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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 李雪琴 法官 律師公會富二代組詐團3個月撈4億!軍師自恃庭長之子「招待所雜交吸毒狂歡」 21人被起訴
高雄檢警去(2023)年8月偵辦詐騙集團洗錢機房,發現高雄律師公會副祕書長陳逸軒當詐團「軍師」,警方陸續逮詐團「富二代」金主,和破獲藏身台中的水房,高雄地檢署7日偵結起訴並指出,主嫌洪碩甫、陳祤愷、陳冠羽、馬佳毓等人都是富二代,共組虛擬貨幣詐騙集團,還找律師同學陳逸軒當軍師,3個月內騙得4億多元,全案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等罪共起訴21人。檢警查扣富二代詐騙集團獲取的大筆現金。(圖/報系資料照)檢方指出,陳逸軒常以「刑事庭長之子」的高姿態待人,當車手被檢警逮捕時,便以陪偵名義辯護,暗地裡卻是在監控同時洩露偵訊筆錄給詐團高層,甚至協助詐騙集團隱匿不法所得。陳逸軒被逮時還一度否認犯行,不過在檢察官把手握資料攤開來,他自知難逃法網才俯首認罪。對於陳逸軒的墮落囂張行徑,檢察官痛批其價值觀偏差,難以想像若放任這樣的律師繼續在司法界服務,恐對社會和法界風氣帶來影響,甚至對國家帶來嚴重負面發展。另外,陳逸軒雖未取得詐團分潤,但光陪偵的律師費就賺了1百萬元,因此將1百萬元認定為犯罪所得,除此之外,檢察官也痛斥這群富二代坐擁優渥環境,竟貪得無厭、不思進取,從事新型態詐欺犯罪,犯罪過程濫用律師、代書專業,藐視司法,均起訴求刑5年2月以上。張嫌等人遭逮。(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陳逸軒的父親曾任法官,退休後轉任律師,哥哥也是法官,陳男大學畢業考上律師後,直接進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上班,他不到30歲就坐擁賓士車代步及配載勞力士黑水鬼名錶,還在個人社群帳號炫富,結果卻是捲入詐團洗錢案被收押。回顧案情經過,高雄市刑大去年8月查獲該詐團的車手隊,後續查出曾發生車手黑吃黑,富二代教唆手下脅迫車手簽立本票、交付護照,再送法院強制執行等情事,詐團還和45歲假代書溫和聯手,在車手被逮時由陳逸軒透過陪偵取得車手筆錄、遭扣押犯罪所得內容等,藉此製造斷點防止被檢警追查。地檢署委託執行署拍賣麥拉倫。(圖/報系資料照)檢警深入調查發現,包括32歲金主洪碩甫和30歲陳冠羽、陳翊愷等詐團成員都是富二代,另外31歲的馬佳毓父親是屏東某鎮代會主席,30歲的陳逸軒父親則是退休法官,一群人從高中就玩在一起。這些人花錢闊綽,出入名車代步,陳冠羽還曾帶陳逸軒到私人招待所開性愛群交派對,一起吸毒助興。至於集團主要操盤手、36歲的張耀元則是馬佳毓同母異父的哥哥,去年3月他們到寮國金三角經濟特區設置機房,再結合寮國經營機房的呂耀任(另案偵辦)擴大規模,直到今年7月被查獲。檢警抽絲剝繭破獲詐團後,查扣市價約7千萬元的兩間豪宅,以及包含新車價破千萬的麥拉倫、保時捷和BMW等多輛名車,都將在11日拍賣。
貴族中學富二代組團詐騙撈4億 出庭超囂張:我爸是庭長
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陳逸軒,家境富裕竟涉勾結詐騙集體,在集團內擔任軍師,與同一所私立中學的洪碩甫、陳冠羽、陳翊愷、馬佳毓聯手行詐,3個月內海撈4億,而陳父曾任法官,後轉職律師,他出庭時更態度囂張,擺出「我爸是庭長」的高姿態,高雄地檢書7日依詐欺罪起訴該集團21人。據了解,陳逸軒與洪碩甫、陳冠羽、陳翊愷、馬佳毓都出身顯赫,他們畢業的學校更是當地知名貴族中學,陳畢業後考上律師,直接進入父親的事務所上班。陳逸軒平時消費奢華,不到30歲就戴價值7位數的勞力士水鬼,出入則以賓士代步,而他竟與詐騙集團勾結,與首腦在私人招待所大開毒趴,甚至找來多位酒店妹吸毒雜交。高雄警方日前循線鎖定該集團,發現他們將機房設置境外,利用假廣告誘騙民眾投資,在3個月內海撈超過詐騙4億元。檢警於7月收網,在台中和高雄等地逮捕多位犯嫌,陳以律師身分協助該團車手辯護,實則洩漏偵訊筆錄給集團高層,期間更擺出「我爸是庭長」的超高姿態,7日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
新加坡富婆出770萬重金求子邀「做到懷孕」 49歲男慘被榨乾
近日,馬來西亞發生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件,一名男子在網上看見一名美貌新加坡富婆開出100萬令吉(約新台幣770萬元)的高價要「重金求子」,他因為單親扶養孩子十分缺錢,自願報名當「種馬」,沒想到與富婆聯絡了半天,沒跟富婆上到床,先被人騙了2.4萬令吉(約新台幣17.3萬元)。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24日陪同一名49歲李姓中國裔男子召開記者會公開受害經過。李男說,他本月初在網路上看到有富婆要「借精求子」的廣告,因為自己是單親爸爸,需要多賺一點錢,因此自願報名。後來他接到一名自稱「陳惠茹」的女子聯繫,對方自稱34歲,嫁給一名新加坡富商,如今居住在新加坡。她聲稱自己在尋找「借精人」,雙方需要發生性關係,需要一直做到她懷孕為止,事成後就會付款100萬令吉。李男說,他透過WhatsApp看到美艷的陳女照片,又與對方通話後,不知不覺中迷上對方。不過每當李男想與陳女進行視訊通話時,陳女始終以「很忙」拒絕,雙方也因此沒有真正見過面。後來,一名自稱是陳女的代理律師與他接觸。這名律師表示,要求李男簽下20年保密條款,並要求他支付「誠意費」、「手續費」、「跨國交易稅」等五花八門的費用,才能夠拿到30萬令吉(約新台幣216萬)的頭款。李男在被一次又一次的騙取了2.4萬令吉後,才終於清醒過來,向張天賜詢問意見時,才發現所謂的「陳姓富婆」和「代理律師」全是盜用和假冒的水貨,就連將他迷的神魂顛倒的「陳惠茹」照片,也是詐騙集團從網路盜用的其他正妹照。張天賜指出,他透過大馬律師公會的網站查證,確實有該名自稱「代理律師」者聲稱的律師事務所,不過聯絡之後便得到事務所名義遭冒用的消息,因此招開記者會,一方面是揭露詐騙手法,一方面也是替律師事務所澄清。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法律顧問張朝盛也提醒民眾,律師不會在未提供費用清單前,要求客戶繳費,切勿因此上當。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
柯文哲京華城弊案!北檢天下第一組「端股」再現 恐情節重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不只身陷假帳沼澤,更因京華城容積率違失案,30日遭到檢方執票進入住家,針對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這個曾辦過立委集體貪瀆案等矚目重大案件的臨時股別,目前由號稱天下第一組的忠組主任江貞諭率領團隊,共同以「端股」分頭展開偵辦。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光是首波行動,就要指揮搜索48處,接連2夜訊問、聲押被告,北檢預期案件龐雜無法單靠1名檢察官完成,為此第六度開設虛擬「端股」。所謂法院、檢察署的「股」是法院處理案件的基本單位組成,《ETtoday新聞雲》指出,檢察官到地檢署報到後,都會被分配到1個股符,作為辦案時處理司法卷證以及對外文書的發文、歸檔代號,以北檢為例,檢察長的代號是「天股」,襄閱主任檢察官則是「地股」,因偵查不公開的需要,每個股符在電腦系統都有加密,每個檢察官都只能查詢或改動自己案件內資料。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至於「端股」,則能在計畫之下共享相互資料,達到提高偵辦效果的目的,而這個「端股」,通常在重大和涉入人士,錯綜複雜的案件上,需要多個檢察官一起偵辦,才會設立,歷史上也僅有六次設置「端股」的案件,2009年,台北地檢署偵辦高鐵弊案,考量團隊辦案需要,首度啟用「端股」,偵查終結後就關閉,之後凡是遇到重大矚目案件,案情錯縱龐雜的案子,都會由時任檢察長視需要開啟,包括遠雄案、三中案、私菸案,以及最近一次、2020年的立委集體收賄案。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這回檢廉共同偵辦貪污案參與人員來頭都不小,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曾任高檢署、還有彰化等地檢察官,更曾經擔任國安局政風處處長。而檢方帶隊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曾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中信金購地弊案,還有台鐵普悠瑪翻覆事件;而另一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曾經偵辦過阿格斯吸金案,是偵查不法金流的一把手。柯文哲就怕有閃失進了看守所,找來的律師也都是訴訟專家。這次柯文哲找來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以及陸正義,組成律師團出馬應戰,鄭深元曾替黃國昌打買票官司,也曾是特偵組監察官,不過他涉入檢察長黃世銘洩密案,被控監聽立院電話濫權,最後遭記過處分,另外,2020年曾被美魔女控訴性騷擾,兩案最後全身而退;而陸正義則是律師公會理事,曾經替柯文哲和作家葛特曼法庭交鋒,這回檢律雙方這回精銳盡出,後續庭上大戰就看雙方如何攻防。
年輕名律卻是詐團軍師!出身法律世家 30歲擁豪車名錶喊:人生成就解鎖
高雄市律師公會前副秘書長陳逸軒被高雄檢調發現,疑似協助詐騙集團運作洗錢、洩密、居中聯繫擔任軍師的角色,21日將陳逸軒約談到案後,依組織犯罪、詐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陳逸軒出身法律世家,父親曾任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及庭長,幾年前退下擔任律師。陳逸軒自己則不時在社交平台上PO出勞力士名錶、賓士豪車等照片,作風相當高調。據了解,陳逸軒今年僅31歲,世新大學法律系畢業。由於其父親曾任法官、庭長,也是高雄市知名老牌律師,目前是高雄某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因此陳逸軒2017年通過律師考試後,便進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跟隨父親開始拓展法界人脈,在高雄市新生代律師中被視為明日之星。然而檢警調查發現,檢警近幾個月來破獲數個詐欺集團,都有陳逸軒參與。疑似利用協助詐欺集團車手陪同接受警方偵訊時,從中獲知偵查秘密後,通知其他共犯及車手集團首腦,協助詐騙集團成員逃避刑責及湮滅證據。為此,高雄地檢署指揮高雄市刑大,21日同步查緝詐騙車手集團,將陳逸軒拘提到案偵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逸軒涉嫌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此外,檢警懷疑陳逸軒另有幫其他律師牽線協助詐騙集團脫罪,目前正擴大追查其他律師涉案情形,案情有升高的可能。陳逸軒的社群帳號上,時常可以看見他出入高檔餐廳,或是曬出價值不斐的名錶、名車等消息。比如2022年就已經購入要價約300萬的賓士E-CLASS名車,或是價格30萬起跳的勞力士黑水鬼名錶,物質生活十分闊綽。陳逸軒在社群帳號上曬出價格至少30萬起跳的勞力士黑水鬼名錶。(圖/翻攝IG/c.y.s.1217)有趣的是,《ETtoday新聞雲》指出,陳逸軒雖在IG上曬出他2023年擔任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的聘書,但如今點進高市律師公會的網站,卻發現他已從該頭銜被「除名」,是因他遭羈押而被公會火速「切割」,或是另有其他原因,令人玩味。陳逸軒在IG上曬出他2023年擔任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的聘書。(圖/翻攝IG/c.y.s.1217)
直言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 律師:只剩黃國昌扯政治口水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上半場已結束。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對擴權法案毫無憲法招架能力。他指出,憲法法庭今天辯論,上午場藍白已慘不忍睹,只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扯「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完全擋不住「擴權違憲」的普世價值方向,藍白敗象已明,他也點出三大重點。第一,黃帝穎指出,「法律專家意見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一面倒認定擴權違憲」,上午開庭,憲法法庭專家意見由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及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具意見書,對「擴權法案」的立法程序及實體內容均指出違憲,法庭之友意見書,也絕大部分指出擴權違憲。第二,黃帝穎續指,「藍白擋不住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3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此外,黃帝穎說,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超過400位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法界通說擴權違憲。最後,黃帝穎指出,「藍白擋不住美國歐洲對國會擴權的強烈質疑」,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表示,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更指出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他認為,憲法法庭上藍白阻擋違憲判定已如螳臂當車。
神鬼女會計侵吞9千萬「找不到律師」 法院再判賠償台北律師公會…金額曝光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以螞蟻搬象手法利用偽造傳票、作帳等手法侵吞公款,任職12年期間不法獲利高達近9千萬元。李女日前出庭時泣訴找不到律師辯護,台北地院今(5日)判已發監服刑7年的李女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陸續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機會,以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手法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繳納其保險費與母親看護費。檢方先查出李女2013年至2020年侵吞6089萬餘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李女4年徒刑,案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於今年4月認李女犯行長達8年、仍有5458萬餘元未還,改判7年。另北律求償之5458萬餘元、鑑識會計費132萬5千元,共計5591萬餘元金額,北院全數判准確定。北律後續清查發現,李女2009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分別侵吞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計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972萬2988元。李女3日出庭時坦承犯行,並稱因為她侵占律師會費,導致找不到律師、她的律師被同業排擠解除委任;法官則指該罪不符強制辯護,可由家人代尋律師。台北地院今全數判准北律求償2972萬2988元及加利息。李女2009年至2012年侵占刑責仍在審理中。
協商憲法法庭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籲韓國瑜要有嚴正的態度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同時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5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訴訟代理人。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要求韓國瑜對這件事要有嚴正態度。黃國昌說,司法院憲法法庭發給立法院的函非常奇怪,,因為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憲法法庭竟然沒有邀請立法院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但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也就是相對人,沒有代表,這完全違反過去聲請釋憲時,以立院作為相對人的慣例。黃國昌指出,距離下禮拜三開庭只剩下4天,憲法法庭給予訴訟代理人準備時間過短,「難道是以為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事做?接下來4天全都是空檔?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他說,立法院1組訴訟代理人要面對民進黨4組律師團隊,符合憲法法庭程序嗎?至於傳出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訟訴代理人,黃國昌表示,訴訟代理人要現職律師,他是現任立委,依照律師法規定,當立委時不能登錄,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無法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因此他不可能擔任訴訟代理人。
「藐視國會」由立院表決罰鍰 蔡易餘:人民訴願救濟被沒收
立法院21日審議「立法院質權行使法修正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最後在院會上經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合作表決通過的版本,根本沒有被討論過,法律界已反映「立法院的議決法律案,必須有『議』才能有『決』」,況且通過的版本中,立法院可以投票決議對人民罰鍰,卻缺乏救濟程序,根本是剝奪人民權利。蔡易餘在立法院發言指出,之前在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遇到有爭議的時候,藍白就合力將議案保留,送到了院會後又不討論法院,而提案的立委黃國昌、翁曉玲、吳宗憲有提案,卻不敢站在議場這裡跟大家討論法案內容是什麼。蔡易餘指出,現在全國法律界,包括全國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都有呼籲,《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立法院議決法律案」,必須要有「議」才能「決」,結果藍白立委不敢討論,就要決定這個關係到未來國會運作的法律。蔡易餘說,「立法院質權行使法修正案」中第三十條規定,未來人民有藐視國會的時候,要透過院會決議對人民罰緩,大家你有聽過在法院用決議對人民罰鍰的嗎?用決議對人民罰鍰是行政處分,但立法院的決議是行政處分嗎?「如果立法院的決議是行政處分的話,例如立法院在處理預算案的附帶處分,行政機關就可以提起救濟。」蔡易餘指出,立法院做出決議,行政機關不服可以訴願、可以提行政訴訟;但修正條文規定,立法院對人民罰緩,本因落實要兼顧人權,若立法院的決議對人民處罰,應要讓他有救濟程序,依《行政訴訟法》第四條規定「訴願先行」,結果國民黨與民眾黨是出的條文僅規定,民眾被處罰後可兩個月內提行政訴訟。蔡易餘痛批,修法版本中連訴願程序都沒了,被沒收了,「被黃國昌沒收了,可以這樣搞嗎?」他指出,人民的權利竟被這樣的法律直接剝奪,黃國昌自詡是康乃爾大學的博士、翁曉玲是慕尼黑大學時士,卻制訂出侵害人民的法律。蔡易餘爆氣說,「我跟你說,人民都看在眼裡,現在青島到中山南,至少好幾千個人看在眼裡,看看國民黨、看看民眾黨,你們罔視人權。」
詐團軍師2/律師違法多僅停職 鄭鴻威案將成重要指標
「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沈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彰化地檢署2023年6月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赫然發現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的「救援投手」,同案還有兩名律師也遭彰化院檢點名。無獨有偶,台北地檢署2024年1月偵辦一起車手案件時,破獲詐團御用的律師軍團,查出律師鄭鴻威是首腦,負責發包相關案件給其他律師,至少8名律師涉案,也讓特定律師和詐騙集團的曖昧關係浮上檯面。有司法官表示,律師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被除名,但實務上大多是停職懲戒了事。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全台灣有近2萬位律師,2022年只有19位律師被暫時停止職務或併研習,被除名者只有1人,律師公會和律師懲戒委員會是否該重視類似案件,已成大眾關心焦點。許多司法官認為,律師違法通常最重懲戒為停止職務,處分太輕。(圖/圖為台北院檢、報系資料照)首度詳細揭發特定律師和詐團關係的司法案件,首推彰化地院2023年9月審結的車手案,因內容詳實,判決書在法界瘋傳。判決先提到律師鄭鴻威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還進一步指出,車手周男與詹男遭羈押後,家屬曾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但法扶卻發現兩人都已委任辯護人,推測「律師可能是集團裡的人幫忙請的」,特別提醒檢方留意。另外,詹男在偵查中聘請的辯護人官厚賢律師,依委任狀記載由詹母委任,但詹男卻向法官表示:律師只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我媽媽請的,還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但審理期間,詹男又告訴法官,官厚賢律師說是家人幫他請的律師,但實際上並不是;至於周男的辯護人,周男向法官表示,王東元律師說是朋友小陳幫他請的,小陳是周男打籃球時的球友,法官追問下,周男才支支吾吾答稱:王東元律師突然蹦出來,我也有嚇到!至於上述彰化車手案,多次提到重要關係人鄭鴻威律師,更是神通廣大,北檢2024年1月偵辦的車手案件中,也有他的身影,還因涉嫌重大遭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甚至連法務部和檢方前高層,都因為他的案子而登上媒體。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內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鄭鴻威與詐團關係複雜、牽連甚廣,在北檢抽絲剝繭下,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律師。不少法界人士判斷,全案可望在520前偵結起訴。目前除了鄭鴻威延押外,黃耕鴻也遭收押,至於一度收押的律師楊雅涵、李明潔,各以60萬交保,賴季倉、朱一品、林聰豪、張作詮等律師,則各以8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此外,還有兩位律師也涉嫌和詐團勾結,其中律師陳士綱擔任台版柬埔寨案辯護律師時,涉嫌將檢方偵訊內容等偵查進度告訴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檢方還認定,陳士綱收下24萬多顆泰達幣,折合台幣778萬多元作為報酬,同時成立公司洗錢,認為他違反法令及職業倫理,依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一個知名律師王晨桓,曾任「ACE王牌交易所」總裁,涉嫌勾結詐團首腦林耿宏等人以虛擬貨幣詐騙近10億元,並協助林洗錢,檢警還在王的住處、辦公室搜獲4900多萬元現金,目前仍在羈押中。名律師王晨桓涉嫌勾結詐團行騙近10億元,住處、辦公室搜出4900多萬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律師公會好扯! 慘遭女會計11年掏空近億元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2020年爆發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餘萬元,高等法院2024年1月11日依業務侵占罪重判李女7年徒刑,不過案發時有律師估計,掏空金額只會多不會少、恐怕近億元,不料「一語成讖」,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29日認為李雪琴還暗槓2900多萬元,將李女追加起訴,目前北律累計遭掏空金額近9千萬元。李雪琴先前被控2013年到2020年侵吞律師公會公款6000萬元,台北地院2022年底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太輕,重判李女7年徒刑。結果台北律師公會再繼續查帳,發現她自2009至2012年4年也暗槓2900多萬元,又提告她侵占,台北地檢署再度起訴李女。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並償還部分金額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告。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北律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又內控不佳,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獨/前法官轉律師資格沒了! 黃呈熹幫潤寅滅證洗錢遭除名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遭檢方指控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2023年11月2日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黃呈熹同年12月12日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後,律師資格慘遭法務部發函除名。法務部指出,根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112年12月27日律覆文字第1120000153號函,黃呈熹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以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應予除名,並經被付懲戒人撤回覆審請求,於112年12月18日確定在案,因此檢送律師懲戒委員會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書影本1份,函送司法院秘書長、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最高檢察署等機關。63年次的黃呈熹今年50歲,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曾審理前立委邱毅率眾到高雄地院滋擾案。黃曾接受委任一件士林地院審理的遺產分割案,卻被發現與兩造當事人都有牽連,律師公會認為他違反律師倫理、移送懲戒,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止執行職務2個月。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9年6月1日逃亡前一天,女兒楊宇晨拜訪黃呈熹,同年6月3日王音之跨海指示黃呈熹處理公司解散事宜,黃要求潤寅員工連夜打包物品,將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找電腦高手將公司電腦重置、銷毀電腦資料,除將10餘台主機藏在常替王音之送水果行賄的「百纖果屋」水果行內,黃也將2台主機藏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致偵辦初期一度陷入瓶頸,還好在北檢承辦檢察官陳映蓁等人抽絲剝繭下,黃的犯行無所遁形。
國民法官制上路一年案子少! 司法院:預估2024年可收200案
司法院刑事廳2024年1月17日召開國民法官施行1周年記者會,公布2023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收案為108件、審結106件,在場媒體質疑司法院原先預估1年國民法官有300件,結果卻大幅縮水,刑事廳長李釱任表示,國民法官2023年受理案件不如預期,可能有諸多原因,今(2024)年元旦起已受理2件,預估2024年將達200件。李釱任指出,國民法官2023年總收件數108件、審結16件,收案以台中地院14件最多、新北地院13件次之,與原先預估1年收件數300件有差距,可能是2023年實施國民法官新制前,檢方有起訴潮,所以正式實施後案件變少,加上檢方偵查程序更細緻、起訴更嚴謹,整件事朝正向發展,送件法院的案件才會遲延。刑事廳認為各界曾反應「辯護量能不足」及「量刑傾向改變」等問題,表示司法院正研擬策進方案。但不少媒體質疑所謂「量刑傾向改變」一事,違背司法院當初推動創設國民法官新制的目的,有媒體指出,既然司法院當初主張推動「司法民主化」來「救司法」,改變人民不信任司法的情形,那麼國民法官上路後,開庭審判被告的刑期,應該就是人民意志的彰顯,司法院不該認為「量刑傾向改變」是個問題。李釱任表示,「量刑傾向改變」是個議題、但不是問題,外界有各種不同意見,例如與台灣相近的日本裁判員制度,就有輕判化的問題,有人曾提到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決一件家暴殺人案被告7年徒刑,比多年前的鄧如雯殺夫案的刑度重了一倍,未來將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的量刑情形,藉由量刑資訊系統的革新,以人工智慧技術,在判決中標註量刑事由等方式改進。至於各界反應「辯護量能不足」問題,司法院將充分運用、提升法院公設/約聘辯護人及法律扶助資源燈方式,保障被告權益;並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和律師公會等團體,從提高律師酬金、促進基金會調整組織制度,且增加11位約聘辯護人方式,強化辯護人辯護技巧。
神鬼女會計掏空台北律師公會 A走6千萬遭高院重判7年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餘萬元,台北地院2022年底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2024年1月11日審結,認為一審判太輕,重判李女7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5千4百萬餘元沒收,還可上訴。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院先前判李女須賠償北律5591萬元,還可上訴。高院指出,被告李雪琴犯罪期間長達8年,扣除偵查中返還款項640萬元,未歸還款項仍達5458萬7263 元,一審只判有期徒刑4年太輕了。合議庭審酌被告大學會計科系畢業,卻長期挪用侵占會費,各年度侵占金額均為數百萬元,造成北律重大財產損害,不應輕縱,兼衡被告前無其他犯罪紀錄,復念被告坦承犯行,並有提款單、對帳單等可資佐證,改判7年徒刑。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並償還部分金額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告。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北律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又內控不佳,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呂秋遠違背職業倫理確定被記申誡 接離婚案幫太太諮詢又幫夫提告
知名律師呂秋遠傳出二度遭到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而兩次原因都相同,認為他違背職業倫理,同時幫兩方近期法律諮詢與訴訟,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情節重大,去年就決定記他申誡,他不服要求覆審,今(21)日傳出19日就決議駁回他的覆審,確定被記第二次申誡。呂秋遠這次被記是因為替一對夫妻進行離婚訴訟,男方家人也對太太提告,認為頭期款男方家人有支付,因此要太太返還借款,當事人太太找上呂秋遠做法律諮詢,沒想到事後發現男方家人一審敗訴後,找上呂秋遠打官司,而男方離婚也是找呂秋遠。男方家人上訴二審逆轉,讓太太必須返還前婆婆及大姑共計106萬元。這讓太太相當不滿,因此到律師公會申訴,律師公會調查後也發現,呂秋遠先接受女子諮詢,卻在後續的返還借款、離婚案件接受歐男及家人的委任,甚至在訴訟過程引用林女諮詢內容,作為對於林女不利的訴訟攻防方法,違反利益衝突事證明確。因此將呂秋遠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規定,移付懲戒。呂秋遠不服,日前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但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討論後,認為呂秋遠請求並無理由,19日決議駁回。而他已經是第二次遭到申誡處分,2015年時就先後接受一對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與名醫妨害家庭,妻子則控告名醫性侵並提民事求償,之後妻子向律師公會申訴,呂遭移付懲戒。律懲會一度決議不懲戒,但經律師公會請求覆審後,2018年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撤銷原先的不懲戒決議,改為記呂秋遠申誡。
潤寅壞律師1/法官轉律師收1250萬當顧問 黃呈熹幫滅證洗錢要坐牢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在11年間,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楊、王兩人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不過共犯中最受矚目的是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檢方指控他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纏訟4年後,終於在2023年11月2日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近日將發監執行。63年次的黃呈熹今年50歲,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曾審理前立委邱毅率眾到高雄地院滋擾案。黃呈熹的妻子為檢察官,不過外傳黃2016年3月與未婚的前女書記官參團共遊歐洲,女書記官卻在捷克失蹤,後來陳屍在捷克小鎮河邊,死因不明;黃也曾接受委任一件士林地院審理的遺產分割案,卻被發現與兩造當事人都有牽連,律師公會認為他違反律師倫理、移送懲戒,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止執行職務2個月。台北地院2020年10月間審理潤寅詐貸案,在北院大禮堂傳喚142名當事人出庭,場面十分壯觀。(圖/報系資料照)創下超貸紀錄的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2019年4月起,星展等債權銀行愈來愈懷疑潤寅集團的財務問題及償債能力,王音之不堪壓力,找上曾任法官的黃呈熹商量對策,前後支付黃的「顧問費」、「律師費」共1250萬7266元。王音之曾LINE黃:「親愛的弟弟,如果星展這樣一直搞下去,沒完沒了,怎麼辦纔好?」黃回「這是必然的,銀行本來救(就)起疑了,當然會軟硬兼施的不斷要你提出佐證來」。最後潤寅集團2019年6月起一連串跳票,終於惡性倒閉。法院統計潤寅集團共詐貸470億元,為遮掩犯行陸續償還後,未還款項仍達43億4300萬9752元。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詐貸470億元,各遭重判25年、27年徒刑確定。(圖/報系資料照)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9年6月1日逃亡前一天,女兒楊宇晨拜訪黃呈熹,同年6月3日王音之跨海指示黃呈熹處理公司解散事宜,黃要求潤寅員工連夜打包物品,將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找電腦高手將公司電腦重置、銷毀電腦資料,除將10餘台主機藏在常替王音之送水果行賄的「百纖果屋」水果行內,黃也將2台主機藏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致偵辦初期一度陷入瓶頸,還好在北檢承辦檢察官陳映蓁等人抽絲剝繭下,黃的犯行無所遁形。黃呈熹替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湮滅罪證和洗錢犯行,其中觸犯刑法第165條滅證罪,高等法院已在2021年9月間判刑10月確定,不過黃仍就滅證罪和洗錢罪提起上訴,最高法院2023年11月2日駁回上訴,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黃也成為第一個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遭判刑確定的律師。負責偵辦潤寅案的檢察官陳映蓁(現為北檢主任檢察官)是司法官訓練所47期結業,承辦潤寅案時,雖然才剛生產不久,但為求突破案情,不捨晝夜、勾稽比對,同事們都看在眼裡,最後一路搗破潤寅案這件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已逃往美國的主謀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不得不回台受審,連收賄吃案的前調查官郭詩晃、協助滅證洗錢的律師黃呈熹也難逃法網,成為檢察界偵破超貸案最亮眼的代表作,陳映蓁2020年獲北檢票選主任檢察官第2高票。
潤寅壞律師2/超貸470億三大咖助攻 金控老董、大律師、調查官下場慘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害慘銀行界,12家公股及民營銀行慘遭詐貸470億元。台北地檢署查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從2008年起,以假合約、假發票作帳騙取銀行貸款,終於在2019年包不住火逃亡海外,仍遭檢調緝捕回台。北檢承辦檢察官勾稽比對,發現潤寅案拖了11年才東窗事發,與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刻意交好3個業界大咖有關,分別是前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法官轉任律師的黃呈熹、以及前調查官郭詩晃。3人事後不但丟掉工作,還遭起訴判刑,下場悽慘。其中曾任合作金庫董事長的廖燦昌,堪稱藍綠通吃的銀行界「經營奇才」,他在馬政府時期當過台企銀和合庫董事長,2017年11月因「慶富案(即海軍獵雷艦詐貸案)」,遭拔除合作金庫董事長職務,不過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後,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019年4月間,以「用人唯才」為由,重用他擔任第一金控董事長,外界盛傳是受到新潮流系的鄭文燦和陳菊推薦,讓他秒成綠朝新貴,但遭否認。不過廖燦昌當上第一金控董座才1年多,2020年因為遠東航空22.5億元掏空案,涉嫌在合庫董座任內超貸遠航遭起訴,因此丟掉第一金控董座寶座,接著2022年底,又因潤寅超貸案遭到起訴。檢方查出廖燦昌擔任台企銀董座時,就常接受王音之致贈的「高級水果」,廖轉任合庫董座後,王轉向合庫貸款,合庫主管和承辦人員疑似因廖的壓力,明知潤寅已被列為呆帳戶,仍核貸撥款4.6億元,造成呆帳2.9億元。兩度被拔除金控董座的廖燦昌,未來將有跑不完的法院。律師黃呈熹因潤寅案遭判刑,在法院審理期間仍接受媒體採訪、相當活耀,預料將遭律師公會懲戒除名。(圖/翻攝臉書)至於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的黃呈熹,轉任律師後生意不錯,不過他曾因違反律師倫理,遭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職2個月,現在又因擔任潤寅案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的法律顧問、收費1250萬元,要求員工湮滅證據及洗錢,連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也藏了2台潤寅集團的電腦主機,遭判刑1年10月確定。對此,律師懲戒委員會已對他先判刑確定的滅證罪,予以最重的除名處分,洗錢罪則在2023年11月間判決有罪確定,北檢將發函律師公會,要求再次懲戒,一般預料,黃的律師資格將確定除名,永遠無法執業。另外,調查局早在2016年8月間已發現潤寅集團有問題,當時交給台北市調處專員郭詩晃承辦,王音之透過與郭熟識的潤寅集團金主、有富集團董座洪村騫關說,希望能全身而退,洪村騫指示有富開發部經理李世仁安排跟郭詩晃見面,洪幫王音之代墊500萬元現金裝在水果盒,赴郭家交給郭,2019年1月,郭向李洩密表示:「案件將調查終結。」5天後,郭將潤寅案卷證以查無不法理由「列參」,李得知轉告王,「王董:您的案件已經簽送出結案」。後來檢調查扣潤寅電腦,找出被刪的「內帳」資料,記載2張支票及「調查局郭」,才讓郭詩晃收賄內鬼犯行曝光。郭一審遭重判12年,懲戒法院另將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併罰款60萬元。前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郭詩晃,被控向潤寅集團收賄500萬元吃案,北院重判12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陳沂送鄭家純律師「黑菊花」 律師公會怒發聲明:言論自由並非無界限
藝人鄭家純(雞排妹)因洩漏網紅陳沂手機號碼,被依違反《個資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事後,陳沂送一盆黑菊花給鄭家純的委任律師陳克譽,卡片上寫下「陳克譽律師,謝謝自己人助攻」。對此,陳克譽怒斥遭網路霸凌羞辱。而此舉也惹怒台北律師公會發聲明表示,言論自由並非無界限,呼籲尊重律師執行業務台北律師公會指出,按律師不論受當事人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或承辦其他法律事務,均應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以符律師法、律師倫理之精神,並保障人民之訴訟權。台北律師公會強調,律師受當事人委任進行訴訟、辯護,提出救濟方式,核屬訴訟權之一環,自不應僅以案件結果論斷律師有濫訴或違反律師倫理之行為,而律師更不應僅因合法執行職務即遭受對造、甚至公眾之不實指摘。台北律師公會呼籲,言論自由並非毫無界限,任何人發表言論時,自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有誤觸法律之虞。《聲明全文》近日本會會員執行律師職務有遭對造、公眾指摘濫行訴訟、違反律師倫理等情事,為呼籲注意言論自由界限,並尊重律師執業之專業,特聲明如下:一、 按律師不論受當事人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或承辦其他法律事務,均應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以符律師法、律師倫理之精神,並保障人民之訴訟權。而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依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司法院釋字第654號解釋意旨參照)。據此,律師受當事人委任進行訴訟、辯護,提出救濟方式,核屬訴訟權之一環,自不應僅以案件結果論斷律師有濫訴或違反律師倫理之行為,而律師更不應僅因合法執行職務即遭受對造、甚至公眾之不實指摘。二、 又言論自由雖為人民之基本權利,然刑法第310條及第311條之誹謗罪處罰規定,已設有言論自由之界限,且經大法官認定此等刑法規定不違反憲法第11條對人民言論自由之保障(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本會在此呼籲言論自由並非毫無界限,任何人發表言論時,自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有誤觸法律之虞。
TDR爭議多 律師黃帝穎:證交法應修法明訂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表示,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之核定本身即為一概括之授權,而若認為第900號公告可以再將「其他具有投資性質之有價證券」作概括之核定,無疑的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授權明確性原則、罪刑法定原則。黃帝穎表示,即便主管機關核定方式具有選擇自由,並不代表其必然合乎其他法律原則之檢驗,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所欲處理者,乃係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4項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應具備之條件、應檢附之書件、審核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而非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核定權之行使,主管機關於此的法律依據並不相同。黃帝穎說,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所欲處理者,應屬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短線交易及第157條之1之範疇,未有擴及其他證券交易法規範。黃帝穎認為,2012年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後,因為立法缺漏未將臺灣存託憑證TDR明文入法於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內,所以臺灣存託憑證在學說與法律實務見解上仍有很大爭議,故仍應透過修法將臺灣存託憑證明列於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內,以化解是否牴觸罪刑法定原則等重大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