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斃
」 車禍 高雄 女大生 台中 輾斃東海女大生遭公車輾斃 校方今舉辦追思會並頒發榮譽畢業證書
台中東海大學一名就讀會計系的林姓女大生,日前與友人穿越斑馬線時遭到公車撞擊,友人受傷住院,而林女則不幸當場命喪車輪下。東海大學師生及親友29日在校內路思義教堂舉辦追思會,許多認識林姓女大生的師長及同學都蒞臨會場,在唱詩班歌聲傳唱中,與家屬一同緬懷林同學。尤其林媽媽含淚接下女兒的畢業證書的畫面,令許多人都流下眼淚。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東海大學會計系林姓女學生在22日晚間因車禍離世,東海師生不但為她站上街頭,要求台中市政府重視行人安全問題,並在29日在校內「路思義教堂」舉行林姓同學的追思會。在追思會上,東海大學校長張國恩將榮譽畢業證書頒發給林姓女大生的母親,林媽媽原本情緒還算穩定,但在接過女兒來不及拿到的畢業證書時,忍不住流下眼淚,場面令人為之鼻酸。據了解,林姓女大生不僅功課優異,因為喜愛韓國女團,也曾任韓國舞蹈社的社長,今天在追思會上,社團同學也演出一段舞蹈獻給林女。此外,系上同學們也準備了一段影片在追思會上播放,片中收錄了林姓女大生校園生活的點點滴滴,有與朋友一同出遊的愉快片段,也有和同學一起學習留下的合影。林女母親在追思會結束並接受媒體聯訪,受訪時表示,感謝校方、師生的協助,還有親朋好友、社會大眾的關心。
東海女大生疑遭「補油門輾斃」 全網撻伐「大車司機潛規則」:多年前就聽過
台中市中區「宮原眼科」前路口22日發生死亡車禍,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造成20歲的林姓學生身亡;而家屬控訴,林女原本只被輾斷手臂,司機卻補油門將人脖頸壓斷,事件引發熱議。對此,就有不少網友指出,這樣的惡行其實是多年來的「大車司機潛規則」 。據悉,當時2位東海大學女學生行經綠川東街、中山路口斑馬線時,遭到施姓司機開車輾過,造成1死1傷。後來警詢時,施男則供稱天色昏暗沒看到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巨業客運第一時間回應,表示施姓司機過去紀錄正常,亦無重大違規事項,但施男隨即被踢爆,13年前便駕駛公車撞死過人,遭判處8月徒刑,宣告緩刑2年。而林姓女大生的家屬指控,原本林女僅被輾斷手臂,還未死亡,是司機刻意踩下油門,人才被硬生生壓過去斷頭喪命。關於「補油門」一事,就有網友26日於「Threads」發文道,見東海女學生被大車輾斃的事情,讓她想起父親曾說過,「以前開大車公司給的說法是,遇到這種情況不能留命,半殘會更難處理,自己也沒辦法負擔對方下半輩子,所以…你們懂得」。底下網友也紛紛表示,「20年前就聽大家一直這麼說了」、「我舅舅騎摩托被聯結車未打方向燈轉彎時壓到拖行一陣子,後來警察到現場後發現連結車拖行後又倒車輾過」、「我爸爸在30~40年前就是開貨運公司的,他說貨車界有不成文的規定,就是撞到人一定要把他輾死,不然那個人殘疾後半輩子要賠更多」。也有人說到,「在行內資歷尚淺待了快3年,不能留命的說法不能說沒有,但一定是極少數,還是要宣導一下『遠離大車』」、「之前上課時,律師也分享過,明明知道輾過去了,還要後退再一次。為的就是…」。
司機輾斃女大生!網紅痛批「垃圾」 揭強制險由來:東海學生命換來的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一起公車撞死東海女大生的意外,肇事的施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諭令施男以20萬元交保,考量其經濟狀況改以1萬元保釋。如今卻爆出2011年施男就曾開車撞死過一名陳姓女子,網紅痛批「有夠垃圾」,回顧台灣車禍案件,他感嘆「現在汽機車強制險,也是東海學生的命換來的。」22日巨業客運305號公車的施姓駕駛,行經中山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而撞上,林母表示,受傷的王姓學姐透露,女兒「當下是活著的」且還在呻吟,王女還有大喊「撞到人了!」但施姓司機沒做任何急救措施,就立刻返回車上打電話,隨後又踩油門挪動車子,才導致愛女命喪車輪下。網紅Cheap對此發表看法,這名施姓司機2011年就曾開車撞死人,如今又一條人命在他手上,痛批他「有夠垃圾!」Cheap表示現在汽機車有強制險這項目,也是東海學生的命換來的。回顧1989年6月台灣的車禍,柯蔡玉瓊的長子柯重宇即將從東海大學研究所畢業,在東海別墅附近,被違規駛入的聯結車從後方撞上,當場死亡。肇事車行的老闆說:「我們經營二、三十年的車行,常常在撞死人好像在吃飯一樣!」,又說:「那一天我們才壓死兩個,也是大學生,一個二十萬,妳兒子是研究生,三十萬要不要拿,不然就去告;妳去告也是拿雞蛋碰石頭而已,台灣全省有勢力的包括我不會超過五個。」這話讓痛失愛子的媽媽決定走上立法一途。我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於民國85年12月27日完成相關立法程序,並於民國8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快訊/東海女大生遭輾斃!肇事司機驚爆「並非首次撞死人」13年前也曾犯案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死亡車禍意外,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不慎遭到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其中一名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肇事的施姓駕駛也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諭令施男以20萬元交保,考量其經濟狀況改以1萬元保釋。如今巨業客運施姓司機竟遭爆出不只一次害命,他曾於2011年間駕駛公車時,撞死一名陳姓女子。回顧此案,該起交通事故發生於22日晚間9時許,當時駕駛巨業客運305號公車的施姓司機行經中山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當場直接衝撞,導致就讀會計系的林姓女大生被壓在車底,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另一名法律系21歲王姓女大生則受到輕傷,幸運逃過死劫。檢方日前完成遺體複驗,判定林姓女大生因交通事故導致頭頸、胸腹部鈍挫傷,釀成多重器官損傷身亡,不過死者母親卻透露,受傷的王姓學姐直指,女兒「當下是活著的」且還在呻吟,但施姓司機事發後疑似又將車輛挪動,才導致愛女命喪車輪下,氣憤揚言要告司機殺人。然而如今又爆出,這並非是施姓司機第一次肇事撞死人,據悉施男於2011年2月9日駕駛客運行經台中市清水區中山路時,竟直接從外車道左轉,導致當時載著女兒的陳女遭到重擊,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女兒也全身多處骨折、肝臟破裂急送醫,釀成母女倆1死1傷的憾事。
3年前愛女也遭客運撞死 心碎母公布4頁昔「致盧秀燕」親筆信:把我的小孩還給我好嗎?
台中市22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巨業客運65歲施姓司機駕駛305號公車行經中山路口準備左轉時,撞上斑馬線上的東海大學21歲王姓和20歲林姓女大生,林女緊急送醫後宣告不治。然而3年前,同樣在台中市,一名就讀清水區嘉陽高中的張姓女高中生在校門口遭巨業客運165號公車輾過,當場死亡。面對類似場景再度發生,張家父母感到不捨與憤怒,更首度公開4大頁當年致市長盧秀燕的親筆信,不僅指出當時台中市府沒有一句道歉,而盧秀燕只託人帶了2萬塊慰問金給張母的行為,「對一位母親來說,是羞辱、難過。」還質疑3年過去,台中市政府與客運業者卻沒有絲毫改善。台中清水嘉陽高中一名16歲張姓女學生,2021年4月30日早上約7時許在過馬路前往學校上課時,遭疑似煞車失靈的巨業客運165號公車撞倒,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法院認定肇事原因是公車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走行人穿越道行人,一審判司機有期徒刑10月,二審獲判緩刑3年,全案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年前事故發生時,張母就曾以手寫書信怒批台中市政府對家屬沒有一句道歉,還回憶當時市長盧秀燕當時僅派人送2萬元慰問金,並請人交代一句「如果有問題,可以馬上和市政府聯絡」。質疑如果事故發生在盧秀燕身邊親友、女兒身上,市長解決方式是否也是一樣?更直言:「2萬元我還給您,請您把我的小孩還給我,好嗎?」在這封接近1400字的親筆信中,張母先是說明了2021年4月30日對她來說,是一個身心俱裂、與女兒天人永隔的日子。她回憶當天早上,她開車載女兒到台中火車站搭公車到學校領獎學金,沒想到回頭就聽到寶貝女兒遭公車輾斃的消息,當下的驚嚇、恐懼、害怕與傷心,無法形容。張母表示,盧秀燕在事發後託人送來了慰問金2萬元,對一個母親來說,卻顯得羞辱又難過,而且台中市府從未對家屬道歉。張母在信中質問盧秀燕,「如果,公共大眾運輸工具事故發生在您、周圍的親朋好友女兒身上,那請問市長您解决的方式會不會也是一樣,拿著二萬元的慰問金,說著政治口吻的關心言語,草草了事?」還追問:「那二萬元我還給您,請您把我的小孩還給我,好嗎?」張母在信中指出,自己的寶貝女兒,因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督導不周、監督散漫,放任巨業公車和巨業司機職業道德喪失,慘死在公車輪下,請問家屬要找誰申訴、訴苦?每天在台中市街頭,還有無數位有著父母關愛的菁菁學子搭乘著公車上下學,請問台中市政府給予人民(學子)一個平平安安的行人路權嗎?她表示,巨業肇事司機及公司來女兒靈堂上香,說再多的對不起,都只是在她心中一次又一次的刺著,這份痛苦她到死一輩子都無法忘記。「一位母親痛多久,痛一輩子,司機和巨業公司及台中市政府就背負多久,一輩子。」張母指出,如果市政府、法律不用嚴格的法規、刑責來糾正、教育公車業者,誰也沒辦法保證沒有下一個受害者。她希望女兒的不幸,能讓市政府相關單位時時警惕。一場重大公共交通事故,帶走了一位滿懷著無限個夢想的17歲少女,也毀了一位母親應該有的幸福,「一場市公車意外,奪走了2個人的人生,請問市長您作何感想呢?」
東海女大生遭公車撞斃!母淚曝「當下還活著」喊告肇事司機殺人
台中市中區昨(22日)發生死亡車禍意外,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不慎遭到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其中一名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肇事的施姓駕駛也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諭令施男以20萬元交保,考量其經濟狀況改以1萬元保釋。對此,死者林女母親悲憤控訴,施姓司機疑似「移動車輛」,才導致女兒被輾斃。據了解,該起交通事故發生於昨天晚間9時許,當時駕駛巨業客運305號公車的施姓司機行經中山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當場直接衝撞,導致就讀會計系的林姓女大生被壓在車底,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另一名法律系21歲王姓女大生則受到輕傷,幸運逃過死劫。台中市中區昨(22日)發生死亡車禍意外,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不慎遭到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其中一名20歲林姓女大生不幸身亡。(圖/民眾提供)檢方今(24日)完成遺體複驗,判定林姓女大生因交通事故導致頭頸、胸腹部鈍挫傷,釀成多重器官損傷身亡,相驗過程中林母一度情緒激動,不願愛女遺體被解剖。林母表示,受傷的王姓學姐透露,女兒「當下是活著的」且還在呻吟,但施姓司機事發後疑似又將車輛挪動,才導致愛女命喪車輪下,氣憤揚言要告司機殺人,不過警方則回應,由於筆錄沒有提及此內容,無法證實所言是否屬實。
台中公車撞死人事件頻傳 作家指市府1法規釀「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22日晚間與王姓女同學行走斑馬線時,被巨業客運305號公車撞上,造成王女受傷、林女送醫不治。由於近年台中公車撞死行人意外頻傳,事件引起全台關注。作家顏擇雅在臉書發文指出,盤點歷年台中公車事件,認為是台中有「公車誤點罰錢」的法規,業者又把罰金轉嫁給司機,所以造就了台中出現「全台脾氣最壞的公車司機」。台中65歲施姓駕駛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時,因未於路口禮讓行人,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遭當場輾斃,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則受傷送醫。對此,巨業客運23日上午發表聲明致歉,強調絕不推卸責任,並將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賠償金事宜。根據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發布的「讓公車更好等!台中交通新制今上路 誤點脫班自動開罰」新聞稿,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當時宣布,台中市公車10公里免費優惠,原採「里程為主」補貼客運業者,導致業者不重視載客數,整體營運效率低,因此透過補貼機制逐步調整為以「人次為主」計算,督促客運業者檢討運能與調整班次,落實精準發車,業者必須按照目前公告的班表如實發車。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宣布,公車「誤點脫班」將開罰。(圖/翻攝台中市政府官網)雖然台中市政府強調,「異常發車」罰則是處分「客運業者」,並非直接對駕駛員開罰,但顏擇雅認為公車若誤點被罰,罰金依舊會轉嫁至司機身上,這才導致台中的公車司機為了趕準點,成了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顏擇雅整理的公車肇事新聞多達7則,多發生在2022至2024年間。其中包括公車司機不滿乘客講電話太吵將人趕下車;公車開太快,10天發生4起乘客摔倒事件;以及公車撞上伊拉克籍男子及其妻小造成2死、公車超速按喇叭、對乘客咆哮等。另據台中市交通局統計,巨業交通除了在2021、2024年造成2起死亡車禍之外,另有69件受傷事故,多數為與其他車輛擦撞、車上乘客跌倒等。台中交通局23日依《公路法》、虧損補貼作業規定及免費公車契約,初步開罰巨業交通120萬元,另將召開市區公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業者召回所有駕駛員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據了解,這次事件會列入巨業交通今年的公車評鑑成績,將影響該公司今年可請領的補助金額。此外,台中市長盧秀燕24日上午,於市政會議中祭出5項行動方案,包含:1.重罰巨業客運120萬元。2.要求台中市所有客運業者,10天內召回1300名駕駛員重新安全訓練。3.重新檢視此次事故路口及全市20處易肇事路口,要求強化安全措施。4.研議再提高客運業者重大事故的記點比重,針對情節重大者,不但將扣除補助款,更要收回路權嚴懲。5.年底前,台中市所有公車都要完成安裝行車安全輔助系統,並要求職業駕駛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範,否則將重罰。
公車司機「未禮讓行人」撞死東海女大生 巨業交通發聲明致歉:絕不推卸責任
台中65歲施姓駕駛在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時,因未於路口禮讓行人,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遭當場輾斃,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則受傷送醫。對此,巨業客運今(23)日上午發表聲明致歉,強調絕不推卸責任,並將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賠償金事宜。巨業客運在官網指出,發生時間於22日晚間21時13分,該公司305路公車於綠川街左轉中山路口處,未遵守路口禮讓行人「慢、看、停」,致發生左轉時撞上斑馬線上2名行人發生傷亡。業者表示,該公司就相關責任絕不推卸負起責任,並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盡最大努力協助相關賠償金事宜,對受傷者亦會盡最大的慰問及關懷以期早日康復。後續處理期間將全力配合家屬、校方及市府之需求辦理。業者強調,行人安全應受到保障,是社會大眾殷切的期待,公司近年雖持續針對駕駛人員進行教育訓練及行車稽查,但深覺目前的努力仍不夠,需再加強各項行車安全教育及更高標準的行車要求與稽查,包括增加各項行車全教育訓練之深度與路口稽查頻率、落實每日出車前禮讓行人宣導確認、加強導入提升車輛安全偵測之相關智慧化軟硬體,以確保保障全體市民行的安全、讓大家更能安心。業者於文末說到,再次沉痛的向傷亡的家屬、校方及社會大眾表示最深之歉意,希望傷者能早日康復、逝者能安息,後續公司將積極持續配合相關單位之調查。致歉聲明。(圖/翻攝自巨業交通官網)
監理站代辦員「拆車牌慘被輾斃」!身分起底是料理網紅 兒公開噩耗上萬粉絲震驚
台南市麻豆監理站6日上午8時56分左右發生一起車禍,一部預拌混凝土車前往監理站驗車換牌,56歲郭姓女代辦員在車頭前拆車牌時,46歲李姓駕駛未注意,開車當場將她輾斃,郭女腦漿四溢當場死亡。死者郭女還有另一個身分,是一名料理網紅,她的兒子昨(11)日在臉書PO出母親過世消息,讓粉絲感到很不捨。肇事的預拌混凝土車6日上午8點多,前往麻豆監理站驗車,由監理站的56歲郭姓女代驗員,協助處理業務。豈料,當郭女在車頭前拔車牌時,李姓駕駛疑似未注意,竟開車輾過郭女,造成郭女卡在後輪下,導致她腦漿溢出,當場死亡,李男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死者56歲的郭女私下還是一名料理網紅,粉絲團「靜姐廚房」擁有2.5萬人追蹤,常分享美味又健康的料理,她的兒子昨日在粉絲團上發布噩耗,淚貼媽媽煮菜的背影照,「懷著沉重的心情在這裡告知FB的大家,很不幸地,我的媽媽靜姐於國曆113年9月6日早上離開了人世,一場意外來的措手不及,我們家屬與認識她的親朋好友都感到震驚與不捨」,他相信媽媽這輩子功德圓滿,先到另個世界享福了。郭女兒子發布媽媽過世噩耗。(圖/靜姐廚房)郭女兒子說媽媽享受忙碌生活,沉浸在自己的創意世界,這樣的媽媽好有自信,文末他感嘆「無常人生,萬物有時,珍惜當下。」粉絲得知後紛紛表示,「謝謝靜姐帶給我們料理上的美好」、「太突然了,前幾天還在臉書稱讚她什麼都會做很厲害」、「感謝靜姊無私的分享料理,一路好走」、「感謝靜姐的無私分享,家屬請節哀」、「怎麼那麼突然呀!我好喜歡她分享的美食哦。」
快訊/麻豆監理站代辦員「水泥車前拆車牌」 遭駕駛輾過腦漿溢出慘死
台南市麻豆監理站今(6)日上午8時56分左右發生一起車禍,一部預拌混凝土車前往監理站驗車換牌,56歲郭姓女代辦員在車頭前拆車牌時,46歲李姓駕駛疑似未注意,開著預拌混凝土車當場將她輾斃,郭女腦漿四溢當場死亡,詳細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肇事的預拌混凝土車今日上午8點多,前往麻豆監理站驗車,由監理站的56歲郭姓女代驗員,協助處理業務。豈料,當郭女在車頭前拔車牌時,李姓駕駛疑似未注意,竟開車輾過郭女,造成郭女卡在後輪下,導致她腦漿溢出,當場死亡。據了解,李姓司機現場表示,因為沒注意到死者正在車頭前拆車牌,所以才肇事。警方查出,該輛水泥車原為自用車牌,因爲要變更為營業用,必須將原車牌繳回改營業車牌,所以郭女才會在車頭前拆車牌。至於肇事的李姓駕駛為何沒有下車與郭女一起進行相關作業,警方正深入調查釐清案情,並請檢察官相驗中。
路中突冒三角錐害他慘摔! 民眾見鳥屍好心警戒反釀禍
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與酒泉街口2日晚間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49歲的吳姓男子,日前騎車行經該處時卻疑似未注意車前路況,未及時察覺路上因有鳥屍而放置的三角錐,當場摔車。事後他也怒PO文抱怨,對此,北市中山分局也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釐清事發經過。初步了解,64歲的吳姓男子2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中山北路與酒泉街時,因未注意前方有三角錐因而慘摔車,事後他也發文怒指為何路上會突然出現北市警局的三角錐。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當時因路上有鳥遭到輾斃,熱心民眾為避免鳥隻再度遭到車輛輾過,因此在路中擺放三角錐警戒,同時撥打1999通知有關單位前來處理,隨後離開。孰料,後續經過的吳男卻未及時發現三角錐而當場摔車。全案移交大審核分析釐清事故肇因。中山分局在此呼籲,駕駛車輛應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以因應道路臨時狀況;另勿隨意於道路中放置物品,否則可能涉嫌違反處罰條例第82條一項一款,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台中慈濟醫院前違停亂象終結! 警方分階段整治違規停車
台中市潭子區慈濟醫院前的豐興路段,一度成為違規停車的重災區,該路段2側明顯標示禁止停車紅線,但依舊頻繁出現機車違規停放,影響交通秩序及用路安全,7月3日1名機車騎士在橫越馬路時,與砂石車發生碰撞,不幸遭到輾斃,為了防止類似悲劇重演,大雅警分局決定採取分階段的方式,進行徹底整頓。警方表示,整頓計劃分為4個階段,旨在逐步改善交通亂象,第1階段,警方首先針對供需問題進行解決,會同慈濟醫院人員進行現場勘查,並協調醫院開放院內空地供民眾停放機車;此外,院方還在沿線設置指引牌,派遣保全人員指揮引導停車,同時提供免費接駁車服務,協助民眾順利停放。第2階段,警方將在慈濟醫院大門周邊張貼執法公告,並加強宣導,提醒民眾將車輛停放至醫院所提供的合法停車空間,這一階段為期一週,期間內警方將加強巡邏,勸導違規停放車輛的車主,讓其了解警方的嚴格執法態度,並避免僥倖心理。在第3階段,自7月22日起,警方開始正式執法開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對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的車輛,處以新台幣300元至600元的罰鍰;對於在禁止停車標誌、標線處所停車的車輛,則處以600元至1200元的罰鍰。第4階段自8月5日起連續3日進行強制拖吊,針對違規車輛進行拖吊移置保管作業,在市府交通局拖吊場的配合下,警方徹底清空了該路段的違規機車,並將所有違規車輛拖至指定場所保管,經過為期3週的分階段漸進式執法,慈濟醫院前的豐興路段違停亂象已經得到顯著改善,醫院前的車道外也變得更加安全。大雅警分局長劉雲鵬表示,警方將繼續加強取締及拖吊違規停放的車輛,維護交通秩序,保障用路人安全,強調違規停車不僅影響交通秩序,還可能造成安全隱患,呼籲民眾勿貪一時之便,隨意違規停車,以免不僅影響自己,還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意外事故。
熱血交警遭違規左轉車輾斃 母曝從警原因「喜歡李昌鈺」:他很有正義感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楊梅分隊39歲吳姓交警,8日上午6時許騎車行經中壢高鐵南路三段、聖德路一段路口時,遭一輛違規左轉的小客車迎面撞上,由於撞擊力劇烈,吳員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檢方下午針對吳員遺體進行相驗,家屬到場悲痛萬分,吳員姐姐淚訴,太多違規釀禍奪走無辜生命的社會事件,真心希望「這些事情可以到此為止」。吳母則表示,兒子會從警就是因為很有正義感,「喜歡李昌鈺」,想說當警察可以打擊壞人。警方調查,吳姓員警8日早晨騎機車從桃園區住處出門,準備前往楊梅分隊上班,未料行經中壢高鐵南路三段、聖德路一段路口時,遭違規左轉搶快的小客車撞上,吳員當場噴飛倒地、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送往聯新國際醫院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據了解,吳員從警8年,平常工作表現認真,僅2024年1月至7月間,交通違規處理件數多達230件,其中取締各項違規佔165件;而吳員近3年獲嘉獎202次、共記公3次,表現十分優異,不料卻遭逢不幸。警方調查,事故雙方皆無酒駕,研判為自小客車駕駛為了搶快,未等交通號誌轉綠就搶快違規左轉;至於詳細車禍原因、過程,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檢方下午針對吳員遺體進行相驗,家屬到場時悲痛萬分、幾度失聲痛哭。吳員姐姐更心痛淚訴,表示有太多因違規釀禍的新聞,連幼童和母親都曾遭撞身亡,類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她不知道警察同仁的犧牲可以帶來怎麼樣的改變,但真心希望社會可以進步,變成公民都和樂的社會,「這些事情可以到此為止」。吳員母親則指出,兒子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人,他會考警察,就是因為喜歡李昌鈺,想說「當警察可以打擊壞人」。吳母還表示,兒子不是會和稀泥的那種人,看不過去的事情就會當面挺身而出。下午吳員遺體完成初步相驗等程序後,由家屬接回台中,現場同仁列隊、並舉手敬禮,高喊「任務完成」,送吳員最後一程。
驚悚一刻!台中聯結車碰撞機車 男騎士遭輾斃「斷魂輪下」
台中市大肚區31午9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7歲張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與同向68歲林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碰撞,導致林男遭輾當場倒地死亡,未送醫,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張男駕駛聯結車沿沙田路一段朝烏日方向的快車道行駛,順著外側車道直行時,不慎與同向林男騎在慢車道的機車擦撞,導致林男遭車輾過倒臥在地,且無生命跡象明顯死亡,場面相當怵目驚心。警方表示,烏日分局上午9時9分獲報,沙田路一段發生車禍,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大肚91救護車趕往救援,警消到場後,發現林男遭車輾過倒臥路面,明顯身亡因而未送醫搶救,經酒測,駕駛皆無酒駕情事,後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張男移送台中地檢偵辦,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驚悚一幕!板橋遊覽車闖紅燈撞機車 輾斃女騎士「命喪輪下」
新北市板橋區27日上午7時許驚傳死亡車禍,1名55歲賴姓男子駕駛遊覽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未注意交通號誌闖紅燈,不慎與83歲林姓女子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遊覽車右車頭凹陷及機車變形,造成林婦遭輾重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但她仍不治身亡,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賴男駕駛遊覽車沿遠東路往板城路方向直行,林女則騎機車沿南雅南路二段往四川路二段方向直行,未料遊覽車疑因未注意號誌轉換,竟闖紅燈橫越路口,不慎與林女發生猛烈碰撞,因強烈的撞擊力,導致遊覽車右前車頭凹陷毀損,機車則扭區變形,事故造成林女遭車輾過,全身多處挫傷。警方表示,上午7時許獲報,南雅南路二段與遠東路口發生車禍,警消到場後,發現林女倒臥血泊之中重傷,救護人員立即急救並緊急將她送醫搶救,但上午8時10分仍因傷重宣告不治。警方說明,經酒測,賴男酒測值為0,無酒駕情事,由於林女已經身亡,警方則委託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確認是否酒駕,目前警方已調閱道路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搶手機下秒拔腿狂奔闖紅燈! 少年「不到5秒」遭公車拖行輾斃
巴西聖保羅拉帕(Lapa)於19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當時一名17歲的青少年從老人手中搶走了手機,下秒他直衝馬路試圖逃跑,豈料被一輛迎面駛來的汽車撞倒,當場遭拖行輾斃。據外媒報導,19日一名71歲的男子走在街上打電話,少年走近後,從老人手中搶走了手機,隨後拔腿狂奔,看都沒看就穿過街道,豈料被一輛迎面駛來的公車撞倒,當場遭輾斃。警消人員獲報後,將少年送往醫院,但最終仍傷重不治。事後,該監視器畫面在網路上瘋傳,引起熱議。少年被一輛迎面駛來的公車撞倒,當場遭輾斃。(圖/X)
離奇!退休警騎車衝撞遭輾斃浪浪自摔 頭胸重創OHCA搶救不治
苗栗縣大湖鄉22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7歲賴姓男子騎機車,前往上班途中,疑天色昏暗且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上路旁1隻已死亡的浪浪,導致他摔車倒地,造成頭胸重創,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他送醫搶救仍不治,離奇死因及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賴男曾是員警身分,10多年前從大湖警分局退休,目前在大湖市區租屋,且在頭份市1家科技公司擔任保全,他今日照常騎車上班,沿富興村八寮灣路段由南往北直行,行經中原路前加油站時,疑天色昏暗及未留意路況,導致他不慎衝撞路邊遭輾斃的流浪狗自摔,造成他頭部及胸部重創出血且無呼吸心跳。警方表示,大湖警分局清晨5時許獲報,中原路前加油站發生交通事故,機車撞到浪浪自摔,員警到場後發現賴男已無生命跡象,緊急交由救護車送醫搶救,但仍宣告不治,經抽血檢驗賴男並無酒精反應,詳細死因仍待檢方相驗釐清。警方說明,在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時,發現遭輾斃的狗並未配戴項圈及晶片,確定是浪浪,調閱道路監視器畫面後,竟發現浪浪於凌晨3時許,被1輛大貨車輾斃,警方目前已聯絡貨車駕駛,詳細事故原因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土城死亡車禍!垃圾車撞機車 騎士遭輾斃當場「臟器外露」
新北市土城區12日上午11時許有輛垃圾車與機車騎士發生車禍,54歲的謝姓男騎士遭垃圾車輾過,當場臟器外露、大量失血,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詳細車禍原因仍有待警方調查釐清。新北市消防局於12日上午11時18分獲報,土城永寧路與永安街口土城國中前發生嚴重車禍,員警到場調查時,發現58歲的陳姓男子駕駛公務垃圾車沿永安街右轉永寧路往高速公路涵洞方向行駛時,與54歲的謝姓機車騎士相撞,謝男遭垃圾車輾過,當場臟器外露、大量失血,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緊急送土城長庚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對此,警方表示,事發後已封鎖現場進行採證,警詢後也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肇事車輛也依規定移置保管,詳細車禍原因仍有待調查釐清。
曳引車轉彎輾斃單車男 過失致死遭判11月徒刑
屏東縣鹽埔鄉去年11月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2歲黃姓男腳踏車騎士與一輛要右轉的曳引車發生碰撞,黃男遭捲入車底輾斃身亡。屏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判定曳引車駕駛蔡男有「2違規」,屬肇事主因且未與黃男家屬達成和解,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蔡男駕駛之曳引車正從豐年路右轉進入光復路時,因前後輪軌跡產生的差距造成視線死角,未注意一旁黃姓騎士,碰撞後黃男被捲入車底,警消到場時已明顯死亡。日前判決出爐,屏東地方法院蔡姓男子於2023年11月4日下午6點多,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沿屏東縣鹽埔鄉豐年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交岔路口處,未讓直行車先行,並在設有「禁止20公噸以上砂石車行駛」標誌的道路上行駛。黃男則是疏於注意夜間行駛雙向二車道及未劃設快慢車道分隔線之路間開啟燈光,雙方閃避不及才導致憾事發生。屏東地院認定蔡男因違反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駕駛營業半聯結車進入禁止20噸以上大貨車道路等兩項規定為肇事主因,黃男為肇事次因,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
首例路殺開罰 輾斃浪貓1.5萬元飛了
宜蘭縣1名林姓女子3個多月前開車行經宜蘭市津梅路時,輾斃1隻流浪貓,林女被人攔下後,留下假電話即離開現場,民眾蒐集資料向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檢舉,由於證據確鑿,動防所依違反《動保法》處1.5萬元罰鍰,成了宜蘭縣路殺開罰首例。舉發人游小姐指出,當天晚上林女開車輾過流浪貓,但並未下車察看,流浪貓遭撞後不斷抽搐,沒幾秒後斷氣,民眾攔下這輛小客車並告知林女撞到流浪貓,但林女顯現出沒有要處理的態度。游小姐表示,民眾要林女處理遭撞的流浪貓,但林女反問是要賠錢嗎?為何放貓在外面跑?因林女表達要離開現場,民眾遂要求留下電話,經回撥後卻是打不通的假電話,林女不理會其他人的質疑就踩油門揚長而去。游小姐說,生存在路上的動物本來就有風險,駕駛因為沒看到或來不及減速撞上動物都是時有所聞,但不應該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所以才向縣府舉發。經動物醫院判斷流浪貓死亡,游小姐取得行車紀錄器、證人說法後到派出所報案,經過3個月程序終於結案。動防所長陳祖健表示,路殺情況並非罕見,但過去宜蘭縣沒有開罰的主因是欠缺證據;這起事件發生在1處社區中,當晚有不少社區民眾目睹,事後不只1人出面作證,加上有錄影畫面作為佐證,因此成為宜蘭縣開罰首例。動防所通知林女到場說明並審議相關證據後,依違反《動保法》第6條處1.5萬元罰鍰,需要另外參與3小時動保講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