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送
」 移民署 詐騙 泰國 西班牙 柬埔寨柯辦搜出撕碎便條紙:晶華→orange 出國 「橘子」保管賄款!搜索前秒出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羈押至今113天,檢方26日偵結,10點開記者會,說明柯被依4罪起訴,其中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讓「橘子」許芷瑜保管錢,在檢調搜索前要橘子出國。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北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在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罪;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涉背信罪,一共3案4大罪起訴。據悉,柯文哲秘書「橘子」許芷瑜在檢方發動搜索的前一天就出境去日本,之後到澳洲,被檢方通緝。北檢表示,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許芷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許芷瑜。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等,橘子才會在8月27日返台後,又在29日凌晨4時10分飛日本。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為愛走緬甸!靜宜女大生刑期屆滿近期返台 男友涉「多項重罪」下落曝光
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為愛走天涯」,追隨男友赴緬甸果敢園區替詐團工作,甚至放棄旁人求之不得的救援機會。後來,緬甸果敢發生戰爭,當地警方拘捕300餘詐團成員並遣送往中國雲南省臨滄分檢所。近日有消息指出,由於林女被認定為輕罪者,僅需服刑一年。近期刑期屆滿者將陸續被遣送回台,靜宜女大生可望在這波返台名單內。不過女大生的男友因在詐團中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回顧整起事件,家住桃園的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與家人約定清明連假返家卻不見人影,林女家人發現失聯後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林女同月30日從桃園機場,獨自搭機出境。事後得知林女認識的新男友,在緬甸「KK園區」從事詐欺工作,於是林女在未告知家人下離開台灣,獨飛緬甸落入詐團手中。後來,經全球反詐騙組織斡旋,林女一度有機會離開園區,然而她卻主張「男友不走我不走」,以致最終錯過離該機會。2023年10月,緬甸政府軍和民間武裝部隊爆發激烈交戰,戰火波及緬北與中國雲南邊境城市,在中國外交部斡旋之下,緬甸軍與果敢、德昂、若開等緬北民地武組織達成停火協議,而林女也因戰爭緣故,自首後連同其他300多名台籍涉詐人士被送往中國雲南省,拘留於臨滄分檢所內。據了解,林女在中國雲南臨滄分檢所的編號為「DX879」,近日有當時照片曝光,可見到林女穿著厚重衣物,裹著厚重棉被躺臥地板上休息。由於當時林女已有8個月身孕,擔心將面臨相當長時間的調查、審判或刑期,中國官方讓女大生在天津的舅舅保釋後待產,直到小孩出生後又到上海坐月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由於林女被中國當局認定屬於輕罪者,大約僅需服刑一年,最近刑期屆滿者將陸續遣送回台,有消息指出林女有望在這波返台名單中。不過女大生的詐團男友因為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
台籍漁船欠薪、食物供給不足 3船員慘遭滯留顧船
我國籍漁船新聯發168號因積欠11名印尼籍漁工長達10個月工資、還有食物供應不足等情事,漁工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除了有8名漁工遣送外,還有3名漁工遭經營者強制留下顧船至今,但至今仍積欠薪資、飲水及糧食不足,甚至還被留置在新聯發168號漁船,不得上岸。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應立即讓3名被害人上岸,並予以保護安置,協助被害人追討遭積欠薪資,並向加害者追究民事賠償,包含侵權損害賠償等,徵詢被害人意願,是否同意配合人口販運案件偵辦,行政院應成立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委員會,落實以被害人為中心處遇模式,跨部會組成打擊人口販運小組,針對防制人口販運犯罪採取積極行動。漁業署重申,不允許船主積欠船員薪資,除已裁處船主25萬元罰鍰及收回漁業執照2個月外,也協調船主及仲介結清船員工資,但還有3名船員受限模里西斯港務單位要求須留船看顧漁船。漁業署持續透過駐模里西斯專員溝通,並已請印尼政府透過外交管道協助該國船員返回印尼。目前3名船員生活照護係由當地代理商提供伙食,漁業署當地專員及赴模國執行勞動權益檢查人員亦不定期前往訪視關懷,提供部分補給物資。漁業署強調,將持續關注後續情形,並透過不同管道盡力協助船員返國及領回應有薪資,針對不法侵害船員權益違規行為,除移送司法偵處外,將予依法嚴懲,維護船員權益。
逃亡7年!越南籍移工酒駕逆向被捕 警方追逐20公尺壓制逮捕
桃園市近日發生一起驚險的逃亡事件,1名46歲的武姓越南籍移工,因逆向行駛遭到警方攔查,然而在盤查過程中,卻突然拔腿狂奔,試圖逃脫,令人意外的是,這名移工僅跑了不到20公尺便被警方成功壓制逮捕,經酒測後發現,酒精濃度高達0.42毫克,已涉嫌公共危險罪,而在身份查詢中,警方驚訝地發現,武男竟是1名逃亡了7年的移工,隨即依法將其送交桃園地檢署偵辦及遣送。根據桃園市大園分局的報導,事件發生在23日下午5點,觀音分駐所的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1名機車騎士逆向駛向附近的超市,員警見狀,立刻攔下進行盤查,最初,武姓男子還假裝配合,從車廂裡拿出錢包,卻在瞬間心虛之下,拔腿狂奔,試圖逃避檢查。警方見狀立即展開追捕,並在不到20公尺的距離內成功將其壓制在地。警方在逮捕過程中聞到武男身上散發著濃厚的酒味,於是對其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其酒測值達到0.42毫克,已涉嫌違反公共安全法規,武男隨即被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經過身份查詢,警方驚訝地發現,武男原來是1名逃避法律責任的越南籍移工,已在台灣逃亡長達7年之久。根據警方的說法,武男在逃亡期間可能涉及多起違法行為,對社會安全造成潛在威脅,警方也強調,將持續加強巡邏與執法,以確保社會治安及公共安全。武男的案件目前已依法移送桃園地檢署進行偵辦,並且會由桃園市專勤隊執行後續的收容及遣送程序,警方呼籲,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提高警覺,若發現違規行為,應及時向警方報案,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西班牙10億詐騙男藏台! 他攜妻小住信義區豪宅「過上流生活」
涉犯詐騙案的國際通緝犯、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Llinas Onate)在義大利詐騙3000萬歐元(約10億台幣),19日被我方驅逐出境後,不料新加坡卻拒絕入境並於20日清晨遣返回台,經過幾番折騰移民署終於在20日晚間再次將他送上飛機,知情人士指出,奧納德拿著先前詐騙的民眾的血汗錢,搬進了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附近的豪宅,甚至開餐廳,而他的身分曝光後,就住進東區某五星飯店內躲藏。奧納德已於台灣時間今天下午抵達德國法蘭克福機場,他在義大利涉犯汽車租售詐騙案不法獲利驚人,不但被當地警方追緝,也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為紅色通報對象。據義大利媒體指出,奧納德涉嫌在當地的特倫托(Trento)成立一家公司,擔任西班牙知名租車業者Autoclick的分支,透過假出租真轉賣的作法,將1189輛汽車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甚至銷到海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奧納德隨後來台躲藏定居數年,他被國際刑警發布紅色通緝令潛逃來台後,不僅在台開設5間公司,還帶著妻子和兩名幼子搬到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的一處豪宅,而移民署獲悉其身分後於13日通知他到案說明,並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要求離境,但是他不服移民署處置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結果法院認定移民署執行程序有瑕疵並裁定釋放。不過在法院裁定出爐前,奧納德於19日凌晨搭機離境,抵達新加坡後卻又被遣返回台;奧納德日前透過律師聲請假處分,希望能留在台灣,20日晚間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經過各方協調安排後,移民署終於在20日晚間再度強制執行遣送出境作業,昨晚10時許,奧納德已搭乘飛往歐洲班機離境,於台灣時間今天下午1時許抵達德國法蘭克福機場,目前已被相關單位留置調查,後續將由德國決定是否將他遣返西班牙,或交由原通緝國義大利處置。奧納德潛逃來台後,不僅在台開設公司,還帶著妻子小入住靠近101附近的一棟豪宅。(圖/報系資料照 )
詐10億西班牙男淪人球 二度驅逐出境!飛抵德國法蘭克福
西班牙詐騙犯奧納德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金額高達10億遭通緝。奧納德遭驅逐出境後,遣送至新加坡又遭拒絕入境,於20日凌晨6時抵台。據了解,奧納德抵台沒多久,又再送往德國法蘭克福機場,之後將由德國方面決定是否轉交西班牙。移民署表示,西班牙籍奧納德遭遣送至新加坡後遭拒絕入境,且於20日凌晨6時抵台。移民署強調,奧納德已列為我禁止入國對象,將持續協調遣送回西班牙歸案,接受詐欺通緝事由的調查及審理程序。移民署指出,奧納德在國外有國際刑警組織發布通緝涉犯重大犯罪之事實,且明知遭西班牙通緝,卻刻意潛逃躲在我國,確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爰依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第2款規定,奧男涉嫌重大刑案,經國際刑警組織或外國政府發布通緝或通知我國,予以禁止入國。移民署將持續會同外交部等相關單位研議,並尋求西班牙等國政府的協助,絕不容許心存僥倖的外國犯罪者藉潛逃來台規避法律的制裁,將台灣視為避風港。移民署今(21日)發聲表示,本案因社會高度關注,基於政府對詐騙零容忍的政策,且依據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衡量有危害台灣利益、公共安全、國家安全的急迫狀況,經駐外單位與歐盟司法機關溝通後,必須在最快時間依法將奧納德遣送歐盟國家,同時,再由歐盟國家決定,是否將奧納德轉交西班牙處理。據了解,奧納德抵台沒多久,又再送往德國法蘭克福機場,之後將由德國方面決定是否轉交西班牙。
遭拒入境!西班牙男涉詐10億被遣返回台 移民署曝下一步
西班牙詐騙犯奧納德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金額高達10億,遭西班牙通緝。奧納德遭遣送至新加坡後遭拒絕入境,且於20日凌晨6時抵台。移民署今(21日)指出,經駐外單位與歐盟司法機關溝通後,必須在最快時間依法將奧納德遣送歐盟國家,同時,再由歐盟國家決定,是否將奧納德轉交西班牙處理。移民署表示,西班牙籍奧納德遭遣送至新加坡後遭拒絕入境,且於20日凌晨6時抵台。移民署強調,奧納德已列為我禁止入國對象,將持續協調遣送回西班牙歸案,接受詐欺通緝事由的調查及審理程序。移民署指出,奧納德在國外有國際刑警組織發布通緝涉犯重大犯罪之事實,且明知遭西班牙通緝,卻刻意潛逃躲在我國,確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爰依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第2款規定,奧男涉嫌重大刑案,經國際刑警組織或外國政府發布通緝或通知我國,予以禁止入國。移民署將持續會同外交部等相關單位研議,並尋求西班牙等國政府的協助,絕不容許心存僥倖的外國犯罪者藉潛逃來台規避法律的制裁,將台灣視為避風港。移民署今(21日)再度發聲表示,本案因社會高度關注,基於政府對詐騙零容忍的政策,且依據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衡量有危害台灣利益、公共安全、國家安全的急迫狀況,經駐外單位與歐盟司法機關溝通後,必須在最快時間依法將奧納德遣送歐盟國家,同時,再由歐盟國家決定,是否將奧納德轉交西班牙處理。
西班牙男詐10億又被驅逐出境…移民署不透露目的地 聲請假處分遭駁回
西班牙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涉詐騙10億,19日被強制驅逐出境,又被新加坡拒入境,20日又被遣返回台。移民署強調,奧納德已列為我禁止入國對象,將持續協調遣送回西班牙歸案。據悉,奧納德也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假處分,20日晚間遭到駁回。對此,移民署強調,奧納德已列為我禁止入國對象,將持續協調遣送回西班牙歸案,接受詐欺通緝事由的調查及審理程序。移民署指出,奧納德在國外有國際刑警組織發布通緝涉犯重大犯罪之事實,且明知遭西班牙通緝,卻刻意潛逃躲在我國,確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爰依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第2款規定,奧男涉嫌重大刑案,經國際刑警組織或外國政府發布通緝或通知我國,予以禁止入國。移民署將持續會同外交部等相關單位研議,並尋求西班牙等國政府的協助,絕不容許心存僥倖的外國犯罪者藉潛逃來臺規避法律的制裁,將臺灣視為避風港。奧納德被新加坡拒入境,20日又回台,而移民署在20日晚間又把他送走,晚間9點半,奧納德坐上電動車到一處登機門,不過雖然移民署說會協調遣送回西班牙,但沒有透露航班資訊及目的地。據了解,奧納德向法院聲請的假處分,20日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奧納德請求回復原狀是指得以在臺灣居留而無慮於被驅逐出國的狀況,在前揭所述註銷居留及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未經撤銷或廢止前,奧納德所聲請的回復原狀根本無實現之可能,而欠缺保護必要要件甚明。聲請意旨所述之回復原狀,僅在排除上揭行政處分之效力始有達成目的之期待,自難認具有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合法性及必要性。故本件聲請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2項規定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要件,無從准許,應予裁定駁回。
西班牙通緝男可挑選任一國前往 但「這情況」也會無法入境
涉嫌在義大利進行大規模汽車租售詐騙的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雖曾被國際刑警發布紅色通報,但先前長期定居台灣5年,後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被要求離境。奧納德雖然選擇前往的新加坡,但卻遭到新加坡當局拒絕入境。如今無法入台的奧納德則滯留在機場的安置中心,挑選下一個前往的國家。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奧納德的案件可追溯至2020年,當時他在義大利涉嫌以出租為名非法轉賣汽車,涉案金額高達10億台幣。事發後,他逃至台灣並在此定居。台灣移民署於10月13日通知奧納德限期離境,但他不滿此決定,向內政部提出訴願,聲稱自己在台無犯罪紀錄,不應被驅逐。儘管法院認為移民署在驅逐程序上存在瑕疵,如未提供西班牙文版本文件和適當翻譯,但這並未改變奧納德最終被驅逐的結果。10月19日,奧納德從桃園機場出境飛往新加坡,卻在當地遭拒入境並被遣返回台。20日凌晨,奧納德返回桃園機場後立即被移民署攔下,因他已被列為「禁止入國對象」。目前,他被安置在機場收容中心,等待後續處理。移民署表示,將依法為奧納德提供照護,並安排遣送事宜。移民署指出,奧納德可以選擇飛往其他國家,但新加坡已不再是選項。如果航空公司再次出售飛往新加坡的機票,將面臨罰款。報導中也提到,奧納德可能飛往香港或其他東南亞國家等較容易入境的國家,如果這些國家也拒絕接納他,他最終可能不得不回到西班牙。但在此之前,奧納德有權不斷嘗試,尋找願意接納他的國家。
國際詐騙犯逃不掉!西班牙男涉10億詐騙 離台1日遭遣返被逮
涉嫌在義大利進行大規模汽車租售詐騙的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因詐騙案遭國際刑警列為紅色通報對象,並在台灣長期定居5年,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被要求在10月23日前離境,原本於19日凌晨離台飛往新加坡,但落地後遭當局遣返台灣,於20日抵達台灣機場後,隨即被移民署攔截,目前被安置在機場收容中心,正等待後續處理。奧納德早在2020年便因在義大利成立公司,假借出租名義非法轉賣汽車,涉及詐騙案被警方調查,詐騙金額高達10億台幣,事發後,輾轉逃到台灣,並在此定居長達5年,台灣移民署早於10月13日通知奧納德,要求其限期離境,奧納德對於驅逐出境的決定不滿,堅稱自己在台灣並無犯罪紀錄,無理由被驅逐,並向內政部提出訴願。雖然移民署駁回其訴願,但因驅逐程序存在瑕疵,法院指出移民署未提供西班牙文版本文件,且未依規定給予陳述機會及適當翻譯,因此裁定應重新審議該驅逐措施。奧納德並未因此擺脫驅逐命運,19日在桃園機場出境後飛往新加坡,但在新加坡遭遣送回台,20日凌晨抵達桃園機場後,即被移民署人員攔下,並因「禁止入國對象」的身份,被安置在機場收容中心;目前,移民署將依程序安排照護,並進行後續遣送安排。
嘉義非法仲介集團大掃蕩!51名泰國黑工遭查獲 主嫌5人被捕
嘉義縣日前發生一起大規模非法外勞案件,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與嘉義縣專勤隊合作,成功查獲以賴姓主嫌為首的非法仲介集團,該集團專門招募逃逸外勞,及以觀光名義入境的泰國人來台從事非法工作,長期以來已累積超過50至60名外籍人士,成為地方知名的「大工頭」,警方兵分多路,凌晨出擊,查獲51名泰國籍非法外籍人士,並拘提賴姓主嫌及其他4名成員,依法偵辦。根據警方的調查,這個非法仲介集團從6月和7月期間,因為民眾檢舉和警方的查緝,頻繁出現於溪口、大林等地,短短1個多月內就查獲29名非法工作的泰國人,這讓警方感到情況非常不尋常,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集團以一條龍的模式,吸引以觀光名義免簽入境的泰國人來台工作,同時也招攬逃逸外勞,組成非法派遣工隊伍,這些外籍人士的工作包括農業勞作、工地工程及水產加工等。這個集團的運作模式相當隱蔽,主要利用社交媒體如臉書和抖音,招募泰國人士以觀光名義入境,並收取每人約台幣3萬至8萬元的代辦費,這使得許多外籍人士,在尚未開始工作前就已背負高額債務,進入台灣後,該集團還會根據工作性質抽取每人每日200元至400元的仲介費;此外,外籍人士還需支付每日的交通費用及每月租金,最終每個人實際收入幾乎所剩無幾,造成其經濟壓力加大。此次專案小組的行動中,由於非法外籍人士的藏身處多位於偏僻地區,不易蒐證,因此警方運用無人機進行監控,以掌握這些外籍人士的行蹤及運作動線,經過一段時間的監控和資料收集,警方發現這個非法仲介集團的運作極其低調,每天凌晨4、5點便會開始接送外籍工人,從而逃避查緝。最終,經過詳盡的計畫與準備,嘉義地檢署指揮專案小組,聯合75名執法人員於日前凌晨3點進行大規模的突襲行動,兵分十路,針對主嫌及外籍工人的藏匿地點展開執法,在行動中,警方成功查獲51名非法泰國外籍人士,並拘提賴姓主嫌及其團伙成員,查扣與案件相關的派工紀錄簿、記帳簿、手機及不法所得22萬元的證物。專勤隊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這些被捕的泰國人中,除了少數是逃逸外勞,絕大多數則是假借觀光名義來台實際上從事非法工作,來台時間從數個月到2年不等,被查獲的非法外籍人士目前已陸續被遣送出境,而賴姓主嫌及其成員則因違反就業服務法被依法移送。嘉義縣專勤隊隊長羅金定表示,未來將繼續聯合各治安機關,加強掃蕩及查處非法外來人口,並對非法雇主進行追查,同時深入打擊幕後非法仲介集團,以確保國人合法工作權益,展現政府執法的決心,專勤隊也提醒民眾,雇用來歷不明的外籍人士從事工作者,最高可面臨75萬元的罰鍰,而非法仲介外籍人士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金及刑事處罰,呼籲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柬埔寨女傭海外批洪森家族政府!她被控煽動 慘被大馬遣返回國
柬埔寨在上個世紀 70 年代經歷可怕的紅高棉時期,全國約有200萬人慘遭屠殺,直到1979 年越南推翻紅高棉政權,沒想到迎來的卻是一個又一個專制的政權,目前整個柬埔寨由洪森(Hun Sen)家族掌控,當地貪污嚴重,人權被踐踏,無數異見者被捕甚至被迫流亡海外,未料近日連在海外工作的柬埔寨幫傭,只因為在社群平台上批評該國政府,就慘被遣送回柬埔寨。馬來西亞近日遣返一名柬埔寨幫傭,只因為她在社群平台上批評柬國政府。(圖/達志/美聯社)根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等外媒報導,這名先前在馬來西亞擔任外傭的36歲柬埔寨女子、農托恩(Nuon Toeun),稍早在社群網站發文批評柬埔寨政府領袖後,馬來西亞官方上周應柬國政府要求,逮捕了農托恩並把她遣送回柬埔寨。報導引述柬埔寨監獄部門說法,農托恩1日被遣送回柬國後,被關押在金邊的波雷薩爾監獄,並以煽動犯重罪和造成社會混亂,以及煽動基於種族宗教或國籍的歧視罪嫌,面臨最高5年監禁和罰款。柬埔寨前強人總理洪森。(圖/達志/美聯社)根據報導,農托恩並非反對派領袖,也不是知名示威人士,只是因為她的言論引發海外柬埔寨的反對派支持,因而引起洪森家族政權關注,柬埔寨從過去的紅色高棉到如今經濟開放,強人洪森功不可沒,但他也有為人詬病之處,尤其對於反對黨及新聞自由的打壓,甚至有媒體被洪森一聲令下就得關閉,多人被捕,這位柬埔寨「前強人總理」強悍作風舉世聞名。馬來西亞近日遣返一名柬埔寨幫傭,只因為她在社群平台上批評柬國政府。(圖/翻攝自X)洪森雖然已在2023年辭職,直接接棒給長子洪馬內,但這形同延續自己的強人政權,在柬埔寨的地位、說話分量,仍能撼動社會及政府決策。針對這起海外女傭被遣送回國的事件,就有人權組織批評,東南亞的「某些國家」不該互相幫忙騷擾、拘留和驅逐流亡的政治異見人士。馬來西亞近日遣返一名柬埔寨幫傭,只因為她在社群平台上批評柬國政府。(圖/翻攝自X)
台女涉大陸人撕票案將引渡陸受審? 陸委會「持續關注引渡狀況」8年來逾600人遣送中國
中國兩間企業的高管先前在菲律賓綁架被撕票,而涉案的台籍女子「李娜」近期在韓國落網,可能被送至中國大陸受審。對此,陸委會26日表示,對於最後如何引渡,陸委會會關注這個問題,至於台灣是不是有管轄權,因為該案細節還不了解,所以目前無法做說明,另外,自2016年至2024年5月31日,有超過600位台人因涉及跨境電信詐騙而遣送中國大陸。台籍女嫌「李娜」韓國落網。(圖/翻攝自新浪網)中國大陸媒體日前報導,這位化名「李娜」的陳姓女子涉及多起綁架殺人案,在韓國落網後,因持有台灣護照被確認是台灣人;另據菲律賓警方表示,6月底發生大陸公民和美籍華人在當地被綁架撕票案,涉嫌把兩名被害人騙往菲國的嫌犯「李娜」於9月22日在韓國首爾落網。兩名華人在菲律賓遭綁架遇害。圖為菲律賓國警反綁架大隊。(圖/翻攝自微博)據陸媒所指,由於中國大陸與韓國有引渡條約,預料她之後將被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陸委會對此案並沒有掌握詳細細節,但是刑事局已表示會去了解案情。由於大陸跟韓國之間有簽引渡條約,所以此案很有可能會被引渡到大陸,但是因案件發生在菲律賓,菲國本身也有管轄權,到時如何引渡,陸委會會關注這個問題。至於台灣是不是有管轄權,梁文傑回應,國人在國外犯罪,必須是3年以上的重罪,我方才會有管轄權,因為該案細節還不了解,所以目前沒有辦法做特別的說明。另外,針對有多少台灣人在海外犯下重罪被送中?梁文傑也補充,在國外犯罪被引渡到大陸受審方面,中共不願意對外公開數字,但是我方對於國人涉跨境電信詐騙是有統計,從105年到今年5月31日,約有600多人因跨境電信詐騙遭遣送大陸。
黎巴嫩一周內已逾700死、5000傷! 人妻想逃回英國…2周後才有機位、票價飆破8萬元
以色列近一周加劇的空襲行動已造成黎巴嫩超過700人死亡、5000多人受傷,其中包括婦女、兒童及大量護理人員,而光是25日單日就有至少72人死亡。一名身處黎巴嫩的28歲英國人妻就透露,雖然她被告知應立即撤離,但多數航班早已被訂滿,她還必須等待將近2周,且機票正在持續飆漲中。根據外媒《天空新聞》(Sky News)、《太陽報》(The Sun)報導,瑪哈珊(Mahasen al-Dada)來自英國曼徹斯特,今年7月才搬到黎巴嫩,以便與黎巴嫩籍丈夫賈德(Jad Eltahra)團聚,2人共育有2名5歲和6歲的兒子。瑪哈珊提到,由於她丈夫的簽證多次被拒,她才打算留在這個「美麗」的國家。然而,在過去幾天裡,黎巴嫩日夜都能聽到爆炸聲,瑪哈珊幾夜都睡不著覺、處於恐慌的邊緣,十分擔心住處可能成為空襲目標,「我一直熬夜到早上,我把孩子們從他們的臥室裡挪在我的床上……我想以防萬一發生什麼事情,至少他們和我在同一個房間」。隨著以色列與黎巴嫩真主黨衝突不斷升級,瑪哈珊試圖聽從英國政府的建議,應該立即離開黎巴嫩,而她在25日與英國駐黎巴嫩大使館進行聯繫,卻被告知英國政府並無安排遣送專機,瑪哈珊必須自行預訂航班,「事態在幾小時甚至幾分鐘內就會升級,如果機場遭到轟炸,我將被『困在』這個國家」。雖然瑪哈珊試圖透過旅行社尋找相關資訊,但從黎巴嫩首都貝魯特前往英國曼徹斯特的直飛航班,一直到10月8日才有機位,「我一整天都在努力尋找機票……現在中東航空(Middle East Airlines)仍有航班,但最早的班機是10月8日,機票漲到2000英鎊(約新台幣8.5萬元),太瘋狂了」。「我的孩子還小,我不能自私地讓他們處於這種境地,因為他們不應該聽到或看到可能會摧毀他們的事情」瑪哈珊無奈道,她過去這1個月一直在與大使館溝通,想讓丈夫和她一起回英國,但由於丈夫無法證明他擁有收入,也無法確信他是否會滯留於英國,導致簽證多次被拒絕。對此,瑪哈珊也氣憤地說到,「他們要求我把我的丈夫留在一個發生戰爭的國家,要求我拯救自己和我的孩子,並把我的丈夫拋在後面,僅僅因為他沒有護照,他們就無視他,就像他不是人一樣」。
闖淡水河陸男曾是「潛艦艦長」 手繪福建沿海軍事部署要交國安局
中國解放軍前海軍潛艇艇長阮芳勇,2024年6月9日駕駛「鴻津號」快艇自福建偷渡來台,直闖淡水渡船碼頭,並與碼頭交通船發生擦撞,被控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士林地院10日進行言詞辯論,阮男認罪並稱知道在台沒有政治庇護,未來會被遣返,但他宣稱「來台目的就是要推翻獨裁政權,希望自由民主的世界能夠容得下我」,並附上手繪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要請法官轉交給國安局。法官諭知9月18日下午2點半宣判。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官當庭提示證據,阮芳勇針對交通船船長魏來福、船員黃祥恩的證詞認為避重就輕,沒有提到他當下已告知「自己是從大陸來的」,且要求報警是為了自首。而他停靠碼頭倒退,也並非是撞了交通船後要逃走,而是要調整角度重新停泊,上岸後留在原地,等候海巡、警察人員到來。阮男指出,自己如果要逃跑,就不會從碼頭上岸,而是會從其他地點登陸,也代表他並沒有靠岸後沒有要逃走,希望法官考量自首,從輕量刑。阮男更敘述,自己從福建三都港碼頭出發,沿途一直往西南方向,躲藏在大陸養殖船中間,而且開得很慢,才不易被大陸雷達發現。如果不能通過台灣海峽,就會前往東引,直到接近台灣才開始加速,目的是為了讓台灣雷達辨識,「讓海巡來抓我!」審判長接著詢問阮男,在大陸經濟狀況不錯,為何要逃離大陸,不怕被遣送後面對更嚴重的問題?阮男對此表示:「社會主義制度不斷給人民帶來苦難,離開大陸是要推翻共產黨政權,相信民主自由的世界能容得下我」。阮最後表示,自己曾經在潛艇擔任艇長,繪製了福建沿海軍事部署的情報,要提供給國安局,請法官幫忙轉交,審判長與答辯書一併收下。
26歲俄男遊泰「性侵母牛」被逮 遭揭「躲兵役2年」…恐遣送回國打仗
泰國警方日前逮捕一名俄羅斯遊客,當時他試圖硬上母牛不成,反遭牛用角頂傷,而村民發現後報警,卻在調查時揭露,他先前在俄烏戰爭爆發出國躲兵役,後疑似因分手才需要洩慾。而後,男子被送往醫院治療,未來若被遣送回國,將馬上被徵召加入軍隊。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的報導,事情發生在8月中旬,26歲的俄籍男子葉夫根尼(Evgenii Kuvshinov)到了泰國的素叻他尼,當時他在田野間脫光衣服接近一頭公牛,後來轉向被拴住的母牛,試圖騎上牛背性侵,卻被母牛甩到地上,用角瘋狂攻擊他。村民聽見呼救聲後,隨即報警處理,葉夫根尼則被警方逮捕後送醫治療。不過,警方調查發現,葉夫根尼是美容產業行銷專家,在投資中賺了一大筆錢,於2022年2月俄烏戰爭爆發幾周後離開俄國,以避免被徵召參戰。報導指出,葉夫根尼首先定居在土耳其,接著搬到杜拜,今年5月才前往泰國。葉夫根尼的前女友是大型國際航空公司的空姐,於幾個月前和他分手,還在社群平台上封鎖他,因為此事,葉夫根尼更在社群平台向總統普丁喊話,「告訴普丁我已經準備好做任何事,我需要她」。由於前女友目前疑似居住在美國,葉夫根尼還向美國前總統川普求助,表示「川普先生,請把我的女友還給我」。另外,泰國當地警方說明,他們在葉夫根尼的車裡發現大麻,不排除吸毒的可能性,而葉夫根尼犯案後因臀部受傷被送醫,卻在醫院裡發瘋、大鬧,導致院方不願收治,警方只能先將其拘留在警察局,等待觀光警察及移民警察調查結果出爐後,再由當地警方接手調查。如果罪名成立,葉夫根尼可能被送回俄國,並迅速被徵召入伍。
高科技詐團製小木屋偽裝公安!2嫌躲警跳樓顱內出血 17人遭聲押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近期破獲一起大規模詐騙案件,該詐騙集團專門針對在美國的華人進行詐騙,詐騙分子為了取信被害人,竟在詐騙機房內搭建「小木屋」,並穿著大陸公安制服與受害者視訊,警方在查緝過程中,發現2名通緝犯為逃避抓捕,竟從2樓跳下,造成顱內出血和多處骨折,警共拘捕18人,其中17人已被聲押,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該詐騙集團自2023年12月起,假冒大陸「國家反詐中心」名義,以個人資料外洩涉及刑案等理由,詐騙在美國的華人、台灣人和越南人,詐騙手法為要求受害者繳納高達10萬美金的保證金,聲稱以防止被遣送回國,該集團甚至在機房內搭建模擬「公安」辦公室,成員們穿著大陸公安制服與受害者進行視訊通話,以增加可信度。專案小組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該詐騙集團在台中、高雄、嘉義、雲林、新北及台南等地設有多個犯罪機房,這些機房配備高科技器材和網絡設備,用於修改撥號系統,專門針對海外華人進行詐騙,該集團的犯罪行為造成46人受害,詐騙金額總計上千萬元。警方於2024年6月在雲林查獲該詐騙集團的主要機房,並在周邊安裝多組監視器,儘管機房內設有6道鎖的鐵門,警方仍成功突襲並拘捕黃姓等11名嫌疑人,2名通緝犯陳某和吳某在面臨抓捕時,因恐懼被捕而從二樓跳下,吳某全身多處受傷,顱內出血,陳某則腿部骨折,2人被送往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隨後,警方在台中市區和桃園市區分別查獲其他涉案嫌疑人和詐騙機房,並在現場查扣公安臂章、公安制服、現金、名車等物品,以及該集團的教戰守則、績效表和成員反省心得;至此,該案件共逮捕18人,並依法送辦,其中17人已被檢方聲押,警方呼籲民眾提高警覺,避免落入類似詐騙陷阱。
中國作家鄧麗婷受政治迫害!來台跳機求庇護失敗 遭遣送出境
廣西青年作家鄧麗婷19日在X平台上,以帳號「鄧麗婷是茉露」發文指出,他們一家三口遭到中共迫害,選擇在桃園機場跳機,希望尋求政治庇護,然而事情並不順利,最後他們在24小時內被遣送出境,鄧麗婷認為自己的處境很危險,祈求能受到歐美國家的幫助。鄧麗婷在她的X自介中,自稱是廣西青年作家,也是名人權捍衛者,19日她發文表示,他們一家三口遭到中共迫害,在台灣跳機,並向移民署求助,但事情並不順利,希望台灣朋友可以幫忙。鄧麗婷社群上有不少批判中共社會黑暗的文章,她曾以筆名茉露,在美國出版名為《失魂世界》的小說,而這本書在中國遭到封殺,鄧麗婷中國的社群平台也全被消失。鄧麗婷表示,他們一家從中國逃到泰國,從泰國逃到新加坡,但都沒申請到難民,鄧麗婷說,她自己知道台灣沒有難民法,強調自己真的走投無路,才來向台灣求助,無奈結果不順利,24小時內就被遣送出境。鄧麗婷深知一旦被綁回去中國,至少要坐7年牢,嚴重的情況可能面臨死刑。至於目前身在何處,鄧麗婷僅回在東南亞國家,並認為自己現在的處境很危險。截至今天上午,鄧麗婷都持續在更新X,目前看似還算安全,她透露選擇去台灣跳機前,有申請加拿大庇護,「但前線衛士(人權組織)那邊至少需要六個月才能有點眉目,一年才能通過是很正常的。」鄧麗婷坦言自己親耳聽到警察說她的案子是廣西的重案,而且是中央命令下來查辦的案子,所以她沒辦法等到一年半載,決定再想新的措施自救。
來台念大學…7越南女變酒店紅牌「獨門吸金術曝光」 學校說重話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16日晚間在酒店查獲20名越南籍女子坐檯,發現其中7人持就學簽證來台念大學,分別就讀北部3縣市的6所學校,因為年輕貌美、敢喝敢玩,成為酒店紅牌。對此,女大生的學校也做出回應了。據悉,7名女大生平均年齡僅20多歲,利用晚間課餘時間下海兼差,打著女大生的名號,迅速變成酒店吸客紅牌,警方雖未查到陪酒賣春事實,但仍會通知校方教育部,女大生恐面臨3~15萬罰鍰,若被取消就學簽證,將會被遣送回國,業者則可開罰15~75萬。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女大生常被框出場、給小費,帶出場的價碼平均1小時1500~2000元不等,若有其他酒客競爭叫檯,就必須加價加時框檯,成為她們的招牌吸金術。而事件爆發後,女大生的所屬學校也針對此事做出回應:A校:對於越南籍女學生在校外觸法行為,目前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已進行調查,會用最嚴格的標準去調查再做出懲處,調查期間並不會對該學生做懲處,將依校規進行教育輔導與適當處置。B校:這名越南籍女學生在上學期2月底開學時,因2周內沒有繳學費註冊,已經退學。C校:學校國際處目前還沒有接到警方通知,學生不一定是本校學生,或是早已退學,校方還會全面清查一次,若有進一步結果再說明。D校:若警方查證屬實,學校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學生懲處,後續也會加強外籍學生輔導。E校:目前為止都未接到警方或移民署通知,無法確認該案是否與本校有關。至於私立科大F校,目前尚未做出說明。