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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女包廂遭性侵 大學狼辯僅親嘴卻在雙耳發現染色體

包廂 性侵
男大生涉性侵少女,台中地院判處徒刑4年2月。(圖/資料照片/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傳真)

男大生涉性侵少女,台中地院判處徒刑4年2月。(圖/資料照片/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傳真)

大四男學生「阿誠」與17歲女網友初次見面,約到電影院包廂看恐怖片,「阿誠」不顧少女抗拒性侵得逞,少女趁機向電影院員工求救,事後報案,還曾崩潰痛哭、撞牆自殘。「阿誠」到案否認性侵,辯僅摟肩、親嘴,但少女胸部紅腫破皮、雙耳檢出符合「阿誠」染色體。台中地院依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阿誠」徒刑4年2月,仍可上訴。

就讀大學4年級的「阿誠」與高中3年級少女在交友軟體認識約1個月後,相約在2019年10月21日上午第一次見面,去看電影,兩人在台中火車站見面後,前往電影院進包廂看恐怖片。

少女指控,「阿誠」在包廂內伸狼爪上下其手,她害怕抗拒遭對方身體壓制,過程中直說:「不要」,但怕發生像「先姦後殺」之類的事,才假裝順從,「阿誠」強脫她衣物性侵得逞,要拿保險套時,她兩度表示:「我不要」拒絕,對方才停手。

少女藉口上廁所穿回衣物,在廁所覺得很噁心,用擦手紙巾擦拭身體,並趁隙向電影院女員工求救,請求到包廂拿出她的包包,她離去後轉知學校教官,到醫院驗傷報案,在醫院廁所內還一度崩潰痛哭、撞牆自殘。

「阿誠」到案否認性侵,辯稱看電影過程,他只對她摟肩、親嘴,且沒有違反她的意願。電影院店女員工作證,少女從包廂出來神情緊張、欲言又止,告知包廂內的男網友對她上下其手,請求協助進包廂幫拿出她的包包,並一直說要回家。

少女到醫院驗傷診斷,雙側乳頭外緣紅腫破皮,診斷為輕微咬傷;警方採自少女檢體送驗,兩耳均驗出符合「阿誠」染色體型別。法官不採信「阿誠」說詞,以他犯後否認犯行難見悔意,未能與被害少女達成調解,依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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