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傷病給付
」 新冠肺炎 勞保 傷病給付 勞動部 確診確診勞工可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 還可免繳勞保費
據統計,我國新冠肺炎確診人數已突破300萬人大關,確診的勞工除了可以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外,依勞保條例規定,領取傷病給期間還可以免繳保費,若為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試算,並以7天居家照護期間試算,若為執行職務所致確診,除了最高可以領取9707元的職災傷病給付外,合計最高還可以免收768元職災保費。據統計,今年截至6月19日為止,勞保局共收到5萬8919件勞保傷病給付,而依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期間,得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保險費,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近日發布函釋指出,傷病給付期間被保險人免繳的保費除了普通事故保費外也包括職災保費。勞保局保費組組長吳品霏表示,若以現行居家照護7天的話,依勞保條例規定,保費可以免繳7天,並將在次月沖轉,就算勞工已經離職,也會要求投保單位應退回給被保險人。若以職業工會會員試算,現行普通事故保費最高投保級距4萬5800元試算,7天的普通給付自行負擔保費為673元,若是最高職災保費投保級距7萬2800元、職災費率0.93%試算,7天自行負擔為95元,若為因執行職務所致確診最高可領9707元的職災傷病給付外,還可免繳768元的保費。勞保局提醒,如果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期間未獲免計保險費,或因資料不實而有多免計保險費情事時,一旦資料有所更正,其應追溯免計或收回保險費,勞保局於計算次月份保險費時一併結算更正。
2.3萬人輕症在家獲補助! 勞保局揭544件「沒錢領」關鍵
勞動部在今年5月5日拍板,若有勞工確診必須居家照護,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且請領時間可回溯至4月8日。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截至6月19日,目前已經核定了2萬3771件,其中有544件不給付,原因大多是因為積欠保費造成。勞保局也呼籲有需求的勞工,只要能夠繳清保費就會核發,無須再次申請。勞動部指出,勞工若因為確診新冠肺炎,必須在醫院、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家中隔離的話,只要因為不能工作而無法領到應得薪資,即可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開始,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所以如若勞工確診後在家進行「居家辦公」,也同樣無法請領傷病給付。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長陳慧敏表示,如果勞保被保險人正在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確診,依照規定因與傷病給付同屬「薪資補償性質」,不能重複領取;或是本身根本沒有投保勞保,不是勞保的被保險人,卻也來申請勞保傷病給付,肯定無效退回。勞保局表示,截至6月19日為止,共受理58919件個案,其中已有23771件核定、23227件核付,以及544件不給付。勞動部指出,如果是因為積欠勞保費,導致未能領取傷病給付,只要繳清拖欠費用就會核付;勞保局也提醒確診勞工,無論是先前的10+7或是目前的7+7隔離方案,勞保請領時效長達5年,勞工可以在痊癒或恢復工作後,再提出申請。
確診該請什麼假?扣全薪或半薪? 四種請假方式一張圖搞懂
本土疫情確診數居高不下,確診應如何請假、請假給不給薪,許多民眾、公司行號一頭霧水。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勞工如因職場工作確診COVID-19,可請公傷病假;若非因職業上原因而確診,隔離治療期間勞工可請全薪特休假,或是出具確診數位證明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30日可為半薪病假,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違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為保全公衛防疫及PCR採檢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5月26日起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勞工快篩陽性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結果之期間,或勞工快篩陽性且符合PCR採檢條件而前往接受PCR採檢至結果出來期間,因涉有醫療行為,得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依法給假。勞工如因職場工作確診COVID-19,可請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予原領工資補償,並得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之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或「健保快易通APP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之截圖」等相關資料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費用。若非因職業上原因而確診COVID-19,隔離治療期間應由勞工選擇請普通傷病假(自111年4月8日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特別休假或事假。請普通傷病假或事假者,同樣得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之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或「健保快易通APP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之截圖」等作為請假證明。健保快易通APP查詢方式,勞工可至該APP路徑:健康存摺→COVID-19疫苗接種/病毒檢測結果檢測→明細查詢結果。勞工配合相關防疫規範請假時,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致無法提供雇主佐證,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事業單位有勞工確診者,應再度檢視今年4月份至今的工資明細,如有因確診請病假而被扣發全勤獎金,應盡速補發,否則將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另外,所請之假別亦應由勞工自行選擇,雇主如強制勞工申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將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違反前述法條各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如因公確診無法工作「可領全薪」 最高可拿6707元勞保給付
近期由於本土疫情持續升高,不少民眾在上班的過程中不幸染疫。為此,勞動部也特別表示,如民眾因確診必須請假,可以依法請特休、普通傷病假或是市價。也有媒體特別整理相關的請假扣薪與補助方面的資訊。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如勞工因染疫必須請假的話,如是請特休則可以領全薪,如是請普通傷病假得以領半薪,而雇主不得以此為由扣除勞工的全勤獎金。而如果勞工是請事假,則雇主則無需給薪。但在傷病假的部分,普通傷病假有分「未住院」與「有住院」兩種,其中「未住院傷病假」一年不得超過30天,請假時須特別注意。而勞動部先前也曾特別發布解釋令,表示如確診勞工不論居家照護、收置於指定處所或是醫院,在「隔離治療期間」所請的病假,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另外在勞保傷病給付方面,如勞工因確診無法工作,且沒有取得原有薪資的話,自請假日起第4天,可以申請「普通傷病給付」,以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的話,最高可以領取3053元。最後則是因公確診的方面,如勞工是因工作因素而確診,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除了不能扣除全勤獎金外,勞工請假期間的薪資,雇主也有義務要給予全額薪資。確診的勞工除了可以請領職災傷病給付外,另外依5月上線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得以申請職災傷病給付,以5月前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的話,最高可以請領6707元。
輕症在家可領「傷病給付」 防疫補償金攻略QA一次看
本土疫情不斷增溫,輕症居家照護人數也持續攀稱,勞動部5日放寬規定,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在「居家照護」的隔離期間,只要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可依相關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CTWANT》整理出相關QA,一次看懂請領標準與資格。Q1:確診者可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A:一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只要因為不能工作導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從第4日起即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Q2:傷病給付可以領多少錢?A:目前最高投保級距為4萬5800元,若進行居家照護10天來算,會給7天的普通傷病給付,勞工最高可領到5343元。確診者傷病給付請領標準。(圖/勞動部)Q3:誰可以領防疫補助金?A: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接觸確診者」應進行居家隔離、居家簡易、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或是為照顧無法自己生活的隔離者之家屬,每人可日可領1000元,需特別注意的是,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的補助,才可以請領。Q4:確診者能領防疫補助金?A:防疫補償金適用對象是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確診者無法請領;若「接觸者」或「照顧者」在居隔期間確診,可改為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和原先每日領的1000元防疫補助金不衝突。勞工居家照護請假不列入考評。(圖/勞動部)Q5:居隔「3+4」可以領幾天補助,後4天是否還可領?A:前3天可請領補助金,後4天若快篩陰性後外出,就無法請領。Q6:居家照護病假不夠用怎麼辦?會不會被扣全勤?A:新冠肺炎確診受僱勞工,居家照護隔離治療期間可申請2年內最長1年的住院傷病假,若因此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依據勞工請假規定,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工資折半發給,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則由雇主補足。
新冠確診居家照護可領普通傷病給付 勞動部:10天可領5343元
居家照護也可領普通傷病給付!勞動部今天宣布,確診新冠肺炎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以確保勞工給付權益。若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最高投保金額4萬5800元、居家照護10天試算,則勞工可領5343元的普通傷病給付。勞動部表示,近來確診人數升高,疫情指揮中心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採取輕重症分流防疫政策,確診者如依規定調整為居家照護,在居家照護期間,依衛生福利部所發布相關指引規範,亦有提供醫療服務及照護等措施。因此,在面臨疫情的特殊時期,為配合整體防疫政策並保障勞工在居家照護期間的適當經濟生活,被保險人如經確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均可依照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讓勞工朋友能安心順利度過疫情。至於若是因公染疫的話,則可依5月1日上路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請領職災傷病給付,若以職災保險投保上限7萬2800元、居家照護10天試算,則可請領1萬6896元職災傷病給付。
輕症居家照護像「類住院」 蔣萬安籲放寬勞保傷病給付請領
新冠疫情持續延燒,政府防疫政策是針對輕症、無症狀的確診者實行居家照護,但有許多勞工向立委蔣萬安陳情,「輕症照護」沒有辦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對生計造成很大衝擊;對此,蔣萬安今(26)日呼籲勞動部長許銘春,應保障勞工權益,儘快放寬處理居家照護者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蔣萬安強調,勞工朋友是依循政府的政策,將醫療量能保留給重症患者,而居家照護也有「類住院」的事實,政府應該做適度的放寬,承擔起照顧勞工的責任。針對行政院拍板居家隔離縮短為「3+4」,前3天居家隔離,第4天快篩陰性就可出門,蔣萬安也指出,「以篩代隔」應該是接下來必須要走的方向,以居家快篩加上自主健康管理的方式,確保醫療量能。他強調,公衛人力緊繃,希望將有限的人力做最有效運用,將重點工作「疫調轉分流」,把公衛人力從現行工作重點疫調匡列,轉為積極做輕重症醫療分流,才能確保醫療量能可以留給中重症患者,這是迫切要面對處理的問題。此外,蔣萬安也提到,目前全國已經有800多所學校停課,很多12歲以下的孩子停課在家,非常需要家長的照顧與陪伴,疫情指揮中心因此訂定「防疫照顧假」制度,讓勞工能請假在家照顧小孩。但他指出,因為防疫照顧假不必支薪,造成很多勞工陷入兩難,請了沒薪水收入;如果申請其他假別,又難以發揮防疫照顧假的功用。蔣萬安表示,據勞動部調查顯示,15.9%雇主不同意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部分理由認為員工可用其他假別替代,這已經違反了勞基法相關規定。他要求勞動部應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研擬並編列預算提供勞工薪資或生活補貼,讓勞工無後顧之憂申請防疫照顧假,更要落實勞檢及執法,捍衛勞工權益。
輕症居隔治療適用勞保傷病給付? 許銘春鬆口:應朝放寬處理
因應國內疫情嚴峻及醫療量能的緊繃,各縣市相繼實施確診者居家隔離治療,然而各界想知道在家居隔治療是否符合勞保傷病給付要件。勞動部長許銘春指出,由於新冠疫情以前從未遇過,現有的勞動法令確實受到挑戰,但會朝放寬解釋的方向來處理。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5)日邀請勞動部進行111年度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勞動部長許銘春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勞保屬於社會保險,基於公平性和共同負擔保費被保險人的權益,以及為了善用有限的保險資源,因此勞保的各項給付都訂定一定的給付要件。根據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詢指出,依照現行政策,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並不會消耗醫療量能,因此放寬這些勞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應該是推動方向。此外,德國、瑞典、紐西蘭等在學校或托育設施關閉期間都有相關勞工薪資補貼,勞動部應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勞工在防疫照顧假期間的津貼。許銘春回應,無論是無症狀或輕症居家照護,理論上並無診療行為,因此都不符合勞保傷病請領要件,但因為新冠疫情在過去沒有發生過,現有的勞動法令也受到挑戰,為了協助勞工度過疫情,應該要朝放寬解釋的方向來處理,現階段已向行政院報告並討論,預計這周將有結果。許銘春進一步指出,去年的行政院有發給一次性的家庭防疫補貼,也就是每位小孩補貼1萬,但因為疫情影響面向廣,包含受僱勞工及自營工作者等,已向行政院提出以津貼方式全盤思考的可能,這部分將由衛福部和教育部來通盤考量。
不問原因!若染疫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 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我國5月中旬起接連爆發多起新冠肺炎確診群聚,確診案例突破1萬5000例,一旦確診,至少就要入住集中檢疫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勞保局提醒,無論是否因為職業原因,只要確診新冠肺炎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就可以請領勞工保險的傷病給付;若以最高投保級距的4萬5800元試算,如與執行業務有關染疫入住14天,初估可請領約1萬1000餘元的職災傷病給付。14天最高可請領1.1萬根據疾管署統計,截至7月底為止,我國確診新冠肺炎人數超過1萬5000人;據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為止,因確診新冠肺炎請領普通傷病給付件數達83件、普通死亡給付達3件,職業傷病給付則有30件、職災死亡給付有2件,總計僅118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陳慧敏表示,勞工無論是否因為職業原因,確診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導致未能取得原領工資時,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但如與工作無關可請領普通傷病給付、與執行職務相關則可以請領職災傷病給付。提醒確診者勿忘權益另民眾自行購買的防疫保單,截至8月2日為止,一般法定傳染病防疫險加計疫苗險的整體防疫保單,合計承保件數達1095萬件、保費收入71.18億元,整體理賠件數2.2萬件、理賠金額16.26億元,申請的件數較勞保給付高出許多。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勞保的申請給付的件數比起一般民眾想像的仍低,除了患者可能持續治療中,加上家人也許確診,仍在處理相關事宜等,未及時申請,也有可能不清楚有勞保給付可申請,建議指揮中心可以提醒確診者可以申請社會保險相關給付。台灣大學公衛系教授鄭雅文則認為,除了新冠肺炎確診者主要為高齡者為主,多數已無法加保勞保的「制度性排除」外,也有可能是民眾不知道自己有權益,或是事業單位基於不想使職災實績費率上升,因而不鼓勵勞工申請的「非制度性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