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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3妻生6子女!風流翁喊窮想討撫養費 法官起底「千萬資產」打臉

撫養費 安養中心 子女 財產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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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于姓老翁生性風流,不僅有過3段婚姻,還陸續生下6名子女。2016年間,于翁因酒駕入監服刑,出獄後身體狀況大不如前,甚至長褥瘡導致行動不便,只好住進長照中心,然而他無力負擔安養費用,因此向子女索討每人每月7000元扶養費。不過,法院查出于翁還有1600萬元現金及房產,決定駁回聲請。

根據判決書,于翁主張,他和3名前妻生下6個孩子,與第一任妻子離婚後,仍持續跟3名子女同住直到成年,2016年間,自己因酒駕案件入監服刑,出獄後健康狀況急轉直下,並因褥瘡而行動不便,一出院就住進老人長照中心,無奈每月3萬8000餘元的費用太過沉重,要求3名子女每人每月付出7000元扶養費。

老翁子女則反駁,父親長年外遇經常未歸,3名手足是靠著爺爺奶奶撫養長大,況且對方和現任妻子關係良好,也對最小的子女們疼愛有加,還時常用孩子的帳戶經營民間放款業務,隱匿財產,蓄意製造無資力之假象,實並無受扶養之必要,況且爸爸共有6名子女,就算需要撫養,也應該所有人一起分擔。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發現,老翁確實曾向多名債務人請求清償債務,總金額達1600多萬元,且債務人也陸續分期償還中,加上聲請人名下還有房產,具有相當財力,並無不能維持生活之情事,最後駁回于翁聲請,判3名子女不須負擔撫養責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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