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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怒甩律師公會理事長耳光還嗆打殺 檢方13天火速起訴囂張女
林姓女子不滿民事訴訟結果,竟在台中地院走廊掌摑並辱罵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她之前還多次恐嚇律師、揚言殺人,引起律師界憤怒,司法院秘書長為此事公開道歉;檢察官認定其行為具高度危險性,聲押獲准後,僅13天偵結,今依傷害、恐嚇等罪火速起訴,並建請法官續押。起訴指出,林女(49歲)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前,當眾猛甩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耳光,並出言辱罵,造成對方臉部挫傷及腦震盪,現場一度陷入混亂;除本案外,林女過去亦多次在法庭內失控,辱罵、毆打律師,作勢攻擊,潑灑不明液體,衝突頻傳。更誇張的是,林女事後仍未收斂,持續在社群平台點名多名律師,張貼照片並發出「我要殺了你們」等死亡威脅,引發法界譁然。檢警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驗傷資料與網路發文蒐證。此事引發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不滿,認為台中地院處置過於消極,該會更要求法院正視暴力問題,全案延燒,逼得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出面道歉,她在立院回答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質詢時表示:「已重重的責備台中地院院長王漢章,這是各法院的SOP,不應該失靈,真的要向全國道歉」。此案鬧到司法院,台中地檢署檢察官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並分案偵辦,她被當庭逮捕並聲押獲准,短短13天偵結,今日火速起訴。檢察官認為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建請法官續押。
立委推《律師法》修法 要求強化防護杜絕法庭暴力
近年法庭暴力事件頻傳,律師執業安全引發關注。立法委員蔡其昌、李柏毅與李坤城今(2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推動《律師法》修法,並呼籲在修法完成前,法務部與司法院應立即提出具體防護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立委指出,從過去台南、台中、新竹等地發生的攻擊與傷亡事件可見,律師在執行職務時面臨高度風險,也可能影響其獨立辯護的能力,進而動搖民眾對司法的信任。為補強制度缺口,本次提出的修法草案,將明訂不得以非法手段干擾律師執業,並要求法院、檢察機關等場所建立必要的安全防護機制,同時納入妨害律師執行職務的刑事責任。李柏毅表示,除修法外,也要求相關機關立即檢討現行維安措施,包括法警訓練、訴訟雙方動線分流與場域安全配置等,全面強化安全機制。他強調,保障律師安全不只是職業保障,更關乎司法體系的公信力。李坤城則強調對暴力行為零容忍,認為應全面保障參與司法程序人員的人身安全。他指出,律師是維護人權與法治的重要角色,若執業環境缺乏安全保障,將影響整體司法運作。此外,針對司法院提出研擬「法院安全指引」,立委也呼籲應儘速完成,明確規範安全措施與執行標準,補足現行制度不足。台北律師公會理事方瑋晨表示,律師安全應透過制度化方式保障,各級司法機關與行政單位應全面檢討現行機制,建立完善應對措施。律師王翼升則指出,目前《刑法》妨害公務罪未涵蓋律師,形成保障漏洞,本次修法將補強相關規範,並對涉及危險行為加重處罰,以確保執業安全與司法正義。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台中林女慘了!在法院巴律師理事長的臉後果嚴重 台中地檢聲請預防性羈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受理後相當重視,律師界群情激憤,台中高分檢也請中檢盡速分案偵辦,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日前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發生林姓女子攻擊律師公會理事長事件,台中地檢署旋即指派黃嘉生主任檢察官率同蔡承翰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展開蒐證調查,以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經承辦檢察官迅速傳喚相關證人到案訊問並命具結,及調取被害人驗傷診斷證明書、相關監視器影像加以勘驗後,於今日依法傳喚被告林○蓉到庭訊問。經查,被告林○蓉於114 年 11 月 6 日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開庭時,涉嫌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不聽制止,並對高姓律師為恐嚇行為;復於 115 年 3 月 17 日下午,在臺中地院法庭外,涉嫌以強暴手段傷害及公然侮辱吳姓律師,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第 305 條恐嚇、第 309 條第 2 項強暴犯公然侮辱及法院組織法第 95 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之嫌疑重大。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圖/項程鎮攝)檢察官另審酌,被告林○蓉先前於 113 年 11 月及 114 年 6 月間, 即曾因涉嫌傷害傅姓律師、恐嚇聶姓律師,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4 年度偵字第 15333 號、第 38037 號案件提起公訴;嗣於115 年 2 月 10 臺中地院開庭審理上開案件時,復與律師發生衝突;並於 115 年 3 月 18 日透過網路發表恐嚇他人生命之言論,顯有反覆實行傷害、恐嚇等犯罪之虞。為防杜被告林○蓉再度施暴並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遂於訊問後當庭逮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第 4 款之規定,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中檢強調,為保障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及法治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維護司法程序之正常進行,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均將依法嚴正偵辦,絕不寬貸。並呼籲社會大眾理性處理衝突,尊重他人生命與法治秩序,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獨/北律廣告指律師已晉升為格鬥產業 律師理事長被巴讓柔術社擴大招生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在台中地院遭林姓女被告甩了一巴掌,震撼全國,而台中地院卸責不作為,更引發律師界同仇敵愾、交相指責。法界昨天瘋傳台北律師公會巴西柔術社招收新社員廣告,廣告指「律師已正式從高風險行業晉升為高接觸格鬥產業」,而律師袍「更像是格鬥賽的入場券」。為避免「律師在實踐正義的路上,法袍還沒弄髒,人就先送醫,北律柔術社決定擴大招收新血!」台北律師公會巴西柔術社歡迎律師/法律從業人員/眷屬加入。(圖/翻攝台北律師公會刊物《在野法潮》)上述台北律師公會巴西柔術社招生廣告一出,笑翻律師界和司法界,不少律師直呼北律巴西柔術社這個廣告文案太有才,還有律師表示看了廣告想起昨天台中理事長被巴臉的新聞,忍不住「笑中帶淚」,有律師留言建議乾脆「把律師袍改防彈材質」,還有律師認為「報復性司法已全面啟動」。台北律師公會巴西柔術社招生廣告詼諧又無奈,在律師界和司法界風傳。(圖/翻攝網路)台北律師公會巴西柔術社招生廣告如下:台北律師公會巴西柔術社招收新社員律師要好好保護自己!—— 加入台北律師公會巴西柔術社曾幾何時,律師袍從執行業務的工具;到現在出庭,這件袍子更像是格鬥賽的入場券。鑑於近日台灣武風鼎盛,律師已正式從高風險行業晉升為高接觸格鬥產業。當法院的安檢門擋不住怒火,職業公會聲援總是比對方的拳頭慢了半拍,我們必須認清一個事實:法律能維護正義,但只有柔術能保護你自己。為了避免各位在實踐正義的路上,法袍還沒弄髒,人就先送醫,北律柔術社決定擴大招收新血!活動介紹:巴西柔術 (Brazilian Jiu-Jitsu, BJJ)是一種以地面格鬥為主的武術,強調技術和策略,通過精確的關節鎖定和絞技來控制或制服對手。這項運動不僅適合各年齡層的人參與,還能夠有效增強體能,改善心肺功能。巴西柔術分為道服 (GI)和無道服 (NOGI)兩種練習類型,前者穿著道服並有色帶(白、藍、紫、咖啡、黑),後者則為無道服柔術,穿著運動服及運動褲(無口袋)即可練習。活動宗旨:本社團特別面向律師/法律從業人員/眷屬開放,無論您對巴西柔術有無經驗,只要對這項運動感興趣,都歡迎加入。社團將致力於創建一個友好、支持的學習環境,讓每位成員都能在舒適的氛圍中學習和成長。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竟在法院遭甩巴掌。(圖/民眾提供)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爭產敗訴暴走連環攻擊三女律師 瘋狂林女卻不敢「噴」法官
昨天在台中地院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的林女,還有更瘋狂的行徑,她因為與弟弟爭產、姊弟互告,她敗訴竟然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一個被她當庭掌摑,另一個被潑灑不明液體,當街被追打,最後一位被威脅要殺掉、直播。法院員工透露,林女自稱從事「洗錢」工作,不能透露住址,瘋言瘋語似乎精神狀況不佳,但她瘋雖瘋,只敢攻擊律師,卻絕不敢「噴」法官。昨天掌摑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46歲),她在法院的瘋狂行為,始於她與胞弟的財產分割案,該案弟弟一路勝訴,她竟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第一次,她當庭呼女律師巴掌,幸好對方躲過。該律師覺得危險,立刻解除委任,接手的也是女律師幫胞弟辯護,這次林女沒有當庭發作,一路尾隨至台中地院大街上,出手推打女律師,還潑灑不明液體,讓女律師飽受驚嚇。林女一審敗訴,上訴台中高分院,去年六月開庭時,林女以性器官等不雅字眼辱罵第三個接受委任的女律師,揚言「要殺掉律師直播」;這三名受害女律師都已經提告對方涉恐嚇、傷害等罪嫌。也因為連續三名女律師遭林女攻擊,引起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嚴重關切,只要林女開庭,吳中和都會到庭旁聽,昨天律師公會出動近20名律師,在林女開庭時,向台中地院表達對此事的重視,詎料,竟發生理事長遭攻擊事件。台中地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員工表示,林女疑似精神狀況不佳,在法庭應訊時,總是瘋言瘋語,例如書記官詢問其戶籍地址與實際住處,她竟然回答:「我是做洗黑錢的,怎麼能告訴你我住哪裡」,搞得法官也沒皮條,加上她情緒起伏很大,經常爆怒「走鐘」,或者陷入低落的情緒,問什麼都愛理不理。但林女似乎只對律師有敵意,她絕不敢「噴」法官,頂多是表示要行使緘默權,因此,在其相關案件審理過程,並未爆發衝突或造成秩序的重大阻礙。
全律會理事長痛批律師安全遭輕忽 李玲玲:台中地院卸責、擬送法官評鑑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李玲玲今天(3月18日)上午11點45分率領公會幹部前往司法院抗議,李玲玲認為昨天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林姓女被告甩巴掌是可以預見的事,但各級法院面對高衝突風險的維安機制不足,質疑台中地院未當場逮捕林姓女被告,擬將承審法官送交法官評鑑。下午2點全律會將拜會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抗議此事。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到司法院遞交抗議,由司法院新宣處長吳定亞代表收下。(圖/項程鎮攝)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表示,林姓女被告過去早有攻擊律師紀錄,還在法院當庭叫囂怒罵律師,但法院未即時制止,也未依現行犯逮捕,不料昨天在法庭旁聽被趕走的反而是律師。李玲玲認為法院對律師安全問題長期不作為已不是個案,現行犯逮捕機制鬆動,各級法院面對高衝突風險的維安機制不足,大家回去核對昨天現場拍攝的影片就能知道,因此問題不是出在人,而是制度。全律會上午發布三點聲明,首先痛批台中地院昨天新聞稿與事實不符,對於未逮現行犯林姓女被告一事推諉卸責,要求中院更正新聞稿。其次,也將評估是否將承辦法官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第三,司法院應要求各級法院對類似案件通盤檢討,並建立應對機制與完善的教育訓練,以維律師人身安全。
台中律師理事長被巴痛批台中地院瀆職 吳中和:這是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昨(3月17日)在台中地院法庭走廊時,突遭林姓女被告甩了他左臉一巴掌,在場中院的法警和院方人員竟未依現行犯逮捕林女,律師界群情激憤,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李玲玲上午率領公會十餘位律師前往司法院抗議並遞交陳情信,當場的台中律師公會吳中和理事長痛批,昨天這一巴掌不是打在他身上,而是對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姓女被告曾因恐嚇女律師被告,今年二月間他和台中律師公會祕書長到台中地院旁聽時,林女當庭拿出手機對他們拍照,他向法官抗議並要求刪除畫面,法官置之不理反而要求他們離開,後來聽到林女在法庭內咆哮,竟要求法警把他和秘書長抓起來,還說「我要殺了他們!」。不料法官不作為,吳中和強調,林女反覆實施恐嚇律師已是累犯,如果中院二月間就處理,也不至於發生昨天的事。昨天台中地院再度開庭,林女開庭前突然走向吳中和面前,叫他交出記者名單,此時突然甩了吳中和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女施暴的過程有錄影畫面,在場記者和律師都看到了,他要求法警依現行犯逮捕林女被拒,其他律師隨即打110報案後,警方到場處理,不料稍後法官開庭時,林女當場咆哮,法官不制止林女反而以維持法庭秩序為由趕走旁聽的律師和記者,開庭結束後,林女就大搖大擺離開。吳中和強調,昨天他對林女提告,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了所有的律師安全,至於本案承審法官是否交由評鑑,將由全國律師聯合會處理。
律師理事長被巴!高金枝上任第一課 司法院終於發聲這樣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昨(3月17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在開庭前突然甩了吳中和一巴掌,由於事發突然,在場的法警和律師同道猝不及防,慘遭林女施暴的吳中和撫著臉,表情驚愕。對此,司法院上午發布新聞稿予以譴責。這是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上任以來,首件法院爆發重大維安衝突事件。司法院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特此聲明如下:一、 暴力零容忍,捍衛司法尊嚴與人身安全。二、 落實事前風險評估,強化動線隔離與維安。三、 制定明確安全指引,提供安心訴訟環境。四、 呼籲各界共同維護法治,理性化解對立。據了解,台中這名施暴的45歲林姓女子,去年因恐嚇3名女律師遭起訴,台中地院昨天開庭,吳中和率10多名律師到場聲援,不料開庭前林女卻在法庭前的走廊大鬧,還當場打了吳中和一巴掌,且口出惡言不斷咒罵,還不斷大聲質問「誰是記者?」隨後法官吳欣哲開庭,因林女拒絕回答人別訊問,法官竟改為不公開審理,現場律師除不解沒依現行犯逮捕,也質疑法官的做法。吳中和痛批,林女的行為已經是現行犯,法警卻消極不作為,只是在安撫她,質疑若今天攻擊的是法官,不會當場逮捕、收押嗎?認為台中地院太消極。不過,台中地院昨晚發新聞稿卸責,聲稱事發極為突然,屬當事人瞬間失控脫序行為,法警未能於第一時間阻卻突發攻擊,但隨即將雙方隔開,並控制現場。至於為何未依現行犯將林女逮捕?中院避重就輕表示,「法警當下無從立即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故仍以維持法院秩序為先」;事發8分鐘內即由獲報到場的警力接手調查,「復基於機關職權尊重,乃未發動逮補」。全國律師聯合會昨天深夜發新聞稿強烈抗議,痛批事發當下雖有法警在場,卻未見積極介入制止,律師在法院活動之人身安全,顯無充分之保障;且面對民眾於法庭外咆哮、擾亂秩序之情狀,亦未見法院積極派員維護秩序與在場者之安全。此舉顯見司法院與台中地方法院先前之聲明流於空談,維護法庭秩序與進入院內從業人員人身安全之承諾完全落空,本會對此表達最嚴正的抗議。
台中法院爆衝突!林女當眾甩律師公會理事長耳光 開庭改不公開惹議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因涉傷害、恐嚇女律師案件出庭,竟在開庭前於法院走廊情緒失控,當眾掌摑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踹記者,引發騷動;法警未依現行犯逮捕引發質疑,法官隨後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也掀起律師不滿,台中地院則回應將檢討並嚴厲譴責暴力。昨日下午3時許,46歲林姓女子現身台中地方法院準備開庭,見現場有十多名律師與民眾旁聽,她情緒突然激動,大聲質問在場人士身分,隨即冷不防朝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臉部狠甩一巴掌,清脆聲響震驚全場。林女氣勢洶洶,持續飆罵三字經,並再度鎖定一名林姓記者踹了一腳,現場陷入混亂,法警聞訊趕抵現場,雖試圖安撫並隔開雙方,但未當場以現行犯逮捕,引發在場律師質疑執法消極。約8分鐘後,轄區警方到場接手,才將情勢控制。隨後案件開庭,林女拒絕回答法官基本身分訊問,並持續對旁聽席投以敵意目光甚至出言挑釁;承審法官考量她過去曾有失控紀錄,加上當日暴力行為,認定公開審理恐影響秩序與安全,依《法院組織法》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並請旁聽人員離席。此舉引發律師團強烈不滿。遭掌摑的吳中和表示將驗傷提告,並痛批法院未積極處理,讓律師職業安全受到威脅,不滿表示:「若今天被打的是法官,結果會一樣嗎?」質疑司法標準不一。台中地院則回應,對院內發生暴力深表遺憾並嚴厲譴責,強調當時法警以防止衝突擴大為優先,且傷害罪屬告訴乃論,需尊重被害人提告意願;後續已由警方介入調查,院方也將檢討警力配置與應對機制。
律師潮1/錄取率創新高讓律師公會不爽 學者籲:強化進修比限制人數重要
去(114)年度律師錄取人數首度破千,在法界掀起激烈討論。全國律師聯合會抗議錄取名額過多,造成市場供需失衡,卻遭不少考生及法界人士打臉,直言「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有學者直言,律師專業可廣泛運用於各行各業;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提升整體專業水準,才能回應社會期待。考選部日前對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二試放榜,錄取人數達1,042人,刷新律師考試歷史新高紀錄。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去年12月29日發布聲明,批評考選部、法務部及教育部長期未調整律師教考訓制度,造成考訓銜接斷層。錄取人數大幅增加恐衝擊市場,非本科系只要修滿20學分即可報考,門檻也過低。全國律師聯合會發表聲明表達不滿,批評考訓制度失衡、錄取名額過高衝擊律師市場,並要求主管機關啟動修法機制。(圖/翻攝自臉書)然而,律師公會的聲明卻也引來不少業界人士反彈。有法界人士私下表示,以前律師錄取率很低,目前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如今卻主張再度限縮名額,「是否對後進世代公平,值得檢視。」一位不具名應屆考生指出,名額增加對考生而言本屬正向發展,取得律師資格後能否站穩腳步,仍取決於個人能力與努力,「受訓與就業本來就是各憑本事」。他進一步表示,即便非本科系,考生往往需投入三至四年時間修習學分、準備考試,如今卻出現「刪除學分班」的討論,讓人感覺制度標準反覆,長期努力彷彿一夕被否定,對認真準備者並不公平。該考生提到,他目前就經常在社團為民眾做法律服務,台灣並未強制民眾聘請律師,多數民眾遇到法律糾紛,仍會先自行到法院提告或應訴,是否真的「人人都會請律師」就值得打一個大問號;甚至許多民眾都沒有「請律師」的概念,市場需求是否真如外界所稱般飽和,仍有討論空間。學者指出,律師人數多寡並非問題,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排除不良律師,提升整體水準。圖為上百位律師上街遊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此外,並非具律師資格一定要執業,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就是一例,他多年前考取律師資格後進入政府機關工作,並未投入實務執業。他指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本質是「資格考」,並非就業保證。「即便錄取人數增加,也不代表所有人都會執業,因為律師實務訓練期間需留職停薪,對部分考生仍是現實考量。」吳偉豪強調,取得資格代表具備一定程度的法律專業,無論是否執業,皆可在其他機關或職場中加以運用。「資格只是進入市場的門檻,並不保證就業,反而增加律師間的競爭;對民眾而言,更多選擇也能促使法律服務品質提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直言,律師人數多寡本身並非問題。他以國際比較說明,德國人口約8,300萬,登錄執業律師約16萬5千人,每年約有一萬多名考生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取得資格;美國人口超過2億,律師人數約130萬,律師密度甚至高於德國,「在街上丟一塊石頭,就可能砸到一個律師。」姜世明指出,美國律師不僅侷限於訴訟市場,而是廣泛分布於各行各業,是健康法治社會的表現,而非制度失敗。因此台灣與其限制入門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對違反者加重處罰並予以淘汰,同時排除品格不良律師,才能提升整體專業水準。至於錄取率設計,他建議維持第一試錄取三分之一,第二試錄取率調整為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再搭配專業科目400分以上的限制,便可在人數與專業品質間取得彈性平衡。對此,考選部表示,現行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以各選試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全程到考人數前百分之三十三為及格。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是反映報考律師人數,114年律師考試第二試報名人數為3,472人。至於律師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則表示,尊重考選部權責。
律師公會怒了!14年錄取律師1萬3千人 這個月又多了1042人
律師錄取人數創新高,全國律師聯合會今(12月29日)罕見發布新聞稿,抗議律師錄取名額過多,造成市場供需失衡,全國律師聯合會抨擊考選部、法務部與教育部長期未就律師教考訓制度進行整體檢討,現行政策顯已偏離建立合理專業門檻、維護執業水準之法制本意,籲請推動修法。由於不少律師公會高層向來支持執政的民進黨並關係密切,未來律師錄取率備受關注。全國律師聯合會指出,針對2025年12月12日考選部榜示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結果,錄取人數高達1,042人,再創律師考試史上最高紀錄。我國執業律師人數於2013年僅6,853人,截至2025年底已攀升至13,016人,短短12年間成長近倍。法務部早於2017年之研究報告即指出,我國合理執業律師人數約為1萬人;然自2011年律師考試改制放寬門檻以來,14年間累計錄取人數已逾1.3萬人。全國律師聯合會抗議並發表三大聲明指出:一、忽視職前訓練容訓量,造成考訓銜接斷層。二、錄取人數持續大幅增加與市場容納量嚴重脫節,衝擊法律服務品質。三、悖離專技人員考試法意旨,溝通無效將主動提案修法。不過律師公會也誠摯祝賀錄取者辛勞有成,並對新加入律師界的成員表示熱烈歡迎。
前民進黨立委、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挨告掏空!北檢不起訴處分
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律師界人士告發,她在擔任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積欠全律會會費1500多萬元,且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虧空全律會存款並負債,告發尤美女背信罪。尤美女找來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律師羅秉成辯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尤美女罪嫌不足,今(28)日不起訴尤美女。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是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曾任「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副祕書長、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投入婦女運動逾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她在兩屆立委期間,因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告發背信。告發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並經全律會提告求償,卻未經全律會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會,免除債務,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損失。另尤美女明知全律會113年度預算並未編列購買會館經費項目,且未經專業估價,先於113年4月4日的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出購買會館討論案,之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並做成以2.7 億元授權理監事聯會議挑選並購買會館決議,另於同年8月的常務理會上宣布簽約2.3億購買會館,並建議授權洽辦貸款,由理事長代表簽約,主導購買會館案。全律會向金敏投資購買大樓當會館,向土銀借貸1.8億,且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但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銀貸款利率2.52%,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尤涉嫌背信罪。尤辯稱,與北律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決議,不是她個人決定,和解促成北律及全律會的團結,至於購買會館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認尤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另購買會館致全律會虧空一事,尤罪嫌不足,因此將尤不起訴處分。
無罪之後2/女網紅PO性感照竟被指性關係混亂 怒告補教名師性侵卻二度受傷
新北市一名藝名為「王焱」的補教老師,今年初被女網紅A小姐指控在她15歲於新竹某補習班就讀時,被誘騙至汽車旅館性侵,13年後終於提起勇氣怒告狼師,未料卻因證據問題兩度判無罪。A小姐想起自從寫出相關貼文後便不斷被攻擊,指她為了要流量,更在開庭時被對方律師以曾拍過大尺度寫真與擔任過直播主等,暗示自己性關係混亂,讓她怒指本來流量就很好,「難道我一定要過得很慘才能被取信嗎?」。A小姐指控性侵的補教老師藝名「王焱」,今年46歲,有時也叫「王竑文」,主教理化的王焱外表斯文,上課風格有說算幽默,所以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但課堂上會開黃色笑話,A小姐想起王焱以前曾問過女學生「今天內褲穿什麼顏色」,身為老師卻說話如此下流輕浮,可惜當時她年幼無知,盲目的崇拜和信任老師,竟讓她失去了童貞。回想法院開庭時的過程,儘管自己目前經營電商有聲有色,但卻因過去曾當直播主、拍攝性感寫真,在法庭攻防戰時,成為對方律師的主要攻擊目標,暗指她性關係混亂。A小姐表示,當時自己有4個粉專,僅有一個粉專是因所屬經紀公司要求,加上當時受眾以男性為主,內容上多以性感美照,貼文也會由公司指導發布,卻被對方律師指出她平時穿著內衣褲、僅遮住重點部位之情趣裝扮、比基尼、較裸露Cos角色服裝(如兔女郎、浴袍、乳牛裝)等,刻意展示自己身材曲線與上圍給大眾觀看。對方律師更表示,她當時所發布的貼文內容多含性意味或性暗示,例如:「找不到自己衣服、借穿他人衣服」,暗示自己昨晚與他人同床,甚至有性行為、「最近有點欠撩」,強調自己最近欠缺他人挑逗,暗示他人可來挑逗自己、「求認養喵~~~」,透過將自己寵物化的方式,暗示他人可包養自己等語,讓她覺得遭到二度傷害。事後她也怒向律師公會申訴,卻被當事律師指出,自己只是挾怨報復。王姓教師10多年前在補習班任教時,就傳出曾對女學生性騷擾,當時就有憤怒的家長要求補習班給予說明。(圖/民眾提供)A小姐表示,披露狼師的惡行,對她來說根本一點好處都沒有,有人說他是為了搏流量,但她拿出自己主要在經營的IG管理頁面表示,早在貼文之前,「我的觸及量就已經是99萬+了」,貼出相關經歷後,反而流量因此大幅下跌,甚至影響原本的電商生意,「客人的訊息都看不到了」、「對我原本設立搞笑正面的人設超傷,突然變成悲情人設,很多原本互動良好,常講幹話的客人突然不知道要怎麼跟我互動,他們很怕一不小心會不會就踩到我的雷區。」。A小姐說,事件曝光前她就已經想過所有後果,也願意承擔,但對她來說,最對不起的還是父母,「他們覺得內疚,覺得怎麼沒在一開始發現」,隨著事件越來越多人知道,過去的經歷一再被翻出、被強制回憶,到現在已經能毫無感覺的說出這一切,儘管父母早已全力支持自己,但至今「還是會很擔心父母看到」。她也透露,當初會選擇站出來是在有小孩後才有這個想法,「我很擔心我的小孩以後也遇到這種事情,加上當時也意外發現對方還在任教,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個小女生受害,覺得不能這樣才選擇將整件事情講出來」。回顧整起事件,王焱2010年對A小姐下手性侵後,2023年A小姐意外現對方竟還在補教界任教,從而彙整出王焱早在2004年就曾對補習班同學擁抱、強吻,2014年於新北市某國中任教時,對學生做出親密舉動,2015年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確定,並繼續在新北市板橋某補習班任教,甚至出現在業界官網的師資群中,直到事件曝光後才火速被下架。對此,新北市教育局2025年5月前往新北市板橋某補習班稽查,業者坦承狼師偶爾會前往代課,但其已被通報為終身不得聘用,事後更被爆出該補習班就是狼師借人頭成立,新北市教育局也重罰補習班50萬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民進黨徵召參選宜蘭縣長 林國璋: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
民進黨選對會今(15)日下午決議,2026年地方選舉由立委何欣純出戰台中市長,宜蘭縣長則徵召律師林國璋出戰。對此,林國漳也首次對外表態參選意願,他願意放下個人安穩的生活,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民進黨選對會下午召開第五次會議,發言人吳崢轉述,選對會達成決議,建議中執會通過在台中市徵召何欣純、宜蘭縣徵召林國彰;至於今日徵召的人選,將與台東縣、嘉義市的人選,一併送至下禮拜三中執會通過。林國漳也發聲明表示,30年前,時任縣長游錫堃邀請我返鄉擔任宜蘭縣選委會選監小組召集人,當時他27歲,在台北擔任執業律師,過程也有猶豫,最後選擇舉家返回宜蘭,開啟在家鄉服務的歲月。林國漳細數協助創立車禍關懷協會、擔任宜蘭律師公會理事長、法扶宜蘭分會會長、在社區大學及宜蘭大學講授生活與法律等歷程,這是他的志趣也是至為熱愛的工作。林國漳表示,這10多年來陸續有多位擔任過縣長的長輩,曾希望或推薦他從政參選,但他均予以婉謝,因為他原本打算一輩子從事律師與老師工作,不過這1年多來,賴清德總統持續鼓勵與誠懇期勉,加上許多宜蘭民主前輩及不分黨派鄉親的支持與勸進,讓他陷入長考,對安穩家庭生活與對宜蘭責任使命的難以抉擇。林國漳說,教師節下午他拜會了游錫堃,深談許久,回想30年前在游的邀請下返鄉服務,歷歷在目,離開游錫堃的家時心裡想,也許是上天的安排,他必須勇敢承擔,不能逃避。林國漳強調,他雖非民進黨黨員,但長期認同民進黨的理念與本土價值,經過慎重思考,如民進黨決定徵召他參與明年的縣長選舉,他願意放下個人安穩的生活,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這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他願盡心盡力,與鄉親攜手為宜蘭而努力。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黑道律師」大鬧台中歌劇院要求退票 咆哮揚言「要告死警察」
自稱「黑道律師」的46歲顏姓男子30日晚間在台中國家歌劇院因退票問題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警方到場處理時,他不斷咆哮並拿手機拍攝,事後還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嗆聲「不告死台中違法警察我不姓顏」。據了解,當晚6時40分,顏男到歌劇院觀賞音樂劇,還與廣告背板合影上傳Threads。但準備進場前,卻因不明原因臨時要求退票,與劇團人員發生糾紛。台中第六警分局獲報派員前往處理,最終在劇團協助下完成退票程序。不過,顏男對警方處理方式極度不滿,持續用手機對警員拍攝並大聲咆哮,甚至在Threads發文指控「這一位就是違法警察,第三次違法逮捕」。顏男過去行徑也屢屢惹議,他日前在台中老虎城某夜店酒醉騷擾女客被警方壓制帶走;25日也在台北市信義區某咖啡店搭訕女客遭勸阻後失控辱罵。顏男多次的脫序行為分別涉及妨害名譽、妨害公務及恐嚇等罪名,遭網友痛批「怎麼又是你,律師公會怎麼還沒踢出你」、「你怎麼一天到晚都在找事」、「俗稱有照的流氓」。
靈骨塔詐騙害工程師「4間房沒了」輕生 仙塔律師當內鬼協助詐團遭起訴!涉2罪被求刑1年
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日前捲入靈骨塔詐騙案,以7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台北地檢署今(20)日指出,因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等3名律師替詐團主嫌辯護過程中,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女嫌吳芳儀可以差使他人將名下的汽車、金飾等財產變賣,以防遭到檢警方扣押。為此,北檢今依照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3名律師。雖然一度傳出李宜諪、趙浩程2名律師若未來被判1年以上徒刑,且未取得緩刑,依《律師法》相關規定將失去律師資格。不過,金擘聯合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王至德指出,這種說法是民國109年以前舊規,依照現行《律師法》規定,必須在拿到律師牌「前」被判刑一年以上,才會有拿不到律師證書或是拿到後會被撤銷的規定。由於仙塔律師早就拿到律師牌,就算以後被判刑一年以上且沒有緩刑,也不會取消律師資格。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宜諪此前再捲入詐騙案交保後,曾在社群帳號發表道歉聲明,強調自己「受友人臨時請託接受陪偵委任,後續將解除委任」,且強調自己「事前完全不認識本案詐團成員。」然而,李宜諪在全案偵結前,都沒有遞交解除委任狀。且據檢察官調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主嫌吳芳儀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出庭辯護,趙再請李宜諪代班,李則找來律師蔡沅諭共同分工。而李宜諪在陪同吳芳儀接受調查期間,曾2度在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傳訊:「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裡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以及「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她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再連絡(吳女表弟),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事後,詐團共犯依李宜諪指示幫吳芳儀變賣金飾和豪車換得223萬元,另名律師趙浩程又指導吳芳儀與共犯謊稱汽車「早已過戶」,以「不實買賣」說詞隱匿犯罪所得,最後被檢警逐一戳破。今年6月,檢察官謝仁豪指揮刑事局與北市中山分局,搜索並拘提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3名律師到案。3人分別以70萬元、5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其中李、趙2人並被限制出境出海。檢警指出,本案詐騙集團從2021年起,以代銷靈骨塔及相關殯葬商品合約的名義,主動接觸手上持有殯葬商品如靈骨塔又有動產的年長者,佯稱有買家想以高價購入他們手上持有的殯葬商品,再藉口大額交易要製造假金流才能避稅,誘騙6名被害人共拿出11間房產出來抵押貸款,受害金額高達1.6億元。受害者中,1名工程師就拿出4間信義區、汐止的房子抵押貸款3500萬元,最終因無法負擔龐大債務而選擇輕生。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犯行造成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的範圍及程度甚大,起訴12名詐團成員,其中犯後態度惡劣的金主王助彰被求刑9年,主嫌吳芳儀等5人被求刑4年到8年6個月。至於李宜諪、趙浩程身為律師,明知詐欺被告名下財產日後要用來償還被害人或被國家追徵,卻協助對方洗錢隱匿,嚴重傷害律師公益形象,請求法院量處徒刑1年以上。依我國《律師法》規定,未來法院若依此判決有罪確定,且未給予緩刑,李、趙屆時都將被律師公會除名。同案律師蔡沅諭則因單純洩漏偵查秘密,被求刑6個月。======16:40更新======對此,金擘聯合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王至德指出,「律師被判刑1年以上而且沒有緩刑的話,律師牌會拔掉」已經是民國109年以前的舊規,依照現行《律師法》規定,必須在拿到律師牌「前」被判刑一年以上,才會有拿不到律師證書或是拿到後會被撤銷的規定。由於仙塔律師早就拿到律師牌,就算以後被判刑一年以上且沒有緩刑,也不會取消律師資格。◎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