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行黑洞4/「大家都以為我在走私」 女遭冒名報關與20年好友翻臉
台灣法規不核准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進口,進口人更會依《藥事法》吃上刑責,但吳小姐卻遭報關行當人頭,至少「進口」600次電子煙及相關產品。(圖/黃威彬攝)
新北市吳姓地方媽媽7月時召集親友團購口罩,她與5名朋友的個資卻被冒用來走私電子煙,他們12月初收到海關公文才得知此事,如今恐因違反《藥事法》而吃上刑責,嚴重後果讓吳女與多年好友險些翻臉,吳女現已向提出告訴,刑事局和調查局則介入調查中。
「買個口罩卻變成買煙彈,我朋友都以為我在走私。」吳女透露,在口罩銷售禁令解除後,她擔心就讀幼稚園的兒子「無罩可戴」,7月時召集親友團購,從中國「淘寶」購物網站買入大量口罩,更聽信報關行話術,提供多位朋友個資以便報關,最終卻成為走私電子煙的人頭。
更可怕的是,進口電子煙並非罰錢就能解決。高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祐齊表示,根據《藥事法》,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應納入藥品管理,並向衛福部申請登記,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製造、輸入,屬偽藥或禁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嚴重後果讓吳小姐的多年好友都幾乎翻臉,吳小姐無奈表示.當中一位友人在金融機構擔任營業員,倘若涉及刑案定讞則將被開除,該名朋友為此與她多次爭吵,2人如今為了案件鬧的幾乎水火不容,她現已向刑事局提出告訴。
張祐齊提到,報關行利用人頭走私的行為已涉及詐欺和偽造文書罪嫌,希望相關單位能深入調查,避免無辜民眾受害。
連鴻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對此表示,部分資料是中國方所給,但「不能在電話中透露相關細節」,將留待上法院時向法官解釋。
關務署則回應,目前在「跨境網購貨物EZ WAY易利委」推廣初期,海關每晚會收到十多萬件貨物,為免來往等候耗時,不論民眾是否在軟體上確認貨物相符,物件經X光掃視後就會放行。關務署也強調,若民眾沒購買過相關商品,卻被當成人頭冒用,可提出相關文件向海關說明,在查核確認後無誤後,不會將責任歸屬到無辜民眾身上,若報關行有偽造文書行為將會依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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