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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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啟動熱危害稽查 19家未雇主採降溫措施
炎夏來臨,新北市勞檢處6月初啟動「夏季熱危害及冷氣作業專案檢查」,督促雇主落實熱危害防護工作及冷氣作業安全規定,迄今已檢查35家,其中有20家違規、占比近6成,熱危害專案違規有19家,態樣多為現場未採取降低溫度措施;冷氣作業則有1家未做好人員防墜設施及防止感電用具。氣溫飆升屢創紀錄,戶外工作者與外送員熱危害風險升高,冷氣安裝人員亦常面臨墜落、感電風險,如有物料或機體飛落,更容易危及通行民眾安全。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夏季戶外工作者是發生熱疾病,如熱衰竭、熱痙攣或熱中暑等高風險族群,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採取「降溫」、「休息」、「飲水」等防護措施,以防止熱疾病的發生。外送員也必須自主休息、喝水與防曬,避免長時間在高溫下勞動。此外,冷氣安裝人員經常在建築物外牆作業,如未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將面臨職災發生風險,因此透過專案檢查要求雇主落實各項安全整備工作。勞檢處主祕紀宏琦表示,專案啟動迄今已實施35家檢查,其中熱危害專案的違規態樣以現場未採取降低溫度的措施,如設置水霧、遮陽網等設施、未提供陰涼休息場所及飲料或飲用水為主;冷氣作業部分則以未做好人員防墜設施及防止感電用具,如提供勞工絕緣手套居多。勞檢處強調,針對熱危害專案檢查結果,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依《職安法》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處3到15萬元罰鍰;冷氣安裝專案檢查,因作業風險較高,如有違反安全規定者,除要求限期改善外,依《職安法》可處3到30萬元的罰鍰,提醒雇主切莫心存僥倖,否則一經查獲,除依法處罰外,如因此使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亦將面臨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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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危害達4級」雇主未預防將直接開罰 最高罰15萬
氣候變遷有感!據研究,我國升溫速度較全球升溫明顯,近年更時常傳出38度以上極端高溫,為了保障戶外工作勞工權益,職安署過去就要求雇主應執行熱危害預防,但仍要限期改善後才可開罰,近日預告修正相關法令,若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的第四級時,雇主未提供遮陽設施、電風扇及休息場所時,免經限期改善即可開罰最高15萬元罰鍰,預計最快7月底上路。如以勞動部所在的台北市中山區查詢,14日的中午時段的熱危害風險等級已達第四級。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表示,考量近年天氣日趨炎熱,部分戶外工作勞工面臨中暑等風險,過去僅能要求限期改善後開罰,因而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雇主應於熱危害風險達第四級的高風險危害時採必要措施,不用限期改善就可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必要措施包括作業場所設置遮陽設施,並提供風扇、水霧或其他具降低作業環境溫度效果設備及在鄰近作業場所設置遮陽及具有冷氣、風扇或自然通風良好等具降溫效果休息場所,並提供飲水或適當飲料。由於過去限期改善時間達30天,部分工程時間往往只有1至2周,複檢時該事業單位時常已經結束,因此2022年以前開罰僅有零星個案,2023年提高檢查強度及縮短限期改善時間則已開罰17件、81萬元,也通知限期改善3000餘件。台灣職業安全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說,過去要求雇主應針對熱危害預防提供相關措施,但還要限期改善,對此次修正樂觀其成,增加雇主提供預防設施的義務,但提醒勞動部除了應告知雇主外,也應向勞工廣為宣傳,勞工才會知道如何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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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情況可放「低溫假」、天氣太熱有「高溫假」嗎? 6大QA一次看
霸王級寒流來襲,中央氣象署指出,今(22日)至週三(24日)受寒流影響,各地天氣非常寒冷,有10度以下氣溫發生的機率。目前陽明山國小已決議,寒假國小課後照顧班、幼兒園課後留園放「低溫假」,明(23日)與週三停課2天。針對何種情況能放低溫假?由誰決定放假?《CTWANT》為此也整理出6大QA供民眾參考。何種情況可以放「低溫假」?根據相關法規條文,只有風災、水災、地震、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屬於停班課範圍,低溫、高溫並無列入,除非因為天氣太寒冷導致災害,縣市首長就可考量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學校也可視狀況決定停班停課。地方政府是否能自行評估?內政部長林右昌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若天氣寒冷對社會運作及學生上學造成影響,地方政府可以依照相關權責宣布停班停課。北市教育局也表示,22日白天起寒流南下且持續降溫,請各級學校首長掌握天氣資訊,並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8條及第9條第3項:「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辦理,若決定停班停課,要報教育局備查。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20日指出,之前105年1月也是有一波強烈寒流來,所以在針對陽明山上的山區學校,也請學校評估當時寒假期間有一些課程或活動,如果有狀況就請校長依據既有的天然災害停班停課作業辦法,跟教育局報備之後,就會停止上班、上課,「所以這一次一樣,我們就循例辦理,我們都有相關的作業辦法」。另外,新北市長侯友宜也表示請教育局針對各學校狀況評估,以學生安全為最大考量。上班族能放「低溫假」嗎?「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政府機關及學校,民間企業並不適用。不過,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在寒流期間要多關心勞工,就能少一點災害,且要留意勞工保暖措施及身體狀況,若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另外,若勞工居住所在地或通勤路線所屬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且勞工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戶外工作沒低溫假怎麼辦?2021年,職安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寒流期間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防止低溫引起的危害。對於戶外作業的勞工,雇主應留意低溫特報,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採取必要應變措施,如穿戴保暖衣物或防護具、實施工作調配等、建立伙伴互助系統、實施低氣溫作業危害預防教育訓練及規劃人員身體狀況不適之緊急處置等適當措施,若未依規定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罰15萬元罰鍰。夏天炎熱有「高溫假」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13年邀請醫療、法律專家學者與衛生福利部、勞動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及其他機關開會後獲共識,因高溫難以明確定義,政府機關現階段不適合以法制化方式規範高溫停班停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去年(2023年)在立法院受訪時也解釋,高溫假在國外非常少見,連美國都未訂相關規範,因此會再搜集更多資料做比對,同時也呼籲,雇主應做好預防熱危害之措施。戶外工作是否也應比照室內工作訂有高溫作業標準?鄒子廉表示,室內高溫作業規範是規範室內有鍋爐、火爐、高爐等產生熱源的場所;戶外高溫作業部分,勞動部在設置規則有明確規定「戶外高溫作業相關防範措施」,要求雇主提供遮陽、熱危害評估等管理措施。他強調,戶外也有高溫作業安全指引,可要求事業單位做改善,外界或有誤解,我國早有規範、也有法效性。鄒子廉進一步說明,在炎熱夏季,勞動部同時啟動高溫戶外作業專案檢查,若查到違反缺失,就通知改善;不予改善者,可罰3~15萬元;而若勞工在外從事工作發生中暑或熱疾病,而產生職業疾病,就直接罰3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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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熱難耐送醫!中年打石工熱衰竭 常見5大熱危害一次看
王先生45歲,從事戶外重度工作、打石已有10年,近兩週從事連續磚舖地工程,包括剷沙與舖磚等作業。個案於室外工作,當日溫度約28~36度,相對濕度83%~85%,經連續性工作4~5小時後,感到胸悶、呼吸困難、肢體無力、全身不適,由消防局救護車送至區域醫院急診就醫,當時體溫昇高38.6度,無肌肉痙攣或中樞神經症狀,檢驗值顯示除鈉離子與CPK輕微昇高外,其它檢驗值無明顯異常,診斷為熱衰竭。熱急症5大分類 嚴重恐造成永久性神經傷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業醫學科主治醫師游文茹說明,熱急症按症狀嚴重程度區分為輕微症狀(例如熱暈厥、熱筋攣、熱衰竭)與嚴重症狀(熱中暑),節錄鄭天浚醫師等人所著之「熱危害引起之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分類順序如下:1. 熱壓力症:熱壓力症是因外界的高溫使得個體感到不適和疲倦,但是個體本身的體溫卻極少有上升的情形。但如果病人本身有脫水的情形和心血管方面的疾病或服用一些會導致血管收縮的藥物與乙型阻斷劑,則身體本身的散熱功能就會受到影響,進而加重熱症嚴重程度,最後可能演變至熱衰竭或中暑。2. 熱筋攣:熱筋攣的發生是因為大量流汗導致身體肌肉鈉離子、鉀離子等電解質缺乏所造成,顧名思義,症狀為骨骼肌不自主收縮所造成的肌肉疼痛,常發生於大腿與肩部。通常發生於活動當中,或長時間活動後休息時,在大量流汗後補充開水或低張溶液未同步補充電解質時發生。3. 熱暈厥:在熱暴露下,身體會出現相對性的體容積下降、週邊血管舒張與血管張力下降,且可能導致姿勢性低血壓。熱暈厥即是此類姿勢性低血壓的一種表現,好發在老年人的族群,不需嚴重的脫水即可導致個體出現熱暈厥的症狀,患者通常在移離熱源和適當地補充體液後,都能恢復到正常的狀態。4. 熱衰竭:發生熱衰竭可能是暴露在高溫的環境中或是過度運動後造成身體過度產熱,或暴露於高溫環境或劇烈運動會導致身體水分或鹽分喪失,患者體溫可能正常或輕微上升,症狀包括,嚴重的不適感、口渴、噁心與嘔吐,熱衰竭一般會有輕微的脫水,熱衰竭的患者一般不會有嚴重的神經系統症狀,神經系統症狀的有無可用來區分熱衰竭和中暑。5. 熱中暑:熱中暑是高危險性的熱危害,中暑患者預後較差,儘管患者通常可以從肝臟與腎臟的損害中復原,但常有永久性的神經傷害,患者體溫常會超過 40.6℃且合併中樞神經症狀,如譫妄、抽搐或昏迷。法規保障勞工健康 工作場所應設置休息、飲食設備游文茹表示,全球氣溫逐年顯著上升,暖化現象肆虐,勞工因戶外工作導致中暑的案例層出不窮,例如營建工程。因此勞動部遂於民國103年7月1日修訂「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以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具有顯著之濕熱、寒冷、多濕暨發散有害氣體、蒸氣、粉塵及其他有害勞工健康之工作場所,應於各該工作場所外,設置供勞工休息、飲食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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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工作炎熱不堪! 醫授「9方法」預防熱疾病
高溫作業之雇主有依據法令保護勞工的責任,勞工工作日時量平均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值以上時,應每三個月測定綜合溫度熱指數一次以上,從事高溫作業之勞工與雇主可參考「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未曾在高氣溫環境工作,為增加勞工對熱的忍耐能力,規劃其熱適應時間至少六天,第一天作業時間可安排為全部工作時間之50%,而後逐日增加 10%之工作量。九大預防措施 預防高溫引起熱疾病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業醫學科主治醫師游文茹表示,雇主使勞工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應視天候狀況採取下列危害預防措施:一、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二、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三、提供適當之飲料或食鹽水。四、調整作業時間。五、增加作業場所巡視之頻率。六、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七、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之健康狀況。八、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九、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電風扇、低溫細水霧降溫 團隊作業著排汗衣游文茹建議,高氣溫作業環境下,可使用電風扇與低溫細水霧,降低環境溫度,需注意的是,若環境溫度高於人體皮膚溫度時,不可將電風扇吹向勞工,而是將電風扇吹向熱源,操作電扇時,需掌握利用增加空氣濕度與利用低溫空氣吹向人體的原則進行操作。作業現場應採團隊作業,並提供淺色、透氣與易排汗之工作服以及運動飲料、加少許鹽的冷開水或膠質之冷飲,作業期間亦須注意氣溫變化與紫外線,紫外線指數很高時須著長袖工作。加強勞工熱危害教育訓練 熱急症應補充水分、儘速就醫游文茹提醒,平時亦應加強勞工熱危害教育訓練,倘若發生熱急症,現場處理包括迅速移離熱環境至陰涼處、鬆脫衣物、冷水擦拭、補充水份並儘速送醫,過程需注意若有嘔吐則要讓患者側躺,若有肌肉痙攣不可強力按摩或拉扯痙攣的肌肉,以避免肌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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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年來最熱2/玩水也中暑?這種熱「悄悄鑽體內」 恐傷腦細胞智力退化
為避開地獄級熱浪襲來,竟有人在溪邊玩水時中暑昏倒,就連夏天夜間慢跑也會「斷片」,CTWANT記者就此採訪,多位專家指出,關鍵在於「輻射熱」,包括岸邊石頭或地面及建築物,吸收太陽輻射後散發出來的熱能,反射進人體後溫度更高,「如果持續時間過長,腦細胞甚至會被『煮熟』,永久受損造成智力退化。」根據衛福部統計,2012年熱傷害就診人次5萬8千人,2020年暴增到將近10萬人,熱傷害死亡人數也從10人增加到47人,今年7月統計至24日,熱傷害通報更高達556人次,已經是去年同期2倍。值得注意的是,熱傷害的個案中,有不少是因「消暑」活動而中暑。花蓮曾有一名男子到溪邊玩水,疑似中暑昏倒;近年也有許多人選擇夏天夜跑,沒想到竟然依舊中暑,三軍總醫院中暑防治中心主任朱柏齡受訪表示,原因出在「輻射熱」。輻射熱是指地面、建築物吸收太陽輻射後散發出來的熱能。朱柏齡說,「如果溪邊有很多石頭,而且都是乾地的話,反而會吸收輻射熱,一旦反射上來反而溫度會更高。」同樣的道理,夜間溫度雖然比白天低,但柏油路白天時吸收大量熱氣,晚上時這些輻射熱再散出來,所以還是非常悶熱,建議清晨5~6點時運動比較好。都市中的柏油路、車輛或建築物,都會散發輻射熱讓溫度更往上竄升,就算不是白天也同樣酷熱難耐。(示意圖/周志龍攝)朱柏齡分享,曾有一名50多歲跑者,參加大佳河濱公園夜跑,晚上6點開跑,結果快到終點時突然昏倒,送醫時體溫41度呈現昏迷、多重器官衰竭,10多個小時後才甦醒,結果他完全不記得自己有去路跑。這種類似「斷片」的案例並不少見,曾有一名59歲男子在豔陽下工作中暑昏倒,體溫飆到43.9度,搶救後雖撿回一命,但腦細胞猶如被煮熟般,男子目光呆滯、反應遲緩,問他今年是幾年,他竟回答民國79年。「熱中暑有6大危險族群,包括5歲以下嬰幼兒、65歲以上銀髮族、服用血管收縮藥物者、服用抗組織胺藥物者、肝腎疾病患者、肥胖者。」中醫大新竹附醫中醫師王禎佑說,中暑的原因就是水分不足與排汗調節不佳,上述這些族群的問題都在於無法順利排汗,身體自然不能降溫,就比較容易中暑,建議天氣熱時避免在戶外長時間活動,同時一定要多補充水分。「尤其是孩童更要小心,如果出現噁心、嘔吐等症狀,意識還清楚的話就要立刻補充水分,意識不清楚就要立刻送醫!」中國附醫健康醫學中心副院長林文元提醒,尤其夏天時千萬別留孩子待在已經熄火的車內,短短時間就可能發生憾事。朱柏齡建議父母帶孩子出遊時,準備開水與2條毛巾,若孩子中暑昏迷,父母除了叫救護車,第一時間務必把孩子移到陰涼處,盡可能灑冷水或泡冷水,再把毛巾沾濕後敷在身體上,不時替換,持續降溫到抵達醫院為止。朱柏齡建議可從「熱指數」來判斷適不適合外出活動,熱指數是綜合溫度、濕度、輻射熱等數據計算,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制有「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行動資訊網」https://hiosha.osha.gov.tw/content/info/heat1.aspx,可以查詢全台不同區域即時的熱指數,用顏色區分,黃色代表容易疲倦、橙色代表可能熱衰竭與筋攣,時間太長時間會中暑、紅色代表中暑高,不適合運動,建議要進行戶外活動時,可先上去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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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熱傷害 立委籲:政府應保障戶外勞工
近日高溫不斷,嘉義傳出39歲瓜農在35度氣溫下工作,熱到猝死,對此,立委邱臣遠表示 ,極端氣候正嚴重威脅勞工戶外工作安全,勞動部應有保障戶外勞工的機制並主動稽查。邱臣遠指出,根據衛福部統計,今年7月份截至7月15日止,就有470人因為熱傷害就診,是去年同期的1.6倍。另外衛福部報告則指出,每年高溫季節,為發生熱疾病至急診就醫的高峰期,衛福部提醒經常於戶外工作的勞工,必需特別提高警覺及強化相關預防措施。根據求職網統計,目前有高達93.2%的勞工,認為政府應訂定高溫假,企業方面卻只有46.9%贊成;但對於高溫假是否應有行業與職務限制,則分別有53.3%的勞工同意與43%的企業認同。因此高溫假在勞資雙方的看法上,仍難以達到共識。邱臣遠表示,檢視現有勞工高溫保障規範,只有勞動部於108年訂定的〈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並在今年6月份進行第一次修正,計算熱指數,並提出工作與休息時間的建議。不過專家表示,因為指引沒有強制性,加上沒有稽查,戶外勞工難獲保障。邱臣遠認為,面對高溫氣候威脅,政府應有保障戶外勞工的機制,並應加強稽查作業,提醒雇主落實相關規範,避免勞工免受熱危害。此外,勞動部也應進一步研議參考日本採行之WBGT指數,將綜合溫度、濕度、風速及輻射熱、工作服的影響也考量在內,更加完善保障高溫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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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勞工贊成「高溫假」 勞動部回應了
yes123求職網調查,有9成勞工認為應制定高溫假。對此,勞動部職安署回應,因各方意見分歧,將持續收集國內外相關資訊審慎評估。職安署說明,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近年來均為夏季防災重點工作,每年皆透過動態稽查方式,要求雇主落實高氣溫防護措施,本年已特別規劃「戶外作業熱危害高風險事業單位專案檢查」,選列戶外作業高風險事業單位加強檢查,對違反規定者要求於2周內改善並完成複查,未依限改善者處3至15萬罰鍰,此外,如造成熱中暑等職業病,另將處最高30萬罰鍰。為保障戶外高氣溫作業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已規定雇主應採取危害預防措施,包括1.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2.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3.提供適當之飲料或食鹽水、4.調整作業時間、5.增加作業場所巡視之頻率、6.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7.採取勞工熱適應相關措施、8.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之健康狀況、9.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10.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職安署指出,為協助雇主及工作者防範戶外作業熱危害,亦於本年6月1日修正發布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及建置「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警行動資訊網」,協助雇主評估所在地熱危害風險等級及相關預防資訊,有效提升熱危害管理功效。職安署表示,近年來每年平均實施動態稽查近1萬場次,未來將持續強化執行強度,呼籲雇主善盡預防責任,避免受罰及面臨業務過失刑責,另部分媒體建議應訂定「高溫假」,因各方意見分歧,將持續收集國內外相關資訊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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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飆41度創今年紀錄!企業應發「高溫津貼」? 勞動部給說法
全台各地持續出現高溫,不僅雙北、宜蘭與花蓮都出現38度以上高溫,花蓮玉里氣溫甚至飆升到41度,創下今年自動測站紀錄,「高溫假」、「高溫津貼」議題再次浮上檯面,對此勞動部重申,資方切記遵守職安暑訂定之「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至於高溫津貼部分,則由資方自行訂定。根據先前人力銀行調查,近期氣溫飆高,勞資雙方對於「高溫假」意見分歧,有約92%的勞工認為政府應制定高溫假制度,但資方僅49%比例支持;高達95%勞工則認為,應發放「高溫津貼」,企業支持比例提高為56%。對此,勞動部表示,雖如中國大陸、日本皆有部分企業會在溫度過高時發放「高溫津貼」,但這些都是各企業自主發放的,並不是在法治上規定,若國內企業願意發放此福利,勞動部也樂觀其成。同時勞動部也提醒,《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有明訂勞工戶外工作應視天候狀況,採取危害預防措施,如提供陰涼休息場所、適當飲料讓勞工補充體力。而職安暑制定「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針對高溫環境,為保障從事戶外工作勞工安全,資方應提供適當休息時間與場所、注意勞工身體狀況、並提供足夠飲水等,如果違反相關規定並未於期限內改善,最高將可處15萬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