,起出女童遺體,並查扣埋屍所用之犯罪工具等物,隨即督同法醫師依兒童死亡檢視機制相驗、解剖,經訊問犯嫌及相關證人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嫌及彭嫌獲准。
南投地檢署檢察長張曉雯,也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南投分會,派員協助、關懷女童的外婆及生父,提供法律諮詢、關懷陪伴,並提供5000元慰問金給家屬,且持續規畫相關協助。
由於女童已死亡多時,屍體嚴重腐敗,雖查證不易,但承辦檢察官為替死者發聲、還女童公道,除依法務部研議的「重大兒虐偵辦流程」,督同法醫師於相驗時填具「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核表」,詳查幼童死因外,更為查明詳情,密集訊問包含醫護等11名證人,調取女童病歷紀錄、勘查陳嫌等人手機、調取、勘查監視器、行車紀錄等事證,進行地毯式蒐證,再經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兒少保護中心提供兒虐專業意見,釐清女童死亡原因及受虐情形,確認女童生前持續受凌虐,最終因遭餵食毒品,產生抑制呼吸作用而窒息死
亡。
檢察官認為,陳嫌僅因個人情緒因素、視女童生命如草芥、任意毆打、傷害毫無反抗能力的女童,更因餵食女童毒品造成死亡,犯後為求脫罪而為荒誕、脫逸事實的辯詞否認犯行;而彭嫌為女童生母,卻罔顧為人母的扶養保護義務,不僅疏於照料女童,且對女童經常遍體麟傷未加聞問,甚且於知悉女童死亡後,提議湮滅證據遺棄屍體,未妥善安置亡靈,因此,請求法院就被告陳嫌、彭嫌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