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投票
」 投票 受刑人 中選會 確診 確診者1月13日投票日要上班? 勞工出勤須加給工資
13日就是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勞動部已指定投票日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另因投票權僅能於投票當日行使,雇主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否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勞工局表示,雇主雖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但仍應遵守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的基本原則,應就勞工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勞工合理往返的投票時間,並計給當日出勤工資。有關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為下列兩種類型:一為原屬勞工的工作日:以勞雇雙方原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為例,勞工外出投票3小時,返回工作5小時,雇主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需再加給5小時工資。二是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比照休息日出勤標準,依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加班費,第1至2小時為1又3分之1倍,第3至8小時為1又3分之2倍,第9至12小時為2又3分之2倍。勞工局強調,實務上曾發現雇主要求勞工於投票日自行請假(特休或事假)投票,或勞工當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若雇主未於投票日給予勞工休假或計給工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提醒雇主切勿因一時疏忽而損及勞工權益,既傷荷包又損企業聲譽。關於13日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新北市勞工局指出,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為兩種類型。(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在籍受刑人爭投票選總統 憲法法庭不准且駁回假處分
台北監獄在籍受刑人林祐良不滿總統及立委大選時無法投票,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改聲請憲法審查及假處分,憲法法庭2023年12月15日裁定不受理,且一併駁回假處分聲請。憲法法庭指出,綜合判斷結果,本案無法形成林男勝訴可能性較高之心證;且衡酌公開、公平、公正及自由選舉等公益,以及與林男可能受到之損害,如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對權力分立、影響選舉過程及結果等公益可能造成之損害,遠甚於未准許其聲請、而其事後獲勝訴所生之個人損害。此外,憲法法庭支持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斷,認為不准假處分沒有牴觸憲法,林男請求監所為其設置投票,供其投票之權利,保障他的憲法選舉權,但他客觀上未提出具體論證,因此他的主張顯無理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林姓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除本案外,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也提告,同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一般認為也將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不過,除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林男主張,准予假處分,憲法法庭、最高行政法院、中選會皆不支持。
大法官替死囚和重刑犯破窗! 火速受理在監投票假處分案
總統及立委大選進入倒數時刻,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後,法扶律師代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預定12月8日召開說明會。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露,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告爭取選舉權。據了解,其中3人是死囚,其餘多為犯下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刑犯,不少基層檢察官聞訊後十分憤怒,並引用「破窗理論」,認為大法官此舉疑似替死囚和重刑犯破窗,未來如憲法法庭裁准投票,可能成為廢死的破口。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起行政訴訟,其中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3人是三審定讞的死囚。許多司法官得知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替死囚和受刑人爭取投票權,都十分不解,懷疑背後可能隱藏神秘動機。現在傳出憲法法庭受理林姓受刑人聲請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後,則更讓司法官們感到好奇,不少檢察官判斷此與民進黨支持廢死,以及憲法法庭內,充斥總統蔡英文提名的多位主張廢死大法官有關。一位資深檢察官指出,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爭取在籍受刑人投票權,目的之一可能是想突破目前廢死困境。因為在高達8成民意支持死刑下,反對死刑的民進黨政府不敢修法,至於司法界盛傳「以廢死為使命」的司法高層,在今年8月由憲法法庭宣告、攸關38死囚能否死裏逃生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合憲,因此反對死刑的大法官們暫時無法打廢死的主意,此時助攻死囚和重刑犯投票權似乎就成了廢死的破口。台北高等行法院日前裁准林姓受刑人在監所投票假處分,引發各界關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11月16日公布9大理由駁回本案。合議庭認為,憲法規定選舉應公平、公正、公開,並採秘密投票。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無法保障受刑人以自由意志行使選舉權,如單獨讓林姓受刑人投票,違反秘密投票原則;如讓同所有監獄受刑人和選務人員一起投票,萬一未來本案敗訴,選舉結果將影響公益,因此駁回林男假處分的聲請。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
受刑人爭取在監投票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確定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不滿無法在監所對總統和立委選舉投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北監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下午廢棄原裁定,駁回林姓受刑人的聲請,他想在監所投票的希望落空。由於監所內至今無法行使投票權,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林姓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除本案外,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也提告,同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至於未來是否會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准,一般認為不太樂觀。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 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選委會委任律師表示,如果法院裁准假處分投票,就算未來本案判決敗訴,受刑人的目的也達到了,投出的選票能否剔除,存在很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選委會的見解,廢棄北高行原裁定。
受刑人在獄中投票?李進勇坦言「頭殼抱咧燒」 盼裁定後跨部會協調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要參與2024年的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聲請假處分獲裁准,桃園市選委會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將在本周裁定。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5日坦言,自己「頭殼抱咧燒」,光是場地問題就困擾選務和矯正機關,但該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未來將依行政法院裁定,跨部會協調,共同克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舉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查賄及維安等整備情形」專案報告。李進勇說,中選會和各選委會支持讓任何投票權人或選舉權人,包括監獄受刑人有投票機會,這是不變的原則,但有部分人因為種種限制失去自由,受到監獄行刑法的規範。李進勇表示,如何在合法情況下,執行假處分命令,真的很煩惱,舉例而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或戒護區外,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並允許受刑人外出投票,且選務要透明、公開、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才是合法。不過,李進勇強調,中選會10月時有與矯正、警政機關協調,針對實務上障礙交換意見,現在不敢說能完全克服,待最高行裁定後,中選會將召開臨時委員會做最後的決議。若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裁定得執行投票,是否得以再擴及目前戶籍設籍在監所的受刑人。中選會表示,根據組織法規定,屬重大爭議或為重大選務,依法均應由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將於最高行政法院終局裁定後,經法定程序確認,但仍須符合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規定辦理。另外,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及副手賴佩霞通過連署門檻,但郭陣營提出103萬6778人連署書,有約13萬餘份不合格。李進勇也透露,郭賴這組有5271件的連署人,在連署開始前就死亡,中選會將依照往例向檢察機關告發。
受刑人能在監投票?最高行開庭審理 選委會:全國10個受刑人提告
總統及立委大選剩60天就要投票了,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不滿監所無法投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北監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開庭,選委會委任律師在法庭上透露,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受刑人選舉權案開庭,林姓受刑人委任3名法扶律師出庭。(圖/趙世勳攝)除本案北監的林姓受刑人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提告,一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由於監所內至今無法行使投票權,本案裁定結果成為全國首件法院是否准許受刑人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例,各界都相當矚目。對此,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選委會委任律師表示,監所並不適合設置投票所,如果法院裁准假處分投票,就算未來本案判決敗訴,受刑人的目的也達到了,投出的選票能否剔除,存在很大爭議。法官問到,目前全國有多少受刑人提告,選委會委任律師指出,全國共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轄區有7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有3人,至於聲請假處分的受刑人,目前資料顯示有6人。林姓受刑人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林男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且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以及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釋憲意見,受刑人仍是穿囚服的國民,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 北高行認為,桃委會雖辯稱受刑人可依外出規定申請出來投票,但依《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無法以投票為由申請外出,且獄中管理人力吃緊,還得面臨人犯脫逃危險,因此國家仍應設置投票所等方式,保障其投票權。北高行指出,若由桃市選委會在北監內設置投票所,更能降低行政成本與意外風險。由於明年1月選舉即將到來,北高行認為來不及等待最後勝訴結果,因此參考歐洲法制,裁定桃市選委會應於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先於北監內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還可抗告。林姓收容人在台北監獄服刑,他的戶籍設於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也就是台北監獄;他主張自己有投票權,因此提出本件聲請。
受刑人爭取投票權…法院裁定台北監獄「應設投票所」 中選會回應了
台北監獄一名林姓受刑人申請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時,可以在監獄投票,但遭到中選會和桃園市選委會拒絕,他因而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該准予設置投票所,供林男行使投票權,成為全台首件監獄受刑人投票的案例。中選會、桃園選委會今年3月分別回覆林男,拒絕其要求,理由均為關監所收容人如戶籍已遷至監所,其在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可能方式,包括由監所戒護收容人外出前往該監所所在地之投票所投票,惟此尚涉及法務部權責。至如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屬於特設投票所,即選務機關針對特定身分之選舉人,在特定地點設置投票所,為不在籍投票類型之一,考量監所情況特殊,於監所特設投票所,允應明文規範,以避免爭議。林男主張,自幾年滿20歲,2019年12月因服刑將戶籍遷入台北監獄,實際並居住6個月以上,沒有被剝奪選舉投票權的情形,且明年尚在服刑,難以行使投票權,因此聲請法院定暫時狀態處分。法官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監獄內設置投票所。(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法官認為,林男確實是戶籍在台北監獄的選舉權人,《憲法》保障選舉權,讓國民擁有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卻因為現行法制,過去近4年無法外出投票,而監所又未依規定設置投票所,導致他無法行使投票權,而台北監獄位於桃園市,桃園市選委會已回絕林男的請求,雙方出現公法爭議。法官指出,《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外出制度以矯正更生、復歸社會為目的,不包含投票,但受刑人仍享有投票權,且戒護外出投票,會導致北監人力吃緊,無法外出投票的受刑人也須安撫,風險極高;相反地,林男要求在監獄內設置投票所,成本和危險明顯較低。法官明指林男勝訴可能性並不低,距離總統大選僅剩3個月,林男有選舉權卻無法行駛,形同受到剝奪,屬於重大損害,認定有急迫危險,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於明年1月13日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當天,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對此,中選會表示,「中選會及桃園市選委會將依法抗告,並無其他評論」。
確診不得外出投票!監察院促請檢討 中選會、疾管署回應了
2022九合一選舉,中選會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決定新冠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監察院26日認定相關決策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導致剝奪人民投票權,影響逾6萬人,促請中選會及衛福部檢討。中選會及疾管署回應「尊重調查意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抨擊,監委報告再次證明蔡英文讓獨立機關變成政黨的捍衛者。監察委員紀惠容及葉大華說,依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應對2019 COVID-19指南」,限制人權的措施必須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之檢驗,且不得是歧視性措施,指揮中心與中選會推託當時疫情變化甚劇,以及選務人力、量能不足,對於欲出門投票的確診公民,未能進行細緻地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操作,作成合乎國際人權規範之行政裁量。紀惠容指出,針對確診者投票,中選會去年3月18日研擬4個方案,第一是延長投票時間,4點到6點投票,方案二是提前2天投票,三是移動式投票,第四則是通訊投票,中選會評估延長投票時間是最可行的,但最後11月26日卻什麼都沒有做,直言中選會「消極不作為」,影響6萬508人投票權。紀惠容透露,台權會曾發布有名女性確診者,因為自己需要在家隔離,提起行政訴願,請求申請投票時間延長,但被駁回,因為當時已經知道誰當選,若要延後投票,不符合公平原則,因此訴願沒有成功。葉大華補充,台權會也有協助民眾來做集體訴訟,要看官司的進度,也有可能考慮未來提憲法訴訟,由大法官釋憲認定,民眾能否討回公道,還是交由司法處理。不過,台權會祕書長施逸翔說,曾協助1名個案救濟,但很快就被駁回,是否繼續往上救濟,要再與律師確認。賴士葆則要請問監察院,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疫情期間說不宜約談官員,但疫情之後,監委有約談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嗎?對於監委促請檢討,中選會表示,選舉期間推動選務防疫措施,均依法律、國家防疫政策與相關規定辦理,對監院調查確診者投票權之意見,該會則予以尊重。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也說,非常尊重及感謝,強調相關防疫政策主要參考世衛組織(WHO)和美國疾病管制局(CDC)相關指引,將持續與中選會研討相關投票規定。
禁確診者投票仍敗選 薛瑞元指嘉市長、立委補選讓確診者投票「可討論」
衛福部與指揮中心在縣市長大選前不顧朝野立委勸阻,堅持禁止確診者出門投票,外界質疑刻意降低投票率、較有利執政黨,沒想到開票結果,民進黨仍大敗。外界好奇,接下來的嘉義市長選舉及立委補選,衛福部是否可以開放確診者投票?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天表示「可以考慮看看」。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衛環委員會質詢薛瑞元,指選舉雖已經結束,但選前遭外界強烈質疑的「禁止確診者投票」,仍需解決,確保憲法明文保障的投票權不被剝奪。接下來還有12/18嘉義市長選舉及明年1/8號立委補選,既然如此,衛福部應深入檢討,開放確診者也能投票。洪孟楷表示,先前快篩陽民眾都可以外出排隊做PCR,確診者卻不能投票,邏輯非常不通。他建議,嘉義市市長選舉和立委補選,都應及早規劃確診者投票動線,分流、分時段、分地點或有獨立投票空間。對於藍委痛批衛福部「邏輯不通」,薛瑞元還是不改律師本色,堅持禁止出門投票的「邏輯是一致的」,只是確診者(出門)定義隨疫情不斷改變,不准確診者出門投票,是因醫學上仍認為確診外出有傳播風險,不建議外出,但如果容許在特別保護之下外出,就需有特別的規定,如果是確診者要外出投票屬於例外情形,「如果要特別容許確診者出門投票,可能得先立法」。薛瑞元雖仍堅持衛福部的看法,但不知是否受到民進黨敗選影響,態度明顯不如選前那樣強悍,針對洪孟楷建議衛福部應與中選會再做討論,薛瑞元說,接下來的選舉,投票範圍已縮小,衛福部會與中選會討論,看能否找到解決方案。除了禁止確診者投票的補救之道外,因為民進黨此次地方選舉大敗,連民進黨內部都點名薛瑞元選前提出疫苗掮客說,堪稱導致敗選的「戰犯」之一,在野立委也批評薛瑞元行政不中立,薛瑞元今天被媒體問到此事時表示,政務官是為政策辯護,支持(民進)黨籍候選人,是天經地義的事。但他的發言是否真的影響到陳時中選情,應該交給大家各自解讀,並非他個人說了算,薛瑞元也說,如果要他負政治責任,他不會迴避。
21日起確診者不得投票 推估5至7萬人受影響
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階段,但根據現行防疫規定,新冠肺炎確診者須隔離5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預估,投票日(26日)當天將有5到7萬人受影響而無法投票,指揮官王必勝坦言,如民眾快篩陽性但尚未確診,恐難約束,僅能建議不要外出投票。由於目前新冠肺炎確診者採「5+n」居家照護模式,須隔離滿5天才能外出;換言之,在11月21日至26日之間確診的民眾,將無法外出投票。指揮中心以目前疫情趨勢估算,並扣除20歲以下民眾,預計約有5到7萬人受影響。指揮中心日前曾說明,不會提供確診者名單給選務單位,也不會在投開票所現場受理「違反隔離規定」的檢舉,以免影響投票秩序;如果發現有確診者違規外出投票,可事後向地方衛生局做檢舉,由衛生局做後續查處,經查證屬實可罰新台幣20萬到200萬元。王必勝昨坦言,快篩陽性但未經醫師研判代表還沒確診,很難以法律約束,強力建議快篩陽性民眾不要出門投票。另外,中選會祭出投開票所防疫規範,民眾如有發燒等疑似症狀,將依照防疫動線引導到專用投票區,遭質疑有標籤化的疑慮。王必勝表示,有症狀不一定是新冠肺炎,也可能是感冒、流感或其他呼吸道疾病,應無標籤化問題,此做法如同「綠色通道」,主要目的是讓這些人盡快完成投票,也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11/21起確診不能投票 王必勝:預估5至7萬人受影響
九合一大選即將在11月26日舉行,指揮中心與中選會已經拍板,不開放確診者投票,以現行確診者隔離方式縮短為5+n來看,代表21日之後確診的人就無法投票。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也表示,扣除20歲以下民眾,預估會有5至7萬人受到影響。國內疫情逐漸趨緩,確診者隔離天數自14日起縮短為「5+n」,民眾隔離期滿5天後,即可正常上班、外出,但若持續快篩陽性,仍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外出全程配戴口罩,並禁止聚餐、聚會等近距離群聚活動。此外,九合一選舉將在11月26日登場,想要出門投票的民眾要注意,若不小心在11月21日當天或之後確診,由於配合隔離新制「5+n」,投票日剛好都會落在隔離期間,因此無法外出投票。對此,王必勝以現在疫情研判,估算21日至26日區間,扣除20歲以下民眾,約有5至7萬人會受到影響。不過若是快篩陽性沒有進行通報者,是否就管不到?王必勝表示,在沒有完成確診動作之前,就是還沒確診,很難去做約束,不過呼籲民眾若是有症狀且快篩陽性,希望並建議不要去投票,不要把疾病傳染給別人。王必勝先前也指出,指揮中心或者衛生單位不會提供確診名單給選務單位,也不會在投開票所受理違反隔離規定的檢舉,以避免影響現場投票秩序;若確診者違規投票檢舉,要找地方衛生單位,於事後調查足跡與相關隔離天數是否違反規定,後續才會處理。
今起千萬別轉發民調「最重罰500萬」 九合一大選你不可不知的事情
2022年九合一大選即將於26日開跑,而中選會日前也宣布,從16日0點起自26日16點投票結束前為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散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之民調資料,違反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500萬元的罰緩。那除了民調不得轉發以外,在這次選舉中有沒有必須要知道的事情呢?《CTWANT》就快速整理,方便各位讀者快速的理解。首先就是民調的部分,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以本次選舉而言就是16日0點起自26日16點),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除了民調之外,中選會也提醒民眾,投票當天一定要攜帶身分證、建議攜帶印章與投票通知單。投票過程中禁止喧嘩、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意願與意向(尤其在投票日當天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同時,由於智慧型手機普及,投票當天切勿攜帶(已關閉電源者不再此限)。最後就是禁止毀損、撕毀、攜出選票。如有干擾、妨礙投票行為,或有妨害選舉人、投票權人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會以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等相關規定處理而由於疫情因素,目前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如有民眾發現,可向當地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檢舉,投開票所現場不接受此類檢舉案件。
沒收30萬票1/力推18歲公民權 反向扼殺海外台商投票權
年底「九合一」選舉將於本月26日舉行,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台企聯)日前還發布聲明,呼籲廣大台商積極返鄉投票。但事實上,許多在海外工作的台商、台幹因為疫情而長時間未歸國,戶籍已遭遷出,就算在選前趕回來,因為設籍未滿4個月,根本沒有辦法投票。政府極力宣揚支持18歲年輕人參政權,卻反而剝奪大批海外工作的台灣人投票,相形之下格外諷刺。「如今年底大選將至,許多旅外國人返國想投下神聖一票時,才發現已被逕行遷出戶籍,儘管馬上申請在原住居地恢復設籍,進一步察覺因恢復設籍未滿4個月,無法取得投票權,引發許多爭議,甚至懷疑政府是有計劃不讓特定族群投票的陰謀論。」立委魯明哲表示,新冠肺炎延燒近3年,許多人旅外國人的權益都受到影響,為此他在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此事,提早因應避免人民利益的受損,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甚至踢皮球各彈各的調。《戶籍法》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國人戶籍就要登記遷出登記,只有因公駐外人員及其眷屬,以及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的船員,可以排除適用。因為新冠疫情爆發近3年,有許多台灣人受這項規定影響而失去戶籍,連帶影響許多國民應享的權利,朝野立委認為,應該更彈性處理相關規定,共提出15件《戶籍法》修正案,增加排除適用的對象。不過,因為主管單位內政部反對,加上執政的民進黨籍多數立委也不願「逆鱗」,因而相關修正案都還躺在委會員中。隨著入境防疫逐步鬆綁,桃園機場入境旅客人數也增加,但有長期旅居海外的國人返台後,發現自己的戶籍已被遷出,無法參與這次的基層選舉投票。(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次長、前中央流行疫情副指揮官陳宗彥曾在立法院就《戶籍法》修法進行報告時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有些國家對於國民返國會設下限制,「我國從未限制國人入境返台,也有國人認為我國防疫成效良好,國內環境相對安全,而選擇返國。」言下之意,跟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稱台商子女「小明們」無法返台是「自己的選擇」一樣,認為這些國人自己選擇不回台灣,喪失選舉權自己要負責。但陳宗彥忽略未提的是,國人雖然可以返台,但入境仍須遵守嚴格的檢疫規定,從隔離14天,到今年3月縮短為「10+7」(10天居家檢疫加7天自主防疫),再歷經「7+7」、「3+4」,直至10月13日才改成「0+7」。一位長駐上海的台籍幹部就抱怨說,大家在海外是為了工作賺錢,不能因為「國內環境相對安全」就永遠待在台灣,還是必須回去工作,但考量台灣的隔離天數,加上回到中國大陸又必須再次隔離,往來的時間成本與住防疫旅館的花費,都是讓一般旅外工作者卻步的原因,與其說是「自己的選擇」,不如說是「被迫的決定」。魯明哲說,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辦理遷出登記」,未來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才可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辦理遷入登記。他當時在立院質詢時,內政部長徐國勇曾承諾會從寬處理,但最後雖放寬國人出國不超過4年,相關福利只要申請都能恢復,但卻不含選舉權,而相關單位也未針對此事進行宣導。立委魯明哲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海外國人受疫情無法返台的戶籍問題,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圖/周志龍攝)魯明哲質疑,政府是否透過「精算」,才不讓這些心向台灣、熱愛國家的旅外僑胞投票,而且疫情發生2年多來,政府一直強調要超前佈署,「但恢復設籍投票這部份卻沒有任何進展和說明,也不見相關單位提早宣導此事,一直到旅外國人返國到戶政所辦登記時才得知此事,怎不會讓人民懷疑政府是別有用心?」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指出,投票權是憲法層次很重要的權利,透過法律限制時,也要符合「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原則。《憲法》規定人民有「有依法選舉之權」,民眾須在選區居住4個月以上才能投票,是依《選罷法》的明確規範,雖然也可以例外處理,但仍屬於《憲法》授權範圍。他指出,不能用模糊不清,授權過廣泛的防疫條款來限制投票權,例如限制確診者不能外出投票,就可能違背了台灣很基本的民主價值。
機關算盡1/中選會偕衛福部禁確診者外出 遭疑壓低投票率求贏
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中選會與衛福部祭出「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的禁令,然而不勾稽(確診者名單),卻又要嚴懲違規者,各縣市普遍認為執法技術上頗具難度,恐重蹈2018年選舉亂象。藍營認為,中選會衛福部不顧朝野立委勸阻,堅持重懲投票的確診者,卻又拒提供縣市選委會染疫者名單,「威嚇」恐大於「實際」效果,應與民調顯示此次選舉,執政黨大量流失年輕、中間支持者,才被迫想藉著壓低投票率、靠基本盤「決戰」求勝有關。藍委指出,按照過往投票記錄,綠營基本盤的投票動能確實比它黨支持者略勝一籌,若行政部門配合壓低投票率,靠著決戰基本盤,綠營仍有險中求勝的可能。但問題是,投票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不能任意剝奪,何況美、日、韓也都未禁止確診者投票,蔡政府口口聲聲強調「世界怎麼比得上台灣」,但行政部門卻背離世界民主潮流,也讓台灣向來自豪的民主政治蒙上陰影。近來因緊咬綠營側翼粉專「無良公關」之亂而聲名大噪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近年各種大小選戰,民進黨都出渾身解數,設法鼓勵年青人返鄉投票,高鐵、臺鐵、客運等各種運輸更「貼心」提供加班車、搭乘優惠,甚至請出網紅催票;今年到目前為止,卻還未看見類似動作,她分析原因應與今年選戰,年輕人「覺醒」不想要投民進黨有關,因而民進黨也沒有疾呼年輕族群返鄉投票。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質疑,蔡政府禁止染疫者投票不僅剝奪憲法保障的公民投票權,更可能壓低投票率,間接提高18歲公民複決案的通過門檻。(圖/報系資料庫)執政黨未比照往年選舉,大力號召年輕支持者返鄉投票,今年大選投票率是否會受影響創新低,還有待觀察,但中選會、衛福部聯袂嚴禁確診者外出投票,外界認為恐將壓低投票率,醫界也推估,按照目前疫情曲線,投票日當天可能仍會有20萬人隔離,無法外出投票。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表示,立院內確實有傳聞指禁止確診者投票,背後有個「不足為外人道」的考量,就是為壓低投票率,方便綠營「決戰基本盤」。儘管從科學的角度,病毒不會分「藍綠支持者」,但藍營支持者傳統上以中、高齡民眾較多,中高齡確實是染疫、罹患流感的高風險群,而藍營傳統支持者中的軍公教人員,更比較會擔心「違規遭重罰怎麼辦」,看到官員恐嚇罰百萬,就有可能不投票。但李德維也說,投票權是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不論外界陰謀論是否屬實,政府都不應便宜行事,只是用《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就想剝奪憲法保障的投票權,更何況美、日、韓等國都未限制染疫者不准出門投票。他也提醒蔡總統,別忘記曾親自宣示,年底投票要大力推動18歲公民權複決,學者認為,複決案同意票恐需破965萬票才能通過,但現在政府卻剝奪染疫民眾投票權,難道不擔心影響複決結果嗎?萬一修憲案未通過,難道又要將責任推給在野黨?此外,衛福部只警告確診者出門將被重罰20萬元到100萬元,但「恐嚇」卻令各縣市選委會在執法上束手無策,甚且只會衍生出更多選務糾紛。台北北市議員徐巧芯質疑,相較於往年選舉,民進黨都大力鼓吹年輕人返鄉投票,今年卻相當反常,可能是與多數民調顯示,許多年輕人今年不願再支持民進黨候選人有關。(圖/報系資料庫)蔡政府限制染疫者投票、還祭出重罰百萬作法,也引發國際組織關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日前發表聲明,指投票是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基本權利,政府應提出具體配套,而不是消極剝奪約30萬人民(按可能染疫率推估)的投票權,呼籲停止實施這種明確侵害人民權利的防疫政策。但面對外界說破嘴,呼籲保障憲法投票權,中選會與衛福部仍不動如山,坊間盛傳,已有民眾認為若要避免投票遭阻攔就乾脆不篩檢,寧願當黑數。北市聯醫中興院區醫療整合醫主治醫師姜冠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警告,限制染疫者投票,無異於告訴民眾,選舉的前一週就不要快篩,免得失去投票權。醫師林氏璧也在YahooTV網路節目中表示,確診者能考試但不能投票,但考試時間其實更久。他說,Omicron已接近空氣傳染,關鍵在室內空氣要流通,不能在同個空間裡留太久,即可減少確診機率。雖然在室內留太久有風險,但相對更危險的考試,染疫者都能考了,投票卻不准,其實投票當天,就算放出為數很少的確診者投票,對疫情應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染疫者的投票權應被保護」。
機關算盡2/執政者蔑視憲法保障投權 民間組監票聯盟防選戰奧步
針對中選會堅持規定確診者不能外出投票,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直言,染疫者投票權也一樣受到憲法保障,絕對要放在NO1的位置,行政部門本應集思廣益,保障人民權利,卻持續「裝睡」,將燙手山芋丟給地方選委會,相當不負責任。她也感嘆,昔日藍營執政時,被許多公民團體嚴厲監督,如今綠營執政要剝奪公民投票權,國內公民團體卻幾乎全數「噤聲」,只能期待在野黨硬起來,捍衛染疫者的公民權。儘管民間監督政府力量遭疑被噤聲,但就在執政權獨大氛圍下,仍催生了不滿現狀、新的公民力量,在今年八月正式成立的「中華民國全民監票行動聯盟」就是一例。針對蔡政府禁止染疫者投票,本身是執業藥師的監票聯盟發言人沈采穎表示,據她瞭解,一些未買防疫險的民眾,因擔心染疫後生活被限制不便,只要是輕症或無症狀就不通報。她說,藍委林德福日前也在立院質詢時表示,輕症患者根本不通報,連藥都不去拿,已成防疫黑數,畢竟「沒買防疫險,通報沒必要」,蘇揆答詢時更坦言,確實有發生防疫黑數的可能。台北市政府日前曾模擬年底投票,若民眾發燒,會安排專人進入防疫投票區投票,但因為中選會及衛福部堅持染疫者不准投票,目前也已經不再強制量體溫,外界仍擔心該投票作法是否能有效防疫。(圖/報系資料照)沈采穎強調,若連蘇揆都坦承會有防疫黑數,中選會卻仍堅持重罰染疫者投票,不難想見,屆時被處罰的違規投票者,大多將是照實通報染疫者,染疫黑數還是會趴趴走投票。與其如此,衛福部不如多想想,如何強化選務人員防疫措施,不要剝奪染疫者投票權。沈采穎強調,選務公平、公正、公開向來是維繫台灣民主政治命脈的關鍵,但近年選務公正性屢遭質疑,如今連憲法保障的公民投票權都遭挑戰,全民監票行動聯盟將在投票前將密集呼籲全民參與監票,監督政府做到選務公正。中華民國全民監票行動聯盟是個跨黨派的人民團體,成立緣起是因四年前台北市長選戰選務混亂不堪,投票表定時間結束後,卻仍有民眾邊看媒體開票邊投票,引發不少民眾震驚,再加上之後的總統大選,部分選區又爆出超高投票率,再度引發質疑,一群長期關心選務公平性的民間人士因此決定組成聯盟,號召全民監票,並在今年向內政部登記正式立案,將透過拍攝監票CF、發布監票行動綱領等實際行動進行監票作業。在該聯盟編制的「全民監票行動綱領」中,詳細說明如何合法監票,包括監票民眾若遭選務人員或警察人員刁難、攔阻監票該如何應對等教戰守則,聯盟也將在投票日成立行動中心,聘請律師坐鎮機動支援重大投票違失檢舉案的證據保全,以協助檢調釐清真相,確保選務公正。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認為,政府應該將民眾的投票權放在考量的第一位,就算染疫者投票遭遇技術困難,中央政府也不能將燙手山芋丟給縣市選委會各行其是。(圖/報系資料照)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則說,她相信大部分辛苦選務人員都想把選務做到公正、公平、公開,而今年外界對選務最大質疑還是,為何預估會有30萬台商、20萬名染疫者無法投票?此外,僅管衛福部三令五申要重罰染疫投票者,但地方選委會屢次反應執行有困難,甚至還傳出有不少民眾打定主意,投票前五天就不快篩,一定要投票,她質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難怪官員會遭質疑「裝睡者叫不醒」。廖達琪說,不少醫界人士早主張將新冠肺炎降級,但就算疫情管控已快速朝向「視同流感」方向進行,衛福部迄今仍堅拒降級新冠,讓問題更棘手,未來若真因禁止染疫者投票,衍生選務糾紛、影響選戰公平性,中選會及衛福部將責無旁貸。
隔離「5+n」今上路!「這天確診」秒失投票權 防疫新制一次掌握
國內疫情持續降溫,確診者隔離天數自今(14日)起縮短為「5+n」,隔離滿5天後不論快篩陽性或陰性都可外出,另外24類場所員工取消「3劑疫苗令」及快篩限制。至於民眾最關心何時才能戶外脫口罩?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昨(13日)表示,本周病例數比起上個禮拜下降25.7%,確診數已低於15萬例,最快本月就可開放戶外免戴口罩。莊人祥昨(13日)受訪時表示,本周累計病例數為14萬5613例,比起上周17萬4519例下降25.7%,確診數已連5周降溫,目前尚未看到下降幅度有趨緩的跡象,且上週已達口罩放寬第一階段的單周15萬門檻,與單日2萬例門檻,不過戶外免戴口罩仍須再觀察1~2周才能定案。疫情逐漸趨緩,確診者隔離天數自今(14日)起縮短為「5+n」,民眾隔離期滿5天後,即可正常上班、外出,但若持續快篩陽性,仍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外出全程配戴口罩,並禁止聚餐、聚會等近距離群聚活動。由於今天新制才上路,因此在11月13日確診的民眾仍要隔離7天,不適用「5+n」新制。此外,九合一選舉將在11月26日登場,想要出門投票的民眾要注意,若不小心在11月21日當天或之後確診,由於配合隔離新制「5+n」,投票日剛好都會落在隔離期間,因此無法外出投票。指揮中心11月推出多項防疫鬆綁措施,包含取消部分活動場所3劑令、公共場所不再強制量體溫、確診者同住家人等接觸者改採「0+7」自主防疫,免居家隔離、但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且遭匡列當天須進行1次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外出前,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指揮中心今起擴大取消教育部與經濟部等「易接觸不特定人士之場所」24項場所內員工的3劑疫苗令,包含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桌遊店、展覽場館與酒家、托嬰中心、社福機溝等。另外,參與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團體旅遊、健身房及八大行業等民眾,已於11月7日起取消接種第3劑或快篩之限制,意旨出入這些場所,民眾無須打滿3劑即可入內。
中選會搖「投」1/憂成壓垮陳時中最後一根稻草 黨內透露限制確診者投票鐵了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確診者的隔離措施日漸寬鬆,然而中選會對於確診者的投票限制仍不肯鬆手,外界頻頻質疑是沒收30萬確診者投票權,法界人士也認為中選會以行政命令剝奪人民投票權涉及違憲。一名民進黨黨內人士透露說,陳時中目前的選情相當危急,然其與疫情的不滿情緒又有高度聯結,黨內擔心確診者對陳時中投下「不信任票」,因而都傾向於禁止確診者投票。九合一選舉確診者不能出門投票,受到各界質疑違憲,還有學者拋出「選舉泡泡」模式,建議讓確診者可以外出投票,然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對此表示,支持中選會和指揮中心在科學證據、兼具防疫與保險秘密投票等考量下,研議讓確診者縮短隔離天數、出門投票,呼籲在野黨應回歸專業討論、不要政治操作。國內近來放寬防疫規定,不過中選會之前稱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引發爭議,遭質疑違憲;後來中選主委李進勇在立法院答詢時改口說,無論是確診者還是居隔者,只要依法能出門,就能投票;但朝令夕改,後來政策竟作了大轉彎,舉棋不定的政策令民眾百思不解。「這是嚴重的違憲課題」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發起人、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說,最近舉辦全球民主運動大會,臺灣才說自己是民主自由的國家,結果卻因防疫剝奪近30萬人的投票權。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發起人、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指出,臺灣才說自己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如今卻因防疫剝奪近30萬人的投票權,中選會作法涉及違憲。(圖/翻攝自蘇煥智臉書)蘇煥智指出,中選會不能用行政命令就去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投票權;且中選會所提到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內容為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其必要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對此蘇煥智強調,此限制為限制人身自由,並非限制人民投票權。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表示,若不得已要限制確診者投票,於2020年所訂的肺炎條例第七條的「霸王條款」裡,提及為了防治疫情的必要,得以採取任何措施,但也應該是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來宣布,限制確診者投票目前看不到任何的法律依據。蘇煥智表示,疫情這2年多來,選舉的國家這麼多,只有臺灣限制確診者的投票權,日本讓確診者進行通訊投票;韓國則將投票的時間延長,給確診者延長1至2小時的投票時間。臺灣若特別為此次選舉通過確診者可採通訊投票的條款,並不是不可行,延長投票也是行政命令就能夠解決,並不需要到限制確診者投票權的地步。中選會也對韓國所採的延長時段分流投票措施,表示最終仍和混合投票無異,不僅蘇煥智認為不應這樣就否定韓國的做法,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邱臣遠也說,不論是成功或失敗都應該作為參考以及汲取經驗,事前做好相關的規劃,來完善防疫措施。邱臣遠進一步指出,考選會在辦理學生考試時,就做出相關的分流機制,以維持考生考試的權利,中選會不能還沒做就說不行。民進黨黨內人士透露,由於陳時中目前選情低迷,疫情的不滿情緒又與其有高度聯結,黨內擔心確診者因此對陳時中投下「不信任票」,進而傾向於禁止確診者投票。(圖/黃威彬攝)中選會如此強硬要限制確診者的投票權,也引發外界揣測,許多人紛紛認為是民進黨擔心確診者會對執政黨投下「堵爛票」有關。一名民進黨資深黨務坦承實在很難說明其中緣由,然而比較符合邏輯的推測是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曾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曾經創下超高人氣的滿意度,卻在疫情破口、採購疫苗和試劑等政策上到重大質疑,疫情大亂後又跑去選市長,累聚已久的民怨也終於找到「出口」。該人士進一步說,陳時中的選情一直處於低迷氛圍中,民調經在排在第三名,現在更擔心棄保效應發效,因此黨內憂心確診者把不滿情緒聯結到陳時中,不得己只能出此下策,放手一搏。
呼籲讓確診者投票 民眾黨:別讓18歲公民權不能通過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張其祿與黨團主任暨宜蘭縣長候選人陳琬惠今(3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九合一選舉將至,中選會卻堅持「確診者不能外出投票」,痛批中選會與指揮中心行政怠惰,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投票權,呼籲參考美日韓投票辦法,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同時盡快推動「不在籍投票」修法、建置不在籍電子投票系統,別讓30萬人投票權被沒收。「美日韓都能,唯獨台灣不能,號稱民主先進的台灣,竟落後全世界。」邱臣遠表示,美國2020年11月總統大選,規定戴好口罩、保持1.8公尺距離即可投票;南韓今年3月總統大選,延長投票時間至傍晚,並開放最後一個半小時,讓確診與隔離者自駕或搭防疫計程車前往投票;日本今年7月參議員選舉,6月通過法案允許確診和隔離者郵遞選票,並設立確診者專屬投票所,由此可見,台灣可透過防疫泡泡、分時分流等投票模式,無須修改現有選舉法規,就能讓確診者投票。邱臣遠說,李進勇說「可以出門就能投票」,又說「會不會放寬是防疫政策規定」,指揮中心則說「12月將新冠降級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機率大」。中選會與指揮中心不能互踢皮球,也不能互相做球,更不能一句「於法無據」就拿走人民投票權,既然預估可降級,政府就該積極研議確診者投票措施,千萬不能在前兩三天前才臨時公告,否則投開票現場將大亂,影響選舉結果。張其祿指出,不在籍投票是世界民主國家的普遍做法,例如印尼、菲律賓等國移工可以直接在台灣投票選舉總統、國會議員;而愛沙尼亞線上投票比率創紀錄,占總票數近半。台灣身為科技之島、東亞的民主典範,更應優先完備不在籍投票的辦法,然而民進黨害怕人民投票,在立法院持續阻擋不在籍投票修法,更成為行政主管機關一再侵害人民投票權的藉口。陳琬惠指出,外國的民主好友有外交泡泡,民主國家的主人卻沒有選舉泡泡,過去針對有染疫風險的入境者開啟商務泡泡或外交泡泡,成為防疫的「例外」,若針對北漂族等工作、戶籍地不同者,可提供防疫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到戶籍地隔離,等投票時間到再出門投票。中選會應正視30萬確診、隔離者無法投票的問題,不要因此影響到18歲公民權公投複決,如果修憲複決案沒有通過,中選會將成為歷史的罪人。
「BA.5持續升溫」年底選舉怎麼辦? 指揮中心:自主防疫快篩陰可投票
今天本土案例新增45,269例、境外移入201例子,另增死亡個案57起。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今天本土確診數比上周四增加29%,推測是中秋連假效應;由於近來疫情有升溫趨勢,因此有醫師預估9/21本土單日確診數可能飆到6萬例,莊人祥回應,指揮中心都是看一周平均確診數,平均6萬例不太可能,至於有無可能單日確診數達6萬?還要觀察中秋連假效應是否延續到下周。世界衛生組織WHO認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接近尾聲,莊人祥說,上周除了非洲以外,幾乎各大洲疫情都有下降趨勢,但各國進展不同,以台灣來說,疫情還在上升中,但這波沒有前一波疫情高。由於國際疫清逐漸下降,有專家建議指揮中心盡快給出開放入境檢疫0+7時間表,在1個月內準備好相關配套,若等疫情完全降溫才著手準備,將大幅落後國際。莊人祥說,要等這波BA.5本土疫情達到高峰後,疫情趨勢明顯向下才有可能實施入境檢疫0+7,10月份有機會,但可能月底比較可能。至於年底即將登場的九合一大選,若是民眾在投票之際染疫確診,在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恐怕會影響投票權益。莊人祥表示,若民眾還在居家隔離期間,投票日仍不得外出投票,但若是在4天自主防疫期間的民眾,出具2天內快篩陰性檢驗結果即可出門投票。
台大醫院開先例 投票日醫護可望休假投票
明年1月大選倒數,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公布,經過積極爭取,院方首開先例於明年投票當天,大部分工作人員能夠全天休假,安心返鄉投票。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在臉書粉絲專頁公布,院長已做出決議,明年投票日當天,刀房僅保留急診刀兩線以及部分門診刀,等於大部分的工作人員這天可以有全天休假,應可安心返鄉投票。不過,工會提到美中不足的是,公職護理師最後必須以抽籤方式來決定出勤,分成上下半天班讓出勤者外出投票。工會重申,訴求對象不分勞基法或公職人員,院方排班的方式應以所有員工的投票權益為核心考量。在這一波爭取中,工會也彙整會員建議,各方努力下才促成醫院讓步對此,台大醫院說明,原本該院東址週六開刀量就較少,西址、兒醫刀房不開,因應選舉,則再略調整為比照週日作法,回應同仁希望返鄉投票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