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
」 高虹安 貪汙 貪污 助理費 民進黨
人行道更新卻讓屋主負交通安全責任 林延鳳籲市府官員別只做收發室工作
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近期進行人行道更新工程,造成往來行人不便。而工地旁的住戶身為「受害者」,竟收到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的公文,要求屋主改善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甚至強調「若有人受傷,屋主須負刑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6) 日邀集市府相關人員至現場會勘釐清責任歸屬,並喊話政府官員在接獲民眾檢舉時,應確實到現場瞭解狀況,不可把自己當成公文收發人員,造成市民恐慌。福國路靠近捷運芝山站的人行道近期進行刨除更新施工,施工單位在原有人行道上設置臨時通行步道。然而,周邊緊鄰公寓的部分騎樓內縮,行人若從捷運站方向行走,會遇到下一棟公寓的樓梯間牆壁,不得不回到人行道繼續前行。而目前施工圍欄將臨時人行道與騎樓隔開,使行人無法從騎樓穿越。部分行人誤以為騎樓屋主阻礙通行,憤而向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檢舉,指控騎樓下的一樓屋主阻礙交通。士林分局接獲檢舉後,未徵詢巡邏員警,便將檢舉案件轉發給建管處;建管處也未派員勘查,隨即發公文給騎樓下的屋主,勒令改善「騎樓封閉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警告若是發生行人傷亡,屋主要負起民、刑事責任。對此,林延鳳表示,造成行人不便的「元凶」是市政府,市府卻發文要求屋主負責,顯然未經查證,在不瞭解事件來龍去脈下就草率發函。屋主接到市府公文要自己負起行人傷亡的刑事與民事責任,感到相當驚恐,因為他根本無法改變新工處施工的現況,萬一有行人受傷自己就得吃上官司甚至觸犯刑法,簡直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市府來」。林延鳳指出,政府單位具備公權力,在收到民眾檢舉時,該盡的本分就是要查證,而不是把自己當收發室,只做傳信的工作,看到檢舉就照單全收,把責任推給無辜的屋主。相關單位接獲民眾檢舉後,只需要派員到現場看一眼,就能明白當地正進行公共工程,工程進行無可避免會造成民眾不便,當地居民也是受害者,現在還要收到市府的恐嚇,情何以堪。林延鳳下午邀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管處及新工處等相關單位人員前往現場會勘,釐清事件原委及後續處置方案,並要求新工處要確保施工品質,規劃好行人的動線,避免有行人受傷的意外發生,萬一真的出現民眾因人行道施工而跌倒,市府也應負起責任,而不是推給市民。對此,士林分局指出,收到民眾檢舉後已派員但現場查看,但無權認定是否有違建阻礙騎樓人行道的情況,因此附現場照片,發文請建管處查處。建管處建管處科長莊家維表示,收到警察局轉來的公文,雖然認為警方已經做過一次查驗,但同仁沒有進一步查核就發行政指導公文,的確有疏失,未來會嚴加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新工處工務科科長高銘伸則強調,在辦理公共工程前,都會與周邊居民溝通,讓大家知道這邊會有工程將進行;未來會再加強溝通,並承諾會改善工程期間替代動線的規劃。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收賄遭重判7年10月 民進黨2/4廉政會最重恐除名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助理費共計384萬餘元,並收受建商賄賂70萬餘元協助關說建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怡君等人,士林地院今(12)日一審宣判,判處陳怡君7年10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重可以除名處分。翻閱起訴書發現,陳怡君自2018年起擔任市議員,張惠霖自2020年起擔任公費助理與研究室主任,兩人涉嫌以3名親友名義充當「人頭助理」,由不知情助理製作不實文件,向議會請領助理費共384萬8568元,並將款項用於住處與服務處租金、股票投資等私人用途。陳怡君(中)涉詐領助理費、收受賄賂,一審遭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圖/報系資料庫)檢調另查出,陳、張兩人涉嫌替品嘉建設建案進行會勘、協調,並利用議員職權向市府施壓,加速建照申請與行道樹移植作業。該建設公司則每月支付約3萬9000元「顧問費」給張惠霖,兩人合計收受賄款70萬5894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表示,尊重司法,也呼籲當事人誠實面對。針對外界關注陳怡君是否將遭民進黨處分一事,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則指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輕至少停權處分,最重可以除名處分。
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關說! 一審判處7年10月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檢方指控,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並於2023年8月開始,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取共70萬元的費用,再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安排會勘,陳怡君與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部分,全案於2025年6月偵結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9月3日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後提出抗告,高院同年9月12日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張惠霖5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過去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但她強調並非貪財,因為經營服務處遇上困難,且舉辦活動經常需要花費40萬元到50萬元,但政黨補助卻只有3到5萬元,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犯錯。同案被告張慧霖、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弟等6人也都當庭認罪,盼法官可以考量無前科,予以緩刑的機會。
萬華假休閒真賭場遭警破獲 67歲負責人再犯仍貪抽頭金
台北市萬華分局於7日接獲線報指出,康定路上一處打著「麻將協會、休閒館」名義的場所,實際上暗中經營職業賭場,長期吸引大量賭客進出,嚴重影響社區安寧。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針對該場所人員出入、營業模式與周邊狀況進行蒐證與監控,經長時間掌握具體事證後,認為時機成熟,隨即持搜索票展開突擊行動。警方進入現場時,發現室內氣氛熱絡,當場開設5桌麻將,賭客絡繹不絕。警方一舉查獲67歲李姓負責人、2名工作人員及20名正在賭博的賭客,並查扣不法所得新台幣17萬7500元、麻將牌5副、骰子等相關證物,現場證據明確。全案警詢後,李姓負責人及2名員工依涉嫌賭博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其餘賭客亦依法送辦。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李姓負責人刻意利用合法社團與休閒娛樂名義作為掩護,在場內提供籌碼供賭客對賭,表面上不涉及金錢交易,實際上卻在牌局結束後,由店家協助將籌碼兌換為現金,藉此規避警方查緝,手法相當老練。令人咋舌的是,該棋牌社日前才因相同罪名遭警方查獲,業者卻未記取教訓,無視公權力,為了賺取高額抽頭金鋌而走險,再度違法營業,導致該處淪為治安死角。萬華分局對此嚴正表示,非法賭博不僅影響社會秩序,更容易衍生暴力、糾紛及其他犯罪問題,警方絕不容忍此類假借合法名義、實則從事不法的行為。未來將持續加強巡查與掃蕩力道,針對類似場所主動出擊、嚴正執法。同時也呼籲民眾,若發現住家周遭有出入複雜、疑似賭博或其他違法情事,請立即向警方檢舉通報,警民攜手合作,共同維護社區安全與良好治安。
「對被跨境鎮壓的人民感到驕傲」 賴清德:不分朝野都應該要支持國家
針對國台辦日前宣布,已將內政部長劉世芳與教育部長鄭英耀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稱將依法實施相關懲戒措施。對此,總統賴清德今(8)日受訪時表示,身為總統,對任何一個被中國進行跨境鎮壓的人民感到驕傲,因為即使面對中國威脅,不管是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或者是法務部陳姓檢察官、其他官員、民意代表,都能夠站在自己的崗位上,為國家奮鬥,毫不畏懼中國的威脅。賴清德受訪時表示,日本石平參議員被中國制裁,不能夠入境中國,日前他成功地來到台灣訪問,他用行動證明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賴清德指出,中國政府對台灣的人民進行跨境施壓,也正足以證明他的公權力不及於台灣,也更能進一步證實,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賴清德強調,希望中國的領導人能夠清楚了解,對台灣進行針對性軍演絕對不是和平的行動,對台灣進行統戰滲透、跨境鎮壓,更不可能達到統一台灣的目標。賴清德說,身為總統,對任何一個被中國進行跨境鎮壓的人民感到驕傲,因為即使面對中國威脅,不管是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或者是法務部陳姓檢察官、其他官員、民意代表,都能夠站在自己的崗位上,為國家奮鬥,毫不畏懼中國的威脅。賴清德也強調,自己身為三軍統帥,再度跟全國人民承諾,一定好好守護國家,維護全體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絕對不容許中國的壓力、中國的手伸進台灣這塊土地上來。賴清德表示,敬請在這個關鍵時刻,不分朝野都應該要支持國家,讓國防特別預算、中央政府總預算都能夠順利付委,進行審查的工作,這是身為國會議員,對國家、對人民最起碼的責任跟義務。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79歲嬤駕照考4次都沒過!行賄考驗員栽了
屏東縣一名79歲陳姓老農婦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努力報考汽車駕照,雖然汽車筆試有通過,但路考卻連考3次都沒通過,進行第4次路考時,她擔心又沒通過,竟異想天開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讓她通過路考後會給「所費」作為對價,考驗員當場拒絕並終止老婦考試,事後老婦也被移送法辦,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老婦動機非惡,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判處緩刑2年。據了解,陳婦於去(2024)年9月2日時通過汽車駕照筆試測驗,但後續連3次路考均未通過,同年11月15日進行第4次路考時,陳婦為了讓路考順利過關,竟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要給考驗員「所費」作為通過對價,但考驗員聽聞後當場拒絕,並終止婦人的路考測驗。全案經法院審酌,認為陳婦平時以務農、種植蔬菜維生,考駕照目的是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且先前曾多次接受測驗,此次應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陳婦不是預謀,動機非惡」,加上陳婦也未實際取款,難以認定後續有交付賄賂行為,且陳婦犯案時已79歲,也無前科,足認素行良好。法官表示,陳婦在案發後也再次至駕訓班報名學習,並在半年後考取駕照,未來無再犯之虞。考量陳婦為一時失慮,事後也坦承犯行,足徵悔意,為讓老婦能記取教訓、建立法律觀念,需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必要,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可上訴。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遭縱火!15歲少年「為了好玩」燒衛生紙扔垃圾桶 一查竟是累犯. 為了救他命都沒了!賓士哥「急停路肩救人」反遭撞慘死 傷者一驗竟毒駕. 彰化埤頭傳槍聲!89猴相約談判爆口角 27歲男酒後怒開槍:想嚇對方
夾娃娃機變賭場!無人商店暗藏賭博陷阱 警埋伏一舉破獲
桃園市1名28歲董姓男子,為規避警方查緝,竟以看似合法的夾娃娃機店作為掩護,暗中經營改裝賭博電玩,並透過通訊群組招攬賭客上門對賭,表面上是無人商店,實際卻是高度隱密的地下賭場。桃園警察分局行政組接獲情資後,立即展開蒐證與監控,成功瓦解這起假借娛樂產業之名的非法賭博行為。警方調查發現,董男於桃園區國際路租下店面,外觀看似一般夾娃娃機店,實際上卻在內部密室設置改裝賭博機台,該機台以電子骰子跳動後組成花型來決定賠率,具高度賭博性,為降低被查緝風險,董男刻意採取「無人商店」經營模式,店內不設任何服務人員,賭客從進門、操作機台到下注對賭,全程自行完成。董男本人並未常駐現場,而是利用通訊群組與遠端視訊設備,隨時掌握店內狀況,賭客若贏錢,需拍照上傳至群組回報,再由董男另行約定地點支付賭資,企圖切斷現金流與現場的直接關聯,以此躲避警方追查。桃園警分局行政組隨即會同轄區龍安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長期監控其出入人員與運作模式,待蒐證完備後,於本月3日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展開行動,警方派遣便衣員警佯裝顧客進入店內,當場於密室內查獲正在賭博的吳姓男子(25歲)與周姓男子(30歲),並查扣賭博機台及賭資新臺幣2萬餘元。其中吳男另因涉嫌傷害及詐欺案件,早已遭發布通緝,警方依法將其逮捕歸案。警方隨後循線前往董男住處,將其拘提到案,全案依刑法賭博罪及相關法令移送偵辦,桃園警分局強調,將持續加強查緝,全面掃蕩黃、賭、毒等不法行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態經營模式挑戰公權力,以維護社會治安與市民安全。
換補SIM卡新規惹民怨!NCC澄清「不一定要報案」 Cheap酸:發誓可以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推動打詐政策,要求電信業者加強SIM卡換補流程。部分電信門市據此實施更嚴格措施,例如要求用戶補辦SIM卡時,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引發不少民眾反彈。對此,網紅Cheap直批,「NCC真的吃飽沒事幹」。對於換補發SIM卡流程挨轟,NCC主秘黃文哲說明,根據規定,民眾若需申請補發SIM卡,應提供遺失情況的說明與相關佐證文件,但並未限定為「報案證明」一途。他指出,是部分電信業者將規定過度簡化,僅接受警方報案單作為依據,導致民眾誤以為補卡一定要報警。針對此政策實施後引發的實務困擾,網紅Cheap在臉書專頁發文表達不滿。他質疑,補辦SIM卡的條件與流程過於繁瑣,與實際狀況脫節。他指出,「手機遺失大多SIM卡跟著丟,哪來的舊卡啊?」此外,他認為讓警方協助處理報案單作為補卡依據,也讓基層警力承擔額外行政負擔。Cheap進一步指出,NCC強調「證明不限於遺失證明,電信業者必須審核」的說法,等於將審核責任完全交由門市人員。他質疑,門市人員並無公權力,究竟要用什麼標準來判斷民眾遺失卡片的真實性?「那什麼算證明?里長簽名?手寫切結書?發誓可以嗎?」他揶揄說,是否需要民眾在櫃台對著店員發誓SIM卡真的不見了,才能成功補辦,「我發誓SIM卡真的不見了!如果我是騙子,就讓我訊號永遠只有一格」 然後簽名蓋章,一臉誠懇地遞給門市人員,同時他也指出,真正的詐騙集團,早就準備好各種證件、人頭戶了。此外,Cheap也批評NCC過去曾提出藍牙商品須繳交750元審查費,卻未見實際審查行動,讓網購族群無辜受牽連,「最好笑的是,這種白癡政策都還有人護航,臉腫到媽媽都認不清了。」
嗆廢死就是集體虛偽 王世堅:不服的人拜託請你移民
北捷日前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24)日表示,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ㄧ年半執行一位,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還沒有執行完畢;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王世堅表示,嚴格執行死刑、不要廢死,這跟錯假冤案完全是兩回事,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所有罪證都非常清楚,而且還有他們的自白書,法律就是為人民服務,九成以上台灣人民主張什麼罪怎麼罰,罪大惡極時當然是死刑。王世堅指出,死刑光一個目的就不該廢死,也就是「還被害者公道」,殺人償命是千古不變的定律,若一再縱容死刑犯,反而會讓法治崩解,人民會認為把武器權還給人民,人手一槍、人手一刀,如果政府無法維護被害人公道,就讓人民自己維護、自己討回來,可以這樣嗎?這樣法治是不是就崩解?王世堅直言,只有被害人有原諒權益,所以不要在那邊假仁假義,任何第三者都沒有這個權力去原諒,跟你何干?光憑自己的正義感,是法治社會的成員,就應該支持法治,說三道四幹什麼呢?用廢死凸顯自己假仁假義嗎?王世堅強調,廢死就是集體虛偽,社會很清醒,絕大多數民眾不會去犯這毛病,不要陷入集體虛偽。王世堅表示,現在所有在判刑案件,其他的重大案件,哪一些是錯假?大家拿來討論啊,講什麼呢?大家不要再浪費時間,國家還有更重大的事情,不要把單純事情複雜化,公權力來自公信力,如果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何人民幹嘛授權政府呢?對於廢死主張,王世堅表示,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北歐有一兩個國家主張廢死很好啊,他們的法律為他們國家的人民服務,那是他們,但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對於先前質疑過死刑執行率太低,王世堅直言,卓榮泰上任後執行了一位,非常肯定卓榮泰跟鄭銘謙當時很積極的進行,但大家想一想,一年半執行一位,還有36位,早就該執行了,「那等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都還沒執行完畢」。王世堅表示,既然全民共識如此,當罪大惡極、罪無可逭、罪證確鑿時,那就執行了。他特別針對法務部要求,執行死刑是法務部責任跟職責,有無針對釋憲要求事項列出來,趕快來補足,應該把事情簡單化,這也是維護法治尊嚴,同時還給被害人公道,只有被害人跟被害人家屬才有原諒的權利,其他人不要慷被害人之慨。
助蔡育輝承租土地設收費停車場? 綠台南市議員喊話陳亭妃說清楚
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林志展副議長、周嘉韋、李宗翰、郭鴻儀等多位議員今(24)日共同舉行記者會,質疑國民黨籍議員蔡育輝所稱「陳亭妃協助解危柳營奇美醫院旁停車場問題」,此事涉及私利上的結盟,並喊話立委陳亭妃出來說清楚,是否透過私人利益的協助,換取藍營政治上的支持?據《鏡週刊》報導,蔡育輝議員家族看準柳營奇美醫院穩定的就醫人潮與車流,透過陳亭妃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影響力,成功承租醫院南側的台糖土地,設置私人收費停車場,每日可獲取可觀收益。民進黨團議員表示,當柳營奇美醫院希望承租附近台糖土地,以擴建醫院所需的停車空間時,整個程序卻一再受阻、進展緩慢,過程一波三折,令人合理懷疑,是否有特定既得利益者從中干擾,刻意阻止公共醫療設施的合理擴充?民進黨團議員指出,柳營奇美醫院是溪北地區重要的醫療據點,肩負大量急重症與日常門診需求,但院內停車空間不足,導致許多就醫民眾及第一線醫護人員被迫在院外停車。但蔡育輝家族所經營的私人停車場收費偏高、場內道路破損、管理不善、雜草叢生,卻因地點鄰近醫院導致民眾「不得不使用」,形同變相壟斷。民進黨團議員提到,有民眾網路留言指出,「蔡育輝疑似為維護自家停車場利益,濫用公權力檢舉其他民間停車場,導致周邊停車空間陸續被迫停業,使得醫療人員只能將車輛停放在數公里外的特約停車場,再搭乘接駁車往返醫院」。令民眾痛批,醫療從業人員本就承受高度工作壓力,卻還要額外負擔通勤時間與精神耗損,若因此選擇離職,最終受害的仍是溪北地區廣大的就醫民眾。民進黨團多位議員嚴正要求陳亭妃正面回應社會質疑,清楚說明是否利用立委職權,協助國民黨蔡育輝家族取得台糖土地使用權;是否與特定政治人物或其家族形成利益共生關係;更必須交代,是否有利用公共資產與制度影響力,間接成就私人營利行為,犧牲公共醫療需求與市民就醫權益。「公共資源應該是為了社會大眾謀求福利,絕不該成為政治人脈的提款機。」
張文砍人釀4死11傷!網問「若開車撞死他會怎樣?」 律師解答:恐淪被告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就有網友提出「事發當下能否開車撞嫌犯?」律師劉韋廷強調,關鍵差別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因此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律師在網路發文討論,提到「如果我們預知張文會殺人,為了阻止他在還沒動手前就先開車把他撞死,這樣還要不要被處罰?」但這題有個致命的邏輯陷阱,若把人撞死了,該怎麼證明「對方本來一定會去殺人」?大家都沒有上帝視角,在法律上更不可能用「我猜他會殺人」去合理化「我先把他殺了」。劉韋廷指出,如果張文確實有殺人意圖,甚至寫好了死亡筆記本、準備好了刀,但在出手前一刻停下來,是否還會涉及殺人罪?根據《刑法》271條第3項有處罰「預備」殺人罪,不會處罰殺人既遂罪,因為「想」跟「做」之間,法律要處理的是行為的界線,而不是讀心術。劉韋廷提到,以現實的幾種情境來看,若嫌犯已經丟了煙幕彈、拿刀出現,雖看起來很可疑,但還沒開始攻擊,有人衝上去把人撞死,法律上很可能直接落在殺人罪,「你可以說你是為了保護他人,可問題在於:當下只有『懷疑』,卻已經造成『確定的死亡』。沒有他殺人的結果,卻有你撞死人的結果,風險極高。」劉韋廷說,如果嫌犯已經沿街砍人,甚至有人已經受害,有人親眼看見他正在持續攻擊,此時選擇開車撞他,是為了立刻阻止他繼續殺人,才比較「有機會」去談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空間,「注意,是『有機會』,不代表一定會成立,因為法院仍會檢視:當下是否真的是迫在眉睫、是否別無他法,或手段是否必要且不過當。」許多人會質疑「難道要等到有人倒下才能出手?」劉韋廷坦言,法律的核心矛盾就是「我們希望由公權力處理暴力,而不是讓社會進入私刑正義」,但當下若不立刻制止,可能導致更多無辜生命當場喪命,因此「關鍵差別」通常就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劉韋廷強調,「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國民黨立委會期中赴對岸 民進黨:必須向台灣人民清楚交代
針對上週五翁曉玲、葉元之、林思銘、鄭正鈐、呂玉玲、邱若華、涂權吉等七名國民黨立委,在事前未對外說明的情況下啟程前往中國廈門,對外雖稱係參加「廈門台商投資企業協會」所舉辦之台商活動。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2)日召開「才剛擋國防、杯葛預算,藍委週末急赴中」記者會,提出質疑,要求國民黨向台灣社會清楚交代行程內容,並呼籲勿再阻擋國防與國安相關法案。吳崢指出,相關報導顯示,中國廈門台商協會會長公開宣稱要「共繪兩岸融合新藍圖」,並強調「兩岸同胞血脈相連」、「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統戰意味相當濃厚,顯示該行程並非單純的台商經貿交流。尤其立法院正值會期,國內仍有多項攸關國防與國安的重要法案及預算尚待審查,國民黨卻集體安排立委赴中,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吳崢續指,去年國民黨總召傅崐萁率團赴北京會見中國高層,已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如今類似行程不斷出現、頻率愈趨密集,是否已形成常態?此外,媒體也指出,國民黨此行赴廈門期間,中方疑似提出要求,包括不得通過《強化國防特別條例》,並全面阻擋強化國安相關法案修正,相關說法是否屬實,國民黨有責任向全民說明。吳崢強調,立法委員不僅接觸國防與國安相關資訊,更握有預算與法案審查的關鍵權力,若赴中與中國黨政人士接觸,理應接受更高標準的民主監督。民進黨一貫主張,凡行使公權力之官員赴中,依法皆應向國安單位及陸委會報備,立法委員亦不應例外。然而,立委赴中報備相關修法,自去年至今已遭國民黨阻擋超過七百次,令人質疑國民黨為何一再拒絕制度化、透明化的監督機制。吳崢表示,基於社會對國民黨立委赴中行程的高度疑慮,民進黨提出兩項具體要求:第一,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不應再杯葛《強化國防特別條例》付委審查;第二,行政院已通過之國安相關法案,應儘速付委,讓法案與預算能在委員會中充分討論。吳崢強調,若國民黨持續阻擋國防預算與國安法案,外界質疑國民黨立委赴中領旨、返台照辦的說法,恐將難以撇清,國民黨必須向台灣人民清楚交代。
高虹安復職重返市府 徐欣瑩致意關心:為地方共好努力
因案停職1年5個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獲內政部准予復職,昨(18)日正式重返市府上班。有意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新竹縣長的立委徐欣瑩前往新竹市政府拜會高虹安,兩人茶敘交流。徐欣瑩表示,雙方曾在立法院共事,期盼未來無論身處何種位置,都能與所有願意為這片土地努力的人同心協力,為地方爭取共好的未來。高虹安因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去年7月一審遭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本月16日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由於判決結果符合《地方制度法》復職規定,新竹市政府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後,獲准高虹安復職。高虹安昨日上午返回市府,多名市府一級主管與支持者到場迎接,市府大廳也擺滿祝福花籃。徐欣瑩表示,此行特別前往市府向高虹安致意關心,並準備新竹縣的「東方美人茶」作為心意,象徵歷經淬鍊後的回甘,也肯定高虹安在困境中展現的堅韌與毅力。她也考量高虹安復職首日行程繁忙,另準備老字號「美乃斯」點心,一甜一鹹,希望對方在忙碌之餘能稍作休息、補充體力。談及彼此心境,徐欣瑩轉述,高虹安曾形容過去一年半的人生彷彿被迫按下暫停鍵,但仍選擇堅持面對,讓她相當敬佩。她也引述高虹安所說「在最低谷時願意伸手拉我們一把的人,要一輩子感恩」,並表示自己從政過程中同樣曾歷經風雨,正是來自鄉親與朋友的支持,才能一路走到今天。她強調,未來不論身處何種位置,都期盼不分黨派,與所有願意為土地努力的人攜手合作,共同為家鄉打拼。
為防境外敵對勢力威脅國安 行政院會通過4大國安法修正草案
為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家主權及安全之威脅,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今(114)年3月13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針對中國對臺灣滲透、統戰與主權挑戰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展開行動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也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而本次推動4項法案修正作業,同樣是落實上述因應策略的一環,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指出,鑑於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手法多元且多變,除在我國發展組織,更透過各種途徑拉攏、吸收國人參與,伺機刺探、竊取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故本次修法增訂參與組織的不法樣態及中間人責任的處罰規範,並加重處罰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國家安全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與退除役官兵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並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的適用範圍。此外,卓榮泰說,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的要求,並同時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此次增訂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罰,並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安定等錯假訊息,予以適當處置,以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宣傳、滲透及認知作戰的威脅。卓榮泰請法務部、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國家安全法制,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害,並在修法完成之後,要求各單位、各機關、各部會要展現公權力執法強度,迅速、有效且全面遏制所有不法行為,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國防部表示,鑒於近年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宣誓或表示效忠情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配合行政院「國安統戰威脅17項因應策略具體作為」,以及因應「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 ,爰推動「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與「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 案。國防部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 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 效忠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外,亦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補強軍人違反效忠國家義務法律規範,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防杜敵對勢力滲透。此外,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伺機刺探、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並損及國家利益,基於國家安全政策與軍人忠誠義務,「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 ,將軍官、士官於現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國家安 全法」第13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確 定,即不發退除給與,退伍後始予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之,期能有效杜絕洩密事件,展現政府守護國家安全決心。修正草案將循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法案能獲得立法院及社會大眾廣泛支持,儘早完備修法程序。本次修法重點如下:(一) 有關「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1、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態樣,並於發展組織及參與組織行為增加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形式適性犯要件。(修正條文第2條)2、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以及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財政或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為中共從事具政治目的之宣傳者,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應依令採取相關措施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保存、提供相關網路資料之義務及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4條、第4條之1)3、依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或為外國違反規定,分設不同刑度之處罰規範。另增訂中間人責任之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第8條之1)4、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並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另增訂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犯本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本法之罪,加重其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3條、第15條之1)。(二)有關「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部分:加重現役軍人犯「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之處罰,同時增訂其預備犯及陰謀犯之處罰,並增訂以言語、舉動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犯罪類型及其刑責,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三)有關「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部分:修正軍官、士官在現役或停役期間,犯內亂、外患等罪,經判刑確定,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規定。(四)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部分:針對違反忠誠義務之退除役官兵,增訂退除役官兵無月退休(職、伍)給與,經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該裁處罰鍰數額,停止一定期間之本條例規定之權益。
重返新竹市府 高虹安:我回來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新竹市政府第一時間就向內政部申請高虹安復職,而內政部於17日下午回函准予復職。高虹安今(18)日表示,「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並表示,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因涉犯貪汙案,去年7月26日一審判決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高虹安一開始致詞時表示,「看到這麼多熟悉市政團隊夥伴和很多市民朋友們,真的非常感動,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今天走進來市政府這段路,站在這邊跟大家說話,其實我的心情是很激動,但也相對很沉穩」。高虹安說,激動的是因為,終於在經過一年多風風雨雨,終於可以走進來最熱愛、最牽掛的市府,最沉穩的也是,在經過這麼多低谷、逆境,現在也比人生中任何時候更加了解責任重要。高虹安說,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對於忙碌的大家來說,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但對於一個人生被按下暫停鍵的自己來說,好像漫長的像是過了一個世代,這段時間雖然沒在市府內和大家並肩作戰,但新竹市政在優秀市政團隊的努力之下,一天都沒有、也不能夠停下,要特別感謝所有市政團隊,特別感謝邱臣遠代理市長、張治祥秘書長,大家堅守崗位,讓各項市政工作持續推進,這非常不容易。高虹安說,感謝市府團隊將她競選市長時向市民的承諾的政見逐漸努力兌現,包括重大建設以及福利,上任以來市府團隊推動許多重大建設以及社福政策,不管是建設的開工、完工,從學校環境改善到教育政策的實現落實與社福政策,每一個市府人員身上都背負一個讓新竹市民幸福安定的齒輪,高虹安指出,所以可以看到,因為施政團隊的努力,新竹市持續獲得很多肯定,包括2025幸福城市、永續城市卓越獎、智慧城市創新獎、國家建築金質獎等。高虹安表示,在回到市長崗位後,也有好多事情要努力去做,會盡力檢視所有市政、政見完成進度,也會親自去看重大建設如何加速推進ㄝ也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教育投資,落實新竹好學的政見,同時也會把照顧長輩、孩子、家庭,放在第一線核心政策,會全力把全部心力放在市政工作上,把事情做好、能做到位,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高虹安說,感謝這段時間給予關心與支持的朋友,其實在這段時間每晚心裡都有非常多的想法,其實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提到,無論是2022年支持她當選新竹市長的9萬8000多名支持者,或是今年大罷免期間以12萬多票讓她留下來擔任市長的選民,這些支持是她身上最重、也最甜蜜的負擔。最後,高虹安表示,當然還是要感謝最親愛的家人,在最難過時無法在外表現的脆弱,是自己的家人一邊擔心自己,一邊又撐住、接住自己不安的情緒,真的很謝謝自己的家人這段時間承受的壓力。
一年半停職官司纏身 高虹安明天回新竹當市長:安定市政繼續進步
內政部今(17)日下午指出,目前已收到新竹市政府對於遭停職市長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並函文傳真回新竹市政府准予復職。高虹安則對此指出,預計明(18)日恢復市長職務。高虹安近年官司纏身,最受矚目的是過去擔任立委期間被控涉入「助理費申報不實案」,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偽造文書之嫌。此案一審在2024年7月由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確實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約新台幣11.6萬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7 年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由於此案貪污部分二審改判無罪,高虹安已正式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新竹市長,據了解新竹市政府今天下午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高虹安獲准復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則說「明天就會去上班」。代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期間業務的前立委邱臣遠(圖)將功成身退。(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市府官員說,昨天一早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便已提出,今天下午市府正式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因此准予讓高虹安復職,目前公文正式電子交換還需要一點在途時間,但是內政部已經給電子檔、市府也收到了,已確定高虹安明天可以上班。高虹安強調,這段停職期間備受煎熬,卻一直沒有忘記對新竹市還有責任,希望儘快回到市府工作與正常的生活,儘快讓新竹市民感受到安定和進步的新竹市,「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她重申。※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臺灣高等法院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期間申報不實涉有《貪汙治罪條例》罪嫌二審諭知無罪。(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