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
」 台中 詐騙 警察 台中地院 賠償無照闖紅釀禍!男撞騎士成植物人拒和解 刑期加重至1年4月
台中市1名朱姓男子無照駕車釀成重大車禍,2021年12月在清水區闖紅燈撞上王姓機車騎士,導致王男重傷成植物人,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朱男1年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朱至今未與家屬和解且態度不佳,改判1年4月徒刑。根據調查,2021年12月19日上午10點49分,朱男駕車行經中清路9段與中央路交叉口時,未減速且闖紅燈,直接撞上直行的王姓騎士,事故導致王男當場倒地,傷勢極為嚴重,包括頭皮撕裂傷、顱內出血、雙側肋骨骨折及呼吸衰竭,最終陷入植物人狀態。事發後,朱男雖留在現場並坦承闖紅燈,但其在法院審理期間多次未出庭,甚至需經通緝才到案,令人質疑其態度是否悔過,一審法官依《無照駕車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1年徒刑,但因朱男至今未與王男家屬和解,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指出,朱男的疏失釀成王男重大傷害,其過失嚴重,且未主動積極彌補損害,對被害人家屬毫無交代,法官考量朱案發後態度不佳,並且本案對被害人家庭造成長期沉痛影響,認定一審量刑過輕,將刑期加重至1年4月。警方再次提醒民眾,無照駕駛和闖紅燈都是極其危險的行為,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傷害,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跨年夜成奪命夜!酒後爭執釀血案 男子持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6月
台中市后里區去年跨年夜驚傳命案,41歲劉姓男子與交往6年的李姓女友,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未料酒後爭執爆發,劉男竟持水果刀連刺李女,導致其左胸重傷、血流不止,最終傷重不治,劉男犯案後不僅未報警,還趁警方到場前逃逸,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3日審結此案,依《殺人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劉男與李女同居多年,但劉男酒後常情緒失控,對李女多次動手,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2人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時發生激烈爭執,酒後情緒失控的劉男竟持水果刀朝李女連刺,導致李女左胸重創,血流如注,倒地不起。事發後,劉男未協助女友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試圖隱瞞罪行,直到同住的邱姓男子半夜上廁所時,才發現屋內滿地血跡驚覺異常,立即報警,不料,警方到場時,劉男還謊稱「和女友打鬧失手」試圖搪塞,並拒絕讓警方進屋查看,直到警方接獲醫院通知李女已死亡,再度返回現場,劉男卻早已騎電動車逃逸,最終於后里區落網,坦承犯案,辯稱「害怕被抓才逃跑」。此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審判長田德煙、陪席法官黃光進及王曼寧,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庭審中,劉男當庭認罪,稱「非常後悔刺死女友」,檢察官張凱傑請求法院判處劉男14年6月至16年6月的刑期,最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重判劉男16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台中婦「製造噪音」6年害鄰居患焦慮症 法院判搬離也要賠18萬
台中一名楊姓女子長期在社區大樓內製造噪音,行徑包括不分晝夜使用電鑽、用鐵器敲打牆壁和地板、拖行物體、用力關門跺步、甚至大聲謾罵,導致樓下高姓一家4口無法忍受,長期受困擾,其中兩人更因此罹患焦慮症。忍耐6年後,高家提告要求賠償。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楊女需賠償高家4人共計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高姓一家自2017年12月入住台中某社區大樓6樓後,便屢次受到樓上楊女的干擾。楊女不僅長時間使用電鑽、用鐵器敲打地板與牆壁達30分鐘之久,還時常拖行物品、猛烈關門跺步,甚至拿水管沖樓下設施與馬路,或故意破壞自家廁所管路,導致污水流入高家廁所。更誇張的是,楊女曾5度在家中焚燒棉被與家具,令整個社區濃煙密布。高家忍受多年,生活受到極大影響,長期無法安眠,並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楊女賠償每人30萬元。審理期間,楊女未出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法官參考社區大樓管委會紀錄與警方處分通知書,確認楊女長期惡意擾鄰的事實。管委會在2023年3月的會議紀錄中指出,楊女「長期惡意擾亂,製造恐慌,警方多次依社會秩序法警告,仍未改善」。法院認為,一般情況下,巨大且不定時的噪音會讓人精神緊張、睡眠受到影響,對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干擾。而高家一方自2017年12月15日起居住在6樓,期間受到這些頻繁且巨大的噪音干擾,有租賃契約書為證,因此可以確認高家一方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間,持續受到楊女製造噪音的影響,並因此遭受損害。法院指出,雖然楊女已搬離大樓,但其過去行為已對高家造成重大損害,決定判處楊女賠償高家4人各3萬元至6萬元不等,共計18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小六生毆打老師掀議 他憶曾遭家長「威脅剁手」:未成年道歉闖遍天
台中某國小驚傳有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由於學生不願意道歉,最終老師只好報警處理,然而警方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事件曝光後引起外界熱議,該名老師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後續盧秀燕也改口道歉。對此,就有網紅教師也分享過去曾被家長威脅「剁手」的恐怖經歷,讓他感嘆「身分未成年,道歉闖遍天」。網紅教師「我是一個豪老師」在IG上分享自己過去遭遇家長威脅的經歷,他回憶起4年前在學校任教時,曾經遇到一名家長闖入辦公室,對同事大聲質問並揪住其衣領,豪老師表示,當時他為了緩解事態,將手放在家長手上試圖勸解,但對方卻出口威脅「你敢碰我的手,老子把你的手剁下來」。豪老師表示,自己在遭遇威脅後,隔天立即學習錄製視頻和直播,以便下次再遇到類似情況時保護自己。豪老師指出,「孩子拿著軟性球棒攻擊老師,事後只要孩子道歉,老師就得接受」,他也舉例說明,照這樣的邏輯,那麼霸凌、偷竊、性騷、詐騙等行為,只要施行者身分未成年,也能以道歉為由逃避法律制裁,「哪一天,孩子到您的店吃完東西直接走,弄壞東西不是我,罵爹罵娘你咬我,您追究起責任孩子回你一句『對不起』,行了吧?」豪老師認為,若因為學生道歉就必須接受暴力行為,那麼這樣的邏輯將讓未成年犯罪者逃避法律責任。回顧該事件,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老師出手壓制學生,結果激怒學生,並拿起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儘管學生事後已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決定報警,並要求處理此事。警方將涉事學生帶走並進行訊問,隨後將案件移送少年法庭。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裁定,少年法庭經過審查後認為該名學生並無犯罪前科,且在調查過程中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官認為,該名學生未來能在法定代理人的協助下學習情緒控制,因此認為沒有必要進入審理程序,也不需給予保護處分。最終,該案件未進一步審理,並已定案,受害教師未提出抗告。
警察入校園帶走小六學生惹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間因不滿體育老師分隊,持樂樂球棒打傷老師腿部,而學生隔日道歉時態度不佳,老師氣得報警,警方進入校園將孩子帶回調查而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院3日表示,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只是想讓他有所學習,少年法庭6月間裁定不付審理,老師則不抗告,全案確定。據了解,該名學生3月26日上體育課時,不滿體育老師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腿部,師生因而發生扭打,其他老師見狀連忙壓制,學生於隔日到校向老師致歉,但老師認為孩子態度不夠誠懇而報警。2名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穿制服、駕駛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並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而老師在派出所時則表示不願提告,稱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論被害人是否撤告,都需要通報少年法庭,經法官審理後認定少年是否有需保護處分的必要,台中地方法院也公布少年法庭結果。台中地院表示,少年當庭已向老師道歉,家長也承諾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而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僅希望他有所學習,法官也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於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審理,全案確定。
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詐團滑板車狂提現金!「傑尼龜」主謀落網 牽扯18名被害人
警方近日破獲一起精心策劃的詐騙集團案件,嫌犯利用便利超商交貨便,收取來自全台的不法金融卡,再到汽車旅館開房查詢帳戶,最終派遣車手使用滑板車快速提領詐騙款,短期間內犯下多起詐欺犯罪,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深入調查後發現,此詐騙集團由台中1名綽號「傑尼龜」的陳姓男子主導,涉及18名被害人,詐騙金額高達120餘萬元。根據警方調查,該集團成員先透過便利超商交貨便收取非法取得的銀行金融卡,隨後進入汽車旅館,以筆電搭配讀卡機測試及查詢帳戶內餘額,一旦確認詐騙款項已匯入帳戶,便立即指揮車手以滑板車為交通工具,前往周遭ATM將帳戶內的現金提領一空,警方指出,車手選擇滑板車作為代步工具,是因其無車牌、機動性高,能快速來去不被輕易鎖定。在2025年6月至7月間,警方專案小組展開多次行動,共逮捕7名詐騙集團成員,並於搜索中查扣筆記型電腦、讀卡機及大批銀行金融卡等相關證物,令人震驚的是,警方在嫌犯的通訊軟體記錄中發現,曾計劃購置升級版滑板車,以進一步提高車手提領現金的往返效率。目前,陳嫌等6人已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案件仍在深入偵辦中,警方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不輕易洩露個人金融資訊,並定期檢查帳戶異動,以免成為詐騙集團的下一個目標。
台中男遭友人潑汽油縱火喪命 母吐簽「放棄急救書」心聲:那天,我成了殘忍的母親
2023年,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因故在台中第四警分局前當街潑灑8.5公升汽油,將杜姓友人燒成火人。事後杜男全身超過95%受第2度至第3度燒灼傷,送醫2天後不治。此案1日在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開庭,杜男姐姐在法庭上痛斥黃男泯滅人性,懇求法官判處黃男死刑;杜男母親也寫信表達心中悲痛:「當簽下兒子放棄急救同意書,我成了殘忍的母親。」據了解,30歲黃男住在雲林,他2023年7月24日原訂要載母親前往醫院就醫,臨時接到杜男電話,被迫中斷行程前往台中談判處理債務糾紛。黃男不滿被杜男當小弟使喚,又懷疑杜男「挑撥兄弟感情」,於是一到場就情緒失控,不顧身在警局門口朝杜男潑灑汽油,並拿火柴點火後逃逸。事後,杜男全身超過95%面積第2度至第3度燒灼傷,送醫後因併發全身水腫、吸入性燒灼傷、橫紋肌溶解症及急性腎小管壞死,在同年7月26日上午不治。台中地院1日開庭審理本案,杜男姐姐在法庭上法庭上表示,弟弟對家人關懷備至,就連高齡失智的爺爺不肯吃飯,弟弟也會不辭辛勞特地回家哄著爺爺吃飯。另外,弟弟原本正打算與前妻重修舊好,沒想到善良孝順的弟弟卻慘遭毒手。杜母也透過信件表達喪子的悲痛,稱「這天我成了一位殘忍的母親,因為簽下兒子放棄急救意書。」她在信中回憶,當在醫院裡看著全身燒傷、裹著紗布的兒子,心如刀割。還表示自己原本期待著兒子復婚後能抱上孫子,當一個快樂的阿嬤,最後卻要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後來,杜男姐姐在法庭上失聲痛哭,一遍遍呼喚弟弟的名字,質問他:「你明明這麼年輕,怎麼就這樣走了?」還表示弟弟的離去對整個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擊,她最小的弟弟甚至因為愧疚改名,深怕哥哥會不諒解他簽下放棄急救書同意書的舉動。最後,杜男姐姐悲痛質問黃男:「你在警察局門口殺人,到底有多無視法律、泯滅人性?」並懇求法官與國民法官務必判處黃男死刑。
18歲BMW駕駛「毒駕」撞死路人 無辜男身分曝光
台中市北屯區於27日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名18歲白姓男子無照駕駛家人租賃的BMW,撞死一名71歲男性行人葉姓男子,肇事後白男未停車,反而加速逃逸。警方隨後將白男逮捕,檢方以肇事逃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聲押,而無辜行人的身分如今也曝光。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事發當日葉男在北屯區家中附近散步,途經事故地點時,被白男駕車猛烈撞上,導致葉男重傷昏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了解,葉男是退休公務員,平時經常與妻子一同散步,當日卻因獨自外出遇上不幸。附近土地公廟的監視器拍下了葉男事發前的最後身影,顯示他正往事故地點方向行走,未料突遭橫禍。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白男當時失控撞上路邊告示牌和花盆,並波及路旁的葉男,導致葉男整個人被撞飛,重摔在馬路上。肇事後白男未停車查看,反而持續加速逃逸。白男逃逸後又在9時20分行經太原路與環中東路自撞路旁電箱。警方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發現白男呆坐在車內,當場將其逮捕。經警方調查,白男當天駕駛BMW前往北屯區取物,返家途中發生事故。警方初步懷疑白男可能涉及毒品駕駛,因此檢方在27日晚間複訊後,以肇事逃逸、過失致死、毒駕致死及不確定故意殺人等罪名,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押白男。據悉,白男的家人經營台中一間禮儀社,其母親曾任台中市政府民政顧問,但在今年7月因補件糾紛辱罵崇德殯儀館人員,遭到解除職務。白男平時偶爾協助母親處理工作,但個性貪玩,這次肇事並非他首次鬧事。
保時捷男酒駕撞到騎士癱瘓!疑脫產分文未賠 受害母欠300萬醫療費求公道
2020年8月15日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41歲林姓男子,飲酒後駕駛400多萬的保時捷Macan S豪車,撞上騎車的22歲蔡男,被撞飛的蔡男又撞擊對向柯姓女子的轎車,導致他終身癱瘓。法院一審雖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由於他名下沒財產,蔡母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兒子目前已積欠300萬醫療費,蔡母懇求林男發揮慈悲心,負起賠償之責,給兒子公道與生路。據 《自由時報》報導,林男當下酒測值0.16毫克,駕駛保時捷撞上22歲蔡男,卻懸掛已逾期「臨時牌」,沒有強制責任險,他又否認任何過失,「顯無接受裁判之意」,被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荒唐。檢方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現「簡易判決」違法,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用「通常程序」判決。合議庭上個月底宣判時,認定蔡男沒肇責,林男全責,三位法官認為林男推諉卸責,不過,合議庭仍判定林男符合自首條件,給林男減刑,改判10月,不能易科罰金,應入獄坐牢。雙方皆於本月上訴,蔡母的律師朱清奇在訴狀中聲明,林男犯後態度惡劣,住在1700萬元的豪宅、開名車,名下卻一毛錢都沒有,案發後連保時捷車主也變更他人,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最重之刑(2年3月至4年6月)。林男的律師盧永盛,13日被問到當事人是否脫產等細節,盧永盛答覆不方便,但他表示不知林的財產狀況,他曾勸林男應盡力談賠償和解,但因一審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金額太高而卡住,他說林男並非惡劣或不負責之人。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
台中警智破販毒案!用Telegram釣出22歲藥頭 最終判刑3年6月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日前成功破獲一起販毒案件,警方先是鎖定1名吸食毒品的黃姓藥腳,經過深入調查和勸說,黃男同意配合警方進行誘捕行動,藉由黃男的協助,警方順利掌握一條重要線索,並成功將22歲的陳姓毒販逮捕歸案。案件的開端源於黃姓藥腳持有的安非他命,警方經過技術追查,發現黃男是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與1名暱稱「Gary」的不明人士購買毒品,警方隨即展開誘捕計劃,由黃男再次聯繫這位毒販,並以購買安非他命為由,約定在指定地點進行交易。在交易當天,警方埋伏於交易地點周圍,當陳姓藥頭出現並準備進行毒品交易時,埋伏的警力迅速行動,將其當場逮捕,儘管陳男在落網瞬間拼命抵抗,但最終仍無法擺脫法網,被警方成功制伏並上銬帶回,面對突如其來的抓捕,陳男一度驚慌失措,並在第一時間尋求律師協助。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判決書,陳姓毒販與黃男談妥以新台幣3,500元的價格出售1包安非他命,若交易成功,陳男可獲利500元,儘管這筆交易的獲利微薄,但法院仍認定其販毒行為屬於基於營利目的,最終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沒收所有涉案毒品。警方呼籲青少年,千萬不要因為同儕壓力或一時的好奇心而輕易嘗試毒品,毒品不僅會對身體造成嚴重損害,還會讓自己陷入法律的泥淖,付出沉重的代價,警政署也強調,將繼續貫徹「青春專案」及「精進緝毒」的工作,對於毒品犯罪的線索與不法場所,警方將嚴密清查並加強蒐證,以堅決打擊毒品犯罪網絡,保障社會安全。
20年前當小三也放火 8旬婦疑小14歲男友出軌縱火燒房報復
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對80歲何姓婦人作出判決,因何婦因感情糾紛縱火燒毀男友住所,且此次縱火手法與20年前的一宗縱火案件如出一轍,判決其有期徒刑7年10月。何婦上訴後遭駁回,仍可進一步上訴。事件發生在2022年7月18日,何婦與小她14歲的游姓男友交往已達10年,2人剛在廬山享受過一番溫泉假期,然而,何婦懷疑游男有外遇,對此心生怨恨,決定報復,何婦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將其裝入塑膠桶中,然後趁游男不在家時潑灑汽油並點火,火勢迅速蔓延,甚至波及到鄰近建物,消防隊接報後趕到現場,成功撲滅火焰,幸運的是未造成人員傷亡。台中地方法院在審理此案時發現,何婦的犯罪手法與其20年前的案件驚人相似,當時何女因情感糾紛闖入正宮居所潑油縱火,雖未造成住宅毀損,但也因而被判刑5年,審理中,何婦辯稱自己是重度肢能障礙者,並且聲稱自己並未持有鑰匙,無法進入2樓的火源地點,還聲稱火災是游男栽贓。消防局的調查報告顯示,火源確實來自2樓的儲藏室,起火原因為人為縱火,監視器畫面也清晰顯示,何女曾買油並攜帶塑膠袋進入建築物,離開後不久火災發生,法院認為,何女行動自如且無顯著的行動困難,起火的時間和其離開的時間緊密相關,顯示何婦有重大縱火嫌疑。由於何婦過去有前科,且在本案中仍顯示出毫無悔意,法院依照《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判決她7年10月徒刑,何婦對判決結果不滿,提出上訴,但上訴被駁回,判決維持原判。
當車手9天遭判刑9年 台中準大學生不服「跟殺人一樣重」
台中市一名李姓準大學生於2022年4月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並在短短9天內盜領超過300萬元,導致51人受害。台中地方法院一審時,依據檢方建議,判處李男應執行9年刑期。不過李男提出上訴,台中高等法院二審時,認為判刑過於嚴苛,因此改判4年10個月。裁判書指出,李男在2022年4月21日至30日期間從事車手工作,非法領取款項超過300萬元,受害者多達51人。台中地方法院審酌李男所犯各罪之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侵害法益種類及責任非難程度,認為李男所犯數罪,均為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之案件。台中地院指出,李男均為擔任基層車手角色,雖犯罪型態類似,犯罪時間集中在2022年4月21日至30日間,時間接近,關聯性甚高,但合計被害人數多達51人,危害非淺,以51次加重詐欺犯行論處,宣告刑期達62年2月,並沒收其約5萬元的犯罪所得。台中地檢署於李男入獄後,向地方法院請求執行9年刑期。今年5月29日,法院曾發函要求李男陳述意見,但李男未作回應,法官便依檢方建議裁定9年徒刑。隨後李男便提出上訴,認為自己只是詐騙集團的基層車手,不應該承受與殺人或販毒同等程度的刑罰,案經二審,台中高等法院考量後,認為原判過於嚴厲,因此改判為4年10個月,可繼續上訴。
5億高中生案4兄姊聲請參加訴訟 賴母委任律師發聲了
台中去年爆發5億賴姓高中生案,賴生與夏男登記同婚後2小時墜樓身亡,賴母控告夏涉嫌謀財害命不成,但「假結婚」偽造文書罪部分,一審判夏1年6月徒刑後,賴母另提民事婚姻無效訴訟部分,台中地方法院13日開庭,賴生的同父異母4名兄姊,以本案涉及遺產糾紛為由聲請參加訴訟;賴母委任律師王彥表示,全案是婚姻無效訴訟,無關繼承權,法官應該駁回。18歲賴生繼承名義上的阿公、實際上的「生父」30多筆不動產,初估價值逾5億元後,去年5月與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竟墜樓身亡,賴母告夏涉嫌謀財害命,殺人罪部分中檢以證據不足不起訴,經家屬提再議,中檢目前續行偵查中,但起訴假結婚涉及偽造文書罪部分,台中地院今年6月28日判夏1年6月徒刑,目前上訴二審。賴母另提民事婚姻無效之訴,仍在一審審理中。民刑事判決雖獨立認定,但刑庭偽造文書案,夏被判有罪,代表婚姻無效,配偶身分不成立;民庭婚姻無效案,法官調查證據時,一般會調閱、審酌刑庭意見。台中地院民庭法官昨日開庭審理婚姻無效訴訟,備受矚目,賴母及夏男都委由律師出庭,原預計昨天審結,但因賴生的同父異母4名兄姊聲請參加訴訟而有變,法官審理了解各方意見後,諭知改期10月再開庭。賴母律師王彥表示,因有利害關係人認為全案有涉及遺產糾紛,聲請參加訴訟。但參加人照理應該是輔助訴訟雙方,但聲請參加人並無法輔助任一方,賴母將守住立場,再提書狀說明,全案應聚焦婚姻無效上,與繼承權沒有關係,法官應駁回。
全台2300萬人每人1元!台中捷運隨機砍人 被害人父親提賠償條件曝光
台中中捷隨機砍人案引發全國關注,案件的嫌犯洪姓男子於2024年5月21日犯下此案,造成2名無辜乘客受傷,台中地方法院於7月17日首次開庭後,13日下午2時進行調解,事件受害者之一、呂姓高中生的父親對媒體表達對洪男家屬賠償方案的看法,提出「2300萬人1元公益計畫」,引起社會熱議。這起事件的起因,源於19歲的洪男對社會的深刻不滿與憤怒,洪男目前就讀於南部某醫護專科學校,因心懷對社會的怨恨,決意在「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當天模仿此案,藉由無差別的攻擊來引起全國關注,並借此引發對廢除死刑議題的討論,5月21日,洪男持刀隨機在台中捷運車廂內砍人,造成「長髮哥」許瑞顯和呂姓高中生2人受傷,事後洪男被警方逮捕,並於7月17日首次開庭時當庭認罪,對其所犯的殺人未遂、恐嚇公眾及毀損等罪行表達悔意,並向受害者鞠躬道歉。調解會議前,呂父向媒體表示,對於洪男家屬可能提出的賠償,不希望這筆賠償金是為了補償他們家庭,而是應該賠給整個社會,並提出「2300萬人1元公益計畫」,希望洪男家屬能夠賠償每位台灣民眾1元,總計2300萬元,並表示若洪男家屬願意賠償此金額,將把這筆錢全部投入公益,舉辦約23場大型捐血活動,以此方式回饋社會。呂父強調,如果洪家屬有心懺悔,這是他們應該付出的代價;如果無法支付這筆款項,將尊重司法判決,讓法律給社會一個公平的交代,另一方面,另一位受害者許瑞顯(「長髮哥」)則提出另一項調解條件,要求洪男家屬賠償120萬元,這筆賠償金包括精神賠償、工作損失以及律師費等。回顧案件發生當日,洪男帶著3把刀上台中捷運,隨後在車廂內對無辜乘客進行無差別攻擊,最終導致許瑞顯及呂姓高中生受傷,檢方以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名對洪男提起訴訟,洪男在首次開庭時承認犯行,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對不起父母和社會,並在庭上多次哽咽道歉。
醫科洗牌2/牙醫師嘆「醫美科別賺更多」 「五官科」有背景、實力才能進
牙醫系成為熱門科系,但現任牙醫師卻認為已是「紅海市場」,尤其大批海歸牙醫師即將開放執業,恐陷入「僧多粥少」窘境,認為醫學系中的皮膚科、整形外科收入更豐厚,又保有生活品質,眾多資深醫師也憂心科別失衡的問題,點出年輕醫師不願踏入內外婦兒科,未來恐無醫師可開刀,患者甚至可能在不斷轉診中喪命。外界認為牙醫師收入好、生活又有品質,讓牙醫系連2年進入第三類組前十名榜單,但未來牙醫師的日子真有這麼好?林榆芩牙醫師認為過去牙科是藍海市場,但如今已是競爭激烈的紅海市場,競爭者相當多,反倒是醫學系中的皮膚科、整形外科收入更好。一名不願具名的急診醫師表示,雖然海歸牙醫師(俗稱波波牙醫)未來將每年開放200人執業,目前全台1萬6384人的牙醫市場將會更加飽和,「但這種擔心講很久了,牙醫市場還是很好啊,更何況台灣糖尿病患愈來愈多,未來牙周病、植牙需求一定都更高。」這位醫師也透露,皮膚科、整形外科、眼科、耳鼻喉科這些「五官科」並不好進,不只從大學時就要有優異成績,同時還要有「背景」,才能如願搶入這些科別。根據衛福部統計,近三年五大科(外科、婦產科、內科、急診、兒科)住院醫師招募情形,外科近三年召募總人數為162人,相較於內科召募人數357人,足足少了一半,而兒科住院醫師招募率僅有79.2%,是五大科中「最慘」科別。台大醫院外科部主任陳晉興說,外科已經不如過往「黃金年代」,近年情況更加惡化,前年要招7名外科住院醫師,有60人報名;反觀去年,台大外科預計招收17位住院醫師,來報名者僅有18人,且有人因錄取其他科別而離開,至今仍有二位缺額,持續招募中。陳晉興說,年輕醫師還是嚮往在手術台前執刀,但又希望維持生活品質,兒科、外科都是必須值班的科別,所以大多轉而投入耳鼻喉科、整形外科等,兒科缺人情況最嚴重,連主治醫師也要值班,醫學生見此現象,更不願選擇兒科,造成惡性循環。台中一名婦產科醫師因新生兒死亡判賠1400多萬元,引發醫界震撼,認為類似案例將讓五大科更缺醫師。(圖/翻攝自中天新聞)台北長庚副院長、婦產部助理教授級主治醫師羅明良說,三年前,婦產科住院醫師召募,還維持在招募10人可以來20人,婦產科還能挑人,如今情勢已反轉,得二招、三招才有機會招得滿,「有手有腳」就可以進婦產科。 根據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統計,五大科中除了急診醫師平均44.6歲,其餘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醫師,平均年齡都超過50歲。陳晉興說,如果年輕醫師持續不願踏入五大科,長期下來十分危險,萬一半夜或假日需要緊急開刀,可能會找不到醫師,那為了尋找有醫師可開刀的醫院,患者就會不斷被轉診,甚至可能會死在救護車上。五大科還須面對醫療糾紛的風險。今年6月,大里仁愛醫院一名婦產科醫師疑似接生過程疏失導致1名新生兒出生即死亡,台中地方法院判決該醫生與醫院須共同賠償家屬新台幣1400多萬元,判決一出,立刻引發醫界集體沸騰。台大名醫施景中即表示,「如果最後這樣判決成立,其他高風險科別像心臟外科、神經外科等等,真正要濟死扶傷的科別,可能很快就沒人要走了。」兒科醫師蒼藍鴿也表示,此案刑事部分判決無罪,為何民事卻被判賠1400萬元?「這不只是婦產科的事,我們兒科醫師看到也會怕啊!畢竟時常會治療到症狀孩子,這種案例會讓五大科醫師紛紛逃命!屆時就無醫師可用。」
一夜狂騎75公里報復!台中婦因感情糾紛放火釀5傷 判刑8年6月
台中市1名60歲周姓婦人因與親友間的遺產及感情糾紛,一夜之間騎機車載著4桶汽油,橫跨台中、彰化、南投3地,在8處親友住處縱火,造成5人受傷,最終周女被依《殺人未遂》、縱火等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周女有期徒刑8年6月,案件仍可上訴。事件發生於2023年7月2日凌晨,周女因與親友及林姓男子等人有多重糾紛,心生怨恨,遂決定實施報復計劃,周女先準備好4桶汽油及瓦斯噴槍,騎著機車開始其的縱火之旅。首先,周女來到林男母親位於台中市梧棲的住家外,潑灑汽油並點火,導致民宅磁磚剝落、牆面燻黑,多輛汽機車被燒毀後,繼續騎20多分鐘抵達彰化縣伸港鄉,朝不認識的姚姓住戶住家縱火,再到彰化市彰新路,對郭姓住家的鐵門縱火,導致郭家一家三口燒燙傷及吸入性嗆傷。然而,周女的縱火行動並未因此停止,繼續騎車至彰化市一德南路,對一處友人的工廠縱火,凌晨4時許,周女來到其哥哥位於南投草屯的住處,再次點火,造成哥哥全身多處燒燙傷,房屋嚴重毀損,之後,又前往姐姐的住處潑油點火,導致姐姐手臂燙傷。在完成這一連串的縱火行為後,周女騎車返回台中市大里區,對蕭姓親戚家縱火,並在最後轉往一間曾與其有糾紛的宮廟縱火洩憤,整晚周女騎機車行駛75公里,橫跨三地進行縱火行為,最終帶著剩下的2瓶汽油向警方自首。周女在警方詢問時辯稱,潑汽油時「不知有人在裡面」,點火的目的僅是為嚇唬,檢方認為周女涉犯殺人未遂罪嫌重大,儘管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仍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周女與兄姊及其他親友間因遺產、感情等糾紛,出於報復心態而實施縱火行為,行為極其惡劣,考量到周女至今未對被害人進行任何賠償。最終,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3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各判2年至2年6月,4項《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各判8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內政部:高虹安即日起停職 顏寬恒不適用停職規定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立法委員顏寬恒也在26日經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內政部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即日起生效;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需停職。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立法委員顏寬恒涉嫌詐領助理費、竊占國有地、假買賣等案,經一審宣判犯貪污罪,處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全案仍得上訴,尚未確定。內政部表示,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停職規定之適用。內政部表示,《公職選罷法》第117條規定,當選人於登記參選該公職身分之選舉犯賄選等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自判決之日起,當然停止其職權。立法委員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不適用前開停職規定。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未來如經法院判決確定,且有褫奪公權情事,將由內政部依法院判決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