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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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53件違反最低工資遭罰 保全業最多、罰鍰達330萬元
勞動部公布最新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去年全國共實施3萬4,705場次勞檢,其中有7,658場次查有違法情形;當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案件共153件,合計裁罰金額達新台幣330萬元。勞動部指出,相關違規主要涉及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及《勞動基準法》第21條,也就是雇主給付工資低於法定最低標準。依現行規定,雇主若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從行業別分析,違規比例最高為支援服務業,占33.33%;其次為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以及其他服務業6.5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支援服務業中以保全業違規情形最為常見。原因在於保全人員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時通常較一般勞工更長,但部分業者在薪資計算時,未將延長工時納入,導致實際薪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法給付工資並確實計算工時,避免觸法受罰,也呼籲勞工如發現權益受損,可向主管機關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精金怎麼了2/華新麗華焦家關南科廠 股價大漲三倍「250個家庭卻淪孤兒」
華新麗華集團旗下子公司精金(3049,前和鑫光電)觸控面板相關產業,自從去年底正式公布關閉南科廠、2026年1月停止生產,股價卻是逆勢從個位數上漲到目前最高的近17元,足足翻了快3倍;但該廠陸續被資遣數百名員工卻無法開心分享喜悅,並引爆涉免發年終獎金、壓低資遣費計算等勞資爭議。精金股價在2025年12月到2026年3月這段期間,股價大漲。(圖/翻攝自Yahoo股市)一名被資遣的前精金南科廠員工跟CTWANT記者說,「我們現在成了勞資法的孤兒,因為工廠位於台南科學園區裡,屬於特管區,台南市勞工局說非屬他們管轄,要我們找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管局),結果南管局就只是發公文去督導、勸導,但無法裁罰,也未居中作勞資調解」。「這讓同仁們面對公司解雇,如何進行勞資協商,覺得被推來推去,政府根本沒有人要幫基層勞工。」精金在去年12月26日發布重訊,表示「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即日起,南科廠逐步減少生產,並擬自115年01月31日後全面停止生產」,提出四點說明,其中提到「針對本次產線調整所涉及之員工安置事宜,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審慎規劃」,並妥善辦理各項配套措施,並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列冊通報主管機關。精金也表示,將秉持保障員工權益之原則,提供必要之協助與溝通機制,以降低對員工之影響,並確保相關程序符合各項法令規定。豈料,員工們陸續向台南市勞工局、南管局申訴,勞資關係緊張,「我們無奈接受關廠決定,結果現在一個個被資遣,精金採消極迴避態度未與同仁們好好溝通;勞工們的心聲,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聽到,給予協助與重視。」CTWANT採訪到精金南科廠被資遣員工,他們跟記者說,該廠準備資遣員工約250名至270名,去(2025)年11月董事長兼總經理馬維欣出席各個部門主管出席的動員會議時,即已透露要關閉南科廠之案,待董事會決議後,於12月下旬正式對外宣布,預定今年1月停止生產,6月完成清廠作業(出售機具等)。該廠員工從去年11月起到今年,每個月陸續有員工被資遣,就連人力資源部門重要幹部,在去年底前被資遣,由大股東瀚宇彩晶的人力資源部來接手處理(之後該人也離職),「公司說今年1月起資遣的同仁才可以領到年終獎金,去年12月底前非志願性被資遣的同仁們,就無法領到任何一塊錢的年終獎金。」據了解,員工即向南管局陳情,精金過往年終獎金約有1個月,在宣布關廠前資遣員工,恐涉及逃避大量解雇員工的相關勞資法規定,應基於誠信原則與勞務對價性,資方不應以「發放時不在職」為由拒絕給付,應按當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結算補發年終獎金。此外,在計算資遣費涉嫌被壓低違法部分,「我們的薪資結構包括底薪、輪值津貼、假日加班津貼等,可是在今年1月起廠區停止生產,等待被資遣、在幫公司清理機具出售等留守同仁,薪水大幅縮水20%之外,還會影響到資遣費計算的『平均工資』基準。」員工認為,雖然公司感受到同仁的怒氣,現在願從2月起,每月加給0.25個月「留守獎金」,可是光是以原有薪資結構去計算資遣費的基準就可以多2萬元,現在這筆獎金,根本是無法彌補資遣費這部分的損失。CTWANT記者去電精金,公司回覆說,去年底前資遣員工20多人部分,依法無須發給年終獎金,目前願致贈慰問金,金額還未確定;而公司一得知留守同仁的薪資減少會影響到資遣費的計算基準,現在也將額外發放績效獎金,且會優於今年1月底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部分若同仁們有疑慮,皆可繼續洽詢公司財務部。精金重訊說明關閉南科廠緣由,係由於全球面板產業供需環境變化及主要客戶策略調整,AMOLED觸控感應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公司將採取審慎且分階段方式調整相關產線之生產規劃,預計最終生產日訂於115 年1月31日,同時啟動產線停機作業及後續轉型規劃。
BTS回歸演唱會倒數!光化門周邊公司臨時停工 爆「強迫員工休年假」
南韓天團「防彈少年團」(BTS)全員回歸演唱會將於21日在首爾光化門舉行,鄰近企業與上班族之間的勞動爭議引發關注。南韓非營利組織「職場不正行為119」18日指出,多家光化門周邊企業以演唱會當日交通混亂和安全問題為由,強制員工使用年假或臨時停工,引發員工不滿與法律疑慮。《中央日報》(중앙일보)報導,舉報案例顯示,有公司通知全體員工在演唱會當天下午使用半天年假,甚至告知部分員工「當天不要上班」。勞工諮詢案例包括「公司說要因演唱會關門而全體使用半日年假」、「被告知演唱會當天不要上班」、「公司能強制員工使用半天年假嗎」等。職場不正行為119指出,部分企業將臨時停工的成本轉嫁給員工,以強制扣減年假來填補缺口。根據南韓《勞動基準法》第60條規定,年假的使用時機由勞工決定,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安排特定日期休假。職場不正行為119表示,即使是5人以下的小型企業,只要就業規則或勞動契約中明文規定年假,也應遵守;若公司違規強制員工使用年假,員工可向主管勞動局提出申訴,經認定違法,使用者可能面臨最高2年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金。此外,若公司因演唱會等原因通知原本排定上班的員工不要上班,這屬於公司責任的休業,員工可請求休業補償。5人以上企業依規定需支付平均工資70%以上作為休業補償,但5人以下企業、自由職業者、平台勞工或特殊雇用形式員工則可能難以獲得保障。勞務師金者然(音譯,Kim Ja-yeon)指出,「BTS回歸帶來全球慶典氣氛,但若因此出現強制年假或休業等違法行為,將削弱節日意義。特別是勞法保障缺失的5人以下企業員工、自由職業者及平台勞工,需要確保休息權利與休業補償。」專家建議,員工若在提交年假前受到公司壓力,應明確表達不願在特定日期休假,並事先與公司協商替代方案,如居家辦公或到其他分公司上班,以保障自身權益。此外,光化門地區自演唱會前夕即可能湧入大量人潮,車輛通行與周邊商業營運勢必受到影響,勞資雙方應提前協調,避免因演唱會引發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雁過拔毛2/雇主「高薪低報」損勞權 專家籲勞動部偕國稅局勾稽逼現形
台南市一名市公車離職駕駛長苦主發文談論年終獎金後,竟慘遭客運公司處處針對,不只被「解雇」,甚至連公路局補助款都拿不滿,無奈之下憤而向CTWANT求助。專家直指這種「懲戒解雇」到法庭雇主八成會被打臉,判決恢復「雇傭關係存在」是早晚的事,但期間對員工的精神折磨與舟車勞頓「也真夠虐人的」。在統聯任職台南市公車駕駛長近一年的50歲老楊(化名)在「台南大小事」臉書發文「感謝公司發(新台幣)6,000元年終」後便面臨公司一波波圍剿,不只直接被無預警「解雇」,交通部公路局發的「虧損補貼」還被苛扣了至少1.3萬元實在好冤。不少人力密集產業雇主會「以多報少」規避高額雇主應負擔之勞保負擔,此陋習已被詬病多年卻未被有效解決。圖為勞工保險局外觀。(圖/方萬民攝)一名新北市轄公車駕駛長就直指,客運業多數投保勞保基數「都是基本工資」,其他薪水是從里程獎金、共同營收獎金等疊加而成,因此每當客運業宣傳「年終幾個月」自己都只能苦笑,因為「年終3個月也領不到10萬」。他舉自己工時為例,自己開的路線每天中午12時「上班」要一路開到超過深夜12點「收班」,每天至少跑5趟,每趟「握方向盤」約2小時左右,如果遇到「星期五下班又下雨」每趟則至少3小時起跳,且「班次還是要跑完」,像元月份只休4天實拿了新台幣7.5萬,早就過勞了吧?他揮揮手直指「還有每天跑第6趟拚10萬月薪的」,他坦言如此早已超過法定工時,只能「掛同事名子」領現金規避勞動檢查,但只要一次意外,小則「入股」公司賠不完,大到命都沒了,甘苦人上路「不要拿命來賭」。這名駕駛長坦言,像雙北已少有抓測速的公司,除非被檢舉,否則「橋上限速50(公里/小時)都開到7十幾(公里/小時)」公司也不會抓,另外像「過站不停」、「未下車服務輪椅旅客」確實都會被記「大過」但「也沒什麼人在乎」,他直指2026才過不滿3個月自己早已被記3大過,但聽聞老楊在台南市開公車被公司拿出「記滿3大過」而被解雇,他嚇壞了直指會多「出公差」,勤快些希望抵銷這些「大過」,他也分析如果老楊入職「介紹獎金」給站長賺,「應該就保平安不會老被搞了」。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聞訊坦言,「記三大過被解雇」這種「懲戒解雇」已是最後手段,這類案件在如今勞權高漲之下已經少之又少,因為既然都解僱了「那和雇主上法院就好」,他直指到勞動法庭時,法官也會先行調解程序,如果「超速」、「過站不停」等問題未先經過輔導,甚至召開人評會議決定「解雇」前也沒通知老楊到場說明,在程序上根本漏洞百出,法官八成會判定解僱勞工行為「違法」,確認僱傭關係存在,這時員工當然可主張復職,只是過程繁瑣「真的很折磨人」。經營10數條台南地區市公車的統聯客運也和不少客運同業一樣,被指「低底薪、高獎金」薪資結構搞得弱勢勞工惴惴不安。(圖/方萬民攝)吳育仁也感嘆「高薪低報」早是多年沉痾,其實勞保局既然有不少人投保紀錄,每年五月又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只要勞動部與財政部聯席一比對「以多報少根本無所遁形」,這些雇主就該列入「勞動檢查」優先項目,讓雇主權衡之下才知道「乖乖替員工投保才是王道」,至於看似不難,怎麼政府老不做,「就一個字,懶啊!」他吐槽呼籲形塑輿論讓政府動起來。政大勞工所名譽教授成之約則分析,不少勞力密集產業雇主「經常性給付」長年凍結時有所聞,雇主一般會以獎金等方式疊加安撫員工,也因此規避《勞動基準法》雇主需要替勞工提撥的高額勞保、勞退金。成之約坦言,勞工的法律熟稔度不高,加上話語權與詮釋權力不如雇主,如在有組成企業工會的公司服務,確實可以透過團體談判協商企業。成之約舉例,其實美國紐約等州已陸續推行《工資透明法》(Pay Transparency Law)推行「工資透明化」,希望各行各業雇主揭露職務內容、升遷管道及年薪等資訊,而台灣目前在弭平「性別工資差異」上已有顯著成效,未來期待各行各業也能逐步揭露各層級人員薪水區間,像是公務人員學歷、年功俸都攤在陽光下,或許勞工也能至少公布各個產業大概職等薪水區間,避免疑雲暗盤搞得勞雇關係角力不斷,短期看似被「看光光」不適應,但放長線相信能讓勞資雙方開誠布公更和諧。受訪學者都呼籲,員工若遇到「解雇」程序不必害怕,該積極爭取說明機會,若真有冤屈申訴無著鬧上法院,只要是起訴或上訴「確認僱傭關係」、「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等案件,其實都可「暫時免繳」三分之二的裁判費,千萬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統聯客運台南站方對此回應,老楊多次因「過站不停」、「抄近路未依核定路線行駛」等問題被檢舉且屢勸不見改善,無奈之下只好予以「懲戒解雇」,且駕駛長「虧損補貼」金不是齊頭式發放,像老楊工作有狀況會予以扣除部分補貼,公司也不是挪作他用,只是會分給其他表現優異的員工,駕駛長誤會了,公司絕無「侵占」問題,也尊重老楊循合法管道救濟。
校園煉獄4/「打工仔」保障真空挨批養肥土皇帝 學者齊籲公家約聘僱該適用《勞基法》
桃園市立自強國中被控涉壓榨代理教師瘋狂加班引發爭議,時任校長詹昭棣漠視工作不均被投訴人怒批涉嫌瀆職,後頭校方數度悍然拒發加班費的行徑更如同「土皇帝」欺負人。學者直指,「增加教師員額」與「提升代理權益」要同步進行,別老是帶頭「情勒」壓榨教育工作者,否則無異政府帶頭「毀掉下一代」。中正大學勞工系教授吳育仁(圖)認為公部門帶頭壓榨約聘雇員工無異「白嫖」。(圖/翻攝自吳育仁臉書)一名服務於中部大學的教育學者就認為,2016「年金改革」後,中小學主任、校長加給已不列入退休基數,也就是退休後和一般老師比「錢領得一樣」,不少教育新秀已無意再進一步向上發展,加上校長也不是任何正式老師說當就當,前頭須累積的主任年資甚或調任教育局辦事歷練,在在都需要時間,因此各縣市「人才庫」非常有限,像新北市2024年有2名國中校長想退休被教育局否決,原因竟是「備用校長不足」各縣市問題都差不多,其實也因此讓劣質校長能繼續在校園當「土皇帝」。台師大教育學系教授王麗雲(圖)認為代理者兼任校園組長要職是萬萬不可。(圖/翻攝自台師大官網)除了年金改革問題外,該學者也回溯2012年一場稅制改革,竟成為摧毀中小學教育幫兇。原來那時中小學教師全面課徵所得稅,教育部為了安撫教師團體而配套推出全職老師「授課鐘點上限」,像國小過去一個老師每周上個25、26堂「包班」,如今20堂頂天是硬生生砍了至少2成,但「正式老師可沒增加2成啊」他直指缺額抓代理「免洗仔」就是濫觴於此。該學者續指,教育若要改革有很多面向,比方「降低師生比」和「增加老師員額」彼此角力,主管機關往往認為「降低師生比」能向大眾宣傳每個學生獲得更多關注,但更「治本」的「增加老師員額」頂多只有教育界「行家」會拍手,更別說少子化海嘯來襲「未來減班怎麼辦」?新聘正式老師還是老問題「請神容易送神難」。台師大教育系教授王麗雲則具體建議,各縣市政府該檢討各項「競爭型計畫」適切性,讓各校擬定經營計畫時不要那麼多「婆婆媽媽」碎嘴,提高常態性經費比例讓學校好做事,也為未來發展負更多責任,至於主管機關重心則改向確實關心學校是否依計畫辦學,並強化協助。王麗雲坦言,社會變遷之下很多學校已該「廢校」,讓資源更有效分配在有需求之處,呼籲重新檢討學校行政分工與人力布置讓「勞逸均衡」,而且如今資訊流通發達,不妨思考設立區域級的學校行政支援單位,減少學校裏頭的行政負擔,但像投訴人當個「免洗仔」代理老師還兼任行政「這可萬萬不可」。而勞工學者怎麼看「免洗仔」在公部門根本是「真空」的權益孤兒?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說了大白話,指出公立學校司機、工友都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也該被照顧的代理、代課老師法源「直接拿來抄就好」,教育部「賴皮」看準約聘者是弱勢便和各地方政府「互踢皮球」,「教育部才活脫脫是霸凌仔」。政大勞工研究所退休教授成之約也呼籲,中央與各縣市民意代表關注預算編列時,就該盯公部門依照前一年加班狀況核實編列加班費,若放任行政機關不編加班費,根本暗助行政機關以「沒編經費」當凹人做白工的藉口「簡直成為壓榨員工的幫凶」。多名教育、勞工界學者受訪都呼籲,希望透過報導逐步形塑輿論、補齊數萬名公部門「打工仔」的基本勞權,否則政府帶頭當慣老闆「哪有臉講勞權」。詹昭棣透過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駁斥漠視「打工仔」過勞加班涉有瀆職的指控,強調自己有介入關心投訴人,但未具體舉出關心樣態,也未否認投訴人服務期間確實老受壓榨而未獲得改善。市府官員則強調,投訴人部分加班費已透過興訟撥補,但官員未對已認列卻至今未撥給、相當約新台幣1.36萬元的剩餘加班費進一步表示意見。《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校園煉獄1/教學扛「討債」爆量加班241小時 桃園自強國中被控剝削打工仔
校園問題屢成焦點,除了學生受霸凌惹人心疼外,「免洗」的代理代課老師更屢成壓榨目標。一名苦主便泣訴,桃園市立自強國中已退休的校長詹昭棣漠視兼任組長的代理老師被剝削,半年有紀錄加班高達241小時早就違反勞動法規,加上在家處理公務不便打卡的加班至少500小時起跳,連「討債」催收註冊費都得做,後頭離職後只是想爭取加班費,調解時卻反遭校方要脅「校長可以告你」,「友善校園」成了癡人說夢。一名曾在校內擔任代理教師兼組長的小陳(化名)控訴,自己在半年兼任教學組長期間,原先是行政「小白」一頭熱栽入,卻發現前人留了一坨爛帳,像是早已逾期未結的「學力倍增」、「國中工作圈」、「課稅配套」等多項專案逾期沒結清,連「語文競賽獎助金」都被支成了「新住民講師交通費」,還得逐一向出納調閱憑證才挖出問題,才剛接手的自己根本無暇顧及新業務,光「擦屁股」就耗了八成力氣。心累就算了,更多的是莫名其妙的壓力。他舉例,為了因應中小學老師課稅而補助的「課稅配套」專案,自強國中核結時竟「花成負的」,會計人員還把自己拉到一旁大白話說「前面的人支給錯誤」,要求把專案直接以「剩餘零元」核結,那裡頭根本對不起來的帳呢?校方要他別問,如今想來卻背脊發涼。他續指,校內詭異的事情實在多,像「國民中小學縮短校際落差」專案年底要到期,自己到處邀訪名人希望為老師「增能」,教務處吳姓主任卻忙著去對面小吃店拿了不少空白收據,填了些「自己根本沒看過」的品項在收據上,「我不敢再想他要幹嘛」他長嘆一口氣,直斥詹昭棣放任搞得下頭一團亂。小陳坦言,其實自己一直有向上頭求助,「身心俱疲」4字假單多次上陳,詹昭棣早就知悉下頭的人壓榨代理組長卻仍放任,後續吳姓主任因病「神隱」了近兩個月,為了續領全薪採「分段請假」,搞得校方也不能增聘臨時人力,還有老師看主任不在欺負「免洗仔」,竟要代理組長去盯還沒繳學費的學生快交錢「討債」,「這到底什麼地獄學校?」此外,原先承諾督導學生「夜自習」的曾姓學務主任竟只因和導師吵架,一通電話「放生」所有夜自習工作,雙主任的夜間督導工作「只能丟給我做」。既然主任群出事,校長早該插手了吧?小陳搖搖頭,直指詹昭棣仍時常中午悠哉地開著雙B名車回家吃飯,連「做做樣子」出言關心都沒有,當然沒有調派人力支援教學組業務。後頭無奈興訟希望法院討公道,調解庭時揭露詹昭棣誇張廢弛職務涉有瀆職情事,卻被校方人事主任在法官面前要脅「校長可以告你」,實在無奈。投訴人攤開半年241小時被認列的加班詳情,無奈稱若是勞工被私人雇主這樣剝削「雇主早就被罰到關門了」。(圖/顏瑋辰攝)更有甚者,小陳無奈走法院希望至少爭個154小時還未休畢加班費,才3年任期的詹昭棣卻倉皇遞件退休,桃園市政府也不顧校方還有官司未結竟護航批准。新上任的校長秦秀媛更依此推稱「前人的爭議我不了解」而向桃園市政府要了公費請律師,就是為了圍剿可憐爭取加班費的代理老師,連法官都看不下去「你們有錢請律師,沒錢付加班費」?直斥太欺負人。被控訴的退休校長詹昭棣(左3)是桃園教育界資深校長,各路人馬都「吃得開」,連接棒者秦秀媛(右3)都被指由詹一手促成,如今被指控「放任」校內胡搞的作風,掀起教育界議論。(圖/翻攝自自強國中臉書粉絲團)地方人士介紹,位在桃園市中心內壢地區的自強國中已有45年之久,著名歌手楊宗緯、立委萬美玲都是畢業校友,而被控訴涉嫌壓榨「打工仔」的校長詹昭棣其實在桃園市教育圈評價兩極,有的說其「自由開明」放手讓下頭的人做事,另一說卻直斥「尸位素餐」,爽領高薪卻怠惰管理,惹事根本「遲早而已」。政大勞工系名譽教授成之約就直言,代理、代課老師的勞動條件長期不如公務員、勞工,更別說還得扛公務員的義務,只是安個「老師」名義就要無限上綱「情勒」做一大堆事情,早就該適用《勞動基準法》補好最基本的權益;中正大學勞工所教授吳育仁也怒批,政府大量進用約聘雇與代理老師,給他們做那麼多事情卻不打算編列加班費,行徑太惡劣,自己早前在擔任立委時曾協助學校「工讀生」納入勞保與適用《勞動基準法》,如今代理教師只被「做半套」,納了勞保卻不被適用《勞動基準法》,呼籲進一步修法補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對此回應承認,投訴人擔任代理教師兼任教學組長期間確實有工作分派失調、工時誇張不合理的問題,並指詹昭棣有積極協助,但官員無法進一步具體指出協助之處。校方推稱,不願發給加班費是因為市府內「查無前例」,經投訴人起訴後經桃園地方法院勞動法庭判決,已撥付相當投訴人87小時時薪的新台幣17,719元予投訴人,但投訴人尚餘約67小時已認列之未休加班時數如何處理?是否核實撥付加班費?市府沒有回應。此外,市府強調詹昭棣係於2024年在民事訴訟起訴前便依法提出退休申請,並無臨時申請退休之事。官員也承認公費全額補助校方「請律師和代理老師打官司」,但強調是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2 條「得」申請而辦理,此舉合法。至於投訴人指控自強國中有計畫費用支給錯誤、大量專案延遲核結、甚或有主任「空白發票自己填」等問題,市府回應則沒有著墨,但也沒有否認。《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防制強迫勞動 勞動部發布企業參考指引強化供應鏈管理
因應國際供應鏈日益重視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原則,勞動部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協助企業進行風險辨識與管理,降低營運風險,提升因應國際規範的準備度。勞動部表示,指引將國際勞工組織(ILO)提出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可實務操作的工具,透過「五大構面」建立行動架構,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逐步擴及供應鏈。所謂「五大構面」,包括建立明確的政策承諾、進行內部現況盤點、辨識潛在風險、執行因應與改善措施,以及強化供應鏈管理。勞動部指出,企業應將管理責任從本身與子公司延伸至供應鏈及合作仲介機構,將人權保障納入公司治理體系。為提高實務可行性,指引也提出「四大核心工具」。首先,將ILO 11項指標以同心圓架構解析,包括核心層、內層、中層與外層,協助企業理解指標內涵與關聯性。其次,提供強迫勞動風險自我評估表,對應《勞動基準法》與《就業服務法》等規定,協助企業檢視現況並規劃改善時程。此外,指引納入主要國際行為準則的稽核標準與流程說明,包括RBA、SA8000、SMETA等國際稽核機制,並附有問答集,協助企業快速掌握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的實務應用。勞動部強調,防制強迫勞動不僅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措施,也是企業維持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的關鍵。未來將透過跨部會宣導及輔導機制,協助企業落實相關原則,強化在全球供應鏈中的競爭地位。
過年9天當保全顧公司11小時「日薪6000元」 網讚:不用應付親戚又有錢
春節9天連假不少人返鄉團圓、出國玩,也有人選擇加班賺紅包。就有一名網友分享,公司要他過年期間留下來顧公司,每天工資6000元、工作11小時,還能滑手機、用筆電、外出買飯,讓他好奇直問「這樣很慘嗎?」文章一出,迅速掀起熱議。這名網友日前在PTT以「過年9天幫公司當保全有多慘」為題發文表示,老闆希望他在過年期間留守公司警衛室,開出1天6000元的條件,允許他自備筆電使用,也可以自行外出買吃的,累了還能小睡一下,工作時間是上午7時至下午6時,總計11小時。原PO指出,到時候整間只會剩他一個人,目前他已經答應老闆,但忍不住想「這樣很慘嗎?」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優點講完了,缺點呢?」、「你其實想炫耀對吧」、「這樣9天就5萬4000了」、「時薪550」、「過年沒朋友沒家人還可以吧」、「一天6000我願意去,找我找我」、「9天賺一個月」、「這樣很值吧,年終自己賺」、「太爽了吧!可以不用跟親戚見面又有錢」、「基本時薪2.8倍,2月月薪照領,算可以了啦」。也有人說,「我之前一天900加8000紅包,其實很舒服,但第2年就很無聊,就真的發呆 看影片滑手機吃便當」、「你可以其中幾天用一天3000外包出去」、「過年家裡一堆牛鬼蛇神,不想回去,加班很好啊」、「這工作內容跟90%過年在家耍廢的人一樣,還有錢領,是在嫌什麼」。至於春節連假期間出勤薪資如何計算?勞動部舉例說明,假設勞工月薪為3萬6000元,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50元,而2月14日、21日是勞工休息日,須依《勞動基準法》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前2小時是1又1/3,後6小時為1又2/3的方式給薪,當日加班費約為1900元。如果是國定假日出勤,也就是2月16日、17日、18日、19日及20日(補假),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必須加倍發給工資,以8小時計算約為1200元。
週休三日有譜? 勞動部回應可行性:優先推「工時彈性化」措施
去年(2025年)有民眾在提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推動四日工作制,每週上四天班放假三天」,希望能實施週休三日,以提升工作與生活平衡,對此,勞動部於昨天(6日)回應,由於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人力調度等問題,應審慎考量,現階段應先落實週休二日,後續將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提案者指出,增加一天假日能夠讓員工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休息,還能進修或發展興趣,改善心理健康,也有利於吸引及留住人才,並透過減少通勤次數讓碳排放下降,降低辦公室水電成本,達到環保與節能效果,如以長遠來看,員工有更多空間充電、學習新技能,可能促進創新,對企業長期發展有利。提案者認為,短期來看,週休三日可能造成中小企業反彈,以致無法與鄰近國家競爭,產業面臨產能下降,勞工工資也可能因此調降等危機,但依據英國日本冰島等國的研究實例,長期來說產能不會下降,甚至可能上升,也有助於提升勞工幸福感,保護勞工身體及心理健康等正面影響。針對此案,勞動部回應,經綜整各界意見,多認同我國面臨超高齡社會及少子化趨勢,勞動力結構改變及勞工的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工時彈性化」確為重要方向,但全面推動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服務模式、人力調度及整體經濟運作,現階段宜先落實週休二日,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勞動部提到,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8項規定,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並規定,勞工如有照顧未滿3歲以下子女,可向雇主申請減少1小時工作時間或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勞動部表示,後續將積極推動運用既有的工時彈性措施,包含彈性上下班、減少工時、遠距工作等多元作法,同時鼓勵工會與企業透過團體協商簽訂有利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需求的團體協約,營造有利企業留才與員工權益的職場環境。
爽放整月特休!有人2月完全不上班 網友驚:這招太猛
今年2月僅有28天,扣除春節、228連假及例行週休二日後,實際工作日僅約14天。有勞工選擇在此期間將全年特別休假(特休)一次請盡,達成「整月不進公司」的效果,相關經驗在社群平台上曝光後,引發兩派上班族熱烈討論。有民眾在Threads平台指出,公司一名同事選擇將今年度的特休全數集中請在2月,因此從1月30日上完班後,直至3月2日才再度回到職場。他感嘆這樣的安排「真的別說多讚了」,形容對方等同於避開整個2月的工時安排。此貼文隨即掀起網路熱議。有不少人對此做法表示欽佩與羨慕,認為是精算休假制度下的聰明策略。有留言寫道:「我也想這樣,但怕主管臉色不好看,還是平均放比較保險」、「明年我也來排看看」。另有網友分享極端案例表示,曾見過有人一次請完31天特休,再加上結婚假、產後假與留職停薪,整整休息6年才重返職場,令人嘆為觀止。不過,另一派網友則持反面觀點,認為年初就將假期一次用盡,可能導致接下來幾個月無假可請、工作壓力更重。「才2月,後面都沒假太辛苦」、「我不喜歡一次放太長,收假後會更難進入狀態」、「寧願分散休,比較平衡」等看法在留言區中也頗具聲量。針對有網友提出「特休是否能集中請假」的疑問,有律師也在留言中解釋,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原則上可指定特休使用日期,但雇主若因營運有急迫性需求,可與勞工協商調整請假安排。因此,只要雇主同意,將特休集中使用並不違法,仍應依企業實際狀況彈性運作。這起請假安排的分享不僅引發職場話題,也反映出台灣勞工對假期安排與工作彈性的重視。如何在有限的假期中取得休息與效率間的平衡,仍是上班族每年面對的重要課題。
長榮航懲處座艙長出爐 空服員工會認為非最終結果 正協助家屬提訴
針對長榮航空就孫姓空服員抱病服勤後過世一案,在員工內網公佈一則懲處當班座艙長大過一支、降調兩級、停用員工機票一年之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30)日發表3點聲明,認為不少集團同仁或社會大眾,均表達長榮航空懲處過輕、故意拖延等,且就職場涉及不合理待遇部分未見公司細究,深為遺憾,現正協助孫姓空服員家屬提起刑、民事告訴,期盼社會大眾能繼續關注本案、關注長榮航空應負的社會責任,別讓公道和義理隨時間消散。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三點聲明如下:一、當班座艙長所涉違反工作規則之事項,不僅止於「未通報異常事件,不符合標準作業程序」,也包含疑似對孫姓空服員為職場霸凌。目前長榮航空所公布之懲處,只包含前者,職場霸凌的部分,依據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所定調查期限,長榮航空應在115年1月27日前完成職場霸凌調查,而後再依據職場霸凌調查結果再行懲處(或不懲處)。故今日(1月30日)公布之懲處,應尚非最終結果。而現已為1月30日,長榮航空理應完成職場霸凌調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呼籲,本案為社會重大案件,繫乎長榮航空之聲譽和社會期盼的公平正義,長榮航空現更應公布職場霸凌調查結果,以及後續懲處結果,給家屬、給員工、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二、長榮航空昔日對網路言論涉及職場霸凌的員工,都主張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迅速解雇,甚至藉此解雇工會幹部,被臺北高等法院113年訴更一字第58號判決書,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違反工會法。然而不論是114年10月孫姓空服員不敢請假而抱病服勤後過世一案,或114年12月報載文姓機長在駕駛艙內痛毆機師一案,兩案職場霸凌的嚴重程度,對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的暴行程度和直接傷害,都遠超過網路言論,然而直接傷害愈嚴重的案件,反而長榮航空處理速度愈拖延,處理過程和結果也更不透明,嚴重影響長榮航空紀律的一致性,更不利員工和大眾對長榮航空的信賴,請長榮航空慎思。三、最後,有關孫姓空服員家屬主張,當班座艙長所涉職場霸凌和延誤就醫的行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長榮航空作為雇主,也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然到目前為止,當班座艙長和長榮航空均未正式道歉,相關賠償責任的協商也沒有完成,本會深為遺憾,現正協助孫姓空服員家屬提起刑、民事告訴,期盼社會大眾能繼續關注本案、關注長榮航空應負的社會責任,別讓公道和義理隨時間消散。
任職24年「年終只領3600元」想離職! 一票苦主嘆:連年終都沒發
年終獎金被許多上班族視為1年辛勞的回饋,近日就有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公司服務24年,不僅長期未調薪,年終還只拿到3600元,讓他心寒不已。文章一出,不少民眾也分享自身「超低年終」經驗,除了公司禮券外,還有人只收到現金50元。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抱怨,自己已在公司任職24年,10多年來從未加薪,需輪班排休,臨時排休還會被扣績效,沒想到這次年終只領到3600元,讓他無奈道「之前應徵有說保障年薪13個月,公司默默取消了」、「我是不是該默默把1111(人力銀行)打開了?」貼文曝光後,不少苦主紛紛在底下留言,「做過3家百貨專櫃連年終都沒有呢」、「我有拿過715的,本來要發730,因為跨行扣15,已離職」、「我同事收過50元」、「我領過2000的,那年冬天好冷」、「至少你3600是現金,我有遇過年終是3000元公司產品禮券」、「我也曾經年終領3600,然後4個員工一起離職」、「我上個工作跟我說有年終,不要急著離職,後來年終2000」、「應徵的時候說有三節禮金,我也是傻傻被騙,幼兒園老師領年終獎金3000元是在哈囉」。也有人指出,「還有更摳的,沒年終直接發廠商禮品抽獎」、「沒有1個月保底都該逃了」、「今年景氣低迷,老闆未必賺錢,我是業務,我有2家客戶收攤了,川普關稅影響不小」、「我覺得如果連獎金跟年終都省的,真的不要留戀,逃就對了,除非月薪超高」。還有人說到,「告訴你一個血淋淋的知識,勞基法沒有規定公司要給年終」、「年終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有給的就要感恩了」。實際上,雖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但並未明訂「必須」發放的金額及標準。
睫毛倒插、跌倒請假通通有!新人入職45天只出勤7天 網:職場蟑螂現身
試用期內員工頻繁請假,雇主是否能立即終止契約?有網友發文表示,公司主管就面臨類似狀況,一名新進員工雖已任職一個半月,實際出勤天數卻僅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包括睫毛倒插請假2天、經痛請5天、騎車跌倒請假1個月、腰痛請假3天等,且大多為當天臨時請假,導致工作安排頻繁受影響,也加重其他同事負擔。此事引發不少人討論,認為雇主應儘速處理,有網友直言:「比鬼月還黏人」、「資遣費沒多少,送神最快」,也有人關注是否能依《勞基法》規定直接資遣,避免影響團隊運作。這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職場經驗,指出公司一名新進員工到職1個半月,實際上班天數卻僅有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從睫毛倒插、經痛、跌倒到腰痛不等,且多為臨時請假。原PO指出,該名員工為一位35歲以上女性,雖然主管已決定資遣,但對方遲遲未出面辦理離職面談與簽署離職同意書,導致整起事件延宕不決。不少網友直言,長期不出勤卻無法即時資遣,讓同事工作量大增,極為不公平。有網友甚至調侃:「資遣費根本划得來,快送神比較快!」也有聲音批評現行制度保護勞方過度,導致雇主束手無策。然而,根據《勞動基準法》實際規定,雇主即便面對試用期內的員工,也須遵守特定程序,避免違法資遣。根據《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若員工主觀不履行職務或配合工作,即便明顯不適任,雇主仍需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已多次勸導或提供改善機會。此外,《勞基法》第16條也明訂,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須依員工年資給予預告期。不過,若員工在職未滿3個月,雇主則可依法「不預告即終止契約」,亦即所謂的立即資遣。儘管如此,實務上多數企業仍傾向遵循正式資遣程序,以保障公司未來法律風險,並防止遭勞工申訴。也因此,即便該名新人請假頻繁,主管仍需耐心處理離職流程,避免後續爭議擴大。
籲導流移工往住宿型機構服務 想想論壇:長照3.0分級進階把人才留下來
由前總統蔡英文主持的想想論壇今(12)日表示,破20%人口達到65歲長者門檻之下,全台已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到2035年預估更將超過114萬人,應從增加國內長照工作者、提高長照移工素質雙管齊下,才能支撐「長照3.0」所需人力。台灣的「長照 3.0」計畫已經分階段陸續上路,目標是在從長照2.0「社區為基、以人為本、連續照顧」基礎下,進一步持續普及照顧資源並強化專業銜接,面向有八:首先是推動共融照顧與共生社區,結合了地方據點強化功能評估、預防口腔衰弱;第二是醫療照顧整合以推動責任醫療,希望整併居家醫療與長照居家醫師方案,建立在宅責任醫師網絡,進一步推動住宿機構醫療「論人計酬」。第三則是拚完善出院準備積極長照復能,希望優化受照護者出院無縫銜接長照服務,也新增納入不分齡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第四則希望提升機構量能,在資源不足地區獎助布建平價住宿機構,視情況結合社會住宅推廣。第五則是強化家庭支持以擴大住院照護,透過擴大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建立長照與身障家照據點共融模式,力求強化喘息服務與友善職場措施。第六則善用科技輔具導入智慧照顧,在長照居家環境納入多項全租賃智慧科技輔具,並推動日間照顧中心與住宿機構也補助導入科技輔具優化服務。第七則落實安寧善終,預立醫療決定,透過推動特定對象免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作為標竿,強化長照機構內的安寧緩和療護品質。最後也要長遠地發展人力專業,推動居家照顧核心與非核心分級派工,加強結合大專校院產學合作,適度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投入,穩定並優化長照市場。想想論壇對此指出,移工在台從事長照服務人員儘管已超過10萬人,但推估2035年台灣的長照需求人數將超過114萬,供不應求是可預見的,不妨現在起透過擴大培訓、提高就業率、解決管理困境、獎勵長照設施服務優化等作法預先應戰,還有「部分工時」長照工作者也該擴大適用到住宿型機構,也別忘了順應科技,利用科技導入減輕工作負荷等,都是可行的方向。論壇續指,3.0也該顧到長照工作者的職涯發展,要有未來才有留下來的誘因,不妨參考日本分級認證制度,發展出台灣的「四級制長照職涯階梯」,第四級在國家考試新增「長期照顧師」專技高考,另三級以下技術士則修正,在技能檢定分甲乙丙三級銜接專技高考,這樣方便分級敘薪,也讓工作者有持續進修的動力。論壇話鋒一轉,直指長照移工的國際市場競爭比以前激烈,「想請還不一定搶得過別國」,看看台灣目前居家長照移工與家務移工根本還沒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我方政府首先應思考是否另訂「家務專法」來因應,或退步言之可以參考歐洲做法,由國營組織或非營利組織擔任仲介,這樣移工薪資可以更有保障。論壇也說,未來新聘用的長照移工要有更明確的照顧知識、語言、文化多面向知能指標,培訓機制也要力求正規化,不要「各吹各的調」,這樣品質很難把關,也要減少家庭這種24小時需要長照者對長照移工的依賴,因為這樣「移工根本無法實質休息」,要陸續將長照移工的服務場域導流往住宿型機構與社區型服務據點為宜,希望甩開移工汙名,長照3.0順利上路。目前在台從事長照活動的移工約10萬人,對應需求是遠遠不足。圖非當事人。(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前總統蔡英文(圖)主持的想想論壇對長照議題頗有著墨。(圖/CTWANT攝影組)想想論壇認為移工長照人力可以逐步導流至住宿機構。圖非當事人。(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北市116家公司違反勞基法!市府開罰776萬 萊爾富、愛的世界上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天(5日)公布114年11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16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76萬元,其中「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均遭罰45萬元為最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勞動局長王秋冬指出,114年11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均因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遭裁處45萬元。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28家(16.37%);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0家(11.69%)、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9家(11.11%);延長勞工工時超過法令規定,計14家(8.18%);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3家(7.6%)。王秋冬提到,本次計有「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呼籲公司應積極主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勞動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60億精金科技關閉南科廠!AMOLED產線退場 轉型與員工安置同步啟動
台灣觸控面板感應器大廠精金科技(3049)董事會近日通過重大決議,確定將關閉位於南部科學園區的生產基地。公司指出,在全球面板產業供需結構持續變化、主要客戶策略轉向,以及AMOLED觸控感應器市場競爭加劇的多重因素影響下,決定採取分階段方式調整產線配置,並將最終生產日訂於2026年1月31日,屆時南科廠將全面停止生產。根據《中央社》報導,此次關廠意味著精金科技唯一的5.5代AMOLED觸控感應器製造據點正式退場。公司說明,南科廠內共設有4條5.5代產線,將全數停產。這項調整不僅反映市場需求變化,也顯示公司在長期營運布局上的方向轉換。精金科技資深副總經理周致中說明,韓國面板廠原本將AMOLED觸控感應器委外給兩家工廠代工,其中一家為精金科技。隨著市場競爭升溫,客戶最終選擇僅保留韓國本地代工廠,精金科技退出供應鏈後,南科廠便失去主要產能去化來源,成為此次關廠的重要背景之一。在未來營運方向上,周致中表示,唯一生產基地關閉後,精金科技的營業項目將可能出現調整,但公司不會下市。短期將優先進行資產活化,並評估後續發展方向。公司主要資產除南科廠區外,也分布於台北信義區,包括飯店、旅宿與餐飲等營業項目,後續將配合整體轉型策略,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精金科技也強調,本次產線調整是公司整體資源配置優化與營運轉型策略的一環。未來將逐步把營運重心轉向資本支出需求相對較低、具高度可擴張性,且毛利結構較為穩健的業務領域,期望藉此強化財務結構與風險承受能力,為股東創造更具持續性的長期價值。在生產與交貨安排方面,公司表示,將依既定時程妥善完成剩餘生產與出貨作業,確保於最終出貨日前履行對客戶的交貨承諾。南科廠完成相關生產任務並停止運作後,後續將依轉型規畫推動產線停機與資產活化作業。針對員工安置議題,周致中指出,精金科技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審慎規畫並妥善辦理各項配套措施,並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列冊通報主管機關,秉持保障員工權益原則,透過必要協助與溝通機制,降低產線調整對員工的影響,確保相關程序符合法令規定。另據《東森新聞》指出,精金科技前身為和鑫光電,成立於1999年,2002年掛牌上市,目前市值約60億元。公司過去以高效運用5.5代生產線著稱,具備玻璃可直投0.25毫米超薄厚度的製程能力,長期為全球AMOLED觸控感應器與TFT薄膜電晶體驅動背板的重要供應商。然而,隨著中國廠商競爭力提升、價格壓力加劇,加上主要韓系面板客戶調整委外策略,使相關代工業務逐步失去優勢。
批反助理費除罪化力道不夠 林延鳳:蔣萬安該加強與藍營黨團溝通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5)日表示,立法院助理費除罪化問題各界關注,而立法院就在台北市境內,台北市長蔣萬安必須有清楚表態;蔣萬安則回應,當然要確保助理應有權利,持續打造友善職場。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近日提出《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助理費改為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刪除「公費」二字又免檢據核銷,該修正草案直指,助理費本質上是立委實質薪資的一部分,因此立委對如何運用具有完全處分權限,運用範圍也不以助理費為限。草案中更直指,這筆助理費用如何運用與是否妥當,民代僅須對選民負政治責任即可,希望劃出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問責範圍,消息一出引爆各界議論,高達近300名跨黨派助理連署要求撤案。回顧立院助理權益演進,自1999年《立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就將助理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並以「聘用制」以利與委員同進退外,更重要的是薪資由立法院直接匯入助理帳戶。而細看規則,每位立委的助理費用採「總量管制」,2025年編列上限約為每月新台幣47.2萬元,另可編列加班費約9.45萬元。國會助理工會直斥,這草案將助理費直接補助給立委又免檢據核銷,幾乎等同立委「自肥」完全失去制衡,呼籲提案者懸崖勒馬。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圖左)認為立法院助理也是台北市基層勞工,市府有責照顧。(圖/趙世勳攝)對此,林延鳳在總質詢時直言,台北市府曾提出要替勞工爭取勞動權益及友善環境,不知蔣萬安「是否還記得」?而現行立法院及地方議會助理薪餉發放細節蔣萬安是否認同?有無需修改的之處?如今藍營立委「開槍」要對助理費案實質除罪化,蔣萬安是否支持?蔣萬安答詢時則說,確實有看到立法院助理費問題相關報導,但沒有進一步細看實際提案修訂文字,因此對內容不清楚。蔣萬安強調,無論如何都應該確保應有權利,不應該傷害助理,北市府也持續致力打造友善職場環境,立法院助理工會既然有提出需求,合理範圍內都要落實進行。蔣萬安推稱,自己當下已明確且公開立場和態度,至於和立院藍營黨團溝通「會再找時間」。林延鳳則重申,蔣萬安是台北市大家長,而立法院助理是台北市工作的基層員工,不能如此消極以對,呼籲蔣萬安必須再加強與藍營立院黨團溝通力道,自己也會監督台北市勞動局保障勞工權益的情況。台北市長蔣萬安(圖)挨批反助理費除罪化力道不夠。(圖/方萬民攝)
不只虐打15歲柯基犬! 手搖飲加盟主被爆「打工前3天不支薪」還封鎖人
台北市中山區手搖飲店「茶聚」的詹姓加盟主,日前疑因不滿家中15歲柯基犬亂尿尿,不僅拿掃把施暴,還拿鞋子丟狗,嚇得柯基犬蜷縮在角落不斷發抖,引起網友撻伐。後來,詹姓加盟主被挖出黑歷史,發現他不僅用「試做期前3天不支薪」為由拒絕給打工錢,還直接封鎖對方,挨批「虐狗還欺負員工」。一名網友今年8月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她到茶聚打工2天,應得薪水是3200元,但老闆竟以「試做期前3天不支薪」為由拒絕給錢,而她氣得貼出《勞動基準法》警告老闆違法,對方才承諾要用LINE Pay匯款,怎料錢還未到帳,老闆就直接封鎖她的帳號,讓她無奈道「也沒有投保勞健保,這就不期待了,請問是你會檢舉僱主嗎?是不是就放棄工資給他了?」而在虐狗事件爆發後,這篇貼文再度被挖出,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那個老闆還是虐狗仔」、「虐狗仔還不給薪水」、「實習試用期也要給薪」、「趁這波告他吧,總部都放話要處理了」、「直接告!不知道他騙了多少『試用期』的錢」、「2025年了還有人想玩這招」、「告下去,什麼能告的都告,會這樣壓榨你也會這樣壓榨別人」、「又虐狗還欺負員工,什麼爛店」。另外,詹姓飼主的配偶也因此事件遭肉搜,而配偶本人便透過牙醫診所粉專聲明回應,強調詹先生虐狗試「個人行為」,與他經營的牙醫診所完全無關,應由詹先生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請社會大眾不要牽連牙醫診所,「本人珍愛寵物柯基犬,就此事件本人配偶之行為亦深感憤怒,絕不容忍!」詹姓飼主的配偶也強調,他是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時才知道此事,事件發生時並不在場,在得悉此事後,他就立即回家處理、安置愛犬,「由於事發突然,本人有許多事情必須處理,包含尋覓可以養寵物的住處與詹先生分居,先前因無法進一步回應網友留言,故先隱蔽處理,懇請各界給予本人一些時間。謝謝。」詹姓飼主的配偶提及,12日下午4時許,動保處通知他狗狗血檢無問題,他原本打算領回後帶回安置貓咪的分居地方陪伴照顧,但下午6時許他前往接狗狗前,動保處臨時告知要做進一步詳細檢查故無法領回,他認同有其必要並願意配合,但還是前往遞送狗狗唯一可以吃的飼料,目前動保處已將貓咪晶片過給他,依照建議狗狗先暫不過給他,「稍早本人聲明與詹先生為配偶,目的僅止於說明二人目前的法律關係,無意為其開脫。對於後續毛孩子們安全的承諾會堅持維護,謝謝。」牙醫診所的聲明全文如下:一、本人配偶詹先生涉及虐待寵物柯基犬之事件,為詹先生之個人行為,與本人所經營牙醫診所無關,應由詹先生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請社會大眾勿遷怒牙醫診所。二、本人珍愛寵物柯基犬,就此事件本人配偶之行為亦深感憤怒,絕不容忍,基於配偶身分,本人就配偶行為觸法向社會大眾致歉,本人將督促詹先生面對法律責任。三、本人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時才知道此事,事件發生時本人並不在場,得悉此事之後,本人立即回家處理,安置愛犬,暫時寄託在能妥善照料其安全之寵物旅館。本人將擔保愛犬後續的安全與負責照顧,在通報動保專線後,目前進度是動保處已經派員至寵物旅館進行檢傷。四、寵物貓咪的部分,沒有受到虐待,目前亦已帶離原家中,有找到地方安置,請社會大眾不用擔心。五、由於事發突然,本人有許多事情必須處理,包含尋覓可以養寵物的住處與詹先生分居,先前因無法進一步回應網友留言,故先隱蔽處理,懇請各界給予本人一些時間。謝謝。
提助理費制度修法掀反彈 陳玉珍與助理工會協商達成三點共識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近日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法,擬調整公費助理制度,引發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強烈反彈。助理工會今(12)日在立法院議場外抗議,要求撤回相關提案。雙方其後展開協商並達成三點共識,其中陳玉珍承諾,未來在提案審查時將整合助理工會提出的修法版本,以修正動議方式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併審查。陳玉珍及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代表協商後,承諾未來進行提案審查時,將以修正動議方式,納入助理工會所提修法版本,一併送委員會審查。(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及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代表協商後,達成以下三點共識: 一、國會助理是立法院運作重要的一環,對國會助理工作權、和福利的保障只能往前邁進,絕不能倒退,例如:公費助理薪資及終獎金給付模式應按照現有「公費助理」制度不變。公費助理保、健保、退休金、生日禮金、健康檢查補助及文康活動費用⋯等制度均不受任何影響。公費助理其餘一切勞雇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二、現行公費助理制度仍有進一步優化之空間,如專業加給、資深加給及在職進修……等費用之制度建立,立法院應加速推動相關法制化工作,提升國會助理權益。三、未來上開提案審查時,陳玉珍委員承諾願意協助修正動議方式,整合助理工會所提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併審查,以補原提案之不足。
補習班員工下班忘記關冷氣「遭罰1.25萬」 勞動部回應了
近日一名在補習班擔任櫃檯工作的女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因有員工下班時忘記關冷氣,遭主管要求支付1萬2500元賠償,引發爭議。雖然她並非當事人,仍質疑該行為是否合法,並考慮是否應向勞工局檢舉。對此,勞動部於12月10日正式回應,明確表示此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可檢具證據向主管機關申訴。據原PO描述,補習班規定員工離開教室時須關閉冷氣與電風扇,若未依規操作,將依照補習班對面國小教室租借金額賠償。日前清潔人員發現某間教室自12月5日至8日冷氣未關,經層層回報後,負責該教室的櫃檯人員與管理者被要求共同支付1萬2500元。原PO聽聞後震驚,並詢問網友此種賠償要求是否合法。多數網友認為補習班作法不當,質疑金額計算基礎:「12500元是連冷氣機一起買回家嗎?」、「這種就算寫進合約也是無效的,因為根本不合法」、「要求賠償必須提供具體的損害證據,例如當晚冷氣的電量計費數據,而非資方自己隨便訂一個數字」。對於事件引發的討論,勞動部指出,依據《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雇主不得在工作規則中訂定任何形式的罰款或扣薪作為懲戒手段。《勞基法》第22條亦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不得以違約或損害為由預先扣除。勞動部強調,即便勞工確實因疏失造成雇主損失,資方亦應循司法途徑提出損害賠償,無權直接從工資中扣款。該部建議,若勞工面臨類似情況,可提供雇主名稱與相關事證,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