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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億精金科技關閉南科廠!AMOLED產線退場 轉型與員工安置同步啟動
台灣觸控面板感應器大廠精金科技(3049)董事會近日通過重大決議,確定將關閉位於南部科學園區的生產基地。公司指出,在全球面板產業供需結構持續變化、主要客戶策略轉向,以及AMOLED觸控感應器市場競爭加劇的多重因素影響下,決定採取分階段方式調整產線配置,並將最終生產日訂於2026年1月31日,屆時南科廠將全面停止生產。根據《中央社》報導,此次關廠意味著精金科技唯一的5.5代AMOLED觸控感應器製造據點正式退場。公司說明,南科廠內共設有4條5.5代產線,將全數停產。這項調整不僅反映市場需求變化,也顯示公司在長期營運布局上的方向轉換。精金科技資深副總經理周致中說明,韓國面板廠原本將AMOLED觸控感應器委外給兩家工廠代工,其中一家為精金科技。隨著市場競爭升溫,客戶最終選擇僅保留韓國本地代工廠,精金科技退出供應鏈後,南科廠便失去主要產能去化來源,成為此次關廠的重要背景之一。在未來營運方向上,周致中表示,唯一生產基地關閉後,精金科技的營業項目將可能出現調整,但公司不會下市。短期將優先進行資產活化,並評估後續發展方向。公司主要資產除南科廠區外,也分布於台北信義區,包括飯店、旅宿與餐飲等營業項目,後續將配合整體轉型策略,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精金科技也強調,本次產線調整是公司整體資源配置優化與營運轉型策略的一環。未來將逐步把營運重心轉向資本支出需求相對較低、具高度可擴張性,且毛利結構較為穩健的業務領域,期望藉此強化財務結構與風險承受能力,為股東創造更具持續性的長期價值。在生產與交貨安排方面,公司表示,將依既定時程妥善完成剩餘生產與出貨作業,確保於最終出貨日前履行對客戶的交貨承諾。南科廠完成相關生產任務並停止運作後,後續將依轉型規畫推動產線停機與資產活化作業。針對員工安置議題,周致中指出,精金科技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審慎規畫並妥善辦理各項配套措施,並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列冊通報主管機關,秉持保障員工權益原則,透過必要協助與溝通機制,降低產線調整對員工的影響,確保相關程序符合法令規定。另據《東森新聞》指出,精金科技前身為和鑫光電,成立於1999年,2002年掛牌上市,目前市值約60億元。公司過去以高效運用5.5代生產線著稱,具備玻璃可直投0.25毫米超薄厚度的製程能力,長期為全球AMOLED觸控感應器與TFT薄膜電晶體驅動背板的重要供應商。然而,隨著中國廠商競爭力提升、價格壓力加劇,加上主要韓系面板客戶調整委外策略,使相關代工業務逐步失去優勢。
獨/提告TVBS求償百萬敗訴! 張靖玲怒指一審未盡調查真實義務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不過針對100萬求償部份,法院昨(12月9日)宣判張女敗訴,可上訴,而對此張靖玲認為法院的判決未盡調查義務,顯有失當。針對判決,張靖玲表示,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職場霸凌」明文法制化,足見本案所涉議題具高度公共利益與必要性。她認為,針對此案她已經提出多項具體證據,足以證明陳述皆「有所本」。張靖玲批評到,古彩彥所提交之證據影片顯經剪輯、非一鏡到底、且後製主觀惡意臆測之文字,並夾雜不明時點之照片。張靖玲指出,她不但於公司內部程序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原始資料,於法院審理期間亦再度聲請調查與案情高度相關之多項證據。然一審法院對上述關鍵證據與程序請求悉數置之不理,未盡調查真實義務,導致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產生重大偏差,已違反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張靖玲質疑,若不調查該如何還原真相?而在審理期間,非法律專業出身的她為呈現事件脈絡與真相,按法院規範申請以PPT方式陳述,亦遭法官以技術性理由婉拒,使她無法完整陳述,審理過程諸多處分亦流於便宜行事,殊值遺憾。張靖玲認為,TVBS對她之陳情,挾職務與權勢之優勢,對她採取壓制、邊緣化等組織性打壓行為,已符合勞動部所列「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一審法院未落實調查義務,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對整起事件提出澄清及聲明,以供後續審級正確認定。針對古彩彥,張靖玲則指出,對方長年於辦公區散布風水害人之不實迷信謠言,包括宣稱特定辦公室會致人罹癌或死亡、害人受傷,並以巫術言論攻訐同仁會用「黑風水」等,擅自移動他人物品、教唆他人行為;另未經允許私邀具有道士執照之風水師入內指點堪輿及包紅包形成對價關係,及張貼符咒、擺放陣法,致使同仁普遍感受恐懼與壓力,嚴重影響職場秩序。而在她向管理階層反映後,主管單位亦曾表明將予處理;惟其後不僅怠於管理,反而對外發布與事實不符之聲明,刻意隱匿古員不當行為,並限制本人不得說明事實,致使本人名譽及人格權遭受重大損害。張靖玲表示,在突遭調職後,她曾多次向主管、人資及法務詢問具體理由。惟各單位明明可於多個時間點明確說明,卻始終以模糊方式不予回應,明顯有違工作守則並刻意規避相關懲戒程序。她認為,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卻被迫以推測方式應對,致使後續採取救濟途徑受限,並承受不合理不利益,而此一程序瑕疵顯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勞動法令要求之適當程序。
庇護工場爆壓榨身障生!未達業績只能「睡地板」 勞動局出手了
桃園市議員張碩芳13日爆庇護生遭壓詐,涉嫌超時工作、未達每日績效要睡地板、還有教戰手冊賣慘。勞動局坦言該業者以嚴苛著稱,轉銜跟穩定度佳,但清查發現多項缺失,其中無法提供出勤紀錄跟薪資給付部分,最重將廢照,將無法領取每年300萬元補助。張碩芳說,她日前舉辦公益活動,見2名庇護工場學生在烈日下賣商品,之後又在桃園萬聖城待到晚上8點還在銷售,質疑工時超過8小時,她上前關心,2人分別是妥瑞症跟唐氏症少年,自承單日業績未達1萬元不能回家,會被罰睡公司地板,讓她心疼不已。張碩芳深入了解,該庇護工場成立3年,並無生產線,販售糕餅全是買來的,外出銷售前還要精神喊話,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質疑業者領取每年300萬元補助,卻涉嫌壓榨庇護生,呼籲市府保護身障生。勞動局身障科指出,桃園有19個庇護工場,可提供170個工作機會,平均轉銜率12.5%,較全國轉銜率5%高,而案發庇護工場民國111年10月成立以來,共有18位庇護生,轉銜成功有4名,轉銜率約22.2%。勞動局訪查該庇護工場,並與員工家長勾稽,未訂業績門檻,也無睡地板情事,但查無完整出勤記錄、也超過勞動契約規定19點30分出勤時間,雖然員工稱有給付加班費,但仍要靠出勤記錄了解加班費計算是否正確,外展時也未有專業人員指導或陪同,已要求限期改善,若拒絕提供出勤跟薪資給付紀錄將廢止其庇護工場許可證,違法勞動法令部分也會究辦。業者澄清,活動現場有攤位,老師能掌握學生動向,也都有按照勞基法給付薪資,外展時不會讓學生舟車勞頓回林口打卡,將待收到公文後向市府釋疑。
國票證霸凌案「陳副董欲翻案」 北市議員轟:濫用職權二傷受害者
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28)日發表聲明指出,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因長期霸凌一名職員,經公司依法邀請外部專家啟動獨立調查後,確認職場不法侵害事實成立;現今,陳冠如不僅拒絕接受調查結果,更濫用其作為國票金控董事的職權,要求將霸凌案提交審計委員會重啟調查,疑似借用證券法令規範推翻勞動法令調查結果,對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表示,該職員因職務獨立性遭副董事長長期不當干預與言語羞辱,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透過內部申訴管道反映問題,公司召集外部專家成立職場不法侵害處置小組,調查結果明確確認霸凌行為不法且成立。但陳冠如不僅拒絕接受結果,甚至利用母公司國票金控董事職權,強行將案件提交審計委員會介入,並試圖由關係較為友好的獨立董事另組調查小組,以無關此案的證券法來挑戰勞動法調查,挑戰法治並踐踏勞工權益。林亮君指出,該職員依法申訴並求助台北市勞動局,卻因金控母公司權力介入遭受巨大的心理壓力,一度求助無門。她痛批,國票金控的行為已嚴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條文,藉權力掩蓋霸凌事實,破壞法律程序正當性,是對勞工權益的侮辱。此外,林亮君呼籲勞動主管機關必須訂定明確指引或修法,杜絕企業以內部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重啟調查」名義掩護霸凌加害者,確保職場不法侵害處理小組的獨立性與權威性,保障勞工權益不受侵害。她強調,證券法不得凌駕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上,若不加以規範,未來恐成為企業利用法律漏洞掩護霸凌行為的工具,造成金融從業人員權益徹底喪失。目前案件已由台北市勞動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受理調查,相關主管機關正積極研議分案處理,期待能以法律之力還給受害者公道,並建立更完善的職場霸凌防治制度。
長榮空服員胞姊批「職場文化不健康」 勞動部長:將訪談組員、不偏聽一方
長榮航空一名孫姓空服員於9月底執行從米蘭飛回台灣航班時身體不適,返台住院後猝逝。近日有同事爆料當班座艙長未即時給予協助,下機時也忽視該組員身體狀況及需求。該空服員胞姊於今(14)日批長榮公司的制度與職場文化不健康,對此,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不會僅聽公司片面之詞,將深入與相關人員釐清情況,並強調長榮過去確實有多次違法紀錄,呼籲公司正視基層員工的聲音。孫姓空服員於10日晚間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病逝,家屬於今日上午7至11時在台中殯儀館舉辦告別式,並遺體火化。其胞姊強調,家屬並不是想網路霸凌座艙長,但她認為長榮公司制度應要檢討,希望公司能夠深入檢討職場文化與制度。針對此案外界高度關注勞動部的態度,洪申翰今日在立法院會前受訪表示,目前事件經過仍在釐清中。他強調,不會只聽公司一方之言,接下來會與地方勞政單位合作,與相關組員深入訪談,了解死者生前狀況,並與工會進行釐清細節,但調查確實仍需要時間。洪申翰指出,從勞動部調閱的法遵紀錄可看到,長榮航空過去違反勞動法令的情形並不少。他呼籲,公司應誠懇面對基層員工的聲音與需求,並與工會真誠協商,才有助於打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員工是公司永續經營的資產。」至於調查結果所需時間,洪申翰表示,目前尚無法確定,後續將針對相關組員進行訪談。他也強調,是否構成職災需由專業單位調查才能做判斷,目前不宜預設立場。被媒體問到,若非職災政府是否會協助家屬,洪申翰說,勞動部將與地方政府勞政單位及交通部合作,只要家屬有需求,政府會盡力提供協助,「家屬也會是我們釐清事件經過時的重要的一環。」
長榮空服員猝逝!勞動部緊急勞檢 民航局:座艙長報告未提組員病況
長榮航空一名空服員於9月底執行米蘭返台航班時身體不適,返抵桃園後送醫,歷經治療仍於10月10日不幸離世,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對此,交通部民航局今天(13日)稍早表示,當班事務長(座艙長)並未在報告中提及飛機上有機組人員生病及其他異常事宜,目前長榮航空正與組員連絡釐清相關細節。爆料指出,該名女空服員在執行航班任務時出現全身疼痛、發冷等症狀,但當班座艙長未即時通報機上醫療系統(Medlink),下機時也疑似未積極協助,甚至被質疑「毛毯還要披嗎」、「知道救護車要自費嗎」。該名組員返台後住院,最終不幸身亡。民航局指出,該航班為9月25日BR-96由米蘭飛返桃園,該名空服員落地後即前往林口長庚醫院就診,之後轉送台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仍不治身亡。經初步檢視班機報告,當班座艙長並未在文件中提及機上有組員出現身體異常,相關細節正由長榮航空釐清中,民航局將持續調查公司內部處理流程。另一方面,勞動部表示,已責成職安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與桃園市政府勞檢處前往長榮航空實施勞檢。初步了解,該名組員於航班執勤時確有身體不適情形,勞檢單位將約談當班空勤組員,釐清組員工作過程、主管應對與是否涉及違法勞動規定等問題。勞動部強調,若確認長榮航空在管理上有疏失,將依法開罰,並追蹤後續改善情形,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勞動部同時指出,長榮航空過去已有多次違反勞動法令的紀錄,未來將加強勞檢與法遵要求。此外,勞動部也正與民航局合作,確認本案是否符合《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等飛航安全規範。
57元資遣費沒發到 業者慘挨罰30萬
雲林縣一家廠商徵才3名送貨業務員,但只有2部公務車,教育訓練結束後3人抽籤分配用車,未中籤的1名員工希望騎機車送貨,廠商希望他自行開車並補貼油資,但協調破局,廠商最終資遣該員,但未在30天期限內發給57元資遣費。該名員工向雲林縣府投訴,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調查該公司逾期未付資遣費屬實,重罰廠商30萬元。據了解,該家廠商應徵有送貨能力的業務員3人,但只有2部公務車,按照公司規畫,未抽中公務車的員工需自行開車,公司則補貼油錢。3名員工第一天上班受訓結束後,抽籤決定2部公務車誰使用,未中籤的員工表明想騎摩托車送貨,但廠商認為安全有疑慮,最終協調未果,決定資遣該員工,並承諾支付1日薪資與資遣費,卻未在終止勞動契約30天期限內發給,該員工在被資遣的第31天投訴縣府。勞青處指出,依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需應於終止日30天內給付勞工資遣費。經調查,該公司逾期未付給該勞工資遣費57元,裁罰該公司30萬元。勞青處長張世忠強調,勞動基準法對於故意和過失完全沒有差別,僅有「直接裁處機制」,對於情節輕微且願意立刻改善的雇主不適用微罪不舉制度,縣府無輔導改善的行政裁量空間,提醒雇主務必遵守勞動法令。張世忠表示,縣府雖有函請中央放寬行政裁量,新增限期改善機制,但中央目前仍建議以行政罰法規定減輕罰鍰額度,但最低罰鍰額度30萬元經減輕至三分之一仍高達10萬元,對於違法的微型事業單位而言難以消受,可能導致業者無法生存,甚背負鉅額罰鍰債務,縣府將持續敦請中央斟酌修法可行性。
北市93家公司違反勞基法!罰鍰金額前5名出爐 第1名5年3度違法
北市勞動局6日公布2025年7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3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23萬元,其中裁罰金額最高者為香港商聯寶電腦,因單日正常工時連同加班工時超過12小時上限,5年內第3次違反,遭裁處30萬元。 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2025年7月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香港商聯寶電腦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30萬元、辰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萬元、台亞衛星通訊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艾迪思設計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3萬元、金旺租賃有限公司12萬元。勞動局指出,香港商聯寶電腦有限公司因使勞工延長工時,單日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超過法令12小時規定上限,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5年內第3次違反,遭裁處30萬元。此外,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2家、占23.66%;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8家、占19.35%;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計15家、占16.13%;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0家、占10.75%;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0家、占10.75%。勞動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基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也應給予勞工足夠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勞動局長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台北市民服務大平台」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不要命!資收場黑工藏輸送帶夾縫躲查緝 「垃圾堆隱身術」遭識破45人被逮
新北市樹林區某資源回收場聘僱大量非法移工進行違法工作,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並於近日前往查緝,而移工們眼見查察人員上門,竟躲在垃圾堆內試圖隱身,最終都被識破,移民署在現場查獲45名越南籍移工違法工作,當中15人是失聯移工,30人則是違規兼職的合法移工,45人都被帶回調查,非法移工則由移民署依法收容後遣送返國。新北市專勤隊近日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樹林分局、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及勞工局前往該處實施聯合查察,但查緝人員上門時,發現資收場內的員工寥寥無幾,專勤隊驚覺有異,於是往2樓巡查,在垃圾堆內陸續發現藏匿移工。移工們為躲避查緝,部分人鑽進寶特瓶堆中「原地石化」,與垃圾融為一體,還有人蜷縮帆布下閉氣噤聲,彷彿開啟「隱身模式」,甚至有移工躲在輸送帶底部夾縫間,玩命行為讓查察人員也捏把冷汗。而移工的隱身法也被一一識破,有些移工明明手上沾滿油污、腳邊堆著分類好的瓶罐,甚至還有人正在操作堆高機,卻辯稱自己「只是來玩的」,彷彿現場是戶外體驗營,令查察人員哭笑不得。專勤隊在現場共查獲45名越南籍移工非法從事垃圾分類工作,其中15名為在臺無合法身分的失聯移工,另30名則為涉嫌違規兼職的合法移工,45人全數由專勤隊人員帶回調查,失聯移工將由移民署依法收容後遣送返國,回收場負責人也因違反就業服務法聘僱未經許可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等相關規定,後續將函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法裁罰。新北市專勤隊隊長黃奕崗呼籲,雇主與移工均應共同遵守我國勞動法令,雇主如違法聘用移工,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的罰鍰;合法移工亦不得擅自從事許可以外的兼職「賺外快」,否則將可能面臨被廢止聘僱許可,不得再留臺工作,移民署也強調,資源回收場與營建工地為非法工作高風險熱區,未來將持續配合相關主管機關,加強查察力道,共同維持我國合法勞動市場秩序。
專才淪兼任1/華語教師勞權保障缺失 淪「免洗筷」工作全靠熱忱支撐
自102年起,台灣推動「華語文教育產業八年計畫」,各大學紛設華語學習中心,吸引外國人來台學習。然而,這群站在第一線推廣語文的教師,卻長期陷入血汗勞動,無勞健保、遭欠薪、課程任意刪減,處境彷彿「免洗筷」,用完即丟,毫無保障。某技術學院一位5年資歷的華語中心教師K老師就面臨上述窘迫的情況,他遭到學校減少排課,面臨著薪水減少的問題,然而當他檢舉學校違反《勞動基準法》後,課程卻遭全數取消,導致其陷入「有契約卻沒薪水」的困境。然而,這窘境也並非她第一次遭遇。K老師坦言,身處這個行業,教師時常面臨「吃不飽、穿不暖」的窘境。由於未簽訂正式契約,他自己曾遭遇長達近半年的欠薪情況。當他向校方詢問時,得到的回應卻是「不清楚」、「不知道」,甚至有助教毫不避諱地直言:「因為你是兼任的。」這些作法早已嚴重違反《勞基法》,但她卻敢怒不敢言,因為一旦異議,可能就得面臨丟掉工作,甚至風評流傳至其他學校,導致未來難以再獲聘用。K老師也曾遭遇未被投保勞健保的情況。他指出,曾在某所學校任教時,雖然每月都有保費扣除,最終卻發現校方根本未替他投保勞健保。更離譜的是,另有一間學校每月從他的薪資中預扣5%作為所得稅,卻僅將其中2%上繳國稅局,其餘3%的去向則完全不明。K老師的經歷凸顯出華語教師在制度下的脆弱與無助,她所遭遇的勞健保爭議,只是體制性忽視的縮影。長期以來,華語教師的《勞基法》權益始終未獲主管機關正視與落實。據了解,目前各大專院校的華語教學中心多採「編制外人員」聘用,教師實際上屬於民法上的「僱傭關係」,依法應適用《勞基法》。高教產業工會長期呼籲政府正視華語教師的勞動權益,並於去年向勞動部確認華語教師應納入《勞基法》保障。然而至今,華語教師的工作權益仍未獲得實質落實,保障缺口依舊存在。(圖/翻攝自高教工會官網)多數大專院校為節省成本,適用《教師法》的「專任教師」職缺往往僅設一兩位,其餘多以「兼任」方式進用,甚至出現不具編制身份的情況。本刊調查發現,徵才網站上常見標示時薪「500–1000元」的兼任華語教師職缺,實際授課時數則由學校排定,教師收入全繫於排課多寡。若時數縮減,薪資隨之銳減,更不乏未投保勞健保等惡劣勞動條件。由於不少教師向基層工會陳情,高教工會去年與勞動部召開研商會議,勞動部明確表示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教育部也於11月函請各校,要求依法保障其勞動權益。儘管主管機關已發函,但各校血汗勞動情形仍時有所聞,華語教師權益的落實,仍有賴基層持續發聲與主管機關落實查核。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指出,雖然現行法令已明文規定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但在實務執行上仍常遭「模糊處理」。不少教師因擔憂丟失工作,不敢主動檢舉雇主違規。不過,張鑫隆提醒,現行《吹哨者保護法》提供檢舉人法律保障,呼籲教師勇於發聲,或透過工會協助,檢舉學校違反勞動法令的行為,以爭取並維護自身的基本權益。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強調,盼華語教師勇敢發聲、凝聚基層力量,推動制度真正改革落實。(圖/王小萌攝)
陳艾琳花藝店爆「資遣懷孕員工」!駁斥被潑髒水 整晚失眠洩內心話
藝人陳艾琳自《大學生了沒》發跡,近年淡出演藝圈後,全力投入「浪花花藝」事業。昨(17)日一名自稱浪花花藝的員工發文控訴,「我於花店任職期間懷孕,卻遭公司資遣」,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對此,陳艾琳也發出聲明回應,「身為一個花店的經營者,沒有人會輕易資遣自己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資深同仁。」一名網友昨日在Threads上發文透露,自己正在懷孕期間,卻被公司資遣,且強調已當面向公司表明自己正處於懷孕期間,並真誠地表示這份工作對她而言極為重要,也希望能保有穩定的收入與支持,度過這段身心較為脆弱的時期。然而公司在得知此事後,仍執意終止勞動契約,「只提出營業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理由,讓我感到相當的錯愕與難過。不僅讓我難以接受,也想知道是否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範的保護原則。」讓她只能哭著被迫離開。浪花花藝前員工發文控訴遭公司資遣。(圖/Threads)貼文曝光後,原PO也透露該店就是陳艾琳經營的「浪花花藝」,對此,陳艾琳火速於自己版面上發文回應,該員工離職,係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因經營虧損或業務緊縮」辦理,屬於非自願離職之資遣程序。陳艾琳表示,公司於進行人力調整及做出資遣決策前,並未接獲任何與其個人健康或懷孕相關之資訊,對方亦未曾主動告知或提出任何說明。有關其個人身體狀況之訊息,係於收到資遣通知後始首次提及。陳艾琳強調,公司一向重視勞動法令之遵循,並以創辦人的身分補充幾句心裡話,「身為一個花店的經營者,沒有人會輕易資遣自己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資深同仁,更不會在明知自己必須重新訓練兩位新人、重新扛下原本職責的情況下,選擇這樣的安排。這樣的決定背後,肯定是已有溝通多次但始終無法改善的根本問題,也因此,我們才不得不做出艱難的選擇。」對於網路上的謾罵與評論,陳艾琳坦言感到沉重與失望,且整晚無法入睡,但她不會因此公開任何對話紀錄與店內影像資料去佐證任何事情,「其實只要公開那些紀錄,被顛倒的是非、錯置的時間軸,都能一一解釋。」但她認為證據不是拿來對罵的,是為了保護團隊以備不時之需的,語氣中充滿無奈與沮喪。
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 常是「股權資金」安排不當造成
新創事業在成長初期,往往面臨多元且複雜的挑戰,包含財務、稅務、營運與法律風險。若未及早建立完善的法令遵循體系,輕則損失寶貴資源,重則引發重大訴訟、行政罰鍰,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與創辦團隊的名譽。以下綜整新創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類型與實務上的因應策略,協助企業於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一、常見法律風險類型• 新創事業設立與組織架構風險• 新創事業型態選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各有稅務、股東責任及資本運作影響。若缺乏專業法律規劃,將增加後續調整成本。• 章程設計與股東協議:股權分配、決策機制、退出條款若未清晰訂定,實務上極易引發經營權爭議。創業初期常因資金需求急迫,與親友、天使投資人或創投合作時,未明確訂立投資契約、股東協議及退出機制。這容易導致日後因經營權、利益分配等問題產生嚴重股東糾紛,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 股權糾紛與經營權爭奪:不合理或未明確約定之股東權利義務,常導致決策癱瘓或創業團隊失去控制權。實務上常見股東間因股權分配不妥適、貢獻度未對等而產生爭執,此時可能導致新創事業決策癱瘓或團隊分裂。• 股東挪用公款與背信罪若股東將新創事業資金挪作個人用途,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背信罪或業務侵占罪,面臨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風險。• 契約管理風險• 合約條款疏漏:創始團隊與外部投資人、員工、供應商等關係,若權利義務不明確,實務上常引發履約爭議或責任歸屬不清。• 保密與競業禁止:另投資實務上,NDA之簽屬亦屬重要,若未妥善訂立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恐導致關鍵技術外洩或競業風險。• 智慧財產權風險• 權利取得與維護:多數新創事業在初期資源有限,往往將重心放在技術開發與產品推進,忽略了及早申請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的必要性。這種做法雖然短期看似節省成本,但一旦遭遇競爭對手惡意搶註或抄襲,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失去市場競爭力。故商標、專利、著作權若未及早布局,容易遭惡意搶註或侵權,損害核心競爭力。• 侵權應對:未建立侵權應變流程,將無法及時止損,應對侵權者發出警告函,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公司治理與法定程序輕忽很多團隊因規模小,未按時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或未留存會議紀錄,可能衍生行政處罰或被控背信、偽造文書的法律風險。• 勞動法令遵循與人資風險• 僱傭契約與解雇管理:若工時、薪資、離職安排未符合法令,實務上會面臨勞動調解、勞動訴訟,或面臨勞動檢查,引發事業要負擔多餘的勞資糾紛行政成本。• 多數新創事業往往面臨資金有限的問題,難以提供市場上具競爭力的薪資,事業會設置員工持股計畫(ESOP),避免創辦團隊的優秀人才流失同時吸引優秀人才,然若設計不當恐導致稅負或爭議。。• 稅務與財務風險• 新創事業(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同、帳務不清,將增加補稅與罰鍰之法律風險。• 不當股權安排:若涉及規避稅捐,可能遭補稅及罰鍰之法律責任,恐增加新創事業財務及法律上負擔。• 商品/服務法令遵循與消費者保護• 商品標示、廣告、消費者條款須符合法規,違規將導致高額罰鍰及品牌受損或消費爭議。• 個資法之法令遵循• 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並符合特定目的必要性及合理關聯性,若違反個資法,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行政處罰之風險。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建議• 建立法令遵循體系• 於新創事業創業初期即建立內部法令遵循制度,定期檢視新創事業運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證交法、有限合夥法、稅務規範、勞動基準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或產業專屬規範(如金融科技、醫療、電商等)規定。• 建置法令遵循制度,可依循遵守:1. 風險評估:盤點業務模式、產品、契約等潛在法律風險。2. 法令遵循策略制定:根據評估結果,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員工培訓等措施。3. 文件準備:備妥章程、合約、新創事業內部規章等法令遵循文件。4. 外部審查:聘請律師或會計師進行法令遵循審查。5. 持續改善:隨外部法規變動不斷滾動式優化內部流程及文件。• 善用專業顧問1. 律師:協助股權架構規劃、契約審閱、勞資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等規劃。2. 會計師/稅務顧問:降低財務與稅務風險。• 文件與紀錄透明• 明確區隔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 定期保存完整會議與財務紀錄三、常見錯誤與預防重點• 忽略股東協議、投資協議,導致經營權爭議。• 智慧財產權未及早保護,遭競業抄襲。• 僱傭契約不明確,產生勞資糾紛。• 商品標示、廣告違規,遭罰鍰或引發消費爭議。• 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混用,增加稅務與刑事法律風險。新創事業應將法令遵循視為企業基礎工程,而非次要成本。綜合實務經驗,股權與資金安排不當會造成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法律訴訟風險增加,甚至引發刑事責任,嚴重影響新創事業正常運作與持續發展。建議創業團隊:1. 創立初期即明確規劃股權結構2. 訂立完善的股東(SHA)與投資契約(SPA)3. 及早完成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申請4. 定期檢視契約、稅務與法令遵循流程5. 隨時諮詢專業律師,掌握法規脈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潛在法律風險,保障事業穩健發展與競爭優勢。
藥師月薪真高達11萬?基層藥師協會澄清僅屬特例
大學畢業季來臨,許多社會新鮮人忙求職,各行各業薪水都被拿出來討論,成為話題,有媒體報導,「社區藥局藥師」薪水相當高,甚至開出月薪11萬還找不到人,讓不少人好奇「到底業績是有多好?」,不過,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澄清,所謂藥師月薪11萬,其實言過其實。藥師協會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媒體報導所謂「月薪11萬」之報導,應為個案特例,並未反映整體執業藥師待遇現況。藥師協會指出,多數藥局的高薪徵才資訊,其所標示之「月薪」其實是將年度績效獎金、三節獎金、分紅等年資獎勵項目平均折算後所呈現之數據,並非實質每月固定給付金額。更遑論此類職缺通常需簽訂長達三至五年之契約,並擔任藥局負責人,還須承擔包含人事管理、營運責任、藥事法規遵循等高度法律與專業風險,屬性與一般執業藥師迥異。藥師協會表示,依據衛福部所屬醫療機構之藥師招募資料,目前醫院體系藥師年薪區間約為新台幣95萬至115萬元,與媒體報導所稱「月薪11萬」明顯不符。此外,各行各業的「高薪」職缺,多伴隨極高工時與壓力,高薪藥師的負擔與薪資,其實不符比例原則,高薪的背後往往有很多一般人看不到的代價。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沈采穎表示,就業市場上另有所謂「全包藥師」工作模式,雖薪資略高,實際工時與工作負荷卻極為沉重。常見其一週需服務超過15個診次,每日工時逾12小時,長期處於高度勞動壓力狀態,恐已涉及勞動法令關於工時與過勞防制相關規範。對有家庭責任、年長或需健康照護之藥師而言,此類工作型態顯然違背職場合理調適原則,易導致職業傷害與人力流失,顯示目前藥師勞動條件尚有重大改善空間。基層藥師協會並表示,藥師「人力短缺」實屬結構性供需失衡,現階段應該還是短期現象。外界之所以認為有「藥師荒」之說,實為疫情後連鎖藥局迅速擴張、診所密度增加等結構變化所致。從實務研判,若無妥適人力規劃與市場調節機制,未來三年,藥師恐轉為供過於求,進而引發另一波人力結構失衡。倘若現階段以過高薪資短期搶人,卻未有相關配套措施保障與勞動規範,勢將形成人力資源配置扭曲,對雇主與藥師雙方均非長遠之利。基層藥師協會還說,藥師培育成本高、專業門檻嚴謹,應獲制度性保障。目前,藥師專業資格取得挑戰性很大,首先,錄取藥學系需具備高中學測總分73至75分以上門檻,畢業後還要通過國家藥師考試,其錄取率僅約30%至50%。在歷經多年高強度專業訓練後,才能取得執業資格。社會應予以合理評價,並透過制度設計給予其應有之保障,而非使其淪為資本市場壓力與不合理工時之犧牲者。基層藥師協會因此呼籲,社會大眾勿受少數媒體標題導向之誤導,應全面理解藥師專業責任與現實處境;主管機關亦應儘速啟動藥事人力長期規劃、推動醫藥分業單軌制,強化基層醫療政策支持;同時檢討並改善藥師勞動環境與執業條件,健全制度保障,確保藥事服務品質永續發展、提升國民健康福祉。
葉元之涉違反勞動法令 洪申翰籲政治人物善待幕僚
近日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前助理病逝,傳出葉元之疑似職場霸凌並挨控「慣老闆」。台北市勞動局18日為此勞檢葉元之辦公室,查出未備置出勤紀錄、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等疏失。勞動部長洪申翰今(19)日受訪時表示,任何政治人物在政治上的表現其實都會非常、非常的、仰賴好的助理或好的幕僚的協助,希望政治人物應該要善待助理。因接獲檢舉指葉元之職場霸凌、禁止勞工請病假,北市勞動局昨勞檢葉元之辦公室,發現無當事勞工的出勤紀錄、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等,限期1個月改善,昨晚間再聲明表達,這次勞檢未提前向立法院院方告知,「確有未盡妥適之處」,將檢討精進相關程序。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業務報告。由於依勞檢法,勞動檢查為無預警勞檢,且雇主不得規避,有單位不滿勞檢前未告知立法院,洪申翰說,願意與立法院這邊來討論執行的程序如何兼顧勞檢精神及尊重立法院,大家應坐下來討論。洪申翰表示,任何政治人物在政治上表現,都會非常的仰賴好的助理或幕僚協助,所以希望政治人物應該要善待自己的助理跟幕僚,尤其該遵守的勞動法規必須遵守。
慣老闆有「這3情況」 恐遭勞動部追回補助
為增加勞工就業機會,勞動部從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研擬多樣性計畫補助事業單位,但卻有受補助業者是違反勞動法令的慣犯,遭質疑不符合公平正義,勞動部發展署近日已公告包括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大人提)、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小人提)等訓練計畫,若是受補助僱主違反勞動法令遭處100萬元以上或單次50萬元以上罰鍰或罰金、因職安法遭停工或是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且有人死亡或3人以上罹災就可追回補助。據勞動部統計,2023年補助事業單位共達8萬8968件、金額達16億餘元。未料審計部比對後發現,檢視補助前3年,受補助事業單位竟有122家連續3年遭裁罰,卻仍在2023年補助3937萬餘元,且受補助後仍有97家於2023年持續違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長沈文麗說,從公告日期後申請的雇主除了會事先審核有無符合計畫規定外,之後也會按月與相關單位勾稽,若有符合相關情事將會追回補助款。除了訓練相關計畫外,勞動部也有補助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僱用獎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綜合規劃組長葉良琪表示,各該計畫會明定期間內違反勞動法令遭處100萬元以上或單次50萬元以上罰鍰或罰金,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遭處停工或是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且有人死亡或罹災3人以上就可追回補助,將在3月底前完成修訂。至於立委陳昭姿曾指出,勞動部標案中有1/4由「曾違反勞動法令廠商」得標,違反勞動法令廠商勞動環境不佳、侵害員工權益風險,若勞動部持續向慣性違法廠商採購,等於默許不當行為,勞動部秘書處處長丁玉珍說,依工程會規定,若廠商不是拒絕往來廠商,不得拒絕其參加採購,但針對最有利標的部分,會在評選過程中有無違反勞動法令納入評選機制中。
審計部報告曝 勞動部5年共濫用就安基金逾7000萬
不止開演唱會,連勞動部「搬家」也用就安基金!台灣民眾黨11日指出,依審計部報告指出,勞動部5年共濫用就安基金逾7000萬,官員說,審計部是認為這些支出與就安基金關聯性低,仍待最後認定後再依法處理。據悉,由於審計部並非認為用途不法而是認為關聯性低,可能會改編公務預算償還。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勞動部近年以多次「開口契約」辦理文宣媒體通路採購及勞動部臉書粉絲經營及行銷案,皆是用限制性招標並取3家廠商標,以2022至2024年來看皆是民視、年代及三立得標,金額介於3500萬至4200萬之間。針對外界關切的性別工作平等法20周年音樂會,審計部指出,未考量當年開口契約未有辦理音樂會等目,直接運用開口契約,用以含括舉辦音樂會所需費用,難以審查內容妥適性。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目前還在審計部要求的程序中,會尊重審計部的判定職權,依法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絕對不會迴避,也沒有任何動機跟理由迴避」。此外,勞動部從就安基金或就保基金研擬多樣性計畫補助事業單位,但卻有受補助業者是違反勞動法令的慣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已公告包括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大人提)、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小人提)等訓練計畫,若是受補助僱主違反勞動法令遭處100萬元以上或單次50萬元以上罰鍰或罰金、因《職安法》遭停工或是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且有人死亡或3人以上罹災就可追回補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沈文麗說,從公告日期後將會按月與相關單位勾稽,若有符合該情事將會追回補助款。
北市1月154企業違反勞基法裁罰近千萬 南山人壽「沒給加班費」已2次觸法
北市勞動局每月會公布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裁罰結果,而在今(5)日,北市勞動局也曝光了1月的裁罰結果,共有154家事業單位被裁處,總罰鍰金額達951萬元,其中南山人壽因勞工休息日出勤卻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也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加上近5年已違反2次,挨罰160萬元,為本月最高。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114年1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南山人壽股份有限公司(160萬元)、指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元)、安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40萬元)、漢諾威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17萬元)、響艷信義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而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9家(18.83%);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計27家(17.53%);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26家(16.88%);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21家(13.64%);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5家(9.74%)。高寶華也點名,南山人壽因使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近5年違反次數已達2次;另因遲遲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違法次數不斷累積,已達最高罰鍰金額,呼籲公司應積極並有誠意地和工會協商,以免一再觸法。北市勞動局呼籲,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而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並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另外,北市勞動局也推出「勞條健檢師」服務,雇主可透過「台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開除試用期員工「未通報資遣」違法! 北市勞動局:最高罰15萬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日接獲檢舉,指控某公司資遣員工時,未依規定提前10日將員工姓名、工作職務、資遣事由及離職日期等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經調查,該公司人資誤認「試用期」員工若不適任可逕行解僱,因此未進行資遣通報。對此,北市勞動局表示,此舉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依法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臺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勞工自受僱日起,即享有相關勞動法令的保障,與勞資雙方是否約定試用期無關。若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仍務必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於員工離職10日前完成資遣通報,否則恐面臨最高15萬元罰鍰。北市勞動局強調,「資遣通報」是雇主向主管機關通報的法定義務,若員工工作地點位於臺北市,雇主應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向勞動局通報,若員工在職未滿10日,則應在員工離職日起3日內完成通報。此外,勞動局也指出,部分企業誤將《勞動基準法》的離職預告期與《就業服務法》的資遣通報混淆。據了解,《勞動基準法》第16條的「預告期」是雇主終止契約前,應提前向「勞工」進行預告;而《就業服務法》第33條的「資遣通報」則是向「主管機關」通報,2者法源與適用對象不同,提醒事業單位應多加注意,以免違法受罰。
聯發紡織全面退出台灣生產 竹北廠停產緯創接手承租「49名員工受影響」
擁有逾52年歷史的老牌加工絲廠聯發紡織(1459)昨(24日)宣布竹北廠將停止生產,由於聯發紡織蘆竹廠多年前早已停產,此舉等於宣告全面退出台灣紡織生產。據悉,後續將有49名勞工受影響,而竹北廠房逾萬坪用地也將由緯創(3231)接手承租。聯發紡織總經理王豐岳昨赴證交所重大訊息發布會上表示,由於國內化纖相關產業持續外移,加上各項製造成本持續飆漲,台灣區經營已無法實現獲利目標,考量未來市況及集團營運績效,聯發紡織決定停止竹北廠生產。聯發紡織續稱,此次竹北廠停產,停工項目產能為每月1333公噸,實際產量為每月580公噸。對照公司2024年合併營收,此次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重約36%。未來聯發紡竹北廠區停止生產後,廠房擬出租以活化資產、提高利益,估計整體廠區占合併總資產比例約18%。至於受關廠影響的員工,王豐岳指出,目前竹北廠總共有49名員工,包含25名本國籍員工,以及24名外籍員工。聯發紡昨表示,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將執行竹北廠區停止製造生產,相關員工權益將依勞動法令辦理相關作業,以減少各項支出。聯發竹北廠位在新竹縣竹北市十興路上,緯創的承租土地面積約13272坪、總承租建物面積約17098坪,每月租金不低於2250萬元,為期10年。聯發紡織去年獲利成長動能多來自業外挹注,紡織本業方面,面對東南亞崛起以及中國產能過剩,去年前3季象徵本業的營業淨損1.59億元,雖比前年淨損2.2億元縮減,但仍未脫虧損。受惠紡織業疫後庫存調節告一段落,聯發紡2024年營收新台幣13.14億元,年增9.21%;前3季稅後純益1.77億元,較2023年大幅成長1.11倍,前3季每股純益0.56元。未來聯發紡織將僅剩大陸杭州廠持續營運,台灣廠房則轉型為資產出租,以因應市場變化及集團營運策略調整。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多人傷亡 疑施工不慎釀禍!勞動部發聲了
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今天(13日)上午11時許發生爆炸,疑12樓餐廳改裝不慎引發氣爆,百貨被炸的狼跡不堪,多人慘遭炸飛。對此,勞動部稍早回應,已派本部職安署中區中心人員前往了解,目前意外原因仍在消防單位釐清,若有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將課以雇主責任;若有職災勞工,勞動部會盡力協助。勞動部表示,本部職安署中區中心獲報後,已派勞動檢查員前往現場了解,目前事故原因仍有待消防單位釐清,待鑑定結果出爐後,如有違反勞動法令規定之情事,將課以雇主責任,勞動部也會盡全力協助職災勞工。消防局表示,台中市消防局今日上午11時40分獲報,立即派遣第六大隊及各分隊共計16個單位,出動27車62人搶救,並由第六大隊大隊長蔡孟栩擔任指揮官,目前仍陸續傳出有民眾傷亡,消防局也於中午12時許迅速成立2級災害應變中心,是否為施工導致氣爆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截至下午2時許,經台中市政府統計,氣爆死亡人數目前已有4人,分別為新光三越百貨女員工及施工人員,和1家7口澳門籍遊客中的阿公及阿嬤,其曾孫女則緊急送往中國附醫手術搶命中,另20人則分別受輕重傷送醫。另一方面,台中地檢署表示,會持續關注此氣爆事件,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保持密切聯繫,以便即時辦理相驗事宜。財團法人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已即時啟動關懷機制,關懷此事故被害者家屬,會隨時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