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會
」 罷工 調解 資遣 勞資 醫療糾紛血汗炸雞2/曾被老闆娘罵「是智障嗎」 員工遭壓榨如牛馬資遣不給遣散費
連鎖炸雞品牌「炸雞大獅」位於台北市中山區某間加盟店,近期遭離職員工爆料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不僅沒有替員工保勞健保,又爆出無預警要求員工走人且不給遣散費,並反咬員工拿店裡的錢並揚言提告。對此,離職員工小國(化名)也出面自清並揭露資方惡狀。小國自2022年5月入職後到今年7月共兩年多時間在店內受盡委屈,資方不僅沒有幫其投保勞健保,就連工時也嚴重超標,休假更沒有照著勞基法規定,此外他還提到在職時要看老闆娘臉色做事,稍惹她不順心就會被飆罵,高壓的工作環境讓他身心俱疲。「已經算是言語霸凌。」小國表示,老闆娘只要心情不好或是不滿意員工的工作表現,就會對他們講出非常難聽的字眼,例如「你是智障嗎、你是白癡嗎」,且不只是針對他,其它員工也遭到相同對待。小國提到過去曾因為炸雞炸出來的形狀和老闆娘「想像中」不一樣,被她飆罵「白癡」,甚至被酸語調侃稱「炸得那麼醜,你連炸雞都不會炸,那你會不會吃飯?」此外,小國離職前半年每日的平均工時都落在10小時左右,時常被要求無償加班,資方不僅沒付加班費,甚至沒依規定讓員工工作4小時就休息半小時,因此小國只能在沒有客人上門的空檔休息,工作血汗程度有如牛馬。老闆娘於小國離職當天在社群發表個人看法。(圖/翻攝自臉書)老闆娘之後的行為更是誇張,小國還原7月17日離職當日狀況,他說當時店裡只剩下一兩種食材,為了確保能如實供應線上及現場民眾的購買需求,因此暫時將外送平台關閉,怎料此舉卻成為他被資遣的導火線。小國認為食材若不準備齊全該如何做販售,委屈說:「同時接現場跟外送,我很怕會不夠」,但看在老闆娘眼裡卻認為這是為了偷懶而找的藉口,當下一頓發洩後,要求他做到7月21日就不用再來了,讓他感到相當錯愕。小國面對突來的資遣通知感到相當傻眼,遂決定做到17日且有取得老闆娘同意,離職後資方主張小國是自願離職拒給遣散費,與事實有所出入,小國不忍權益受損,藉由調解會保障自身權益,卻被老闆娘說是「搞小動作」,反被指控侵吞公款。老闆娘控訴小國在職期間私吞公司營業額,面對侵占指控,小國嚴正解釋絕無偷竊情事,坦言他有時會向公司預借薪水,金額大多落在新台幣1000至2000元,雖會直接從營業額拿取,但每次都會備注在帳條上並向上回報,老闆對此知情且皆有取得同意。該店爆發勞資糾紛後,負責人於月底在社群釋出頂讓資訊,要將店面脫手。(圖/翻攝自臉書)小國無奈說:「明明就是正常借貸關係,但卻講得我似乎偷他錢」,調解的目的也僅希望能將事情和平解決,拿到應屬於他的賠償,資方不僅冷處理,至今仍不提供薪資證明,面對和解要求也不願接受,一毛錢都不肯付。小國權益受侵害後除了無助更對老闆感到心寒,調解無效後向勞保局檢舉,經查後確定資方未依規定投勞健保,必須賠償相關勞退提撥額,小國也決定透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追討回自己應有的權益。遭指控的炸雞大獅加盟店負責人陳先生表示,當初是小國提出不要勞健保,要換成現金補貼,沒想到離職後會拿此事出來反咬,資方已受到勞工局調查,確認違規屬實並依法繳付罰金。陳男坦承並沒有替員工投保勞健保,也未依規定讓員工打卡,僅以書面紀錄出缺勤及加班工時,而缺人手時就會加班,且看班表就可以知道是上8小時還是10小時。至於老闆娘是否有對員工辱罵,陳男氣憤表示「如果有,他早就不做了不是嗎?」若他在職場上受到委屈,應該早就離開,而不是做了快2年,事後鬧翻才來秋後算帳。至於炸雞大獅總公司稍早也發出聲明回應如下:有關北市松江加盟店勞資糾紛案件,說明如下。該加盟店自12月01日起歇業並已經解約,加盟主在營運期間未依規定投保部分,勞保局已逕行裁罰。總部在教育訓練與營運輔導時,皆有針對勞工聘用的相關法規進行說明與提醒,以維護雇主與勞工的權益。
血汗炸雞1/麥味登同集團!炸雞大獅爆勞資糾紛 超時賣命0休假無勞健保
知名餐飲品牌「炸雞大獅」與早餐界龍頭「麥味登」,同隸屬於揚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創立後快速發展,國內直營及加盟店總數逼近百間,近年更插旗東南亞多個國家,近期台北市某加盟店卻爆出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離職員工權益受侵害後,決定出面曝光相關惡行盼相關單位重視。該加盟店位於台北市中山區,離職員工小國(化名)指控,他自2022年5月入職,但工作超過2年,資方從未依規定替員工投保勞健保,入職時雖曾向老闆多次反應相關疑問,當時得到的回應竟是「公司未滿5人不需投保」,且聲稱「自行去餐飲工會投保也一樣」。由於沒有勞保等社會保險,小國也收到國民年金保費繳款單,兩年來都自行繳納。「我實際的工時跟班表排得幾乎不一樣,經常被要求加班還拿不到加班費。」小國苦笑表示,除勞健保權益受損外,資方甚至不讓員工打卡,好讓他們可以無償為公司「付出」,他自入職以來從來沒有打過卡,如何判定準時與遲到全憑老闆心情。該加盟店未依規定替員工投保勞健保,勞保局經查屬實予以裁罰。(圖/民眾提供)在血汗環境下,超時工作已變成常態,小國透露,直到2024年7月離職前半年,他每日平均工時都落在10小時左右,從來沒有拿過任何加班費,也沒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每工作4小時,需休息30分鐘」,每月薪資更是誇張,即使面試時已談妥薪酬,但入職後承諾全跳票,實拿薪水竟是勞動部規定的最低基本工資。「最長連做10天,更不曾讓我休六日。」小國無奈表示,高工時壓榨外,就連休假權益也受損,老闆完全藐視勞基法「做一休一」,每7天要有2天休息的規定,簡直將員工當牛馬壓榨。「替他賣命這麼久真的很心寒.」小國提到,他離職後覺得過往的委屈不該就這樣吞下,向老闆索取薪資明細卻始終拿不出來,10月30日雙方召開調解會,資方卻拒不賠償,調解未果,小國則憤而向勞保局提出檢舉。離職員工小國不甘心權益受損,向資方提告詐欺要求相關賠償。(圖/讀者提供)勞保局調查後,確定資方未依規定替員工投保勞健保已嚴重觸法,資方11月8日收到相關公文後竟神隱搞消失,至今仍聯繫不到人,小國也決定訴諸法律,針對薪資認知落差及勞健保投保遭誤導提出詐欺告訴,以保障自身權益。遭指控的炸雞大獅加盟店負責人陳先生表示,當初是小國提出不要勞健保,要換成現金補貼,沒想到離職後會拿此事出來反咬,資方已受到勞工局調查,確認違規屬實並依法繳付罰金。陳男坦承並沒有替員工投保勞健保,也未依規定讓員工打卡,僅以書面紀錄出缺勤及加班工時,而缺人手時就會加班,且看班表就可以知道是上8小時還是10小時。至於老闆娘是否有對員工辱罵,陳男氣憤表示「如果有,他早就不做了不是嗎?」若他在職場上受到委屈,應該早就離開,而不是做了快2年,事後鬧翻才來秋後算帳。至於炸雞大獅總公司稍早也發出聲明回應如下:有關北市松江加盟店勞資糾紛案件,說明如下。該加盟店自12月01日起歇業並已經解約,加盟主在營運期間未依規定投保部分,勞保局已逕行裁罰。總部在教育訓練與營運輔導時,皆有針對勞工聘用的相關法規進行說明與提醒,以維護雇主與勞工的權益。
音波醫美出人命!施術醫師兼任麻醉醫 衛生局、衛福部說要查
一名女子昨(7)日在北市南京東路的某連鎖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手術,在麻醉後因血氧濃度不穩,急送大醫院搶救仍不治。有醫師指出,該案中施術的吳姓女醫也身兼麻醉醫師,有違法之虞。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麻醉應由醫師親自執行,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衛福部將針對該醫師有無違反《醫師法》等法進行調查,也將了解診所有無行政管理之問題。而北市衛生局今天上午也前往該醫美診所稽查,但現場大門深鎖,診所電話也無人接聽,將於明日將再派員至該診所進行現場稽查,並連繫診所負責醫師說明相關事項。據了解,桃園49歲邱姓女子7日在北市南京東路一家連鎖醫美診所進行微整形「音波拉皮、皮秒及肉毒施打」療程,手術時施打俗稱「牛奶針」的舒眠麻醉降低疼痛,但在進行靜脈麻醉程序時血氧濃度不穩,醫師見狀立刻暫停手術,並叫救護車送往馬偕醫院急救。當時邱女仍意識清楚,但送醫期間狀況急速惡化,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搶救無效過世,其母親和哥哥在接獲消息後,隨即趕赴派出所製作筆錄協助調查。主刀的吳姓女醫過去在長庚、萬芳以及北醫擔任皮膚科與醫美主治醫師,也曾到日本醫美診所進修,更是台灣、美國皮膚科醫學會會員,擁有多項皮膚科相關手術認證,專精電波音波拉皮、肉毒桿菌、玻尿酸、雷射保養與皮膚腫瘤切除等。但吳姓女醫指出,邱女5年來幾乎每年都做一次音波、肉毒桿菌等療程,已做過多次,之前均無異狀。據了解,施打牛奶針進行舒眠麻醉,要求劑量拿捏精準,每公斤約在1.5~2.5毫克,該醫稱,以邱女施打的療程不需要麻醉醫師到場,施打也都有符合劑量。但眼科醫師黃宥嘉今指出,該次療程中無麻醉醫師在場,「非《特管法》8大項不需要麻醫,但麻醉施行醫師不可和操作醫師為同一人。」所以不管該皮膚科醫師有無麻醉科醫師執照,「只要沒另一個醫師打麻醉就不行了!」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中,因此一事司將針對該醫師是否有違反《醫師法》,及診所是否違反行政管理的疏失予以了解。至於該醫師身兼療程及麻醉醫師是否合法部分,劉玉菁則表示,依法麻醉須由醫師親自執行,該案中的吳姓女醫是否得身兼麻醉醫師,還需進一步了解。此外,北市衛生局也表示已於今日上午前往該診所進行稽查,但現場一樓大門深鎖,無法進入,聯繫該診所電話也無人接聽。當電話聯繫涉案的吳姓醫師,對方表示本案檢調已介入調查,相關資料已提供檢調單位,有關案內相關事項及有需說明之處,將由診所出面回應。北市衛生局表示,明日將再派員至該診所現場稽查,並連繫診所負責醫師說明相關事項。依照《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療爭議當事人得檢具申請書,向當地所設置的醫療爭議調解會申請(當事人包含與醫療爭議有關之醫事人員、醫事機構、病人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訴訟之人)。調解申請受理後,將先進行形式審查,資料齊備後,於45天內召開調解會議。衛生局表示,本案事件所涉醫師若是因業務過失經法院判刑確定後,該局接獲法院判決通知書後將依據《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
鹼粉當鹽巴泡水!居服員疏失害高雄婦誤飲 她「食道灼傷」送醫
高雄市6月間有長照機構遭到1名鄭姓婦人指控,因居服員誤將鹼粉泡製水杯,並拿來清洗水果,導致鄭婦誤飲引發脹氣及食道灼熱,隨後趕緊送醫治療,事後鄭婦調閱監視器發現此事便向業者反映,未料事隔半年雙方仍未達成理賠共識,氣得她將畫面公布,高市衛生局對此正持續與她聯繫中,雙方理賠事宜則在商討中。據了解,1名長照機構居服員6月間到鄭婦家服務時,不慎將鹼粉放進她的鋼製水杯內拿來洗水果,由於鄭婦平常會在喝水的鋼杯內泡鹽巴,這才導致鄭婦誤飲身體不斷脹氣,且食道出現灼熱感就醫,事後她自行調閱監視器釐清經過,並於6月24日通報居家機構此案,居服員才因疏失道歉。業者表示,從機構照管平台上獲報後,得知居服員將鹼粉泡進水杯,間接害慘鄭婦下肚惹禍,事後該單位立即開會宣導禁止居服員自行泡製或稀釋製作有危害人體的物質,同時對該員違反規範的行為列入考核評比,事後鄭婦向該單位及保險公司求償,但雙方理賠事宜仍未取得共識,才導致鄭婦將過程發布洩憤。高市衛生局說明,鄭婦在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及就醫收據,長照機構則在9月5日自行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調解會事後卻被鄭婦乾女兒要求取消,直到10月11日鄭婦才再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後續保險單位在11月14日告知鄭婦理賠金額及需簽署和解書,不料她竟拒簽,目前衛生局已與鄭婦聯繫中,雙方也還在商討理賠事宜中。
伸港小姊妹遭撞相繼離世…醫療費用粗估上百萬 2醫院發聲:不收分文
彰化縣伸港鄉今年2月發生嚴重車禍,就讀國小的陳姓3姊弟在返家途中,突遭73歲蕭姓老翁駕車衝撞,年僅9歲、10歲的小姊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雖成功救回一命,但姊姊仍於9月5日不幸逝世,如今妹妹也宣告不治。據悉,姊妹倆的醫療費用粗估上百萬元,負責治療2人的彰基和秀傳醫院均表示,費用由院方吸收,不會向家屬收取分文。回顧案發經過,陳姓3姊弟2月22日傍晚6時許放學徒步返家,途經伸港鄉建國路、美港公路三段的交叉路口,慘遭無照駕駛的蕭姓老翁高速撞上,姊妹倆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雖恢復生命跡象,但2人雙雙陷入重度昏迷,其中姊姊9月5日因神經中樞衰竭離世後,昨(29日)晚間妹妹也宣告不治,姊妹倆相繼斷魂。阿嬤得知噩耗後,在臉書悲痛發文「阿嬤的心肝二寶貝,妳已經好了,不痛了,記得要去找姐姐,兩個姊妹一起才不會孤單哦,要記得阿嬤在妳耳邊交代的話哦!要找到姐姐跟姐姐一起跟菩薩、媽祖婆去修行,跟姐姐做一對快樂的小天使」,更慟喊「為什麼一次帶走我兩個可愛的孫女,我要怎麼活下去。」負責救治姊妹倆的秀傳醫院和彰基醫院表示,雖然醫療費用粗估上百萬元,但發生這種憾事都不是大家希望的,救人是醫護人員的使命,加上陳家是弱勢家庭,因此相關醫療費用將全數由院方吸收,不會向家屬收取分文,盼小姊妹家人能節哀,安心處理後事,更希望2人放心到天上,當不再疼痛的小天使。另一方面,小姊妹阿公透露,孫女們住院期間,肇事的蕭男只到醫院探視過1次,還一直扯說他沒錢,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阿公還說,蕭男在調解會上雙手一攤,稱自己「沒錢可以賠」、「那就抓去關啊」,根本毫無誠意,擺爛的態度讓家屬感到氣憤不已。
伸港小姊妹遭撞相繼離世!無照男擺爛喊沒錢「那就抓去關」 家屬心碎
彰化縣伸港鄉10歲和9歲陳姓小姊妹今年2月22日晚間下課回家路上,行走斑馬線時遭撞飛,2人身受重傷,其中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與死神搏鬥251天後,於昨天(29日)離開人世。小姐妹阿公表示,肇事的蕭男只來醫院探望過1次,在調解會上甚至雙手一攤表示「沒錢可以賠」、「那就抓去關啊」。回顧案發經過,陳姓3姊弟於2月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在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突遭後方74歲蕭姓老翁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但陷入昏迷,經過半年多的治療,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昨天(29日)離開人世。案發後,肇事的蕭男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不過,小姊妹阿公表示,孫女們住院期間,蕭男只到院探視過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阿公還透露,蕭男在調解會上雙手一攤,說「沒錢可以賠」、「那就抓去關啊」,毫無誠意,態度讓家屬感到氣憤不已。
新鮮人連告兩家違法公司! 「職場整頓超人」勇敢討回欠薪
隨著職場環境的轉變,越來越多勞工意識到自身權益,勇敢捍衛合法利益。近日就有一位網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兩次成功透過勞資調解討回應有的薪水,引發網友關注。一名網友剛出社會三家公司就告了兩家。(圖/翻攝自Dcard)日前網友「工作面試王」在Dcard以「剛出社會三家公司就被我告了兩家」為題發文,他提到在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因疫情而遭資遣,當他申請失業補助時,意外發現公司並未依約將經常性獎金計入勞保,導致失業補助金減少約每月4千多元。向公司申訴無果後,原PO決定向勞保局提出勞資調解,調解員算出除了要補給原PO失業補助以外還有年終與公司少繳的勞工退休金。儘管公司派出法務、人資及主管出席調解會議,仍無法駁回他的訴求。調解失敗後,公司法務問原PO要多少錢才能調解,原PO開出2萬5千元,最終公司同意支付和解金,原PO成功追回補助。原PO還提到他在第二份工作中則遇到加班文化嚴重的上市櫃公司,在職7個月加班252小時,工作環境苛刻。在原PO離職後,公司要求他簽訂具懲罰性條款的離職手續,否則威脅他會將手續註記未完成。原PO堅持不簽、不接受任何不合理要求,並依法申請自己的出缺勤紀錄。公司一度拒絕,甚至派遣協理打桌機,意圖讓原PO受到同事壓力簽訂合約。協理說合約沒什麼大家都有簽,這個合約就只是手續之一大家都不會看都會直接簽,聽完這番話原PO怒回「所以我等等拿一個合約給你,跟你說這隨便簽就可以了,你敢簽嗎」。之後公司更是不斷拖延他的離職申請,最後才在勞資調解申請後放棄阻撓,補償他的加班費用。原PO在文末憤怒說到「反正台灣就是如此,上市櫃公司帶頭違法,勞基法,勞你妹」。除了這篇文章以外,「工作面試王」也會在自己的板上教網友如何準備面試以及自我介紹。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留言「好帥,職場整頓超人靠你了」、「台灣真的勞權地獄」、「根本勞工楷模」、「原PO真是好厲害的頭腦,邏輯清楚,讓對方違法公司知道踢到鐵板了」。
欺文盲簽同意書2/建商先聲奪人告地主 家屬車停自家門口也遭罰
住在台東的83歲蔣阿嬤指控,建商在她家旁邊蓋房子,不使用原本進出的道路,卻由地政士找她簽名同意提供自己的土地供建商通行,不識字的她原以為有補償金可以拿,沒想到同意書上根本沒提到;蔣阿嬤的家人得知後向建商抗議,並準備提告建商與地政士詐欺,沒想到建商更搶先一步提告民事,並告蔣家多人妨害自由、恐嚇等多項罪名,警察甚至對蔣家人停放在該處的車輛及圍籬開單。蔣阿嬤發覺她的土地並非縣政府徵收做道路、沒有補償金之後,與家人找建商理論,還在周圍掛起抗議布條,後來建商更開始動工,用怪手開挖蔣阿嬤的土地埋設管線,行動不便蔣阿嬤氣得坐著電動代步車,到工地前要阻止動工。而警方在接獲建商通知後,大陣仗出動十多名警力到場,甚至連分局長都親自到場,把蔣阿嬤以及及位家人驅離。鎮公所為此糾紛召開調解會,蔣阿嬤的家人與朋友出席調解會,要求建商應支付相當的金額做為阿嬤土地變成道路的代價,建商則找來台東房地產業的「聞人」陳義山代理和調,最後雙方不歡而散,建商方還提告蔣家人恐嚇,當天下午被帶到警局做筆錄。蔣阿嬤的外甥女說,當他們抗議建商時,馬上就有大批警力趕到,不僅法辦他們妨害自由,連用手機錄影都被告強制罪。(圖/讀者提供)蔣阿嬤的外甥女說,他們在朋友的建議下,原本打算提告建商與地政士詐欺,沒想到建商早他們一步,先提告民事訴訟,要求蔣阿嬤不得拒絕他人的通行權,同時必須容忍在土地下埋設電線、水管、瓦斯管及其它管線;蔣阿嬤的妹妹雖然未簽同意書,也被建商一併提告,要求拆除設在妹妹自己土地上的圍籬。除此之外,建商除了對蔣家方面出席調解會的6人提出刑事告訴,蔣阿嬤的弟弟、外甥女因為要求砂石車要先過磅,以免壓壞土地,也被控妨害自由,在9月30日第一次開庭。至於蔣阿嬤控告地政士詐騙的案件,半年前提告至今尚未開庭。蔣阿嬤與妹妹、弟弟相鄰而居,被劃為道路的土地就是三家人中間的一塊長形空地。蔣阿嬤的外甥女說,這塊地與其說是蔣家人的私有通道,還不如說是三家人的庭院,除了她母親種植的咖啡等作物收成偶爾從這邊搬運出去外,因為沒有外人會通過,大部分時間都是用來堆放物品及停放車輛;但自從被公告為現有巷道後,警察竟然對停放的車輛開罰單,甚至連她母親設在自己土地上的圍籬也被開單,反而對於建商越界在母親土地上做排水溝的行為不聞不問。「我的車根本不會擋到工程車出入,更何況這裡又沒劃紅線,連黃線、白線都沒有!」蔣阿嬤的弟弟不滿地說,他的車從以前就停在自己家門口,而且靠邊停車,並不妨礙其它車輛進出,但竟然接連被警察開了2張罰單,雖然金額不高,但令人不服氣;另外,他原本放在門口的花盆,也被警察要求移走。「這本來是我們家人的地,現在被騙,成了道路,竟連東西都不讓我放,車也不能停,太欺負人了。」蔣阿嬤的弟弟不平地說。蔣阿嬤與建商民事官司的委任律師湯文章表示,蔣阿嬤的土地被認定為現有巷道,形式上看起來合法,但實質卻很有問題,自己的土地被迫無償提供給他人使用,會勘時還沒通知利害關系人到場,老人家當然不服氣。他質疑,建商建案所在的土地,原本另有一條路可供出入,縣府卻又把蔣阿嬤的地認定為現有道路,其公告程序很有問題,未來會在法庭上為蔣阿嬤爭取應有的權益。蔣家人把阿嬤的這塊地當作庭院使用,也會放置物品、停放車輛;但被公告為現有巷道後,警察竟然來開單取締違停。(圖/讀者提供)律師鄧湘全指出,簽約、簽同意書是一種意思表示,根據《民法》第 88 條規定,如果意思表示的內容有錯誤,或是表意人事後察覺事情跟他原本認為的不一樣,可次從知道事情真相後一年之內撤銷他的意思表示(簽約);同法89條規定,如果表意人是被騙,也一樣可在知道被騙後一年內撤銷。撤銷的方法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只要能證明已讓對方知道就可。鄧湘全建議,雙方要簽約時,若有一方看不懂合約的文字,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最好請一位見證人,證明雙方充分理解合約內容。張姓地政士喊冤說,因為有仲介的客戶要買蔣家後方其他親友的土地,她請蔣阿嬤簽的同意書內容大意,是把蔣家土地讓作出入道路,建商願意分攤部份地價稅,但卻又說土地使用同意書不是她經手的,也不是她說有補償金的。辰堡建設陳先生說,蔣阿嬤的這塊土地當初是他們自己向縣府申請舖設道路,用政府的錢舖的路、蓋的水溝,本來就應該屬於公眾使用的道路。蔣家人所說的道路補償金,應該是地主跟縣府之間的事,蔣家人曾要求建商把土地買下,再捐給政府作道路,但辰堡建設只是地方上的小建商,無法讓人予取予求。辰堡建設委任律師李容嘉指出,民事庭一審已判決辰堡建設有權使用這條道路通行,全案目前二審中,行政法院也將在12月判決。這塊地做為道路已經20年,就算說是蔣家人的私人通道,辰堡建設的建地也是向蔣家人所購買,其中也包括蔣阿嬤名下的地。
泌乳地獄1/五星月子中心爆勞資糾紛 單親泌乳師被逼退拿無資遣費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主打優雅舒適環境,該集團已離職的張姓泌乳師卻指控,自己在公司任職4年,每月勞動時數嚴重超標,卻沒有加班費,日前還誤信主管花言巧語轉為承攬制員工,隔月就遭逼簽離職單,沒想到不僅沒拿到資遣費,還反遭公司提告要求賠償,讓張女忍無可忍,決定公布前東家的惡劣行徑。張女表示,2021年1月加入該月子中心,以正職員工身分擔任泌乳師,負責幫入住的媽媽進行乳腺疏通,而該中心對外營造溫馨氛圍,聲稱要讓入住者舒適安心,對員工卻十分苛刻。張女透露,公司並未讓她們打上下班卡,規定只要負責的媽媽有任何需求,泌乳師就得出勤將狀況排除,而她每月平均服務100位媽媽,上班時間超過200個小時,公司未照勞基法規定保留勞工出勤紀錄,導致難以界定上下班時間,鑽漏洞4年來從沒給付任何加班費。張女透露原本薪水計算方式為業績乘上25%,因主管承諾要將抽成提高到30%才答應從一般勞雇契約轉為承攬制。(圖/民眾提供)張女指出,該公司4、5月間決定收掉某些分館,泌乳師負責的館別會重新分配,照顧的媽媽也因而減少,難以達到每月28萬元以上的業績,就無法拿到最高25%的抽成。而泌乳師的底薪為最低薪資2萬6400元,主要靠抽成增加收入,而張女每月實際薪酬約在8萬上下,抽成減少勢必大幅影響收入,張女主管因而動之以情,表示為體貼她是單親媽媽,照顧小孩之外還得奉養父母,為避免其薪水銳減,要求她轉為「承攬制」員工,抽成就能提高至30%,張女不疑有他答應,這卻是變調的開始。據了解,承攬契約與一般勞動契約差異點在於雇者與勞工之間沒有從屬關係,僅需依承攬的業務內容,給出成果並依協議好的方式給薪,雇主沒有指揮、考核以及監督的權力,與一般勞動契約相比,工作的時間、方式以及地點更加自由。但承攬契約高度自由換來的就是沒有一般勞動契約的保障,因為沒有被定義為「勞工」,雇主也不用替承攬人投保勞健保,承攬人也不受勞基法保障,包括最低薪資、特休和加班費等勞工權益。張女與資方開調解會,公司全部認賠並將資遣費及6月份預扣薪資返還給她。(圖/民眾提供)在主管要求下,張女5月7日回公司簽離職單並轉為承攬型員工,她認為主管「不會害她」,簽下離職單轉型為承攬契約,談及資遣費時,該公司卻含糊其詞,對此事敷衍帶過。「我有問說被公司要求離開怎麼辦,主管說我業績都第一,怎麼可能沒事資遣我。」張女回憶,她簽下離職單時便詢問少了勞基法保障,倘若被強迫離開該如何是好,主管當時信誓旦旦,那個保證言猶在耳,6月24日就通知她「做到當下」,讓她難以接受,憤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台北市勞動局對於該月子中心未依規定打卡情況表示,已違反勞基法施行細則21條,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之時間計至分鐘為止,違者最高處新臺幣45萬元之罰鍰。至於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等行為,勞動局表示,雇主已明顯違反規定,將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局現已介入關心,將居中調解以保障勞工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泌乳地獄2/知名月子中心拒付加班費反要求賠償 員工挨告慘罹憂鬱症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爆出勞資糾紛,前員工張女踢爆公司違反勞基法,誘騙她從一般勞動契約轉為承攬契約,次月就被公司要求走人,理由竟是控訴她濫用公司資源私接工作,向她提告並要求賠償,張女在心力交瘁下罹患憂鬱症,決定說出真相捍衛清白。據了解,張女在該月子中心任職超過4年,今年5月在主管的花言巧語下,從一般勞動契約轉為承攬契約,當時主管信誓旦旦保證不會無故解聘,但6月24日就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她做到當天為止。當時該公司以張女在官方LINE帳號上與媽媽的對話,指控她濫用公司資源私接生意,以每次3500元價格到府服務替媽媽做深層乳腺疏通,以此為由痛批其「A公司錢」,並要求她離職。張女對此說法則難以接受,她表示許多媽媽離開月子中心後都會出現塞奶的情況,有不少媽媽會要求加她個人的LINE,她一律婉拒,因她認為官方LINE都是自己在經營,除了方便管理,在上頭就可聯繫到她,所以沒有加個人帳號之必要。張女雖用官方LINE進行溝通,不過那些媽媽早就離開月子中心甚至是生第二胎的前客人,否認公司指控私接生意。(圖/民眾提供)張女表示,入職簽約只有規定泌乳師在館內不能對入住月子中心的媽媽私下推銷不是該公司的產品,或私下要求媽媽跟她們購買課程並將費用收進自己口袋,但從來沒有一條規定是已離開月子中心的媽媽,回頭找曾替自己服務過的泌乳師服務,要將費用繳回。張女提到,官方LINE雖大多是她在經營,不過主管也看得到聊天室的內容,且4年來對於泌乳師到府服務等行為完全知悉,卻從未提出任何意見表示違規,且她是用私人時間替媽媽服務,來找她的媽媽大都離開月子中心很久,甚至是生第二胎且沒有入住該月子中心的顧客,因此對於公司用這理由資遣她,完全不能接受。「對於我來說,這是一種客戶服務。」張女表示,公司默許泌乳師到府服務,除了沒有支付加班費,車馬費也是泌乳師自行吸收,對泌乳師而言,此為維繫與客戶關係的方式,好讓她們下一胎能再來住,因此認為這並不屬於私下工作。張女才經過調解拿到本屬於她的薪資,竟又遭公司反咬提告業務侵占及背信。(圖/民眾提供)張女指控,公司全程知悉卻用此理由要她走人,並預扣她6月份薪資向其要求賠償金,發訊息威脅她到律師事務所談賠償事宜,讓她心生恐懼併發呼吸困難、全身發抖等症狀,被醫師診斷出焦慮症。張女後續與資方進行調解,主管拿出5月7日的離職單證明張女是自願離職,但調解委員發現其中有不屬於張女的筆跡,主管這才承認他事後在張女離職單上擅自竄改。此外,調解會結束後沒多久,公司竟又去報案控告她業務侵占及背信,張女也收到警局通知去做筆錄,對方根本是「惡人先告狀」,盼勞工局能介入以維護她的清白及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驗屋蟑螂搞副業2/「奇葩檢測法」鬧糾紛 先交屋再修繕專家教自保
近年驗屋風氣盛行,新行業的方興未艾,出現不少良莠不齊的驗屋業者,讓找缺失變成「找麻煩」,建商是相當頭痛。根據CTWANT記者調查,不只「假專業驗屋」充斥市場,近期「最嚴限貸令」加上缺工缺料,設備未安裝就先驗屋、或先交屋再修繕等倉促交屋的情況也比往年多了1、2成以上。驗交屋眉角多,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保會)顧問吳翃毅教民眾如何自保。CTWANT記者跟著住保會和永城科技驗屋實際參與驗屋過程,著記者了解驗屋眉角,同時也分享驗屋蟑螂離譜的檢測方式,像是以高壓水槍單點沖玻璃窗框1小時出現滲水,「到底是房子沒蓋好,還是被驗屋人員破壞?也有業者搖馬桶,當水管鬆脫時,到底是被搖壞,還是本來就沒裝好?」「不符合自然使用情況,就是不合理的檢驗方式。」提到「奇葩檢測法」,大夥兒聊開,住保會顧問吳翃毅也分享,曾經碰到屋主慌張來投訴,驗屋發現「結構有問題」,實際追問才知道,驗屋業者竟拿著檢查地磚空洞化的檢測棒來敲打梁柱,說聲音不同、梁柱空心。吳翃毅說,驗屋蟑螂的亂搞,也讓建商生氣,引發建商列出很多驗屋條款來防堵,有些條款是不合理的,變成惡性循環。像是有些主打5或10年防水保固的建商,認為既然有保固就不要影響交屋,乾脆不讓驗屋公司潑水檢測滲漏水項目,他提醒屋主,遇到這種情況,屋主一定要等到交屋後自行測試。滲漏水為最常見的驗屋缺失,約每驗10間房子,就有1~2間有滲漏水問題,住保會建議,還是修繕完成在交屋最保險。(圖/CTWANT資料室)丁漢也分享,近年因缺工缺料的狀況特別多,經常碰到許多設備未安裝就先驗屋;也有些建商希望屋主可以提早撥款拿到錢,抓準屋主盡早裝潢入住的期待,要屋主先交屋再修繕,「這情況今年大概多了1、2成以上!」尤其近期碰上「最嚴限貸令」,不少屋主擔心越晚交屋變數越多,恐出現倉促驗交屋的情況。吳翃毅說,正常情況應是建材設備安裝完成才會驗屋,發現問題後請建商修繕,復驗沒問題即可交屋,交屋完保固年限才開始計算。若建材未到位,或缺失尚未修繕就交屋,甚至連交屋保留款5%也撥給建商,後續就容易遇到保固期起算,及建商拖延修繕的糾紛。遇到這類情形,吳翃毅建議交屋前必須白紙黑字逐項寫下,除了承諾會負責修繕,也要求完成修繕後才能起算保固期。他也提醒,口頭承諾不算數,必須為建商相關人員,尤其是工地主任,非代銷業者,簽下的白紙黑字才有保障。吳翃毅表示,一間好的驗屋公司會在檢驗完成後協助屋主與現場工務核對缺失,同時對檢驗報告書上載名的缺失負起責任,屋主若有疑問也能協助解答。(圖/林榮芳攝、永城科技驗屋臉書)另一個具有法律效益的是驗屋報告書。SGS營建管理部經理江玉齡表示,有不少民眾因預算限制,找坊間沒有名氣的公司行號協助,但檢驗人員的資歷和專業度無法確認,且不一定能提供驗屋報告書,若有找出嚴重缺失,建商也可能不採認其有效性,這樣花錢請人驗屋就失去了意義。糾紛時,屋主往往希望當初服務的驗屋公司能協助說明缺失,不過吳翃毅也分享,驗屋公司常不願出席調解會就算了,對自家檢驗報告書也不願做專業負責。有些驗屋報告書還載明「本份驗屋報告只能做修繕參考,不能作為法院訴訟之依據。」當發生糾紛時,形同廢紙一張。這類情況,住保會多會再找驗屋公司重驗,並協助與建商溝通改善缺失,不過這樣一拖就是半年、一年才解決,甚至衍生交期違約的問題,得不償失,不如一開始解慎選業者。另外吳翃毅也特別提到,住保會保障的不只有消費者權益,「若建商或驗屋公司遇到惡質業者或消費者,同樣也能透過住保申訴、調解,盼能保護好業者促使產業發展正循環。」
申請在職進修未果灰心自盡 保發中心涉職場霸凌挨批
北科大兼任教授羅台生26日表示,先前任職保險發展中心的小劉(化名),因為想進修碩士班遭到服務單位刁難,16日在北科大教學大樓頂樓自盡,享年28歲。據了解,小劉任職於金管會轄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研究處,職銜為「工讀生」,2024年錄取台北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碩士班一般生,如要就讀,學期間每周三必須請假就學,而被保發中心要求學業和工作擇一,面臨抉擇。羅台生指出,小劉是自己的學生,自北科大經營管理系進修部畢業後,任職保發中心大約5年了,但職銜卻只給掛工讀生,月薪更不到30,000元新台幣。他說,小劉是嘉義人,低收家中有三兄弟,小劉排行老二,而大哥已過世,唯一的弟弟是嘉義高工電機科的高一新生,微薄的薪水不但要在台北生活,還要貼補家用及負擔弟弟的學費。羅台生直言,小劉在北科大進修部畢業後,努力考取碩士班一般生,可惜在經濟能力不佳情況下,必須半工半讀才能支應學費和生活開銷。他說,小劉在報考研究所前就面報主管,都沒被阻止,直到7月中,申請開學後,每週三須請假一天到校上課,卻被蘇姓代理處長否決,進一步稱只能選擇留下工作或是離職念書。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表示,自己曾介入幫忙,原定9月初要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但劉男的主管卻稱,保發中心隸屬於中央單位,並不受北市勞動局管轄,中心人員也不會出席調解會,調解結果對中心也沒有約束力。她研判,9月14日北科大開學在即,劉男極可能擔心自己無法順利入學,萬念俱灰下17日晚間在北科大教學大樓頂樓自盡。羅台生批評,24日小劉告別式,保發中心竟無人到場,也無致贈花籃慰問,「真是太過分了」,他怒批。對此,保發中心26日傍晚回應,已立刻進行內部調查,將釐清相關事件發生原委,進一步究責並檢討內部管理缺失,對失職主管也會依規定執行懲處。※CTWANT提醒您:輕生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生命線請撥1995;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珍愛生命,請撥打 1925(24小時);張老師專線:1980 。
全台2300萬人每人1元!台中捷運隨機砍人 被害人父親提賠償條件曝光
台中中捷隨機砍人案引發全國關注,案件的嫌犯洪姓男子於2024年5月21日犯下此案,造成2名無辜乘客受傷,台中地方法院於7月17日首次開庭後,13日下午2時進行調解,事件受害者之一、呂姓高中生的父親對媒體表達對洪男家屬賠償方案的看法,提出「2300萬人1元公益計畫」,引起社會熱議。這起事件的起因,源於19歲的洪男對社會的深刻不滿與憤怒,洪男目前就讀於南部某醫護專科學校,因心懷對社會的怨恨,決意在「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當天模仿此案,藉由無差別的攻擊來引起全國關注,並借此引發對廢除死刑議題的討論,5月21日,洪男持刀隨機在台中捷運車廂內砍人,造成「長髮哥」許瑞顯和呂姓高中生2人受傷,事後洪男被警方逮捕,並於7月17日首次開庭時當庭認罪,對其所犯的殺人未遂、恐嚇公眾及毀損等罪行表達悔意,並向受害者鞠躬道歉。調解會議前,呂父向媒體表示,對於洪男家屬可能提出的賠償,不希望這筆賠償金是為了補償他們家庭,而是應該賠給整個社會,並提出「2300萬人1元公益計畫」,希望洪男家屬能夠賠償每位台灣民眾1元,總計2300萬元,並表示若洪男家屬願意賠償此金額,將把這筆錢全部投入公益,舉辦約23場大型捐血活動,以此方式回饋社會。呂父強調,如果洪家屬有心懺悔,這是他們應該付出的代價;如果無法支付這筆款項,將尊重司法判決,讓法律給社會一個公平的交代,另一方面,另一位受害者許瑞顯(「長髮哥」)則提出另一項調解條件,要求洪男家屬賠償120萬元,這筆賠償金包括精神賠償、工作損失以及律師費等。回顧案件發生當日,洪男帶著3把刀上台中捷運,隨後在車廂內對無辜乘客進行無差別攻擊,最終導致許瑞顯及呂姓高中生受傷,檢方以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名對洪男提起訴訟,洪男在首次開庭時承認犯行,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對不起父母和社會,並在庭上多次哽咽道歉。
遭無卡分期詐騙背債!320名大學生同意和解 債務總額達1670萬
中部地區去年傳出包括逢甲等多所大學、共計數百名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每人因此背債5到10萬元不等,甚至有人欠下30萬元債務,只能辛苦打工還債。對此,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市府今年2月1日召開大型調解會議,協助19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昨(25日)再協助130位學生和解,處理債務金額總計達1670萬元。台中市政府積極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除針對大型消費爭議進行大型調解,也多管齊下進行詐騙防治、消保資訊宣導。市長盧秀燕今(26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法制局有3大主要業務,包括消保、民眾法律諮詢扶助協助及審視市府各機關相關法律程序是否完備。法制局是常設機關,為服務市民而存在,市民朋友若有法律、消費等問題,歡迎大家多多利用。李善植以「大型消費爭議處理及消保宣導」為題,針對大型消費爭議調解、多元消保宣導等面向進行說明。他舉例,近年大型爭議調解案中,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蛙蛙文創有限公司接受口罩訂購逾期出貨,法制局協助86位消費者與業者調解成立;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販賣過期漁品火鍋,法制局去年5月24日召開調解會議,除現場59件調解成立外,另督促業者就1886筆消費賠償5倍,賠償金額總計538餘萬元。李善植進一步指出,去年下旬中部地區爆發多起大學生被誘騙申辦無卡分期購買3C商品,因而承擔高額債務,市府積極召開說明會,並於今年2月1日召開大型調解會議,協助19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昨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議,順利協助13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處理債務金額總計達1670萬元,大幅減少學生還款壓力。李善植提到,法制局也赴各校講習大學生常見消費爭議,與中興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並深入地方於各區公所辦理詐騙防治講座,另也進行訪問交易加強宣導,未來法制局將持續加強消費者宣導並輔導企業經營者,營造友善消費環境。盧秀燕說明,民眾有消費、交易行為,過程中若需要請求協助或發生爭議需要調解等,法制局設置消保官保護大家交易安全跟權益;另也有法律諮詢與法扶服務,李局長在任內大力加強服務改革,如考量民眾白天上班上課提供夜間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專科律師諮詢服務,甚至有民眾打官司需要諮詢相關程序,市府媒合提供設備及人員協助,民眾可就近在區公所與法院進行訴訟程序視訊諮詢。盧秀燕補充,法制局對內也協助各機關訂約、政策與法規執行依法施政,市府與廠商之間若有爭議也需要法制局居中協助。李局長擔任過檢察官、法官及律師,非常了解民眾需要,感謝他帶領法制局團隊大力改革、加強服務,讓市民得到相關協助。
慘!水溝蓋破損 女童受傷求償無門
新北市三重區4歲董姓女童在2023年7月因大仁街某便利商店門前水溝蓋嚴重破損,不慎踩踏後,導致右腿嚴重撕裂傷,但事後董母卻得自行與承包商聯繫,又遭區公所、市府及包商互踢皮球,求償無門,經半年折騰未果,17日由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彭佳芸陪同舉行記者會,痛訴公所失能,彭也痛批市長侯友宜的「安居樂業」淪為空談;三重區公所則回應,會持續與家屬協調,絕不迴避。董媽媽表示,去年7月保母帶孩子到便利商店前等垃圾車,但因水溝蓋破損嚴重,女兒意外踩入,造成右大腿及小腿被深度割傷,傷口長達20公分,初步治療後隨即報案,但是一直到9月初,市府從未關心,都是自己與承包商聯絡,承包商再推給保險公司,討論始終沒有結果,才尋求區公所協助,但得到的回應卻是請去申請國賠。董母原以為去年9月底協調會能讓事情順利解決,但開會當天公所人員不願進入調解會場,僅由自己面對承包商,最後調解金額談不攏,公所人員建議自行提出訴訟,但董母認為維護廠商是市府找的,不該把責任全推給承包商。後續提出國賠申請,也是苦等1個多月都沒有消息,屢次打電話詢問都是得到等候通知的回應,在苦無結果的情況下才找議員協助,沒想到議員介入後,公所就來電告知進度,但還會特別「提醒」,若不想等太久,可以直接提告;而對於傷疤的處理賠償,公所稱沒有明確依據,所以不會賠,讓董母質疑,未來的東西如何明確?現在每次回診都要1萬多元,希望市府要有同理心,並正視公共設施的安全問題。彭佳芸批評,公所去年編列3791.6萬元辦理道路附屬設施改善工程,如此高額的預算不應該出現水溝蓋鏽蝕導致女童跌入的公安意外,事發後市府各單位又缺乏橫向聯繫,直接將責任推給包商,不但失職也讓市長侯友宜「安居樂業」的目標淪為空談。三重區長王坤南回應,此案已進行協調,但雙方對賠償金額未達共識,公所會持續與家屬協調絕不迴避,也會加強水溝蓋巡檢頻率。
高鐵勞資調解會達共識 罷工危機解除
台灣高鐵公司企業工會不滿資方僅發2.3個月年終獎金,要求提高到4個月。高鐵勞資雙方10日舉行調解會達成初步共識,趨近工會主張的4個月,待1月17日公司董事會通過、19日完成簽署,不會有後續罷工行動,高鐵公司表示,將向董事會提案,爭取歷年最高獎金的善意下,進行第二次調解。高鐵公司目前已發放營運激勵金1.2萬元,1月底將發放2.3個月年終獎金,但工會認為公司營收持續成長,4個月才合理。工會日前喊話,公司提出符合同仁期待方案,否則備妥罷工的爭議行為,交通部也支持訴求,勞資雙方昨在台北市勞動局進行協調會。高鐵工會表示,針對年終獎金及疏運津貼與公司初步達成共識,趨近本會的主張,1月17日董事會討論,避免破壞雙方誠信,無法透露方案的內容,雙方先各自於內部進行會員代表大會及董事會後,1月19日在勞動局二次調解確認及簽訂。台灣高鐵公司回應,公司展現誠意、積極溝通,並承諾將向董事會提案,為全體同仁爭取歷年最高獎金等議題善意下,企業工會同意繼續與公司進行協商,雙方將進行第二次調解。盼勞資雙方早日化解歧見,共創勞資雙方及旅客多贏。農曆春節將屆,台鐵公司10日開放西部幹線對號列車訂票,截至上午8時,總計完成14萬8020張訂票,自強號長途、中短途部分時段的車次仍有座位。2月7日至8日、2月13日至14日東線8班實名制列車,於今日零時起開放訂票。台鐵公司提醒,訂票後2日內(含訂票當日)到各電腦售票車站、郵局及便利超商取票,或利用網路信用卡付款購票系統及台鐵e訂通App付款購票。逾期未取車票,1月12日上午9時重新釋出。
訴求4個月年終獎金才合理 台灣高鐵工會:交通部支持
台灣高鐵企業工會不滿公司年終獎金僅發2.3個月,認為4個月才合理,上周喊話公司在調解會前提出符合同仁期待方案,否則備妥罷工的爭議行為。高鐵企業工會8日表示,交通部支持訴求且認為非常合理,呼籲資方10日協調會上,切勿再錯過勞資和諧的機會,已做好最壞打算及萬全準備。台灣高鐵企業工會在臉書PO文指出,今天拜會交通部,交通部表示支持主張,且認為非常合理;請資方認清事實,在10日協調會上,提出對應工會的方案,切勿再錯過「勞資和諧的機會」,工會已做好最壞打算及萬全準備。
高鐵工會擬罷工 高鐵老總深夜喊話「正爭取歷年最高整體獎金」
高鐵1月底將發放2.3個月年終獎金,加上營運激勵金每人1.2萬元,創下新高,不過高鐵企業工會不滿資方對年終和調薪爭議毫無方案,要求年終應4個月,同時已準備好「無感年終,有理罷工」行動。對此,台灣高鐵總經理鄭光遠昨深夜發出5百字公開信,喊話正積極向董事會爭取歷年最高的整體獎金。從鄭光遠發出的5百字公開信,內容指出4日公司與企業工會舉行溝通會議中,他的發言被部分截取、錯誤引用,個人深感遺憾。為避免更多同仁遭受誤導,他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大家說明,因此選擇在深夜發信給各位。鄭光遠表示,針對工會近來關心的年度調薪、年終獎金與激勵金等議題,懇切說明考量重點與爭取過程,希望與代表協助傳達給所有工會成員及同仁,「我們正積極向董事會爭取歷年最高的整體獎金,期盼全體同仁能做公司後盾」!鄭光遠更指出,他特別出席會議,希望代表公司誠摯感謝工會與全體同仁陪伴公司一路走來,成長茁壯的貢獻與辛勞, 同時強調,高鐵公司全體本就休戚與共、榮辱一體,每一位堅守崗位的同仁,無論職務、職等、年資,他都對大家秉持同樣感謝與尊重,絕無可能有任何貶抑之意。不過他也有感到無比難過的部分,原來是自己的談話被嚴重斷章取義,若單從工會發文的內容來看,他更擔心會因而引發同仁之間的對立情緒,這絕非是他談話的初衷,相信更不是任何一位熱愛台灣高鐵的同仁所樂見的。鄭光遠最後也在信中強調,公司全體本就站在同一陣線,他懇切地希望大家能夠一同守護台灣高鐵一直以來安全準點、舒適便捷的優質服務,積極向董事會爭取同仁獎金的最大化,讓公司以同仁的表現作為爭取福利的底氣後盾,大家都能獲得較往年更高的獎金。稍早,台灣高速鐵路公司企業工會訴求考量今年營收和通膨,實質調薪要4%以上,調薪要平衡各職種、職等及職務公平調整,且年終獎金要4個月,4日與資方進行每月例行會議,指控會中資方高層對年終及調薪爭議表達公司立場:「毫、無、方、案」。高鐵企業工會表示,工會深感遺憾與憤怒及最無法接受的是高鐵公司至今依舊自認年終多0.3個月(過往2個月)已是莫大恩惠,甚至不斷釋放做大績效獎金耳語。高鐵企業工會強調,工會要求總獎金的爭取應該要達稅前盈餘的25%,總獎金的分配年終與績效應該1:1,換算下來年終獎金2+2是合理的,工會呼籲高鐵公司於調解會前速提出符合同仁期待之方案。工會已經準備好「無感年終,有理罷工」的爭議行為,也向各位同仁預告,請大家隨時做好準備,為過去一年暴增旅運量的辛勞、還我應得的年終怒吼吧!另外,台灣高鐵公司也表示,針對企業工會對溝通會議中之總經理談話多有誤解,高鐵公司深表遺憾,但仍將一本勞資攜手、共創雙贏之理念,持續與工會溝通,期能早日化解歧見、獲得共識。高鐵公司總經理鄭光遠發出公開信。(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