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惡劣
」 台中 大陸 毒品 性侵 酒駕為9歲弟追凶27年…姊「忍辱網聊3年」套話 凶手翻供:小孩滑倒撞刀口上
大陸湖南省女子李海玉為了抓查殺害9歲弟弟、卻逃過法律制裁的易姓男嫌犯,花了27年追凶。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李海玉的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被告人在庭審過程中態度囂張並當庭翻供,不承認自己殺害了9歲的李煥平,「他說是扶李煥平時,小孩自己不小心滑到了他的刀口上。」回顧經過,9歲男童李煥平1992年被易男殘忍殺害,屍體於3個月後在甘蔗地裡被發現。李海玉1997起輟學追凶,其父臨終前托付她一定要將凶手繩之以法。李海玉曾不分晝夜蹲守在易男老家的樹林,累了就睡草叢,某天終於等到對方,她強裝鎮定,謊稱是工友老婆與其套近乎,強忍著噁心跟易男網聊3年,中間幾度想要與其同歸於盡,但想到父親的囑咐和年邁的母親,她沒有下手。「我已經連續四天沒有合眼了,我不睏,我要他看到我記住我的樣子!」李海玉開庭前表示,這麽多年自己未曾睡過好覺,即使睡著也會睜著一隻眼,常處於恐慌和焦慮中。第一次被逮捕後,易男曾一度被釋放,這次她終於能見證凶手被繩之以法,她要在法庭上正視對方,讓他記住自己的臉,「讓他知道,就是我把他送進去的」。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圖/翻攝自極目新聞)本案於1日開庭審理,王文廣透露,公訴方在庭審中提供了1992年易男殺害9歲李煥平的新證據。但面對這些證據時,此前曾親口承認自己殺害李煥平的易男當庭翻供,態度囂張,「他說是扶李煥平過水溝時,小孩不小心滑到了他的刀口上。」王文廣提到,李海玉在法庭上了解到被告人的行凶經過時,情緒很是激動。律師稱,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案件擇期宣判,公訴機關對被告建議量刑為死刑。庭審結束後,李海玉神色悲傷,指易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當天拿蘋果到李煥平的學校,將其從學校騙出,「他說他失手殺害了我弟弟,發現我弟弟被刀刺後他逃跑了,後來又跑回來確認我弟弟死了,之後再次逃跑。」李海玉說,易男態度惡劣,「他對我和我的律師指手畫腳,我感覺是他在審判我們,而不是法院在審判他。」據悉,李海玉在庭審上對被告人說的唯一一句話,是「你記住我李海玉,是我親手把你送上法庭的。」李海玉也說,她計劃等庭審宣判後,將弟弟的遺骸帶回家鄉。
國立大學總務長勾結親弟!「獨攬標案」經費當禁臠 奴役研究生寫程式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偵辦轄內國立科技大學採購弊案,於112年5月30日上午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學校、被告住居所共11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8人及多名證人到案說明。全案今天(22日)偵結,檢方向法院具體求刑林姓總務長18年、林男胞弟16年及李姓事務組長17年。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於107年2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高科大成立後共分為五校區。林男原係高應大某系教授兼系主任,3校合併後兼任高科大總務長;李男原係高應大、高科大總務處事務組組長;林男胞弟則為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檢方查出,3校合併前,林男受該校委任負責統籌系上教學、研究資源、指導研究生等事務,係為高應大處理事務之人,竟與胞弟共同於105年3月間起,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如假借產學合作,轉介研究生多人至展源浩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或在其個人研究室為弟弟私設辦公桌、電腦等設備,容任胞弟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雄檢調查,林男並違背其身為系主任之忠實義務、違反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等多條規定,使展源浩公司得以無償使用應屬於高應大所有之車牌辨識系統(下稱Z系統)智慧財產權,且應用該公司承作採購案,致生損害於高應大。專案小組發現,106年9月間,高應大欲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男知悉後,即向時任該校蔡姓總務長推薦由展源浩公司承包高應大車管採購案(下稱甲採購案),經蔡姓總務長應允內定由該公司承作並交辦李男;李明知依法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雖得採限制性招標,惟其得以比較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且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亦不得投標、作為決標廠商,然為配合內定予展源浩公司得標,竟違背法令,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李男囑託林弟草擬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以履約採購案,並與胞弟討論估價單、採購規格書等內容。李男收到林弟代擬完之採購規格書後,即濫行裁量權採行限制性招標,並親自繕打完畢申請書交由不知情之承辦人逐級呈核、交付招標文件予採購組逕與展源浩公司議價承作,使展源浩公司順利以84萬餘元議價得標,獲取承作甲採購案之不法利益。高科大合併成立後,李男、總務處事務處莊姓行政助理承辦五校區車管採購案(下稱乙採購案)時,竟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為使展源浩公司順利得標,2人事先將其等已著手辦理乙採購案之消息告知林弟,由對方代為擬定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共謀以規格綁標。李男即依擬定之採購規格書與林弟商討內容,囑由莊女製作招標文件,洩漏乙採購案之規格、數量及履約期限等招標文件內容,並刻意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致107年9月4日第一次開標、107年9月11日第二次開標均僅有展源浩公司投標;莊女另於製作採購底價表等文件過程中,私下要求林弟估價時,洩漏教育部原定補助車道管制系統預算金額之消息,並於公告招標前洩漏評選須知及評審委員身分,甚至洩漏其他採購案得標廠商撰寫之文件,並於第二次開標前當日洩漏投標家數之消息予其知悉。嗣經高科大評選委員會審議後,以800萬元決標予展源浩公司,後於108年9月中旬,高科大轉帳支付上開價金,林弟並於108年10月1日匯款600萬元至胞兄名下帳戶,作為乙採購案之獲利。林男於108年8月間就任總務長後,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胞弟不得與高科大為買賣之交易行為而不具參標資格。沒想到,林男、李男、莊女等人分別或共同承辦110年車管維護案(下稱丙採購案)、楠梓機車管制採購案(下稱丁採購案)、旗津停車場車管採購案(戊採購案)、雲端疫調系統伺服器採購案(下稱己採購案)等8件採購案時,除有洩漏丙、丁、戊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之消息,及洩漏己採購案之應秘密消息,並於明知林弟借用沈男等3人所經營之公司名義投標上開8件採購案,依規定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應不予決標,仍致使決標予前述出名廠商。雄檢表示,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再將前揭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之研究經費視為禁臠,其中與李男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之車輛管制系統因長期實質上由展源浩公司施作,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之權利。林男甚至曾向弟弟炫耀,對於其自102年起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且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以資懲儆。檢方指出,林弟後坦承部分犯行,惟極力迴護胞兄,欲一人承擔所有罪責,而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殊無可取,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被告李男身為專業採購人員,自詡曾為模範公務員,明知林姓兄弟2人聯手舞弊,採購過程違法,仍在採購案護航2人,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非微,亦於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 年。
性侵6幼童遭判28年! 園長之子二審出庭竟態度傲慢
男子毛畯珅曾在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教保員,被控性侵6名幼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6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毛畯珅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後應執行為28年,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7日高等法院首度審理,毛男在被提訊時,態度顯得傲慢。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起,在母親開設的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染指至少20名幼童,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對6名兒童進行妨害性自主行為,一審傳訊證人及被害人,並勘驗幼兒園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認定他對6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以及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性影像等罪行,被重判有期徒刑28年。檢察官對原裁定不服,認為毛畯珅對一名幼童的強制猥褻行為高達101次,情節相當嚴重,且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僅對該罪量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顯然過輕,因此提出上訴。判決中指出,毛畯珅年約30歲,出身於幼教世家,擁有幼兒保育的專業背景,深知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為未滿7歲,缺乏性自主能力,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對多名幼童施行犯罪行為,時間長達一年之久,造成眾多被害人深重的身心受傷、犯後態度惡劣。
高中生遭客運司機毆打!校方聲明譴責、家長也通報調查「運將火速被換」
雲林縣1所高中日傳出學生被客運司機毆打事件,過程被其他學生錄影傳到網路,影片中司機與學生在乘客座位上扭打,事後學校發表聲表譴責暴力,客運公司則火速更換這名司機,家長也通報相關單位,希望調查清楚原因,避免相同情況再度發生。影片中可見司機疑因車票問題,與學生發生口角,後來還對上車所有學生大罵「垃圾小孩」,質問還有誰沒有給票,隨後司機走到負責維持車上制序的學生旁,伸手要拉他,學生把司機手撥開,2人發生肢體衝突,司機憑著體型優勢把學生壓在座位上毆打,過程約10餘秒。事後有學生把影片上傳網路,貼文「校車司機在打人,真的有夠可憐」,有其他學生指控司機多次在開車途中,停車去買檳榔,很糟糕;司機對學生態度惡劣,大家對司機都很不滿。學校獲報後立隨聯繫客運公司,客運公司第1時間換掉司機,校方發表聲明,表示很遺憾發生司機毆打學生事情,將協助家長處理後續事宜,並輔導被打學生與在場學生,避免心情受到影響。校方指出,對任何形式的暴力或不當行為,無論是針對學生或其他乘客,都是無法容忍的,目前已與客運公司持續研商後續處理事宜,全力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陸女離子燙後狂掉髮「頭頂禿一片」 店家反控內幕:出事卻要我們負責
中國內蒙古一名女子控訴,她在某次燙髮後,開始瘋狂掉頭髮,決定向店家反應,但雙方卻協商無果,只好走上法院。據《紅星新聞》報導,自然捲的白女士9月19日到住家附近一間理髮店做離子燙,但不久就開始掉頭髮,過了10天頭頂幾乎沒頭髮了。回憶當時,是一名男子幫她上藥水,並直接在頭皮上塗藥劑,大約15分鐘就感到頭皮疼痛,她曾詢問為何不隔開頭皮,對方表示因為是自然捲,不碰頭皮保持不住。然而,白女士做完離子燙的隔天,頭髮就開始掉,店家說是正常現象,但接連幾天落髮,幾乎整個頭頂光禿禿,讓她崩潰不已,決定去醫院檢查,診斷顯示皮疹(燙髮至毛髮折斷)、接觸性皮膚炎。為了討個說法,白女士和理髮店進行協商,一開始求償2000元(人民幣,下同),但對方給了1000元,剩下的1000元要寫和解書,「意思是後期不長頭髮也跟他沒關係」,她沒有同意,更指控店家態度惡劣,拒絕協商,要求走法律途徑。白女士診斷出接觸性皮膚炎。(圖/翻攝自紅星新聞)理髮店回應,白女士確實做了頭髮,當天是黃色頭髮,但3天後再上門,頭髮去變成黑色的,「她說她掉頭髮,但我們沒有給她上色」,懷疑白女士曾到其他地方上色,出事卻找他們負責。針對理髮店的說法,白女士坦承去做離子燙前是黃色頭髮,但第2天、第3天也一樣是黃色,並拍攝當時掉髮的影片,第4天因為掉髮嚴重,她就去把頭髮給染黑,反控理髮店抓著這個事死活不承認。白女士抱怨,她的頭髮會長,現在就是斷,而且頭皮發癢,無時無刻都癢,讓她無法帶假髮,目前她已聯繫好律師,正在蒐集和整理相關資料,將起訴該理髮店,「到時候法院說他該負什麼責任,就是什麼責任」。
保時捷男酒駕撞到騎士癱瘓!疑脫產分文未賠 受害母欠300萬醫療費求公道
2020年8月15日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41歲林姓男子,飲酒後駕駛400多萬的保時捷Macan S豪車,撞上騎車的22歲蔡男,被撞飛的蔡男又撞擊對向柯姓女子的轎車,導致他終身癱瘓。法院一審雖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由於他名下沒財產,蔡母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兒子目前已積欠300萬醫療費,蔡母懇求林男發揮慈悲心,負起賠償之責,給兒子公道與生路。據 《自由時報》報導,林男當下酒測值0.16毫克,駕駛保時捷撞上22歲蔡男,卻懸掛已逾期「臨時牌」,沒有強制責任險,他又否認任何過失,「顯無接受裁判之意」,被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荒唐。檢方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現「簡易判決」違法,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用「通常程序」判決。合議庭上個月底宣判時,認定蔡男沒肇責,林男全責,三位法官認為林男推諉卸責,不過,合議庭仍判定林男符合自首條件,給林男減刑,改判10月,不能易科罰金,應入獄坐牢。雙方皆於本月上訴,蔡母的律師朱清奇在訴狀中聲明,林男犯後態度惡劣,住在1700萬元的豪宅、開名車,名下卻一毛錢都沒有,案發後連保時捷車主也變更他人,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最重之刑(2年3月至4年6月)。林男的律師盧永盛,13日被問到當事人是否脫產等細節,盧永盛答覆不方便,但他表示不知林的財產狀況,他曾勸林男應盡力談賠償和解,但因一審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金額太高而卡住,他說林男並非惡劣或不負責之人。
撞死人爆甩鍋卸責!桌球甜心要求「重新鑑定死因」家屬氣炸拒和解
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送醫救治1個月後仍不幸死亡,事後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因此導致雙方和談破局,鄭先知也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對此,台北地院昨(12日)開庭審理,鄭先知再度要求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由於雙方無和解共識,法官將擇期再開庭。回顧該案,該起死亡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8日上午11時許,鄭先知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今年7月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腰包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仍宣告破局,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關。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台北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鄭先知仍要求重新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鄭先知的委任律師表示,根據楊男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肋骨斷裂不排除是急救過程造成,且病歷紀錄中也可見楊男曾多次因自身疾病入住加護病房,合理質疑死因與車禍有直接相關。由於鄭先知一再對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爭議不休,引起家屬不滿,此次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共識,因此法官決定擇期再開庭。對此,鄭先知表示,在楊男住院期間她一直持續關心對方,但自從楊男不幸逝世後便無法直接聯繫到家屬,強調自己並沒有卸責,要求鑑定楊男死因是想釐清她應負的責任。
不滿旅館服務! 日本女奧客逼外籍女員工「下跪」遭警逮捕
日本一名33歲女性奧客因不滿某旅館外籍員工的服務態度,對其進行威脅、勒索,並強迫對方下跪。這名女子的惡行被監視器拍下後,遭警方逮捕接受調查。據日媒《SBS》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7日晚間11時30分。一名自稱來自神戶市永田區、職業不明的33歲女子,獨自抵達靜岡縣西部濱松市中央區的一處旅館入住。然而她在入住期間,疑似對旅館一名外籍女員工的服務感到不滿意,憤將對方叫到房間辱罵、威脅並強迫其下跪。旅館管理人員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警處理,而警方趕抵現場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在確認這名女奧客的不當行為後當場將其逮捕。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涉案女子在案發前曾向旅館提出投訴,但具體投訴內容仍有待進一步調查。。事實上,日本旅館業法修正案在2023年12月修訂,明定住客若長時間怒罵服務人員、強行要求旅館或飯店工作人員下跪道歉、升級房間等,業者有權拒絕提供住宿。根據厚生勞動省的規定,若出現「特定要求行為」,住客就會被認定為「奧客」,業者可拒絕提供住宿。例如不合理地殺價、強行要求升級房間、不遵守入住或退房時間、要求契約外的接送服務等。另外,若對服務人員態度惡劣,業者也可以不提供住宿。例如,長時間怒罵工作人員、要求工作人員「土下座」(下跪道歉)、指定特定人員服務、因酒醉要求工作人員長時間看顧等行為,均會帶給旅館業者過多的負擔。
剴剴之死/兒福女社工掩飾犯行、造假資料 檢方求法官判重刑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去年遭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姐妹倆已被起訴,至於負責安置剴剴的兒福社工陳尚潔,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陳尚潔不僅無視小孩傷勢、片面聽信保母說詞、查訪資料造假,事後還成立群組與兒福總督導等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去年8月間,剴剴的外婆經兒福聯盟媒介,將剴剴轉交給劉彩萱姐妹倆照顧,在9月至12月期間,兩人對剴剴綑綁、重摔倒地、吃廚餘等凌虐,造成他傷重死亡。今年4月劉彩萱、劉若琳被依凌虐幼童致死等3罪起訴。剴剴案件偵辦期間,親友質疑社工陳尚潔訪查不實、造假資料,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陳尚潔違反衛福部規定,3次訪視都提前通知劉彩萱,且探訪時發現剴剴頭大片瘀青、1夜掉3顆牙、禿髮等異常狀況,卻因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從未通報疑似虐童案件。剴剴事發之後,陳尚潔與兒福總督導李芳玲等人,成立了一個「剴剴小天使」群組,夥同眾人一起整理陳尚潔與保母等人對話紀錄,再把先前陳尚潔沒有即時紀錄的訪視報告偷偷增補及修改,並在有關剴剴傷勢的部分,全部冠上「保母表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以此推卸責任。檢方表示,陳尚潔探訪無視剴剴傷勢,且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隱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因此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高雄港非法垂釣!男子海中漂2小時後被逮 3人因妨害公務罪遭重判
高雄港S19碼頭一場非法垂釣引發的激烈衝突,讓曾姓男子和其2名夥伴在與警方對峙中陷入麻煩,3人於4月3日下午非法垂釣時,遭港警巡邏隊取締,隨後展開激烈的對抗,曾姓男子甚至跳入海中逃亡。經過2個多小時的漂浮,最終在體力耗盡後被逮捕,高雄地院近日對此案件作出判決,三人均依妨害公務罪被判刑,曾男判徒刑6月,林、劉兩人分別判拘役50日和55日,均可易科罰金。事件發生在4月3日下午3點多,當時曾姓男子(34歲)和林姓(30歲)、劉姓(49歲)3人在高雄港S19碼頭非法垂釣,港警在接獲報案後前往現場進行取締。曾男對警方的要求盤查態度惡劣,不僅拒絕透露身分,還對警方進行言語挑釁,林、劉2人見狀,試圖阻擋警方的盤查,甚至與員警發生扭打。隨著情勢惡化,警方對3人噴灑了辣椒水以控制局面,林、劉在被辣椒水噴灑後,仍繼續抵抗,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面對這一情況,警方不得不對空鳴槍示警,曾男見狀,慌忙跳入海中試圖逃避抓捕,港務總隊迅速派遣警艇進行救援,但曾男卻躲在貨輪後方,拒絕接受救援,警方隨即拋出救生圈,曾男在水中漂浮2個多小時後,體力不支才被捕上岸。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曾男不僅涉嫌販毒,且還是毒品通緝犯,在其機車上查獲,104.44公克安非他命、1顆搖頭丸、7.24公克愷他命和4包毒品咖啡包,林、劉2人明知曾男被通緝,仍出手協助阻擋警方盤查。高雄地院在審理案件時,曾男3人均承認自己的罪行,法官認為,曾男因試圖逃避逮捕,與2名友人一起對抗警方,造成事態嚴重,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徒刑6個月,林、劉2人則分別被判拘役50日和55日,3人均可易科罰金。
女導遊強迫消費 嗆「窮就在家別出來」還酸四川人小氣…當局出手了
大陸導遊強迫遊客消費的事件屢見不鮮,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一名女導遊因遊客未購物,竟當場發表有地域歧視的侮辱性言論,甚至嗆聲「如果你窮,你在家裡不要出來,出來就是你的錯」,過程全被拍下PO網,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山東青島市市南區文化和旅遊局表示,已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下一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南方都市報》報導,相關視頻顯示,一名女子當時在巴士上面對遊客喊話,「如果你窮,你在家裡不要出來,你出來就是你的錯,不是我們的錯。我相信山東對你是這樣的態度,同樣別的地區對你也是這樣的態度!」不僅如此,該名女導遊還說「這個四川人呢,很小氣,以前我們旅遊圈的人呢,也不太願意接這個四川人」,接著更要遊客用消費「贏得尊重」。對此,青島市市南區文化和旅遊局通報稱,針對網傳「一導遊在旅遊大巴上因遊客未購物態度惡劣對待遊客」視頻,市南區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下一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大陸導遊強迫旅客消費事件頻傳,過去就有一名雲南團導遊聲稱,「我有一千、一萬種方式讓遊客平安開心地結束旅程,當然我也有幾個無道德底線、無良知底線的操作方式,讓你不平安地結束行程」,甚至揚言自己掙錢時從來沒有要過臉,若遊客為逃避購物躲進女廁所,他也可以跟進女廁,事後遭到當局懲處。
撞死人不認錯!「桌球甜心」遭爆甩鍋救護員 家屬拒和解求重判
台北市中山區去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傷重不治,而肇事女子竟是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令人髮指的是,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企圖將責任甩鍋給救護人員,氣得家屬不願和解,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據《鏡週刊》報導,鄭先知去年8月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日前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宣告破局,而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直接關係。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意味著若未來雙方仍未達共識,鄭先知恐遭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威脅遊客「不買東西走不了」影片瘋傳!當局出手了 無良導遊下場曝
大陸一段關於「導遊強制遊客消費」的視頻近日在網上廣為傳播,引發輿論關注。對此,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官方微信19日晚間發布情況通報,指涉事導遊鄧某為天津地接導遊,導遊證已於去年9月被吊銷,屬無證導遊,目前已依法責令涉事導遊改正違法行為,擬對其頂格處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表示,近日關於「導遊強制遊客消費」的視頻在網上傳播,引發輿論關注,我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啟動調查程序,迅速開展處置工作。經查,視頻中的旅遊團隊7月1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由當地旅行社組團出發,行程為北戴河、天津四日遊,19日上午8時左右乘坐旅遊大巴,由京津塘高速公路抵津。當局指出,涉事導遊鄧某為天津地接導遊,為旅遊團提供在津導遊服務,其導遊證因有效期滿未申請換發,已於2023年9月9日被註銷,屬無證導遊。7月19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該旅遊團在津旅遊行程中,鄧某言辭失當、態度惡劣,存在脅迫旅行者消費行為,引發遊客不滿。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十八條之規定,天津文旅局依法責令涉事導遊改正違法行為,擬對其頂格處3萬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處罰決定將在有關法定程序終了後作出。天津市文旅局強調,我局將持續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堅決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力提升我市旅遊行業服務水平,不斷優化我市旅遊市場環境,為廣大遊客暢遊津城提供安全、舒適、貼心的服務保障,並誠摯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社會局女科員翻供北市府內販毒 檢方批「惡劣且不知悔改」求重刑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劉姓女科員涉嫌與周姓男友吸食、販賣大麻,今年1月在台北市政府3樓吸菸區交易大麻煙彈,3月遭檢警搜索、約談,劉女起初坦承犯行,後續委律師否認,檢方7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2人,直批劉女態度惡劣,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而2人吸食大麻的部分,仍持續偵辦中。檢警調查,劉女1月以3500元價格販賣1支大麻煙彈給詹男,而詹男當天在台北市大安區被警方攔查,供稱是以LINE PAY向劉女購買,循線追查後發現劉女與詹男竟是在北市府3樓吸菸區面交,來源是由劉女的同居男友周冠亘無償提供。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前往劉、周的住處搜索,查扣大麻、大麻煙彈等證物,並約談2人到案說明;當時劉女坦承犯行,檢方訊後諭令各以20萬元交保候傳;之後,劉女委由律師具狀,否認相關罪行。檢察官7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等罪,將劉、周起訴,並批評劉女身為公務人員利用政府機關場地交易毒品,犯後惡劣且不知悔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另有關劉女、周男涉嫌吸食毒品的犯行,北檢將持續偵辦。
清明連假住飯店每晚不到900元! 她進門瞬間後悔:新竹飯店都是這樣?
「這真的是太便宜的關係嗎?」有名網友於近日發文透露,在清明連假時,到新竹某間飯店住宿,她訂的是三人房,睡2晚5260元,雖然便宜但一開門就看到房間發霉很嚴重、冰箱內部生鏽腐爛,且床板過硬,簡直難以忍受,而後當她要求退款,主管卻態度惡劣的表示無法退款,且稱若要住好一點的房間應預訂「豪華房」而非「經濟房」。對此,她相當不滿的問「想詢問是否新竹的飯店都是這個樣子的?」原PO於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指出,在清明連假時,於4月4日和5日2天入住新竹某間飯店的三人房,但4日傍晚抵達飯店後,卻發現房間發霉很重、冰箱門打開、冰箱內部生鏽腐爛,且床板過硬,令人難以忍受,自己當即向櫃台反映要求換房,但櫃台人員卻表示無法處理,並稱該房間已為最後1間房,且7.3分評價表示床板無問題。原PO補充,後經主管出面,仍表示無法換房,並稱另一間別館環境更差,原PO當時再次強調房間無法忍受,要求退款,但主管表示無法退款,稱若要住好一點的房間應預訂「豪華房」而非「經濟房」,對此她詢問「經濟房」的定義,主管卻無法回答,且態度傲慢。原PO直言,她認為該飯店服務品質低劣,且主管態度惡劣,想詢問「是否新竹的飯店都是這個樣子的?2天是5260元,這真的是太便宜的關係嗎?這真的是因為我們住到經濟房的關係嗎?價錢太便宜了?」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網友則留言表示,「當然新竹的飯店不會都這樣,但是連假兩天5000有找,以國內旅遊水準多數旅館不會收這個價,言下之意就是不要太期待。其實妳先google 一下就會早早發現早就很多人遇到一樣的問題,或許妳先有個底,再以這個價位入住,心裡反彈不會這麼大」、「其實換算一下一個人大約快900,你想一下品質會有多好…,如果你很介意的話,下次要找平分接近8的會比較安全…」。
台中男毒駕BMW闖紅燈釀1死!法院判8年惹眾怒 狠批沒一毫賠償
台中1名35歲從事殯葬業的男子蘇庭淇,因吸食安非他命毒品後開著租來的白色BMW,在台中市連闖數個紅燈,不慎撞死62歲的謝姓騎士,台中地院一審判決蘇庭淇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檢方上訴指出蘇男犯後態度惡劣質疑判決過輕,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定判決適切,維持原判。據了解,蘇庭淇有施用毒品、偽造文書、妨害自由等前科,於2022年7月14日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後,16日駕著租來的BMW違規行駛於台中市,被警方追捕時不但超速且連闖數個紅燈,更導致1名無辜的機車騎士謝男喪生。台中地院一審時考量其過往犯罪紀錄,及毒品過量使用的情況,法院最終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處其8年徒刑,並要求蘇庭淇對死者家屬道歉及賠償,但其始終未有如法庭要求般致歉或賠償。蘇男及檢方均上訴,但二審認定一審判決沒有違法,並駁回雙方上訴,蘇男辯稱量刑過重,但法院認為其犯行惡劣,無照駕駛且吸食毒品後開車,加上多次違規行為,已加重其刑。至於檢方則認為一審量刑過輕,蘇庭淇不僅沒有誠意向死者家屬道歉,也未有任何賠償行動,態度極為惡劣,且一審判決中也未提及蘇庭淇的無照駕駛行為,顯示判決上的疏漏。台中高院指出,蘇男的危險駕駛行為已經受到法律嚴懲,一審判決並未超越法律範圍違背正義,因此駁回雙方上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撞死上班工程師 肇事駕駛一旁「抽菸吃檳榔」悠哉聊天…網怒:態度惡劣
台中市29歲陳姓工程師昨(12日)上班途中,遭41歲李姓男子駕車從後追撞,並被拖行約20公尺才停下,家屬在醫師宣布腦死後忍痛拔管。而李男肇事後一副事不關己,與一旁友人抽菸、說笑態度曝光後,瞬間引爆眾怒。據悉,陳男昨天早上6點半騎機車在西區五權五街停等紅綠燈時,突遭幾乎沒煞車的李男駕車衝撞,當場噴飛倒地失去呼吸心跳,機車也嚴重潰縮「把手貼坐墊」並嵌入李男轎車車頭。陳男搶救後雖恢復呼吸心跳,但仍遭宣布腦死,家屬討論後決定忍痛拔管,陳男則於今晚7點左右離世。但肇事李男車禍當下的行為曝光後,不只家屬氣憤,就連當天車禍現場民眾也憤恨不平,直呼態度惡劣。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家屬表示,機車行車紀錄器拍下當時載有謝姓女子的李男下車後,跑到車前比劃「好像不是他的錯」,更指陳男當時已經完全靜止等紅燈,卻遭對方未減速撞擊。現場民眾更指,李男事發後站在一旁抽菸、吃檳榔,還跟友人有說有笑,一臉事不關己模樣。李男則向警方供稱,當時未注意前車狀況才會發生車禍;警方初步調查後排除酒駕和毒駕,初判肇事主因為分心駕駛。此外,台灣交通違規、肇事罰則相對歐美日韓等國家輕上許多,以「高速肇事致死」為例,美國加州可依「殺人罪」判處15年至無期徒刑,以及最高1萬美元罰金(約新台幣31.4萬)。
漁船拒檢釀2死…陸宣布常態化巡查 廈金海域緊張
金門禁止、限制水域圖大陸國台辦17日否認金廈海域有「禁止、限制水域」存在後,大陸海警局18日宣布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在廈金海域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國台辦隨後對此舉表達「堅決支持」。對於事件愈演愈烈造成緊張,陸委會18日發布新聞稿稱,我政府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兩岸事務的立場一貫。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台灣限制及禁止水域。國台辦否認「禁止、限制水域」本月14日,大陸漁民駕駛快艇在金門禁止水域越界捕魚,被我方海巡追緝、驅離時,船身翻覆,導致4人中有2人不幸意外喪生。大陸國台辦17日稱兩岸漁民自古以來在廈金海域傳統漁場作業,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一說。但陸委會說,金門地區限制、禁止水域自民國81年修正公告迄今,雙方執法機關均依此進行水域執法工作,此歷史事實及現狀不容否認。禁止水域相當於我方的領海,而限制水域相當於鄰接區,若大陸漁船進入禁止、限制水域,多年來海巡皆依「確認、廣播要求駛離、登船檢查」等三程序執行驅離。大陸海警局新聞發言人甘羽18日宣布,福建海警局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在廈金海域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進一步維護有關海域作業秩序,維護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但大陸並未宣布行動的確切時間與規模。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8日說,「台灣方面粗暴驅離大陸漁船致兩名漁民遇難,草菅人命,態度惡劣,引起大陸各界強烈憤慨,嚴重傷害兩岸同胞感情,嚴重破壞兩岸關係」。朱鳳蓮續稱,大陸海警部門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有利於維護相關海域正常秩序,保障大陸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我們對此堅決支持。」陸委會:依憲法、兩岸條例 執法陸委會說,我主管機關為維護漁民權益,依法驅離或扣留越界船舶,以前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將繼續執法,不會因此改變。海委會、海巡署及金門海巡隊,至昨晚截稿前,都未回應福建海警局的最新說法。金門縣政府呼籲類似水域秩序維持,應有賴兩岸當局共商討論,盼能以兩岸漁民生計為前提,營造共好的發展環境。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昨早在臉書發文,強調海巡署對大陸漁民、民眾同樣充滿善意,不管兩岸的軍事與政治如何緊張,海巡署在海上執法和大陸地區的相關執法單位立場相同,在海上任何一方人民有需要時,雙方都充滿人道精神,合作保護雙方的人民。「為了生活還是要出海捕魚!」金門陳姓漁民昨如常出海,他說,雖然陸方態度強硬,家人會擔心危險,但他是小老百姓,只要不越界、沒做違法的事,難道大陸海警會開船過來抓他不成?大家應該理性看待意外事件。王姓漁民則說現在還算過年期間,趁機多休息幾天、觀察情況再說;不過他也認為大家不要自己嚇自己,安分守己絕對站得住腳,頂多看到陸船閃遠一點就是了。金門縣府籲兩岸當局共商討論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蔡英文總統在洛杉磯過境時,會晤前眾議院議長麥卡錫前夕,大陸福建海事局宣布大型巡航救助船「海巡06」於台灣海峽中北部啟動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昨日陸方的宣布,則是由海警部門執行「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相較海巡船的公務性質,大陸海警不只隸屬武警部隊,船艦還具有輕度武裝。
囂張!屁孩不滿當車手被傳喚 出警局撂2人投汽油彈扔偵防車再度落網
台中市張姓少年涉嫌詐欺案件,6日晚間被台中警三分局傳喚到案說明,而少年疑似因此心生不滿,7日凌晨離開警察局後,竟夥同17歲孫姓少年和20歲朱姓男子幫他出頭,持裝滿汽油的寶特瓶朝偵防車丟擲縱火,所幸火勢撲滅及時,並未造成更大災禍,警方則於案發後5小時將3人逮捕,全案依法偵辦。7日凌晨0時許,台中警三分局一輛停在分局外的偵防車突然起火,員警見狀立刻拿滅火器搶救,所幸火勢及時撲滅,車輛並未受損,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竟是剛步出警局大門的張姓少年涉嫌縱火,他疑似不滿詐欺車手身分曝光,6日晚間10時許傳喚到分局說明,做筆錄時間約2小時,離開後立刻找來孫姓少年和朱姓男子幫他出氣。孫少和朱男眼看自己朋友「被欺負」,7日凌晨騎乘機車到分局附近徘迴,並將將裝滿汽油的寶特瓶點燃後丟向偵防車,他們還刻意將車牌遮蔽,犯案後立刻逃離現場,但仍在5小時後被逮捕到案。3嫌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孫、朱2人供稱是朋友間義氣相挺才會出手報復,張嫌則供稱警方對他態度惡劣,一時不滿才想報復,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朱男被檢方認定有串證、滅證及再犯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張、孫2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擅自拿餐廳兒童碗裝水給狗喝 飼主不滿遭制止「辱罵女店員」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日前與許姓女友、自家愛犬前往陽明山的美軍俱樂部用餐,用餐過程中,李男用店家的兒童餐具裝水給愛犬喝,結果遭到李姓女店員制止。結果許男當場暴怒、瘋狂飆罵李女,最後李女心生畏懼報警。目前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恐嚇罪起訴李男。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3月15日,李男與許姓女友、愛犬前往陽明山的美軍俱樂部用餐,結果在用餐過程中,店內的李姓女店員看到李男擅自使用店內的兒童餐具,甚至還裝水給愛犬使用,於是李女出言制止。結果李男疑似因為遭制止心生不滿,就與李女發生爭執,當場大吼大叫又辱罵多樣不雅字眼,甚至還說出「妳是什麼態度!什麼眼神」、「要叫警察我就找人上來」等語。也由於李男揚言如果報警就「找人上來」,再加上言談過程中不斷用身體逼近李女,因此讓李女心生恐懼,決定對這對情侶報警提告。在檢警調查過程中,李男辯稱說結帳時有跟其他店員投訴李女態度惡劣,結果此時李女剛好經過,還對李男冷笑,甚至還詢問「需要報警嗎?」之後負責結帳的店員有道歉,並且承諾處理,他才與女友離開現場,而且強調當天並沒有大吼大叫,反而是李女不斷嘲諷挑釁。但事後餐廳主管表示,現場的確有聽到李男大吼大叫,甚至出言辱罵,而在主管詢問是否要報警時,李男的確也有說出「要報警的話現在就叫人上來」等語。士林地檢署最後再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以及證人的供述,依公然侮辱、恐嚇罪起訴李男,而李男的許姓女友因無明顯證據證實其有參與或指使李男恐嚇之行為,因此最後判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