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書
」 金管會 防疫險 防疫保單 理賠 確診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
放寬適用範圍!家族旅遊網路買旅平險免親簽 金管會試辦機制再開放
金管會20日宣布,旅平險試辦機制再開放,過去集體繳費件的旅平險,如政府機關、學校、村里民等國內旅遊,雖有開放可線上藉由身份驗證後取代親簽,但實務上多還是採親簽作業,金管會將放寬適用範圍,範圍擴大到海外旅遊,對象擴大到旅行社、家族旅遊等,目前已核准新光人壽進行試辦,期間為半年。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過去村里長辦公室為當地村里民舉辦旅遊活動,但被保險人往往是旅遊出發當日在遊覽車集合點才出現,很難事先請被保險人簽要保書,只能要求所有被保險人在集合地點現場親簽,去年7月曾發布「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新的解釋令,旅平險集體彙繳件可以身份驗證取代親簽,但沒有真正來申請試辦的保險公司。近期新光人壽則提出試辦,已獲保險局同意。蔡火炎表示,試辦案有三大擴大,一是對象擴大,過去只限政府機關、學校、村里民活動,現在擴大到旅行社、家族旅遊等可適用;二是範圍擴大,過去只限國內旅遊,現在開放到海外旅遊;三是保額擴大,過去規定是要在保額200萬元以內,現在是國內旅遊1,500萬元以內,海外旅遊部分旅行社可以到1,000萬元之內,學校、公務機關在500萬元以內。以家族旅遊來說,由一位家人代表與保險公司接洽,在保險公司專屬的投保網頁中,可以用身分證領補查驗機制,加上Mobile ID後進行身份驗證,免親簽就能完成家人們的投保。蔡火炎指出,新光人壽試辦案是在7月初核准,依規定要在6個月開辦,目前還在系統開發中,試辦期間約半年,總量約1,000件以上,來源是旅行社、學校、公務機關、一般家族旅遊等,因有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同一人,試辦期間不能發生任非本人投保的情形,若發生表示身份驗證有問題,試辦將宣告失敗。但若試辦成功,金管會將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解釋令,未來有望所有保險公司都能適用。但若家族旅遊成員中有未成年者,蔡火炎也表示,一樣線上機制可以做,未成年者只要法定代理人線上完成身份驗證,未成年人也可以擔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一樣是要同一人,就可以投保。另因應有些團體旅遊,可能出發前團員也會更動,也有出發前可更換的機制,臨時不能去可以退保,也能因應新的參加者可增加投保。
拒保特斯拉?2/自駕狀況多與維修成本高 明台已退出承保、華南有條件承接
近來,Tesla天坑事件、酒駕及撞車事件,使得Tesla自駕系統難掌握、Model S Plaid及Model X Plaid車型性能過強等議題,引來社會關注,尤其是產險公司。CTWANT記者調查,有車主及保險營業員反應「保險公司會拒保Tesla的車險。」隨著國人電動車購買率提升,電動車險的投保率也漸增。南山人壽業務襄理陶伯亨告訴CTWANT記者,如果有人要保車險,通常往報價組送單以後,隔天都會有報價結果出爐。「不過上週有一名Tesla車主要保車險,目前尚未收到報價結果。」至於南山人壽會不會拒保?陶伯亨僅表示,「對於電動車的保險評估,公司會更加謹慎。」隨著購入電動車的消費者增加,不僅充電樁設置變多,電動車投保率日益增多。(圖/報系資料照)陶伯亨跟CTWANT記者說,由於電動車維修費用高,而且採用模組化設計很容易一體成型,「這樣萬一發生碰撞時其實不容易完全修復。」他接著說,「加上特斯拉強調的Autopilot自動輔助駕駛,其實會讓行車狀況更難預期,因此有時候保險公司乾脆拒保Tesla的車險,但是其他電動車的就沒關係。」擁有BMW i3和Tesla Model X的外資券商主管沈彼得(化名)說,「因為之前燃油車的車險就是透過國泰產險,所以換電動車就選同一間,印象中保費並沒有比燃油車高。」Tesla Model 3車主的Bevis(化名)也告訴CTWANT記者,「我沒有特別偏好,當初購車時透過保險經紀人協助分析與推薦,選了國泰產險。」鉅富保險經紀人董事長藍偉峯也告訴CTWANT記者,「整體來說,國泰、新光和富邦依然願意接手Tesla車險,華南、旺旺、兆豐、和泰也願意接手,但論品牌、審核條件來說,業界仍以前三家為主力。」他接著補充,「明台已經在前年退出Tesla車險,新安東京今年退出。」針對預計今年中上市的Model S/X Plaid,國泰產險已發出聲明,「本公司對於各項業務都會依據承保範圍與風險特性,做核保考量,因Model S/X Plaid屬大型超跑規格,依風險性考量,故做承保調整。」電動車維修費用高,與本身模組化設計造成車輛碰撞難以修復有關。(圖/翻攝自Tesla Taiwan特斯拉台灣粉絲專頁)擁有Model 3且即將於年底再交車Tesla Model X Plaid的Bevis也跟CTWANT記者說,「有其他產險公司願意承接,只是保費大約8萬多。」記者調查,華南目前願意承接ModelS、Model X車款的車險,不過要求需要乙式車體綁竊盜,駕駛僅保障家人/員工;而5月12日新光產則宣布,目前TeslaModel S Plaid及Model X Plaid兩款車暫停報價,即使有報價完成的目前也無法出單,後續若有另外開放的承保條件會再行通知。原本富邦產險有提出承接條件,包含乙式,駕駛僅保障家人/員工,超額險不保自車乘客等,11日傳出更改報價條件。大誠保險經紀人業務施竣翔也跟CTWANT記者說,「目前富邦可以報價。但正式出要保書會再經過核保審核,做最終確認。」截稿後,富邦產險12日回應,目前仍可承保。而藍偉峯也跟CTWANT記者提到,「我目前接手約3千位乙式的特斯拉車主,預計在一年之內累積有信度、效度的損失報告率後,再跟國泰產物提出開放投保要求。」
丈夫「投保受益人」竟是小三!還金援她1884萬 醫師娘告上法院結果曝光
台中1名醫師娘控訴丈夫周姓醫師在外與小三小羽(化名)同居,甚至投保3家保險公司的壽險、傷害險,受益人都是小羽,而且要保書上還註明他與小三的關係是「未婚夫妻」。更誇張的是,周姓醫師更在4年間「金援」小羽包括卡費等共1884萬元,讓醫師娘氣到一狀告上法院,向小羽求償250萬元。對此,台中地院日前也判決小羽需賠償40萬元。醫師娘主張,她和丈夫結婚27年,婚後無性生活,但小羽明知丈夫有家庭,竟還與他在外同居。她更發現丈夫投保了3家壽險公司,受益人皆是小羽,要保書上還記載兩人是「未婚夫妻」、「感情深厚」、「被保險人之妻」等內容。且周姓醫師甚至在2016至2020年間,幫小羽代繳卡費1151萬多元,還前後匯了733萬元給她,醫師娘認為2人同財共居的行為,已逾越一般朋友的關係,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向小羽求償250萬元。小三則聲稱,醫師娘和丈夫已分居20餘年,且雙方還互提離婚告訴,可見婚姻關係已幾乎蕩然無存。而且她也沒有參與周姓醫師指定她當保險受益人的情事,周男之所以有她的身分資料,是因為她之前當過周男姊姊的保證人。對此保險業務員也證實,醫師投保時,原有意將兩人的關係註明為「想要照顧之人」,但因為「女朋友」不符合民法繼承順位,因此該名業務員建議醫師將兩人關係改為「未婚夫妻」,並在詢問保險公司後,加註「感情深厚,相互扶持」,並讓醫師簽名投保。一審時法官認為,醫師娘並無證據顯示丈夫和小羽有同居之實,另丈夫投保時,保單上雖記載與受益人小羽關係為「未婚夫妻」,且在受益人聯絡地址上,也均勾選與要保人地址相同,不過周男投保時,只是想讓保險公司同意承保,保險公司也僅於形式審核,因而無法從要保書確認受益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是否確實存在,更無法推論周男和小三有同居事實,因此證據不足,駁回醫師娘訴求。二審時法官則審酌,醫師提供小羽1884萬6743元資金使用,證明周姓醫師跟小羽在精神上、感情上與物質上互相扶持依存,確實逾越一般朋友間之交往分際,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之程度而情節重大,判定小羽侵害醫師娘配偶權,且並非偶發之單一行為,因此小三需賠償醫師娘40萬元。
老公保險受益人是小三還金援1884萬 醫師娘炸裂提告結果出爐
台中1名醫師娘控訴丈夫外遇小三小羽(化名),甚至投保3家保險公司,受益人都是小羽,她還發現丈夫「金援」對方包括代繳卡費等總共1884萬元,醫師娘怒炸提告向小羽提告求償250萬元。台中地院日前審理,判決小羽需賠償40萬元。醫師娘主張,她和丈夫結婚27年,小羽明知丈夫有家庭,竟與之在外同居。她更直指丈夫投保3家壽險公司,受益人皆是小羽,要保書上還記載兩人是「未婚夫妻」、「感情深厚」等文字;且丈夫在2016年至2020年間,幫小羽繳卡費1151萬多元,還匯款733萬元給她,醫師娘認為丈夫和小羽2人同財共居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向小羽求償250萬元。小羽辯稱,醫師娘和丈夫已分居20餘年,雙方互提離婚告訴;而醫師指定她當保險受益人等情,她並未參與。保險業務員則證稱,醫師投保時,原將與小羽的關係寫為「想要照顧之人」,因為「女朋友」不符合民法繼承順位,他建議醫師將兩人關係改成「未婚夫妻」,並在詢問保險公司後,加註「感情深厚,相互扶持」,並讓醫師簽名投保。一審時法官認為,醫師娘並無證據顯示丈夫和小羽有同居之實,另丈夫投保時,保單上雖記載與受益人小羽關係為「未婚夫妻」,且在受益人聯絡地址上,也均勾選與要保人地址相同,醫師只是想讓保險公司同意承保,難以推論他和小羽有同居事實,因證據不足,駁回醫師娘訴求。二審時法官審酌,醫師提供小羽1884萬6743元資金使用,已逾越一般朋友間之交往分際,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之程度而情節重大,認為小羽侵害醫師娘配偶權,並非偶發之單一行為,判決須賠償40萬元。
防疫險之亂「行政減災」被破功 五家產險「承認」可重複投保
金管會保險局今天(7日)再次強調,包括和泰、中信、明台與新安東京產險,不可以拒絕已經投保多家防疫險的保戶案件;兆豐產險也於傍晚在官網宣布「不會檢核」客戶是否投保其他同業之同類商品。至於「非親簽」要保書案件,保險局也說,產險公司會對有疑慮案件通知民眾,確認是否有意願投保及重新簽名即可。一名資深保險界官員跟CTWANT記者分析說,防疫險之亂爆發以來,其中可以看到產險公司欲透過「行政減災」方式,來降低承保防疫保單數量與理賠金額,譬如在保險公司可做的審核範圍內,對民眾投保防疫險的家數、張數設定上限的「核保」政策。如今看來,透過民眾與保經代等業務通路合力,提供產險公司招攬業務相關規定QA網頁截圖與教育訓練資料,部分公司不僅未設限,甚至還說可以接受「重複投保」且不限家數與張數,依照民法契約精神與規定,產險公司理應履約而非招攬收件後單方面毀約。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像是和泰、中信產險,就是因為在其產險公司的官網或是保經代等業務通路,有說明表示可接受投保多家防疫險的保戶,即表示同意「重複投保」;明台產險則是有與業務通路約定「上限3張」;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的防疫險保單則是在今年1~2月銷售,非為4月確診率驟升時期,更應儘速核保。兆豐產險則於今天(7日)則是在官網公告最新聲明,對於國內防疫政策由清零轉為共存,隨著「居家照護」、「自主通報」、「數位健康證明」、「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後視同確診」⋯等防疫政策的調整,兆豐產險秉持著官股企業精神,放寬理賠條件,以減輕醫療量能負擔,全力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兆豐產險並說,現經評估防疫保單風險胃納量造成之整體財務影響,於疫情依然嚴重之際,提供民眾充足保障,本公司於核保綜合考量時,將不會檢核客戶是否投保其他同業之同類商品。兆豐產險將持續關注國內疫情發展,善盡社會企業責任,動員一切資源,全心全力加速出單及理賠作業,若有延遲及耽擱,尚請見諒!至於「非親簽」要保書案件,保險局長施瓊華則表示,由於停賣效應與疫情所致,業務員搶時效而便宜行事,因此可能為保戶代簽名,雖違反《保險法》規定,但難將責任全由保戶承擔,業務通路也與有責任,因此先前就已請保險公司就有疑慮案件,聯繫保戶本人確認投保意願重新簽名補件。
百萬保戶發威1/消費者受屈自發防疫險自救會 林楚茵:保險公司拿商譽開玩笑
今年4月隨新冠病毒Omicron疫情爆發、確診率驟升,保險公司緊急停賣熱銷的防疫保單,衍生出不續保、拒絕重複投保等紛爭,紛擾近兩個月,日前業者承諾趕在6月底完成核保出單,在多項非保單約定保障範圍,採取融通放寬理賠共識下,這場史無前例的「防疫險之亂」即將落幕。CTWANT記者調查,這場防疫險之亂能儘速告歇,重要關鍵之一就是遭到拒保、拒賠的近百萬保戶透過社群通訊軟體迅速集結,民氣可用,立委諸公不分政黨監督公部門、業者,在「保戶、立委」共同撥亂反正下,終讓保險公司願信守承諾,依契約履行。防疫險之亂延伸一現象,就是衛生所前有民眾大排長龍就是為儘速拿到紙本居家隔離書。圖為中和衛生所,現場工作人員將排隊人潮區隔成辦理紙本居隔書及其他事務兩種。(圖/報系資料庫)CTWANT調查,防疫險之亂約從4月上旬開始,產險公司發現疫情確診率逐漸大增,疫情中心防疫政策從「清零」改為「與病毒共存」明朗化,業者擔憂像去年臺灣產物「防疫神單」(保費500元,保障主要有隔離理賠金10萬元、確診理賠金5萬元)大賠,陸續宣布停賣防疫保單。這讓民眾紛紛趕在下架前搶買防疫保單,富邦、國泰、中信、和泰、兆豐、泰安等多家產險湧入大量新契約案件;接著富邦產允諾即將到期、續約的防疫保單舊保戶,臨時收到公司「不續約」簡訊,激怒保戶。同時,陸續傳出「非親簽」要保書、不受理逾1家以上「重複投保」等拒保案件,以及新增「居家照護」,「快篩陽視同確診」等政策,非在防疫保單條款範圍內,保戶集體憂慮難獲理賠而擠進醫院治療,衍生新一波理賠爭議,還有「家長陪同孩童隔離」新安東京產險拒賠爭議,讓防疫險亂上加亂。也因此多家產險保戶開始在LINE社群、臉書社團裡,自發性組成「防疫險&拒保&理賠」自救團體,還有「未核保」、「靠北XX產險」-提起集體訴訟等討論群、專區等,各群從數百人到數千人、上萬人皆有,藉此蒐集各家保險公司招攬保單邀約、回覆與處理作法,且聚集律師、醫師、學者等各行各業專家,達到互助力量。在LINE社群、臉書搜尋「防疫險、防疫保單、產險公司」等關鍵字,可找到許多相關討論團體與自救會。(圖/翻攝LINE、臉書)蔣萬安、蔡易餘、郭國文、林楚茵、賴士葆、蔡壁如、李貴敏、鍾佳濱、高嘉瑜、吳秉叡、曾銘宗、沈發惠、羅明才、高虹安、林奕華等立委就接到防疫保單保戶、自救會等民眾陳情,提供保險公司在銷售、承保、理賠等話術證明資料,希望立委為保戶發聲,爭取合理權益。CTWANT記者聯繫到有兩千多人的LINE「中信產防疫險自救會」版主張小姐,她本身是購買中信產防疫保單還未獲核保,再加上幫父母買的兆豐產防疫險也未核保,就還加入到「兆豐防疫險未核保討論群」。「中信產防疫險自救會」聯絡人方先生則告訴CTWANT記者,每天上萬則訊息有時讓大家看得眼花撩亂,因此初期透過較早成立「新安東京產防疫險自救會」管理群的建議,第一步就是聯絡立委,並再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方先生說,這次非常感謝立委、市議員相助,為廣大保戶發聲,加上得知單向金評中心提出調解,保險公司就要先支付一筆約1萬多元的服務費,若進入評議還得另付5萬多元服務費,可藉此增加業者處理財務壓力;一旦為全年度申訴案遭扣分最多業者,未來投資海外業務額度等還因此被限縮等,可謂付出相當高的成本。立委賴士葆、林楚茵等人,在立院財委會會期間頻就防疫保單質詢,強調要督促保險公司依承保約定履約。(圖/報系資料照、翻攝立法院)記者截稿前,張小姐透露6日已獲中信產回覆說,將會依照官網原公布的投保QA,不會拒絕投保多家的「重複投保」案;至於非親簽要保書案件,本為保險法禁踩紅線規定,非自救會主訴求,但中信產也釋出很大善意,會就此類疑慮件通知保戶加以了解其投保意願而論。其實,包括CTWANT等多家媒體記者,也曾以化名身分加入這些社群,蒐集新聞報導素材。就有保戶聯繫到記者本人,提到包括他共逾800多件遭以「行政疏失」為由拒保;該案經記者反應給保險局、銷售的保經業務通路與產險公司,隔天即獲業者同意受理。立委林楚茵說,疫情為全民皆有感且涉及生命危險、工作收入損失等,才會有很多人購買一張或多張防疫險轉嫁風險,卻遭保險公司以「道德風險」汙名化而欲卸責,實在是拿商譽開玩笑。因此當保戶們受到委屈,防疫險的影響層面又極廣,遂匯成一股很大的陳情力量,她和許多立委都知道此時更須維護弱勢保戶基本權益,做好監督金管會與業者的防線。目前雖防疫險之亂暫告歇,但林楚茵要求金管會就涉及的產險公司董事會與風險控管機制失靈之處,提出調查報告,進一步了解其公司治理與疏失責任,並要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受理各家產險案件數,將擇時公布便於消費者了解。
快篩陽經診斷後確診 防疫險須理賠
防疫保單「客訴王」將現形!立法院財委會通過臨時提案,金管會應要求評議中心6月底前公開防疫保單客訴件數,並且每2個月更新至明年4月底。此外,針對「快篩陽性即確診」上路,金管會也拍板,保戶快篩陽性只要經過醫師診斷確診,符合理賠的條件,防疫險要理賠。防疫保單之亂導致客訴不斷,立院財委會昨日通過立委提案,金管會應有效掌握保險公司所產生的爭議,要求評議中心和各公司統計並公開所接獲的防疫險客訴件數,所得數據應作為新保單發行的審查依據。此外,立委抨擊這次風波是各保險公司董事會失職,為此財委會也通過提案,要求金管會在3個月內進行法令遵循的專案金檢,將報告提交財委會,並判斷各產險公司的董事會到底適不適任。針對客訴情形,金管會官員表示,近期確實發現相關問題,日前已經發函給各保險公司進行統計,可以達成財委會的要求。另就紙本防疫保單親簽問題引發核保爭議,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說,主要是產險業者發現通路送來的紙本保單簽名有多張類似,基於保險契約安全性和確定性,應讓客戶有一段時間確認,但「不能作為拒保的理由」。和泰產險近日即發送簡訊,要求客戶收到簡訊翌日起3個工作天內,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親自」到營業據點完成「親簽」聲明書,才會進入核保程序。和泰產險解釋,因核保審核過程中,無法確定要保書是否為本人親簽,才會發送簡訊通知、要求親簽;和泰指出,若逾期未親簽,或聲明書上的親簽與要保書上簽名字跡不符,將不會受理該案件。面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宣布,「快篩陽=確診」上路,金管會也拍板,快篩陽性經過醫師診斷確診,符合保單契約中所規定的「經醫師診斷確定」條件,可申請防疫保單理賠。至於檢附的資料,金管會強調,數位健康證明和現行的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所引用的資料都相同,可作為理賠證明。且指揮中心也宣布,醫師確認「快篩陽性即確診」的檢驗結果,也會納入數位證明當中,所以快篩陽性的數位證明也同樣可作為確診理賠文件。
立委追問哪家產險以「行政疏漏」拒絕防疫險? 保險局:公司已處理
立委賴士葆、林楚茵今天(23日)皆就CTWANT獨家報導「某金控旗下產險公司以行政疏漏,一概不受理某保經業務通路招攬的4/15生效的防疫保單新契約案件」,質詢金管會,並詢問到底是哪一家公司。保險局長施瓊華現場備詢回覆說「上周已了解這家產險公司的案件,產險公司說是因為保經公司沒有在4 /15截止收單時間內送出要保書,目前已經同意受理這些案件」。CTWANT記者在上周六(21日)接到一名保險業務員爆料,5月初有一家大型保經公司主管透過LINE發布訊息,針對所合作招攬某金控旗下產險公司於4月14~15日期間的新進送件防疫保單(新契約)的核保進度,竟是收到「一概不受理」的結果。根據CTWANT記者持續追蹤報導,這一家產險公司已於上周六派員至合作的保經業務通路,收取要保書契約。這名保經公司主管所發布的訊息,完整版如下:重要,關於XX4/14-15期間送件防疫保單新契約:5月初公司內部通知,因為XX產物窗口的行政疏漏,導致未完成新契約報備,生效日為「4/15」的案件一概不受理。針對上述重大事件,總公司已與XX產物高層討論爭取中,但很遺憾的必須告知大家,談判破局,還望各位海涵。保險局長施瓊華也向CTWANT記者說明,通常保經業務通路要趕送件時效,會先透過傳真、掃描要保書正本等內容,先通知保險公司,然後並將民眾簽署的要保書正本儘速送至保險公司。施瓊華根據這一家產險公司的說明,回覆記者說:「這家保經公司因為沒有在產險公司停售保單截止收件的4月15日以前,把保單契約送到產險公司,才因此未受理」,「上周六,這一家產險公司已經說會處理了」。CTWANT記者也繼續了解此案的疑雲,據悉保經公司、產險公司兩邊窗口都用口頭溝通,雙方就「掃描要保書、送件要保書正本」的流程,有「認知差異」;通常保險業務員通路依規定,也不會延遲送件給保險公司,避免影響保戶投保與業務員工作權益。
獨家/防疫險「4/15生效新契約,一概不受理」? 某金控旗下產險以「行政疏漏」拒承保
防疫險之亂餘波盪漾,有保險業務員代保戶向CTWANT爆料,某金控旗下的產險公司近期以「行政疏漏」為由,拒絕保經業務某通訊處所招攬應於「4月15日生效」的全部保單,這讓夾在中間的保險業務員相當為難,已醞釀要對兩家公司提出告訴,為保戶爭取權益。根據該名保險業務員向CTWANT記者的爆料,近期有一家大型保經公司主管透過LINE發布訊息,針對所合作招攬某金控旗下產險公司於4月14~15日期間的新進送件防疫保單(新契約)的核保進度,竟是收到「總公司已與XX產物高層討論爭取中,但很遺憾的必須告知大家,談判破局,還望各位海涵」這個結果。這名保險業務員也提供,遭到「行政疏漏,一概不受理」的保戶,原本要購買的防疫險保單「法定傳染病醫療及費用補償保障保險(計畫三)」,保費近900元,可獲理賠保障為「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關懷保險金)」一次6萬元,即「確診定額理賠保險金」,還有「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一次2萬元,住院日額2000元(最高45天)、加護病房住院日額2000元(最高45天)。據了解,由於4月中起,多家產險陸續宣布要停售相關防疫險保單,因此在停售前,各家保經代業務通路湧入爆量的新進承保案件,而成為現今產險公司所稱的「在途中」正在進行「核保程序」的新契約,同時並有多家產險公司宣布核保「會採取一人一張」為主要控管風險胃納的審核原則。這名保險業務員則跟CTWANT記者說,以往保經代業務通路與產險公司合作招攬保單的作業,除了要請保戶簽名填寫要保書、收取保險費,並將要保書正本送件給產險公司,同時還要掃描要保書做檔案備份;過往完成上述該程序之後,保險契約即已成立。「因為4月停售效應爆量期間,行政作業程序根本會來不及,保經業務通路這邊的窗口與產險公司的窗口就討論後,決定趕緊把『要保書正本』先送至產險公司收件,原只是想說可以加速產險公司的核保流程,讓保戶都有機會買到防疫險。」這名爆料保險業務員說。「沒想到,5月初就通知說,因為少了一關『掃描要保書備份』的作業,產險說因為窗口的『行政疏漏』,導致沒有完成『新契約報備』,因此原本應該在4月15日契約生效的案件,一概不受理。」這名保險業務員很無奈又憤慨地說,「不曉得受到無辜波及會有數百到數千件嗎?」「產險公司明明都收到保戶簽署的『要保書正本』,如今卻以未完成『掃描備份檔』的行政程序瑕疵為由而拒絕承保,產險公司真的可以這樣做嗎?最終受害的是保戶呀!請金管會、保險局好好評個理!」保險業務員代保戶傳達無奈心聲。目前CTWANT記者也將該名業務員代保戶陳情的資料,同步提供給金管會保險局、產險公司、保經業務通路等三方單位,協助保戶釐清為何遭到拒絕承保的真正原因。
有買有保庇?他「一人買11張防疫保單」 業者傻眼:幾乎每家都保
繼產險龍頭富邦准許「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替代書面診斷證明書,做為防疫保單申請理賠文件後,明台產險、泰安產險也紛紛跟進;明台產險坦言,從審核案件中發現,40%比例保戶同時擁有2家(含)以上產險公司的防疫保單,意味道德風險高,目前還是存有少數投機或透過保險套利的保戶,基於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明台設有「防疫險專責理賠人員」。明台產險表示,「防疫險專責理賠人員」的工作就是處理防疫保險的後續理賠,將嚴格審核文件是否有偽造、並了解申請案件是否有「故意行為」,若有不法事實將依法告發。明台產險為日本三井住友集團旗下公司;明台指出,國內疫情嚴峻,產險公司雖然因為防疫險造成重大虧損,但基於保險公司的社會責任,願意接受「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診斷證明書」,但必要時,也會要求保戶出示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其他醫療證明文件交叉比對,或經過保戶出具授權書直接向醫院查詢;明台產險這麼謹慎,是近日在防疫保單審核過程中,高達40%同時投保2家(含)以上的產險公司,有道德風險存在的事實。明台產險進一步說明,4月停售前保單大量湧入,每家產險公司都有大批要保書尚未完成輸入,若是尚未取得出單、而已經出險的客戶,明台先行受理賠案;但若是已通知退件或補件的投保申請案件,由於保單尚未成立、仍然無法理賠。明台根據核保審核中的案件分析,很多停售當天或前1天由業務員引導客戶大量投保、有多少家保多少家,不少整疊要保書筆跡均相同;其中,同時投保2家(含)以上者、占審核中案件比例高達40%,甚至最多有1人同時投保11張保單,國內提供防疫保單的產險公司共12家,代表該保戶幾乎每家保險公司都有投保,若是同住家人也同樣多家投保,則全家人累積的保單數量與可能的理賠金額相當可觀,容易造成道德風險。明台產險進一步表示,目前退件或補件的態樣中,以「疑似非本人親簽」、「多家投保」這2項最多,其餘還有投保年齡未符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具保險利益、尚未完成繳費等各種原因。其中疑似非本人親簽部分,明台將通知要保人、被保險人親臨驗證,若確為當事人親簽者,將致贈超商禮券以示歉意。泰安產險也表示,考慮近日醫療量能負擔甚鉅,已同意受理防疫保單理賠申請時,不限於固有的書面診斷證明,保戶得以衛福部疾病管制署製發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等數位證明文件申請,不過,就個別案件,泰安仍得依現行法令及保單條款進行查核。
防疫保單理賠 10大QA一次看
指揮中心今公布,本土確診新增逾5萬例,在疫情嚴峻的時刻,產險公司日前推出的防疫保險,可以提供消費者可作為染疫風險後的補償,惟難免未能充分瞭解保障範圍,而衍生消費爭議,產險公會針對民眾較廣泛發生的防疫保單疑問,彙整業者意見做為加強服務消費者權宜處理方式,並以10大QA做成問答集,提供消費者申請理賠時的參考。Q1:投保防疫保單後若不幸確診,但沒有被安排住院而是被安排到所謂的「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專責旅館」、「方艙醫院」,是否即符合保險契約約定之「住院」(住入醫院)之定義?能否請領住院醫療保險金?A1:若保戶經醫師診斷確診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因醫院滿載無法入院治療,而前往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等地方治療,則視同符合防疫保單的約定,防疫保單住院日額或住院醫療保險金可以理賠。Q2:確診或被匡列需被隔離之保戶,若無法即時取得衛生機關開立之「隔離通知書」時,是否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A2:民眾若因新冠肺炎確診或被匡列須隔離,現行作業衛生單位一定會發隔離通知書,通常會先以電話通知隔離對象再透過村里長送達隔離通知書紙本,亦可能以簡訊通知並附上電子式隔離通知書的連結,待身分確認後即可打開列印。若民眾有投保防疫商品,於申請隔離費用保險金時依保單約定須出具隔離通知書,保戶可持紙本通知書或將簡訊所附電子通知書印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電子式隔離通知書若有連結來源可辨識開立機關,雖沒蓋機關印章,保險公司亦會受理,不須再去衛生單位補蓋章。最近疫情嚴峻,因衛生單位人力吃緊,有時不及開立,倘有保戶提出申請而未持有隔離通知書時,保險公司會先受理賠案申請,現因疫情關係不宜外出,保戶可等疫情緩和時再向衛生單位申請隔離通知書,相關權益不會受影響。未來如果衛生單位有調整作法,保險公司會向相關單位確認調整作法之內容後,配合調整以其他合適的隔離證明文件替代隔離通知書申辦理賠。Q3:從國外回來需要檢疫14天,有符合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保險金的承保範圍嗎?A3:國外回來為檢疫,不符合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的承保範圍。Q4: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只有保障新冠肺炎嗎?A4: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保障範圍包含疾管署公告的第一類至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不是僅限於新冠肺炎而已。Q5:若快篩是陽性後,被帶去做核酸檢測,並於檢疫所隔離三天等待;後來檢測結果為陰性,解除隔離返家。請問在檢疫所隔離這三天,是否有符合理賠要件呢?A5:如果有收到衛生單位開立的隔離通知書,就有符合理賠的要件。Q6:我也有買其他保險公司的隔離保險,隔離通知單可以拿副本嗎?A6:理賠人員審核完隔離通知單正本後,可歸還給您,再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Q7:防疫保單的法定傳染病隔離保險金是否只要達到封城、封區的警戒等級情況就不會理賠嗎?A7:現行防疫保單「法定傳染病隔離保險金」的承保範圍為被保險人,因法定傳染病接受隔離處置者並取得隔離通知書,如果在封城、封區的警戒等級下,保戶仍有收到衛生單位開立的隔離通知書,仍然可以申請理賠。Q8:人不在投保地址的縣市、要保書地址、投保地點在其他縣市被隔離,可以理賠嗎?A8:被隔離的縣市與投保地址縣市不同,不影響被保險人理賠權益。Q9:確診COVID-19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住院日額保險金?A9: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住院診療,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且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時,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給付。Q10:確診COVID-19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A10: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且因病情發展需要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時,則符合申請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如被保險人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係因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無須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故不符合保單條款約定給付的要件。
官方版「防疫險」10大理賠彈性要點出爐! 金管會QA問答集教你看懂保單條款
市場上有多家產險公司推出防疫保險商品,消費者可作為染疫風險後的補償,只是難免未能充分了解保障範圍,衍生消費爭議之虞。金管會針對民眾較為廣泛發生的防疫保單疑問 ,彙整業者意見作為加強服務消費者的權益處理方式,並且做成問答集,希望能夠有利於消費者在申請理賠時的參考。以下為產險公司防疫保單理賠彈性處理方式問答集,民眾常詢問的10項注意事項:Q1:投保防疫保單後如果不幸確診,但是沒有被安排住院而是被安排到所謂的「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專責旅館」、「方艙醫院」,是否即符合保險契約約定的「住院」(住入醫院)的定義?能否請領住院醫療保險金?A1:若保戶經醫師診斷確診必須入住醫院而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因為醫院滿載無法入院治療,而前往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等地方治療,則視同符合防疫保單的約定,防疫保單住院日額或住院醫療保險金可以理賠。Q2:確診或被匡列須被隔離的保戶,如果無法即時取得衛生機關開立的「隔離通知書」時,是否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A2:民眾如果因為新冠肺炎確診或被匡列須隔離,現行作業衛生單位一定會發隔離通知書,通常會先以電話通知隔離對象再透過村里長送達隔離通知書紙本,亦可能以簡訊通知並且附上電子式隔離通知書的連結,待身分確認後即可打開列印。如果民眾有投保防疫商品,於申請隔離費用保險金時依保單約定須出具隔離通知書,保戶可持紙本通知書或將簡訊所附的電子通知書印出來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電子式隔離通知書若有連結來源可辨識開立機關,雖然沒有蓋機關印章,保險公司亦會受理,不需要再去衛生單位補蓋章。最近疫情嚴峻,因衛生單位人力吃緊,有時來不及開立,倘有保戶提出申請而未持有隔離通知書時,保險公司會先受理理賠案的申請,現在因為疫情關係不宜外出,保戶可以等到疫情緩和時再向衛生單位申請隔離通知書,相關權益不會受到影響。未來如果衛生單位有調整作法,保險公司會向相關單位確認調整作法的內容後,配合調整以其他合適的隔離證明文件替代隔離通知書申辦理賠。Q3:從國外回來需要檢疫14天,有符合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保險金的承保範圍嗎?A3:國外回來為檢疫,不符合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的承保範圍。Q4: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只有保障新冠肺炎嗎?A4: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保障範圍包括疾管署公告的第一類到第五類的法定傳染病,並不是僅限於新冠肺炎而已。Q5:如果快篩是陽性後,被帶去做核酸檢測,並且在檢疫所隔離三天等待;後來檢測結果為陰性,解除隔離返家。請問在檢疫所隔離這三天,是否有符合理賠要件呢?A5:如果有收到衛生單位開立的隔離通知書,就有符合理賠的要件。Q6:我也有買其他保險公司的隔離保險,隔離通知單可以拿副本申請理賠嗎?A6:理賠人員審核完隔離通知單正本後,可以歸還給你,再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Q7:防疫保單的法定傳染病隔離保險金是否只要達到封城、封區的警戒等級情況就不會理賠嗎?A7:現行防疫保單「法定傳染病隔離保險金」的承保範圍為被保險人因法定傳染病接受隔離處置者並且取得隔離通知書,如果在封城、封區的警戒等級下,保戶仍有收到衛生單位開立的隔離通知書,仍然可以申請理賠。Q8:人不在投保地址的縣市、要保書地址、投保地點在其他縣市被隔離,可以理賠嗎?A8:被隔離的縣市與投保地址縣市不同,不影響被保險人理賠權益。Q9:確診COVID-19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住院日額保險金?A9:被保險人如果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住院診療,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而且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的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有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時,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的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且依照保險契約條款的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Q10:確診COVID-19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A10:被保險人如果經過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而且因為病情發展需要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時,則符合申請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係因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無需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故不符合保險契約條款約定的給付要件。
「確診居家照護」防疫保單賠不賠?金管會給答案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金管會協調產、壽險公會就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金管會表示,為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地方政府依上開指引,對於未滿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且居家環境符合一定條件,得採居家照護方式管理。惟因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以住院診療並按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則依上開指引啟動居家照護之被保險人,得否依保險契約約定獲得理賠,與保戶之權益保障息息相關。金管會指出,考量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或照護,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且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金管會說明,為保障保戶權益,本會保險局爰邀集產、壽險公會及相關保險業者研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公會並訂定相關理賠因應處理流程,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金管會提醒民眾,如被保險人依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經地方政府安排為居家照護時,因無須入住醫院之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故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相關文件及問答集將於公會網站上揭示,亦得洽詢公會或各承保公司瞭解。另外,隨著政府防疫政策之調整,保險公司亦重新檢視防疫保險商品內容及民眾因疫情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重新設計保單,故未來防疫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可能與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之保障內容不盡相同。保險公司進行招攬作業時應明確向保戶說明重要約定事項,並於要保書等書面文件或網路投保之網站,以明顯顏色或字體提醒民眾;民眾投保前亦應詳閱保單條款,瞭解承保範圍及理賠條件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富邦金下午5點半突停售4防疫保單 業務員措手不及
富邦保險業務員忙翻了!富邦金旗下產、壽險業務同仁,於今下午約兩點突然收到公司正式發文,旗下「疫起守護1.0」、「疫起守護3.0」、「加倍守護」、「疫苗保障」4張防疫保單,原本商品停售日為4月25日,突然提前到今(18日)下午五點半停止收件,原本跟企業、個人客戶約定這星期陸續收件,現在根本來不及處理。富邦壽險業務員透露,下午收到公司停售發文後,立刻從台北趕往台中,因為有企業客戶替逾百名員工投保,原本約定明天才要收件,收到訊息立刻前往收件,然後再趕回公司。業務員透露,這4張防疫保單原本賣到4月25日,公司可能沒想到賣得這麼好,提早宣布停售,讓業務員措手不及。富邦產險在通知函令上說明,因為近來疫情嚴峻,為符合公司風險胃納量,現行銷售防疫、疫苗保單進件規則如下,「疫起守護1.0」、「疫起守護3.0」、「加倍守護」、「疫苗保障」4張保單,最後要保日期至4月18日下午5:30止,以要保、收件、繳費日期為準。富邦產險同時指出,自明(19)日起,防疫、疫苗專案改版為「新加倍守護」,且不提供自動續保。對於5月以前續保到期案件,富邦產險表示,自動續約現金件及非自動續約件,最後要保日期為4月20日下午5:30止,且需於最後要保日期前繳回要保書並完成繳費。對於突如其來的通知,富邦業務同仁表示,最近防疫保單投保暴增,公司有風險胃納量的考量可以理解,但商品要提早下架、停售,應該給予前線同仁多點緩衝時間處理妥善。
防疫神單瘋搶 新安產險宣布:暫停臨櫃受理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防疫險熱銷再度造成網路大當機,許多民眾在24日下午又無法上網投保。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表示,防疫隔離險仍銷售中並未停售,網路投保部份,會盡速優化調整後恢復上線,但該公司訂有風險控管總額100萬張,若接近即會提前公告。由於近期Omicron疫情南北延燒,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日前所推出「防疫隔離險」近期大熱賣,24日因民眾搶投保,造成流量太大超過該公司網路系統負荷,但該公司發言人呂文泉強調,該公司防疫保單持續銷售中,將盡速優化調整重啟恢復上線,希望可以在25日恢復讓民眾投保,造成客戶諸多不便,深感抱歉,不過,會先暫停全台服務據點臨櫃受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儘快追加接種第三劑疫苗。圖為台北榮總22日起開設COVID-19疫苗追加劑週末特別門診,接種區滿是一身防護裝備穿戴整齊的醫護人員,為已經網路預約前來的民眾施打疫苗。(圖/報系資料照)在24日晚上,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正式公告,為優先配合政府以防疫為重,避免民眾群聚搶買投保造成增加染疫風險,全台服務據點臨櫃受理將於元月26日(三)下午五點半暫停紙本要保書收件。另外,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表示,該公司為落實風險管理政策,維持公司穩定經營,於商品上線前已評估風險胃納,已對該商品訂有風險控管總額100萬張,若風險累計接近所定額度前將啟動銷售管控機制,即會提前公告,目前仍持續銷售「防疫隔離險」。
遇疫情買保險改為「錄影回傳」!業務員憂非親晤親簽惹議 壽險公會回覆了
疫情升溫期間如何與業務員碰面簽名要保書,買到醫療險等保險商品?壽險公會表示,目前在招攬端採取僅紀錄下特定招攬過程(客戶展示證件確認身份、簽署聲明書),以回傳錄影紀錄方式替代親晤親簽之作法,是在兼顧實務執行及法令規定下的短期權宜措施,但也會儘快在最短時間內,擬妥相關暫行措施的原則等辦法,報請金管會保險局備查。由於許多保險公司業務員疫情期間所招攬的保單,非親自與保戶見面並由保戶了解保單商品要保書條款後,親自在要保書簽名,日後會產生爭議,甚至被申訴而遭撤銷業務員登錄等處罰,壽險公會在5月28日宣布,由於在嚴重特殊傳染性炎(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嚴峻之情況下,協助保險業穩定發展、滿足客戶購買保險保障的需求,特報送「保險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服務涉親晤親簽與紙本作業之暫行原則」暨相關暫行作業細則,希望維持壽險公司基本營運,並兼顧客戶權益與員工健康。壽險公會強調,會在最短時間擬具包含親晤親簽在內的各項暫行原則及作業細則報主管機關備查後供會員公司遵循,俾使會員公司在疫情期間服務不致中斷,而在招攬端採取僅紀錄下特定招攬過程(客戶展示證件確認身份、簽署聲明書),以回傳錄影紀錄方式替代親晤親簽之作法,也是在兼顧實務執行及法令規定下的短期權宜措施。暫行措施中有關要保文件是否須全面採紙本作業,並非強制要求之規定,部分會員公司已可將作業高度數位化到只需提供數張紙本,故係由各會員公司依公司作業規範之。壽險公會表示,金融科技是未來發展趨勢,惟在數位方式逐漸替代人工作業的過程中,仍須兼顧消費者權益、資訊安全、風險控管及從業人員權益等各個面向,才能有效順利推動,以業務員親晤親簽之規定而言,係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所明定,其目的係在確保保戶在投保人身保險時,能夠充分了解其係購買保險商品及投保之內容,避免不當招攬情事之發生。「壽險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服務涉親晤親簽與紙本作業之暫行原則」暨相關業務招攬、核保、保全、理賠及商品審查之暫行作業細則,皆本著客權維護立場,在確認客戶身分及客戶同意之前提下,將原親晤親簽改為採視訊錄音錄影方式取代,讓客戶及業務員或服務人員可在更安全環境下,完成保各項保險服務,同時仍確保實行「暫行措施」過程符合相關法令及各項風險控管。壽險公會也提到,由於壽險界各會員公司都相當重視保險業數位化議題及推動,先後推動保險業保全/理賠聯盟鏈一站式服務、推行電子保單存証、行動化保險服務等,本會亦將以前開暫行措施之實施經驗及會員公司相關作業數位化的需求為基礎,向主管機關研提具體建議,俾使包括線上親晤親簽的招攬數位化作業能夠早日實現,讓消費者享有更安全、便捷及優質的保險服務體驗。
金管會又開鍘! 和泰產險與母公司無防火牆 重罰1140萬
母公司說了算,和泰產險遭重罰。金管會5日公布,和泰產險四大缺失,一即採購廣告商時,完全以母公司決定為依據,選擇母公司長期合作夥伴合作,且交易對象出現法人董事擔任負責人的公司;二採購作管理辦法未完備;三直接用母公司人員擔任協理,但不符合保險業負責人資格條件,後又改以「特助」來規避法規;四法遵及稽核未發揮效力等,重罰1,140萬元,且要追究失職人員。這是產險業者被罰鍰的新高金額。金管會並要求和泰產險在三個月內提具內部作業、法令遵循及內部稽核整體改善規劃及強化機制,交出懲處名單。和泰產險母公司是和泰汽車,金管會認為其未與集團關係企業間建立適當的防火牆,就以母公司採購決策為執行依據;甚至自行重製要保書,妨礙金融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