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津貼
」 補助 社福津貼 冰箱婚後沉迷賭博!高雄男遭兒聲請免扶 住養老院現況悽慘
高雄一名男子因父親長期缺席其成長過程,未盡扶養義務,日前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責任。該案經審理後,法院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裁定准許聲請。判決書指出,聲請人指出,父親在婚後沉迷賭博、不務正業,經常不歸,且不提供家庭生活費,甚至多次對家庭成員施暴,導致聲請人與母親生活在恐懼中。最終母親帶著自己離家,兩人在1983年離婚,由父親取得聲請人的親權。然而聲請人指出,父親從未履行親權責任,將聲請人交由祖父照顧,期間既未探視,也未提供任何生活或教育費用,所有開支均由母親負擔。聲請人表示,父親長期缺席,導致父子關係名存實亡,若強制要求他負擔父親的扶養責任,對他極不公平。法院調查發現,男子的父親現年79歲,已無謀生能力,現居住於高雄市的一家老人長期照護中心,財務狀況困難,於110至112年間之申報所得依序為12元、10元、9元,截至112年間名下有不動產1筆、投資6筆,財產總額僅有16萬3,430元,且僅按月領取新臺幣321元至3,933元不等之老年年金,目前無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紀錄,理應由子女扶養。然而法院也認定,男子父親在聲請人成長期間,未曾提供經濟支持或履行父親責任,情節重大。法院認為,若要求聲請人繼續負擔扶養責任,顯然不合理。最終法院裁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聲請人無需再對父親負擔扶養義務。
政府發錢了!小年夜前「6項社福津貼」今入帳 81萬人快刷存摺
明天就要迎接農曆春節,政府也提前發紅包了!衛生福利部為因應過年的到來,調整「6項社會福利津貼」的發放日期,各項補助金將在今(7日)完成撥付,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多加留意是否已入帳。衛福部社工司表示,為使經濟弱勢民眾及早領取各項津貼補助,自113年1月起,包含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就學生活補助、弱勢兒少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社會福利津貼,發放時間調整至當月10日入帳,不過2月份為因應農曆春節到來,衛福部已協調各縣市政府提早發放補助金,上述「6項社會福利津貼」於2月7日前撥付,讓民眾可以安心過好年,估約81萬人可受惠。另外,社工司指出,對於經濟困難的弱勢家庭紓困,輔導申請急難救助或給予物資救助,地方政府於春節期間指派專責人員留守待命,備妥急難救助備用金,以應緊急事件發生時,及時救助紓困。社工司提醒,為能即時協助有需要的民眾,1957福利諮詢專線春節不打烊,每日8時至22時提供服務,由社工提供遭遇急難者援助或相關社會福利諮詢及受理通報個案,民眾如遭遇到經濟上的困難,或發現身旁親友生活陷困,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民眾愈早求助,專業社工愈能及時提供服務。
今年起「6項社福津貼」提前入帳 每項金額調增最高1248元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家署)今(10日)表示,政府自101年起建立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額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1月5日公布112年CPI(105.52)較108年(98.30)成長7.34%。社家署指出,為使民眾及早領取各項津貼給付穩定生活,自113年1月起,除國民年金給付外,其它6項社會福利津貼發放時間調整至當月10日前入帳。行政院前於112年9月14日宣布,113年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依法參照112年較108年CPI成長率暫估為7%調整給付額度,請各單位儘速完成行政作業準備。衛生福利部表示,為利津貼即時入帳,已請各縣市政府113年1月份以CPI成長率7%為調增基準發放,並於今日前入帳。2月份起將依調增後之CPI成長率7.34%核發金額,同時補足1月份核發之差額。至於國民年金則維持依法於次月底前核發,即2月底核發依CPI成長率7.34%調增之1月份年金。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增情形,依據地區、對象、補助項目及款別不同,調增金額在新臺幣150元至1,248元不等。對於此次調整,民眾如有不清楚之處,可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洽詢,也可以手機或市內電話撥打衛生福利部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有專人為您服務。(圖/衛福部提供)
社福津貼、國民年金調增7.34% 每月最高可多領1248元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1月5日公布112年CPI(105.52)較108年(98.30)成長7.34%,衛福部社家署今(10日)表示,為利津貼即時入帳,已請各縣市政府113年1月份以CPI成長率7%為調增基準發放,並於今(10日)前入帳,2月份起將依調增後之CPI 成長率7.34%核發金額,同時補足1月份核發之差額。社家署指出,政府自101年起建立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額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1月5日公布112年CPI(105.52)較108年(98.30)成長7.34%。社家署表示,為使民眾及早領取各項津貼給付穩定生活,自113年1月起,除國民年金給付外,其它6項社會福利津貼發放時間調整至當月10日前入帳;行政院前於112年9月14日宣布,113年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依法參照112年較108年CPI成長率暫估為7%調整給付額度。衛生福利部表示,為利津貼即時入帳,已請各縣市政府113年1月份以CPI成長率7%為調增基準發放,並於今(10日)前入帳;2月份起將依調增後之CPI 成長率 7.34%核發金額,同時補足1月份核發之差額,至於國民年金則維持依法於次月底前核發,即2月底核發依CPI成長率7.34%調增之1月份年金。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增情形,依據地區、對象、補助項目及款別不同,調增金額在新臺幣150元至1248元不等。
113年元旦新制托育、弱勢補助提高 預估近10萬兒童受惠
113年新制上路,衛福部也公告明年的新制,包含0到2歲(未滿)托育補助,送托公共化托育調升為每月7000元、準公共托育每月1萬3000元,預估1年9.5萬名兒童受益,另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由2047元到2479元,調整為2190元到2653元。元旦新制提高0到2歲(未滿)托育補助,送托公共托育機構者,每月補助由新台幣5500元調升為7000元,送托準公共托育服務者,每月補助由8500元調升為1萬3000元,113年預算預計增加39.9億元,共計112.7億元;而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由2047元到2479元,調整為2190元到2653元。社會福利津貼也會調整,預估將有近67.5萬人受惠,包含身障者生活補助費,由3772元、5065元、8836元,調整為4036元、5420元、9455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由3879元、7759元,調整為4151元、8302元。各項衛生福利提高,希望能幫助到更多人。(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國民年金也將調高,預估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之基本保障金額、原住民給付等4項,將由3772元調增為4036 元。身心障礙年金之基本保障金額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等2項,將由5065元調增為5420元。預估每月有172萬9224人受益。另外,5年期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也將上路,投入逾480億元,希望減輕照顧者負擔、擴增社區服務、擴增及多元化機構服務,以及改善人力勞動條件,預計有120萬人受益。長照機構人力缺口也會推出「久任津貼」留才,未來科班畢業生在臨床任照服員1年以上,經機構推薦報名參加衛福部緊急事件應變與防疫分流感控訓練,即可每月額外獲得5000元獎勵費用,以鼓勵科班畢業生投入長照行業,預估4年可培訓4240人,增進逾10萬名機構住民安全性及服務品質。
母遺體塞冰箱5年為「詐領補助」 他出庭訴內情…法官這樣判
新北市有一名蔣姓阿嬤,多年前因生病送醫宣告不治,兒子將其遺體領回家後,竟自行冰在家中冰箱,沒有讓母親入土為安,也未去辦理死亡及除戶登記,並假裝當作母親還在世,持續詐領社會福利金,導致國庫前後有75萬餘元損害。整起案件之所以被揭穿,是男子去年家暴女兒,女兒在接受社工關懷時提及「阿嬤在冰箱不肯出來」才讓這起駭人的冰箱藏屍案曝光。根據最新士林地院審結,這名冰藏自己老媽媽的男子,被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回顧整起案情,蔣姓阿嬤是在2017年10月間,因身體僵硬無反應,被家人送往醫院急診,經搶救仍回天乏術,遺體最後交由兒子帶回。而蔣姓阿嬤明明已經過世,但兒子卻為了想要利用母親的老年身分,持續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所以一直沒替媽媽辦理死亡跟除戶登記,還把媽媽的遺體,冰在租屋處冰箱的冷藏室,冰箱藏屍多年。就這樣,男子讓社會局誤認蔣姓阿嬤一直還在人世,所以持續核發弱勢補助、租金補助、老人重陽金等相關社會福利的津貼。後來是去年8月間,男子因涉嫌家暴女兒,女兒對社工告知,「阿嬤在冰箱好久」才揭發爸爸是「冰箱藏母屍」的始作俑者。經過計算,男子藉由「冰箱藏母屍」,假裝自己的媽媽一直還活著,多年來從相關社會福利補助,詐領了75萬9244元,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今年5月法院開庭審理,這名爸爸坦然認罪,並向法官抱怨,自己是因為長年照顧生病母親才會沒錢,後來母親過世後,他沒錢安葬媽媽,加上小孩念書也需要錢,才會遲遲沒去做死亡登記,並以母親名義請領各種補助,懇求法官能否看在孩子還未成年,可以對他從輕量刑。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隱瞞母親死亡事實,造成國庫受有75萬9244元損害,所為應予非難;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本身無前科,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現無業,最後依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27萬。
「老母遺體放冰箱」逾5年…兒涉詐領補助75萬 出庭曝藏屍原因
新北市八里區1名66歲的班姓男子疑似為了持續領取補助,竟將母親遺體藏在冰箱中長達5年,直到就讀國中的女兒去年與老師聊天過程中,提及「阿嬤躲在冰箱不肯出來」,全案才曝光。法院今(22日)開庭,班男坦承犯行,辯稱因為沒錢將母親下葬,加上女兒還在讀書,才會持續請領補助,盼從輕量刑。警方調查,班男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長年有家暴前科;去年8月16日,班男女兒向老師傾訴遭家暴過程時,突說出「阿嬤躲在冰箱不出來」,嚇得師長趕緊通報教育局及社會局。轄區蘆洲分局員警獲報後,於同日傍晚會同社工查訪,果真找到遺體「呈V字型」、被放在冰箱下層的87歲奶奶,隨即封鎖現場。檢警查出,班母於2017年10月25日被送至林口長庚醫院急診時,已身體僵硬、瞳孔放大,搶救10分鐘後宣告不治;班男疑似擔心母親死亡會導致社會福利及津貼被取消,在領回遺體後竟將亡母放進冰箱,也未辦理死亡登記、除戶登記,甚至於同年及2019年偽造母親用印,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補助。新北市八里區1名66歲的班姓男子疑似為了持續領取補助,竟將母親遺體藏在冰箱中長達5年。(圖/翻攝畫面)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班男自2017年10月至2022年8月期間,涉嫌詐領社會福利津貼73萬8008元、八里區汙水處理場敦親睦鄰回饋金水電補助2880元,以及八里區區民生活補助金1萬1000元,不法所得總計75萬1808元。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班男,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法院今日開庭,班男坦承犯行,辯稱自己為了照顧母親花光積蓄,所以媽媽去世後根本沒錢下葬,加上女兒還在唸書,才選擇不做死亡登記,並以亡母名義持續請領補助,盼法官看在小孩年紀還小的份上,可以從輕量刑。隨後,法官諭知準備程序終結,7月將進行審理程序。
女兒1句「奶奶在冰箱不出來」揭逆倫慘案 冷血父凍屍原因曝光
遭家暴的國中少女一句「奶奶躲到冰箱都不出來」,而意外曝光的新北市八里冰箱藏屍案,士林地檢署經過近5個月偵查後,依偽造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起訴冰凍親人遺體、共詐領75萬1808元補助的少女父親。判決書指出,少女去年8月16日向學校老師傾訴遭家暴過程時,突說出「奶奶躲到冰箱內都不出來」,驚嚇在場所有人,老師也立即通報教育局及社會局。轄區蘆洲分局員警及社工於同日傍晚查訪時,果真找到遺體「呈V自型」、被放在冰箱下層的87歲奶奶,並隨即封鎖現場。調查發現,少女奶奶2017年10月25日上午被兒子送至林口長庚醫院急診時,已「身體僵硬」、「瞳孔放大」,搶救10分鐘後正式宣布死亡。但擔心母親死亡會導致社會福利等津貼被取消的少女父親,卻在領回遺體後把媽媽放入冰箱,未辦理死亡登記、除戶登記,再於同年及2019年偽造母親用印,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補助。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少女父親自2017年10月至2022年8月期間,已詐領社會福利津貼73萬8008元、八里區汙水處理場敦親睦鄰回饋金水電補助2880元,與八里區區民生活補助金1萬1000元,總計75萬1808元的津貼、補助金。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少女父親。
紓困金遭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誤扣 執行署下令救命錢不得扣
某男子因債務相關問題,遭行政執行署所屬台北、新北分署強制扣款,連他2年來紓困共4萬元,都慘遭查扣,該男反應後,新北分署即歸還,台北分署一度不想還錢,遭媒體爆料。行政執行署副署長吳義聰透過媒體指出,去年5月、今年6月已二度發函各分署,要求不得強制執行紓困金,今天已第三度提醒。吳義聰解釋,根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另自去年新冠肺炎襲台以來,去年5月發函要求各分署不得強制執行這些款項,今年6月二度發出同樣公函,今天會第三度發函提醒。除「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之1條第2項也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如民眾發現類似款項被查扣,可盡速向相關機關反應。
幫老爸脫魯登公務系統查個資 父女下場都慘了
53歲彭男對林姓女鄰居意有所屬,彭男向在彰化縣社會處任職的女兒透露,他與林女常一起喝酒,但她多次酒醉失控,彭女為幫爸爸追女友,以辦公室電腦登入社會津貼給付資料系統,查到林女的婚姻紀錄及親屬戶籍等資料,並截圖給爸爸,沒想到,彭男竟轉傳給林女,林女驚覺個資洩漏,報警查獲。台中地檢署將彭姓父女兩人依瀆職等罪嫌起訴。起訴書指出,29歲彭女2020年8月間在彰化縣政府社會處擔任約聘社會工作員,負責兒童少年保護性業務及高風險家庭服務工作。彭女的53歲父親住在中市大樓社區,對鄰居林女意有所屬,兩人常一起喝酒。彭女聽父親提及林女曾多次酒醉情緒失控,她為幫爸爸了解林女背景個資,在2020年8月4日近午在縣府社會處辦公室內,以自己公務電腦的查詢「衛生福利部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但因故障無法登入而向鄰座不知情同事借用電腦,,連續3次登入系統,並輸入林女的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查到林女的戶籍地遷出入紀錄、婚姻紀錄、一等親屬及戶籍記事等資料。彭女將林女個資列印,並以手機拍攝,在2020年8月4日上午11時10分將應屬秘密資料的截圖傳給父親,並請彭男確認是否林女的資料。沒想到,彭男在10分鐘內居然就將截圖直接傳給林女,林女收到截圖嚇一大跳,沒想到個資竟外洩而怒向戶政機關查詢來源,並報警處理。檢方以彭女涉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將她起訴,並請求法官加重其刑;彭男將截圖傳給林女至對方心生恐懼,但他並無恫嚇的言詞,在恐嚇部分證據不足;而依違反個資起訴。
急難救助金遭扣押 周春米籲政府協助返還
因應新冠肺炎對勞工生計產生衝擊,勞動度針對低薪、弱勢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提供3萬元生活補助,截至4月底,已有92萬3000名勞工入帳。不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接獲民眾陳情,因積欠卡債,3萬元生活補助被銀行凍結強制執行,周春米今表示,依照紓困條例第9條之1規定,社會救助不得為扣押、強制執行之標的,此舉明顯違法,希望政府盡速督促返還急難救助金給民眾。陳情民眾指出,好不容易申請到急難救助金,卻因為之前有積欠債務,急難補助金入帳後馬上被法院扣押,急難救治變成兩手空空,看的到吃不到。周春米說,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一項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紓困條例中的急難救助金,就是希望救急、救險,性質上當然是「社會救助」,且條例中也明確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周春米批評,本次紓困救助的目標族群,都是有迫切需要的弱勢勞工或自營工作者,因此若是急難救助金可以被強制執行的標的,恐怕不符合紓困、救助的用意,竟然還發生金融機構不黯紓困規定,直接違法扣押的情形,政府應該立刻敦促銀行返還該救助金。周春米重申,政府針對紓困條例中明定,急難救助金不得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呼籲應該向金融機構加強宣導,銀行則應加強法遵。否則急難救助的美意,將因此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