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
」 貪汙 謝宜容 柯文哲 勞動部 霸凌修正三大案反映多數民意 白委籲府院勿蔑視國會共識
隨著議事槌落下,立法院在藍白兩黨聯手合力下,成功三讀通過了《憲法訴訟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21日表示,相關法案均在反映多數民意所期待、也是多數民選國會議員的共識,聲稱民進黨企圖用暴力談會議事,是踐踏民主憲政,是國家之悲哀。立法院週五通過三大法案,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履行了柯文哲主席競選時對選民的承諾,完成了《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法,讓地方自治的財政基礎更為健全。 另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此前引發朝野對峙,各方未有共識,但他表示,修法的結果,無論是「罷免連署程序嚴謹化,杜絕幽靈連署」、還是「憲法法庭宣布法律違憲必須有最低同意人數」(兩者均超過六成支持),均在反映多數民意所期待、也是多數民選國會議員的共識。 黃國昌說,令人遺憾的是,從前天深夜開始民進黨企圖用暴力的方式癱瘓國會,在國會搞戒嚴,對於如此荒唐的行徑,民進黨不但沒向社會道歉,身為主席的賴清德竟然還有臉批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未經過實質朝野協商的正當程序」。當過多屆立委的賴清德,難道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如何規定的,都搞不清楚嗎?他指出,過去民進黨在2019年民進黨強行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從提案逕付二讀到三讀通過,快速地用一個月的時間,未曾任何實質討論,就把公投鎖回鳥籠,過去主張支持公投綁大選的賴清德,則是一言不發。 黃國昌表示,更可笑的是,2022年民進黨強行通過為貪污除罪的可恥《會計法》99-1修正,才是真正毫無討論、未經實質協商、背離民意所向,怎麼沒看過賴清德吭過一聲?還是因為愛將馬永成因此而除罪,因此暗自竊喜? 他指出,賴清德對國會三讀通過法律的極度蔑視,從行政院對原住民禁伐補償金、NCC組織法的態度暴露無遺。遵守法律對賴清德而言,沒有應不應該遵守,只有想不想要遵守,只有一不合他的意,就直接在國會裡搞戒嚴。 賴清德不願與民意站在同一邊,反而意圖用欺瞞恫嚇、操弄人民情緒、破壞民主法治的方式踐踏民主憲政,有這種不負責任、只想專制獨裁的政府,是國家極大的悲哀。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法院裁准交付辭職聲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柯文哲被裁定羈押至今,法官裁定他禁止通信、接見。16日柯文哲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台北地院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此外,根據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裁定書強調,柯文哲將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京華城案進入尾聲!北檢昨訊問柯文哲7小時 今再提訊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名,目前正被法院裁定延押,全案偵查進度已進入尾聲,預計將於12月下旬偵結並提起公訴。為釐清案件疑點,北檢於19日對柯文哲進行長達7小時的訊問,今(20日)再次提訊,以深入調查相關細節。本案經過半年多的調查,檢方已進入結案階段,並開始分工撰寫結案書狀。為再次確認供述內容,檢方採每日傳訊1人的方式,逐一審核相關證詞。北檢表示,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依據案件搜索與調查所得的相關事證,足以認定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此外,案件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尚有柯文哲市長任內的舊屬與相關證人未到案說明。北檢指出,儘管柯文哲已卸任,但其仍具有一定實質影響力,可能對未到案的共犯或證人造成勾串風險,因此若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調查面臨阻礙,增加追訴困難。據悉,柯文哲於9月5日被法院裁定收押,至12月13日已滿百日。其妻陳佩琪當天帶著象徵平安的「平安龜」,現身台北看守所,並在地上以小草燈排出「相信柯文哲」、「FREEKP」等文字,期盼柯文哲平安歸來。
鄭文燦涉土地弊案首開庭!他暴瘦身影曝光喊委屈 絕口不提袋子裝啥「又說心中已猜到」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鄭文燦堅不認罪;開完庭後鄭準備離開,現場媒體關心「怎麼瘦了一大圈?」鄭則苦笑回應,「都在為案情忙碌,可見我有多委屈」。其間,法官對於2017年9月14日在市長官邸收賄的過程深入追問,鄭始終避談廖留在官邸的黑色提袋內是否為現金?但表示心裏已猜想裏面裝了什麼東西。鄭文燦今天在法院準備程序庭時,鄭文燦否認涉案,指檢察官求好心切而誤會,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圖/報系資料照)鄭文燦今日9點18分現身,身形與以往比起來明顯消瘦,不僅瘦了一大圈,還看起來更年輕,他穿著黑色夾克、戴口罩,並在律師陳永來陪同下進入法院,面對記者提問他全程不發一語。鄭文燦涉嫌在任職桃園市長期間,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檢方日前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審理,而這也是他獲釋112天後首度現身。法官在庭上深入追問鄭文燦在2017年9月14日晚間廖俊松父子前往官邸送500萬現金的過程,鄭文燦表示,當時和廖俊松在官邸會客室單獨見面,並不清楚廖的兒子是否到過官邸;雙方談話不到10分鐘,廖俊松一直吹噓「台塑的事都可以找他」!雙方並未談到任何有關土地開發的問題。鄭文燦說,隔天上午他到會客室檢查是否打掃乾淨時,發現一個黑色提袋留在會客室,由於前晚和廖俊松碰過面,研判是他留下的,因此未打開,先放在官邸櫃子內並通知廖俊松前來取回,但廖只說「好!好!好!」卻一直未領取。法官又追問,廖俊松一直沒來取回黑色提袋,是否擔心裡面是水果或餅乾,可能腐壞或逾期;又為何不以郵寄的方式交還;還有為何不交給政風室?鄭文燦回應,黑色提袋裡裝了什麼東西?他心中已猜到是什麼?如果交給政風室,因為廖一直對外吹噓是台塑的人,擔心影響台塑形像,且當時他已準備尋求連任,所以才想直接交還給廖。鄭文燦說,後來他得知廖俊松的兒子是廖力廷,經過多方連繫後,2018年5月21日利用北上開會順道把黑色提袋送到廖力廷位於台北市泉州街的家,且當時是他一個人親自送交廖力廷,並告訴廖力廷這是他父親留在官邸的東西。桃園地檢署以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受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未申報之政治獻金,雖然他堅稱是對方把錢裝進黑色提袋「丟包」在官邸,且事後已返還,但檢方查出送進官邸的是「9分紙鈔帶」捆的,鄭文燦退的卻是「橡皮圈」捆,不僅打臉他不知情也未打開包包的說法,檢方還在羈押後於他的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查扣逾678萬現金,因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不過鄭文燦表示,自2014年12月25日擔任桃園市長就全心全意投入市政工作,要處理的市政建設複雜而且多元,因此,依法行政、廉能有力,就是自己堅持的原則,8年桃園市長任內,桃園市的進步非常顯著,市民的幸福感不斷提昇,歷次民調的滿意度都很高,並且多次得到五星級市長的肯定。如果沒有足夠的抗壓性,不可能把桃園市政做好。身為公務員,公正處理政務,更不可能接受賄款。鄭文還表示,自己內心有委屈心中也有真相,相信檢察官求好心切,但檢察官是人不是神,相信是求好心切誤會自己,希望法院公證審理,還自己清白。鄭文燦也語帶哽咽,說自己是拚命三郎,自己擔任市長時,從沒好好跟太太、孩子好好吃飯,對他們感到非常虧欠,也不可能被區區金錢收買。鄭文燦最後強調,尊重司法,也相信經由司法公正的審理,可以洗刷冤屈、還我清白。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神隱113天現身!鄭文燦變超瘦 開庭否認任何犯行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被桃檢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12年,19日桃園地院傳喚鄭,他在上午9時15分現身,一開庭他就否認有任何犯罪行為。19日是鄭文燦神隱113天後第一次現身,他的身形看起來明顯消瘦,還變得更年輕,穿一身黑色夾克、戴口罩,在律師陪同下走進法院,對於記者提問不發一語。據了解,鄭文燦在2017年當桃園事長任內,被指控辦理「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時,收了「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父子的500萬元,2018年5月,收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的政治獻金600萬。檢方在起訴書批,鄭矢口否認犯行,還說是稱他人誣陷,當時他是直轄市長位高權重,拿國家俸祿要清廉,竟然收賄護航,把國家土地開發的利益變成私人金庫,惡性甚重,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起訴,求處12年徒刑。鄭文燦開庭時,就否認有任何犯罪行為,也跟法官說明《都市計劃法》的法規背景,稱檢察官對推動都市計劃過程有所誤解,他這陣子也很委屈。鄭文燦表示,一切都依法行政,他一個人也無法做決策,是同仁開會商議的結果。廖俊松日前在開庭時認罪,坦承有給鄭500萬元,請法官從輕量刑;小兒子廖力廷跟媳婦同樣也認罪,希望法官能以證人保護法給免刑,另外10月底到11月間,涉案人員大多都認罪,前台塑高層侯水文說,「這是我一生唯一一次犯錯」,他有慢性病,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曾因酒駕撞上路人 台南大潭所長勾結環保蟑螂涉洩密遭羈押
台南市8月發生環保蟑螂案件,有業者表面上經營清運公司,實則與地方角頭勾結,承包光電場整地工程並藉此回填廢棄物,一年不法獲利高達3億元,日前遭市刑大查獲,檢警持續追查,驚覺歸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許姓所長與特定對象有不正當往來,更多次見面吃飯,涉洩密、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方則於12日前往派出所搜索並聲請羈押,台南地院13日中午裁押禁見。據了解,許員在地方上評價兩極,2015年曾因酒駕肇事,撞上路人導致對方傷重,一度遭拔掉所長職位,而他似是深得警界長官信任,風頭過後又回歸所長職務。檢方在調查該起環保案件時,發現業者與許員多次見面吃飯,雙方疑似關係不純,12日上午由檢察官指揮督察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發動搜索,到派出所等多處調查,並帶回許員和業者。檢方訊後認定許員涉犯洩密及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將他逮捕逮捕,並於12日深夜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13日中午開羈押庭,裁定許員羈押禁見,業者則是10萬元交保。
快訊/京華城案將偵結 北檢今再提訊威京集團沈慶京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遭法院裁定延押。全案經過半年多的調查,已接近尾聲,檢方已開始分工撰寫結案書狀。為再次確認供述,每天1人逐一提訊,今(13日)下午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應訊,只見其戴漁夫帽,坐輪椅由法警推進。回顧本案,北檢日前表示,就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事實。北檢說明,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之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考量被告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之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收賄百萬!判7年半定讞 檢啟動防逃…本人簽收傳票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日前收賄100萬元,協助廠商壓低金酒公司基酒價格,被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全案定讞。由於金門距離廈門太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傳票已由其本人簽收,近期報到執行。判決書指出,2011年7月,伍豐科技公司負責人徐明哲、海悅廣告公司負責人黃希文欲邀李沃士及其配偶蘇鳳英與幼子,至帝寶社區之招待所餐敘,當面與李沃士洽商,並利用不知情蘇鳳英將賄賂交付李沃士以換取協助壓低酒基售價,使高端白酒案能順利進入後續招標作業,以利其能掌握獲利時機。徐明哲、張東賓即在招待所請託李沃士以縣長之職權協助壓低酒基售價,獲得李沃士允諾。迨至李沃士夫婦等人準備離去前,徐明哲伺機在招待所小會客室內,以「暑假帶小孩出國旅遊購物」名義,將用牛皮紙袋包裝之100萬元現金置放在提袋內,交付予不知情之蘇鳳英收受後轉交予李沃士收受。李沃士發覺袋內為100萬元現金,雖明知為徐明哲請託其在職務上協助壓低酒基售價之對價,仍基於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予以收受之。李沃士隔月召集當時的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清正等人,進縣府議事,並指示將年份酒基牌價打折出售,不過最終因內部有許多意見,無法決定。李清正裁示,不再續推高端白酒案,徐明哲、黃希文沒取得標案。一審,李沃士被判刑8年,二審改判無罪。更一審又改認定有罪,李沃士被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全案定讞。由於金門距離廈門太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傳票已由其本人簽收,近期報到執行。
台中39警集體開假罰單!檢方二度發動搜索「偵查隊長收押」 他慘被停職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9月4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等12人,涉嫌從2020至2023年期間,涉製單違法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詢謝姓警員等9名證人到案。10日再度發動搜索,陸續從中市各分局、其他縣市分局帶回23人偵訊,其中警階最高甚至是現任某分局金姓偵察隊長,檢方複訊後認他涉嫌重大,金11日下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台中市警局也立即表示,將依規定停職。檢方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走9個分局、23人至廉政署調查,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時任西屯所所長金桂明,因涉案重大,今天凌晨5時55分被檢方聲押,其餘人分別依5萬至12萬元交保,另有1人請回,稍早台中地院已裁准羈押禁見,而金被收押禁見後,市警局也立即將他停職。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員警涉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紅單」集體貪汙案,今年9月間傳訊12名警員、9名證人,並將涉案李姓巡佐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姓巡佐從警超過30年,因個性圓融在西屯所接下警友業務,遇到交通違規請託,為了有所交代,只能請開出逕行舉發單的警員,在製作紅單時,改成罰款較低的違規項目,將李姓巡佐列為違規駕駛人,再自掏腰包繳納罰款,讓真正違規駕駛人免於受罰。檢方複訊後,認定李姓巡佐涉犯《刑法》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李男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另外10人以3萬至20萬元交保,1名警員請回。檢調繼9月搜索偵訊16人之後,12月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回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等23人,金為2線3星警官,也是涉案層級最高的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